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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席絹 十九歲了,玩這種小孩子似的爭吵會不會略顯幼稚?孫琳琳看不過去: 「我看你們先去打一架再回來決定誰該聽誰的。要是我的話,我會一拳揍昏那個寧願嘔氣,也不願與人好好談的傢伙,然後一路拖她的頭髮回家,比較省事。」 李舉韶點點頭: 「很好的方法,不過,我會先給她當文明人的機會。」 「二姊!你很差哦!」孫束雅哇哇叫著。 孫父發揮一家之主的本色: 「好了,你們吃飽飯之後,回家好好地談開。我想你們是不會輕易談離婚的,那麼,未來那麼長的一條路,總會有許多問題出現,如果現在不能建立一個長好的溝通模式,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呢?束雅,多想想舉韶的好處,氣也該消了。你們的長相都極出色,難免會招來一些異性的欣賞,但這不該成為你們吵架的理由,不是嗎?」 小夫妻低下頭反省,只有窩在外公懷中的李毓以拍手聲表示同意,逕自笑呵呵,讓濃重的硝煙味消弭於無形。 第二回合小吵架,於焉落幕。 第七章 一束玫瑰花出現在孫束雅面前。那是新研發出來的品種,叫綠玫瑰,雖然尚未被商人取下永垂不朽的花語,但因罕見而成了近兩年來花市的一枝獨秀,不會比香水百合便宜。尤其在聖誕節即將來臨之時,簡直可以說是天價了,貴得沒天理! 那麼,李舉韶哪來的錢去買這一大束? 「你路過哪一家花店,順手帶回來?」她笑得眼都瞇了,連人帶花往丈夫懷中偎去,肢體語言與嘴上說的完全是兩回事。 「你知道我最近結束一份家教的工作,閒著沒事當然陪朋友去賣花,今天第一天,我沒收工錢,只好拿束花抵工錢了。」其實這也是臨時起意,是在看到朋友的女友念了一個晚上,嘔氣一個晚上只因為男友沒送她聖誕禮物,最後男的生氣、女的哭泣。苦了助手李舉韶一人,光賣花已手忙腳亂,還得加減充一下和事老。 由別人的經驗可以知道女人很容易為一點小事耿耿於懷,那倒也沒什麼,可怕的是女人們巴不得男友是自己肚中的蛔蟲,對她的需求一清二楚;如果沒猜出她為何「變臉」則表示兩人已不相愛了。簡直足以讓男人崩潰。 當然他的束雅是不會染上這種病症的。不過,男人也該心細一點才好,免得哪天她與同性朋友交換情報之後,回來給他臉色看。 「那你明天還要去賣花呀?」孫束雅最可愛的一個優點是絕不會故意鑽牛角尖,所以壓根不計較花束的來源是代表工錢的抵債,反正有花到手就很開心了。 「賣到下午,然後我們回家煮聖誕大餐一同吃。」 「可是剛剛我答應大姊去她餐廳幫忙呢!他們訂位的客人已經客滿,服務生不夠用,要我們幫忙、怎麼辦?回絕她嗎?」 「不好,我們每個月都去白吃白喝,怎麼好拒絕。也好,我們把兒子帶去,讓大姊顧,在幫忙的空檔吃法國料理好了。」趁著兒子已睡,他們夫妻才有機會在入冬的夜裡互摟著談情說愛,把窗外黑濛濛的天空當成秋月般的欣賞;門外呼嘯漸狂的北風當成命運交響曲來聽。 他們雖然已成婚,但成長的路程依然往前推進,年幼時有其青澀的談情歲月,青少年時期也有幸嘗到初戀的滋味,如今已結成夫妻,稍微懂情趣一點的男女,斷然不會將婚姻當成墳墓來待著。努力創造樂趣才是生命至高的價值,何況他們夫妻一向無比配合。 「我記得你們學校有辦舞會,對不對?」每天出入T大,對T大的活動大抵也明白。 「沒什麼趣味,也不過是一些求偶的花招罷了。我怕有人會再與我鬥氣,想也不敢想要去玩。」他摟緊她,因為不想移動,索性將床被拉到地上來,密密地包住兩人。 孫束雅皺皺鼻子: 「我幾時又與你鬥氣了?連你的那個王春杏有意無意說我讓你累個半死,我都不計較了,又哪有什麼事可以藉題發揮?」 「什麼『我那個』?現在我的朋友全知道你是我妻子了,已經沒有人對我亂想,我唯一有的就只有你了,還有誰?王春杏頂多嘴巴不饒人,又哪能傷得了你?