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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簡薰 「是啊。」面對小米的疑問,她很乾脆的承認了,「所以當你問我怎麼不趕快找個男朋友的時候,我才會回說哪那麼簡單,戀愛的時候,有三分之一的的間在吵架與冷戰,另外的三分之一會懷疑自己在幹麼,至於最後的三分之一,才是在海邊追逐雨中散步的浪漫時光。」 「我談戀愛就很少跟女朋友吵架。」 「那不一定啊,我看江日昇就一天到晚跟女朋友吵,吵到我跟凱聖都快要跪地求饒了,那又怎麼說?」 愛情哪,根本就是運氣問題。 以前不是有人說,好男人與好女人不見得能談一場好戀愛,壞男人與壞女人也不見得就無法成就好感情。 所以,感情世界沒有絕對。 像高中那次戀愛,陽光學長配她這個凡事不拘小節的學妹,怎麼看都應該是模範情侶,但誰知道在一起後大小吵不斷,後來還變成學弟妹眼中有名的反面教材,怎麼想都沒道理。 難道說,想陪著一個人真的很困難嗎? 想戀愛,又怕戀愛。 想談感情,又怕放太多感情。 也許,盲婚制度說不定還是有點好處的,反正定都定了,無法反悔之下,雙方也只有努力的份,不像現在,一言不和就宣告分手。 也許,就是因為分手太容易了,所以大家才不用心經營感情。 想來想去,說不定暗戀是最適合她的,既可以有戀愛的感覺,又不會受到太大的傷害,當然,因為不是兩情相悅,所以絕對不會發生吵架冷戰等影響心情的事情……對,她怎麼會現在才想到,找個人來暗戀就好了嘛,不會有痛苦,又能有依戀的心情,而她這個越來越不浪漫的漫畫家,不就是需要依戀的心情嗎』! 「喏,給你。」 好大的乳酸蛋糕! 喬雅捷一掃頹廢,大眼睛閃閃發亮,「你怎麼會有?」她記得,日昇酒吧的甜品目錄根本沒有這一項。 「老闆替女朋友做的,她一定吃不了這麼多,切三分之一給你。」 「小米,謝謝,你真是個好人。」 「說我是好人不如說我是帥哥。」 「你真是個帥哥。」敷衍的丟出這一句,喬雅捷拿起叉子,切破琥珀色的表面,挖起一小口放入嘴巴,「嗯,好好吃喔。」 所以,即使江日昇與女友三天兩頭吵,她卻沒有搬家的打算,因為如果有一個中西萊乃至於甜品都難不倒他的室友,沒有人會想搬的。 第二口,此糕只應天上有。 第三口,人間哪得幾回食。 這已經不是一個酒吧老闆的手藝了,而是可以參加電視冠軍蛋糕師傅賽的境界,而且,冠軍絕對手到擒來。 吃蛋糕吃得正高興,今晚的第二記爆栗再度襲上她的後腦勺,「喂,你真的是來我這邊白吃白喝的啊?」 「你女朋友一個人吃不完這麼多的啦。」 江日昇坐上高腳椅,原本不是太高興的表情在看到她臉頰上的蛋糕屑之後露出些許笑意,「我知道我的東西好吃,不過,你的吃相也太難看了吧。」 喬雅捷怔了怔,過一會才意識過來,連忙伸手往臉上摸去,果然,在左邊臉上摸到一小塊的蛋糕。 「你不要笑喔,這可是好吃的證明呢。」 「我做事情從來不需要別人證明。」 「那——」她笑咪咪的,正想說些什麼的時候,突然瞥到剛從入口處進來的女子,脖子一縮,將蛋糕往另外一邊移了些,身子也轉向另外一邊,「喂,你女朋友來了。」 ☆ ☆ ☆ 那個穿著白毛衣的短髮女生,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對方浩軍來說,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情形。 笑起來有點男孩子氣,但卻不會讓人感覺粗魯,反而有種瀟灑。 眉宇之間有點頑皮的昧道。 她跟那個應該是老闆的人在吧檯邊的高腳椅上說說笑笑,他皺著眉毛的臉看起來不是很高興,但她很顯然的不太放在心上,對她來說,調酒以及蛋糕似乎比同居人重要多了。 同居人…… 方法軍突然想起那個辣妹服務生說的話,「她不是我們老闆的女朋友,他們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然後,另外一位穿著黑色長靴的女子進來了,三言兩語,一下就跟老闆吵了起來。 白毛衣女生不是害怕,也不是高興,反而像……看到土狼的幼狐。 原本笑意盎然的臉此時有種討饒的感覺,不只她,連帶酒保以及剛才替他們服務的辣妹都是同一號表情,而其他幾個外場人員甚至採取繞遠路的方式遞單子,有志一同的避開了爆炸點。 白毛衣與黑長靴…… 「浩軍,你今喝怎麼了,心不在焉的耶。」陳倩倩一臉奇怪,「不舒服嗎?可是剛剛離開吃尾牙飯店的時候都還好好的啊。」 方浩軍當然不可能告訴她自己好像個女人給吸引了,尤其是他一向很鄙視一見鍾情這種事情。 於是,他說了一個很普通的理由,「喝多了吧。」 「剛才尾牙的時候?」 他扯開一記笑容,意思很明顯。 雖然他是BS高級專員兼招牌彩妝師,但工作可不是化化妝、拍拍照片跟廣告就好,他有一定的人際關係,也還有研究項目,而且與其他自居於藝術家的美妝工作者來說,他並不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麻煩。 