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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古靈 「是啦!」吟倩乾脆放下筷子,專心的解釋。「你想想,一當上歌星,就等於是公眾人物了,我想,妳也很清楚公眾人物最缺乏的是什麼吧?」 劉小藍不假思索地回答,「隱私。」 「那就是啦!所以,如果他易容出現在公眾場合,便可以以真面目保有他的私生活了嘛!」 劉小藍眨了眨眼。「那倒是。」 「或許他將來會有很多歌迷,但歌迷崇拜的永遠只是一個不存在的虛構人物,不管是外表或名字都一樣,唯有他的妻子我,才能擁有真正的他,這樣妳懂嗎?」 劉小藍笑笑。「他倒是想得很周到嘛!」 吟倩吁了一口氣,拿起筷子繼續吃飯,咬了一口豆包後,她才又說:「無論他在做什麼,最先考慮到的一定是我和兒子。」 劉小藍聳聳肩,「不說他了,」她也扒了一口飯後才問:「還有半學期就要畢業了,妳有什麼打算?」 「妳呢?」吟倩反問。 「出國吧!我想。」劉小藍撇撇嘴。「反正家裡又不需要我賺錢,我考慮出國去看看,再決定是要繼續念,還是回來工作。」 吟倩從塑料袋裡掏出兩罐可樂,一罐遞給劉小藍,另一罐自己打開來喝了一口。「我就想繼續念下去。」 劉小藍仰頭灌了一口可樂。「留學?」 吟倩搖搖頭。「不,如果我也出國,那我們全家可能都會長居在國外了,我不想那樣。我喜歡台灣,喜歡講國語、閩南語,也喜歡自己的國土,喜歡生活在平等的環境中。更喜歡能常常回去看看院長和修女嬤嬤們。或許台灣不是最好的,卻是我最親的,我還是乖乖待在這裡就好了。」 「可是……」劉小藍不以為然地斜睇她。「你們夫妻倆這樣長久的分隔兩地,妥當嗎?」 又喝了兩口可樂,吟倩才放下罐子繼續吃飯。「德斯說,頂多衝刺個兩、三年之後,就不必這麼拚命了,屆時,他便可以有時間回來待久一點了。」 劉小藍吃了好一會兒東西後,才又問:「從我那乾兒子滿月之後,他好像都沒有回來過哦?」 吟倩不自覺的停下筷子,歎了一口氣。「是啊!」 劉小藍夾了一塊菜頭放進嘴裡。「春節呢?回不回來?」 吟倩皺眉。 「不知道耶!他說他正在爭取中,不知道結果如何就是了。」 * * * 「不行!」 「為什麼不行?那是我們中國人最重要的節日,全家都要團圓的,為什麼我不能回去?」 德斯受不了的翻了翻白眼。「那跟我們美國人無關啊!美國人並不會配合你們中國節日而改變生活習慣的。」 「那又如何?我過我的中國節,關你們屁事!」任沐霖忿然地道。 德斯無奈的搖搖頭。「關係可大了,路克,你既然在美國工作,自然要配合美國人的習慣囉!」 「狗屎,」任沐霖怒罵。「我已經沒日沒夜的按照你所有的要求去做了,你到底還要我怎麼樣?」 喬、理文和哈爾無奈地看著德斯和任沐霖各據客廳的一方對吼,想要說點話緩和一下火爆的氣氛,卻不知道該說什麼才不會火上加油。 「路克,不是我故意要為難你,實在是還有很多工作需要盡快完成,而且,有一些是得配合別人的時間,不是我說能怎樣就怎樣的。」 任沐霖的雙眼依然怒瞪著他。 德斯輕歎。「你的曲子還沒作好吧?」 任沐霖窒了窒,隨即又咬牙道:「我會趕出來的!」 「要練新歌……」 「我們的默契已經很好了,只要再練個幾次就可以OK,不需再花費太多的時間。」任沐霖轉頭望向三位夥伴。「對不對?」 這倒是真的,三人未假思索的立刻點頭,任沐霖得意地回眼睇視著德斯,德斯則疲憊地揉揉鼻樑。「還有四個電視音樂節目要上……」 任沐霖頓時愣住了。「電視……」 「洛杉磯、舊金山和聖地亞哥的歌迷面對面CD簽名大會,也是早已預定好的,你不會忘了吧?」 任沐霖啞口無言。 「MTV也還沒錄製好,單曲CD也是……」 「夠了!」 任沐霖驀地怒喝一聲,德斯立時噤聲,好半晌後,德斯才小心翼翼地覦著任沐霖緊繃的臉開口相勸。 「任沐霖,如果一切順利,我估計在半年後,就可以開You & Me改組以來的第一場演唱會了,而這場演唱會,若能如我預計般的成功,那明年的葛萊美新人獎你就有希望得到,只要新人獎一拿到,路克,你該知道那代表什麼意義吧?」