對手下敗將客氣點,反正你是贏了。」 她抬頭看他: 「唷!說得像是你多珍貴似的,要不要請『動物協會』」加以保護呀?」 他吻了吻她,將她雙手抓放在自己胸口: 「不必,只要你好好保護我的心就成了。」 她點頭,偎緊了他。立誓要一生一世互相扶持至死,相愛不移。希望溫馨的一刻,就此停住…… 「老婆,既然明天要去打工,那我們將綠玫塊一枝枝包裝起來,賣一朵一百二,那些凱子一定會買的。點子很好對不對?我今天帶回來十七朵花,將近有兩千元的進帳,太棒了!來,上次買的玻璃紙放哪裡?」 「……」 無語問蒼天是孫束雅唯一的回答。 「這真的太沒道理了對不對?」 「唔。」 「天下間還有這種事嗎?真的太過分了,對不對?」 「哇!」 「為什麼我們得辛辛苦苦當侍者,而你的內公、外公一大家子卻可以大剌剌地坐在外邊讓人服侍、吃著大餐?可惡的是特別愛對我指使東、指使西的!」 「爸……爸……」 「我當然知道我是你爹!既然你早已經會叫爹了,那麼休想現在因為這個而要我賞你一個吻。哼,你奶嘴多吸幾下吧!」說是那麼說啦!一身平整服務生打扮的李舉韶仍是抱起小床中的兒子,恩賜一個吻,外加由廚房偷渡出來的布丁,一匙一匙喂兒子吃。 之所以能有片刻的空閒,全因為外邊那些可恥的親人們都知道要操勞死也也不能選在小毓吃點心時刻,所以暫時休兵,留他一條小命回休息室伺候他的小祖宗。 今天是聖誕夜,基本上也是用來全家團圓的大日子,但身為中國人,大可不必信那一套,利用此商機大賺一票銀子尚可,其它就別太認真了。 不過看到今天的陣仗,還是忍不住感到委屈。太沒天理了!一樓滿滿的賓客倒是無所謂,可惡的是二樓貴賓席中佔了李、孫兩家為數頗多的成員,正在大肆飲酒享樂,歡度美麗聖誕團圓夜。他們不覺得羞愧也就算了──居然把他們一家三口剔除在團圓名單外!而且,還特愛指使他這個苦命的、一小時才兩百元卻要累得像老牛的服務生。 沒天理呀!而那些人……沒天良啊! 「.ㄇㄤ──.ㄇㄤ!」吃完布丁的小傢伙意猶未盡地大叫。 「喝!連你這小子也敢支使你老子我?哼!要再吃,等下輩子吧!」他孩子氣地別開眼。 「為什麼欺負小毓?」李舉樂與家人吃了一會,回到辦公室便見到一臉哭相的李毓正努力要抓著桌上那一碗蒸蛋。她一把抱了過來,接手餵食的工作:「好了,你出去忙吧!」 「爸爸──」李毓小手指著父親,像在控訴他虐兒的罪行,只可惜目前他的字彙能力只停在「爸、媽、哇、唔、.ㄇㄤ──」之類的簡單音節上,陳述不了告狀。 「小鬼,老爹要出去賺你的奶粉錢了,來親一個。」李舉韶低頭親著兒子,也讓兒子以口水印了一臉,心滿意足地再度出門任人支使去了。 走到門邊,差點與一名壯碩男子撞個正著,李舉韶才要抬頭看向那個幾乎一九0塊頭的男子哩,不料威沉的冷語已從上頭傳了下來: 「上班時間迫不及待的偷情,是不是嫌工作太少,或是李小姐管理不當?」 這人很面熟耶!似乎是上回追姊姊到家中,還害小毓嚇哭的那個男人?李舉韶猶豫著該不該留下來,或者一同將兒子抱出去 不過,由大姊打來的pass表示,恐怕是要他先閃人再說。好吧,賺錢要緊,他還沒把玫瑰花拿出來賣哩,等會下樓向老婆要花去。 甫出辦公室大門,李、孫兩家的方位即傳來數人慇勤地向他招手。不知道是打算又來上一回合的糟蹋,還是要把他當團圓的一份子? 「有什麼吩咐嗎?」 孫母拉過他: 「剛剛進去那個男人是不是在追舉樂呀?」 原來是想探聽消息呀!他怎麼會知道?看向大哥,他道:「我想大哥比較清楚。」 「我只知道他是這家餐廳的總負責人,全球一百多家五星級法國餐廳的老闆,年紀三十四,挺老的。」李舉鵬與孫父敬了一杯。回應得漫不經心。 李母也悄悄拉過么兒: 「小韶,你看,那個老闆是不是對你大姊有意思?」 「大概吧!如果每次看到我與小毓,都引發他想殺人的衝動的話,那大概是有意思了。」 「為什麼?」眾人一致問他。 李舉韶歎了口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