好像,很多人把孤僻與有個性畫上等號。 但其實個性並不是自己塑造的,而是在生活的細節上給人的印象使然,只是很多人不瞭解這點,一個勁的以不太自然的方式塑造個性。 方浩軍自己是滿喜歡認識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種宴請各級主管以及相關廠商的場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說喝了很多也可以。 陳倩倩親眼所見,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點回去休息?」 方浩軍拉回神思,「也好。」 吳欣宜連忙起身,「我來開車好了。」 「你開我的車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計程車。」 於是兩人步出了酒吧。 吳欣宜開車很穩,深夜的馬路上,車身平穩的前進中。忽然,下起了一陣雨。 方浩軍開了一點車窗,讓一月的冷風吹進,些微的雨絲打在臉上有種清涼感覺,醒醒腦,也醒醒精神。 雖然他現在仍清楚記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顰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覺起來,一定什麼都不記得。 因為世界上沒有一見鍾情這回事。 絕對沒有。 第三章 方浩軍是因為刺眼的光線醒過來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簾沒拉,午後的冬日太陽就這樣大刺刺的穿過落地玻璃窗,然後照在他的臉上。 他一向淺眠,光線刺到眼皮,一下就醒過來。 有點神經質——吳欣宜是這樣說的。 他不否認,淺眠的確算是神經質的一種,而他身上,怕也只有這點符合一般人對於藝術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過後,他開車直驅西門町。 「拍攝街頭女性」這種事情雖然可以交由一般職員去做,不過,因為這是第一線的接觸,抓住客層是美妝事業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習慣自己動手。 自己挑選,自己拍攝,從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學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聲音很大,腳步輕快,方浩軍就站在捷運出口,拿著數位相機對著路過的少女以及年輕女子按下快門。 唔,這個眼影畫得不錯,這個,哇,唇膏顏色太深,再來這個感覺還不壞,滿清新的,這個……昨天晚上在日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軍將目光從數位相機的鏡頭移往捷運出口的樓梯,短髮,大眼睛,走起路來有點閒散,臉上有種睡不飽的慵懶感覺。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點像大學社團的衣服,牛仔褲,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隻頗有份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樓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幾秒過後,兩人視線再度對上,像昨晚一模一樣。 不知道她還認不認得他,畢竟他們的「曾經見過」也只有短短幾秒,但是,方浩軍還是不由自主對她點了一下頭。 她揚起眉,頗有意外,「你記得我?」語氣很懷疑。 方浩軍一笑,「你昨天穿著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還以為你昨天喝醉了。」 還以為? 這麼說,她也記得他,這倒是個好現象。 方浩軍的心情不自覺的好了起來,但很快的,他又發現自己居然為了這一點小事高興有點不太尋常。 他對她好像真的有點……特別? 這應該算是特別嗎? 他還是覺得世界上沒有一見鍾情這件事情,但,若說人與人之間有所謂的緣分存在,他倒是不會反駁。 「你背著這麼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買東西。」她的小臉一沉,「昨天出門前忘了關窗子,雨水打進來,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為了買那些東西,我才不要這麼一大早起來,眼睛根本睜不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