自然是代表成功了一半囉! 任沐霖卻一點欣喜的神情都沒有,他只是陰鬱地瞪著德斯。「媽的!那你教我怎麼跟我老婆講?」 「照實講啊!我相信她會體諒的。」 「體諒?」任沐霖冷笑一聲。「為了我的興趣,她強自忍受兩地相隔的思念之苦;她懷孕時,我也沒有給她一點安慰和幫助;她生產時,我更不在她身邊為她加油打氣;末了,孩子又扔給她一個人照顧,現在,你還要她體諒我在該回去和她團聚時,居然還得留在這個勞什子國家追求什麼葛萊美獎?」 「她會體諒的。」德斯再一次說。 任沐霖的雙眼倏然一瞇,「你該死的下地獄去吧!我不幹了!」一吼完,他便反身衝回自己的臥室,「喀啦!」一聲將自己鎖在裡頭。 就在這一刻,德斯的心頭驀然浮現一個不該有的想法—— 他老婆真是個大麻煩,是否該設法徹底解決掉,才不會影響任沐霖的前途呢? * * * 節日每一年都有,但是,大學畢業典禮一輩子只有一次,所以,任沐霖堅持要回台灣親眼看到老婆戴方帽子!雖然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這一次,德斯卻沒有太大的反彈,相反的,他還跟到台灣來。 但是,在返美的前兩天,任沐霖在家裡陪剛學會醉拳——搖搖晃晃走路——的兒子玩,吟倩則到機場為要到歐美旅遊的劉小藍送行。 德斯算準了時間,以找朋友為借口,先到巷子口截住正要返家的吟倩。 「我可以跟妳私下談一談嗎?」 吟倩疑惑地看著他片刻,而後點頭,「好,我們到那邊去坐坐吧!」她指著不遠處的一家咖啡廳。 十分鐘後,兩人在咖啡廳僻靜的角落裡對座,吟倩無意識地轉動著面前的果汁,雙眼凝視著德斯,靜待他開口。 德斯嚴肅地回望著吟倩許久,他已經很久沒有做這種事了,不但有些生疏,甚至還很緊張呢! 該死!他實在忍不住要抱怨,現代人都流行晚婚,所以,一直以來,都能讓他省略過這個步驟,可任沐霖偏偏早婚,又那麼死腦筋地硬要將家庭放在事業之上,好似存心要找他麻煩似的,真是有夠他媽的XXX! 他深吸了一口氣,再長長地吐出一口大氣,終於鼓足了勇氣開口。 「我想,我最好是直說比較好,」他盯著吟倩。「我想知道,妳能為路克的前途犧牲多少?」 吟倩皺眉。「什麼意思?」 德斯也跟著擰起眉心。「呃……這麼說吧!如果我為了路克的前途要求妳離開他,妳能答應嗎?」 吟倩瞪眼盯著他無法言語。 什麼玩意兒?為了老公的前途而離開他?這是哪朝、哪代的戲碼?現代人好像沒有這種習慣吧?就算成龍為了戲迷死不承認已經結婚了,而譚詠麟也明明快要列入老頭子行列,卻還是老霸住單身貴族名額不放,甚至有些人拿訂婚當遊戲玩,但大多數藝人歌星還是不會否認已婚身份,不管他們是不是結婚十天半個月後就要離婚了。 而面前的這個洋老頭子卻要她做那等可笑的事,去扮演一個苦情女子為丈夫的前途而離開他?他腦筋秀逗了嗎?還是年紀太大了,以前捧歌星的爛招數已經用習慣,改不了? 德斯被她看得很不安,在喝掉半杯咖啡後才又開口。 「我知道妳一定很奇怪我為什麼會對妳做出這種要求,其實,我並不願意這麼做,事實上,目前大部分有心在影歌壇闖天下的人都不需要這麼做,但路克不同,他……一定得這麼做才行。」 吟倩依然默默無聲地盯著他,他又花了點時間整理過思緒後,才勉強露出一個算是微笑的笑容。 「我想,我必須先告訴你,路克是我專任經紀人以來碰過最好的人才,他的天賦能讓我輕易地將他送上最高峰,但是……」他凝視她。「必須是在他心無旁騖的情形下。」 吟倩再次皺眉,她低頭啜了一口果汁後望向他。 「你該知道,現代人總認為成為影歌星是輕而易舉的事,只要有財力、有背景,誰不想飛上天空作一顆閃亮的星星?所以,即使路克再有音樂的天賦和才能,也必須和那些虛有其表,卻擁有強大靠山的人競爭。在這種情況下,密集的宣傳及交際活動,是絕對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