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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陳明娣 兩口子就在雙方的僵持下,一天一天的過去了,直到林秋桂分挽── 王鈞接到了岳父的通知,匆匆趕到東村林家,看到筋疲力竭、憔悴失色的林秋桂,因為難產而正在痛苦嘶喊時,他才發現自己在乎她的程度,當時他只顧著表達悔意,求取妻子的原諒,竟脫口說出──以後所有的事都聽她的──這句話,林秋桂忍著痛,再確定一次不是她聽錯了,就在王鈞再次保證下,王浩──王平的爸爸──出生了。 以後的日子,王鈞真的遵守諾言,對林秋桂的話言聽計從。王浩也在父親的身教、母親的言教之下,養成了男女平權,以及如果男女發生爭執以女人說的話為準的觀念,他也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徹底地執行了這項準則──王浩從不跟羅玲炒架,因為女人最後都是對的。 不用說,有了王浩的示範演出之後,王平和王安當然是「女權至上」、「男人能,女人也能」這些信條的忠實擁護者。 「媽、大姊,你們不要笑了!我剛說的沒錯呀,我們王家的男人本來就是不把女人放在眼裡的。」王安嚷著。 「安安,你怎麼這樣說?給奶奶聽到了非把你趕出家門不可。」王浩聽了兒子的話以後,緊張得不得了。 羅玲跟王平聽了他們父子的話更是笑個不停。 「爸,我話還沒說完,你緊張什麼嘛?」王安笑著繼續說:「我們王家的男人向來不把女人放在眼裡,因為我們把女人放在心裡、捧在手裡。」 王安的話得到了羅玲跟王平的鼓掌,她們早就曉得王安是開玩笑的了,只有王浩個性老實一時反應不過來怎麼兒子的話前後差這麼多? 羅玲勉強止住笑,對王浩說:「安安是故意開玩笑的,你別當真。」羅玲知道她老公的思考方式跟常人不一樣,普通的笑話在他腦中轉了幾圈之後就變成了奇妙難解的謎題。這也是王浩所寫的推理小說受讀者歡迎的原因,因為他的思考邏輯完全超乎常人。 王平伸伸腰站起來,摟著還在為王安前後矛盾的話傷腦筋的王浩說:「爸,你別再想了,快告訴我,你寫到哪裡了?兇手出現了嗎?」她故意提起他正在寫的稿子來使他分心。 果然達到了效果。王浩臉上馬上出現了興奮的神情說:「兇手快出現了,再過幾天就能完稿了。」說完話,他別具深意地瞄了太太一眼。 羅玲一看他的神情,馬上抬高下巴說:「你不要得意得太早,我的小說也快近尾聲了,肯定比你早一天完成。」 王浩聽了,立刻站了起來,就他的書房走去,嘴裡念著:「我得加油,我不要再煮飯了。」 王平和王安笑得合不攏嘴。「媽,你跟爸又打賭了?」王安問。 王平替羅玲回答說:「他們現在每個月都賭一次,輸的都是爸。」 「可憐的老爸!」王安搖著頭半開玩笑地說。 「你應該說可憐的老姊!爸做飯的速度你是領教過了,有的時候我實在等不及,只好自力救濟──吃泡麵,你知道嗎?」王平不滿地說,好歹她也算得上是半個受害者。 由於王家提倡男女平等,因此羅玲跟王浩結婚以後兩人一直是平均分擔家事。但兩人都不喜歡料理三餐,於是就有了一個奇怪的賭約──以兩人每個月固定的寫作速度為賭,輸的人就得負責做一個月的飯。第一次王浩不幸輸了,他安慰自己還有下次可以扳回一城,沒想到第二個月他又輸了,第三個月他也輸了。他終於瞭解「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句話背後的意義──「壤的開始是失敗的一半」。 其實王浩之所以會輸得這麼慘,他做飯的方法得負一半的責任。 他是學科學的,因此他按照食譜做飯時,完全按照書上所寫的介量、步驟、溫度跟時間,多一公克、少一公克;多一分鐘、少一分鐘;都是不能忍受的錯誤。所以他做一頓飯至少要花三個小時的時間,你說他怎麼有時間專心寫作?當然永遠是他太太先完成。 王浩也曾想過取消這個賭約,無奈老婆大人堅持繼續,所以王浩一連煮了十六年的飯,直到王安上了中學接手負責煮飯以後,他才得到免刑。 後來王安到台中念大學以後,就由王平跟父母輪流,只是大家都懶,常常藉故開溜,因此家裡一直是有一頓沒一頓的,羅玲受不了這樣,就又邀王浩打賭,王浩爽快地答應了,因為他想一雪前恥,只是歷史又重演了──他又輸了! 王平知道她爸為了挽回頹勢,日夜加緊趕工,希望能勝過媽媽。但看他們雙方的神情,似乎媽媽比較有把握,看來老爸又要煮一個月的飯了! 「媽,你真的快寫完了嗎?」她問。 「沒錯,這是上一本小說『破碎的事』的續集,所以寫得比較順手。」羅玲壓低聲音說:「其實,我剛剛已經寫完了;我不告訴你爸,是怕他太早失望。」 「老媽,你真壞,欺負爸!」王安替父親抱不平。 羅玲轉向女兒尋求支持:「阿平,你替媽說句公道話,我哪裡有欺負他!」 王平答非所問地說:「媽,你書裡的女主角小曼,是不是真的沒死?」 她忽然想起今天白天遇到的那個怪人,他那麼關心小曼的生死,就好像小曼是他的親人一樣。如果她母親臨時改變主意,他一定又會像上次一樣躲在樓梯間哭泣,那像什麼話? 羅玲覺得奇怪。「你怎麼突然關心起我的小說來了?」 「是呀!姊,你從來不看媽寫的小說,怎麼會記得女主角的名字?」 王平一臉無奈,只好把在飯店遇到的那個超級書迷的事全說出來。 「阿平,你確定他是個男的嗎?」羅玲興奮地問,因為她的書迷全是女性,這還是她第一次聽說有男人是她的忠實讀者。 王安關心的是:「為了見媽一面,他真的願意給你十兩黃金?」 「我想他大概是個男的吧。他真的說明天要帶十兩黃金到飯店來給我。」她一次回答他們兩人的問題。 「你不能收人家的黃金。」 「姊,你收了他的黃金後,別忘了我哦!」 羅玲跟兒子王安搶著提供意見。 「你們不必說了,我本來就不打算收他的黃金,我也不打算介紹他認識媽。」 羅玲跟王安又搶著發言,最後又是羅玲先說: 「那怎麼行!他那麼有誠意,我看你帶他回來,我想見見他。」 「依我看,既然媽想見見他,姊你就帶他回來,這樣子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收下黃金十兩了。」 「你們兩個在幹嘛?他可能是個神經有問題的人耶!要不然他怎麼會喜歡看這種言情小說?」王平覺得她弟弟跟媽媽都瘋了。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你媽寫得小說這麼奇怪嗎?為什麼他看我的小說就是神經病?」羅玲覺得大受污辱,她要為作家的尊嚴一戰。 「媽,你誤會我的意思了,你寫的小說本本暢銷,怎麼會奇……」 「還是你覺得我的長相會嚇到他,所以不介紹我們認識?」羅玲不聽她的辯解,接著又問道。 「不是的,每個人都誇你看起來像二十歲的小姐,他要是看到你,一定以為你是我妹妹。」王平為了保命,說起謊話來,臉不紅氣不喘。倒是王安在一旁把頭埋在沙發墊裡愉笑。 「那你就把他帶回家來給我看看。」羅玲下了命令。 王平只能說:「遵命!母親大人。」反正他是她媽的書迷,到時候出了問題,不關她的事,實在沒有必要再堅持下去。 「安安啊!你什麼時候回台中?」羅玲問像駝鳥一樣埋在沙發裡的兒子。 王安克制笑意抬起頭來。「下個禮拜一早上。動物醫院現在人手不夠,我不能請太多天假。」 「好,那就決定這個禮拜天好了。」她吩咐王平:「你請他禮拜天到我們家來吃晚飯。我讓你爸爸做頓好吃的請他,順便幫安安補一補。」 「一切都聽你的。」王平無所謂地答應了。 「那我現在就去告訴你爸,讓他預先計劃一下要做什麼菜。」 「媽,等一下!」王平想起來,她還沒回答剛才的問題。「你還沒告訴我小曼是活是死?」 羅玲回過頭來微微一笑說:「當然沒死,我怎麼能讓我的忠實書迷失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