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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席絹 「小艷,當人後娘總好過一輩子沒名沒份吧?你們都該明白,一旦寨子更加強盛後,來委身的女人只會更多而不會減少,到時你們如何比得過?一個有權有勢的男人會終生吃香,但一個再美的女人,過了三十就乏人問津了,你們切莫太執著才好。」鍾南山這話同時也是說給閨女聽。每個女人莫不希望自己的漢子是群中之首,但一個真正的群中之首,又怎會只屬於一個女人?何況是平庸無奇的女人? 「阿爹,我們才十五、六歲呢!」鍾萍跺腳抗議。對十六歲的她而言,壓根兒認為三十歲是等一輩子之後才會走到眼前來的數字。花朵兒才下綻放,哪遙想得到落紅的飄零欷歐? 「對呀,鍾叔何必這般嚇我們。」喬小艷也埋怨道。 「反正我們想請阿爹阻止常大哥去娶劉昆他女兒啦,您一定要跟他提哦!」 「我哪能左右寨主的想法?」鍾南山頭疼地道。 「不管!您一定要提。若說全寨子裡常大哥還有聽得進話的人,就屬您了。」 「那是因為你爹爹我從不多話,也不逾矩。現在,我還是打算遵份守紀做事,你就別在我這把老骨頭上磨蹭了。我還有事得做,先走了。」 「爹!阿爹--」少女不依,追了上去。 「鍾叔,您走慢些啊--」一男二女,快步離開樹林,幽靜的林子內,復又只聞寒風逗弄白梅的沙沙輕響,枝椏兀自晃著晃著,抖落了幾瓣梅花,也讓梅順勢翩然落地,伸了個懶腰--時候也不早了,找人去吧。 ☆ ☆ ☆ 身為一個土匪頭,應該有怎樣的標準配備? 首先,他要有殺人不眨眼的狠厲。 再來,他要有蠻霸之氣以服匪眾。 接著,他有很多女人、很多下屬、很多武器與馬。 然後,刀裡來、血裡去,燒殺擄掠,隨時有殺人與被殺的心理準備。 他似乎應該有一把大鬍子,應該有一副高壯的身軀,一雙嗜血的眼,一張擅長獰笑的嘴,再加上滿身滿手掛著搶來的珠寶,展示著向自己的戰利品。 梅坐在窗台上,對著數尺外的那個男子品頭論足:左手拿羊皮卷、右手拿梅枝,核對著古往今來的土匪異同處。這個常孤雪,是有一把大鬍子長在他陰沉冷厲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壯,否則恐怕舞不動他身後那片牆上掛著的大刀、鐵棍等武器。眼神陰闃,嘴巴……看不太清楚,跳過;沒有珠寶在身上招搖……也許是「營運」不順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臉頰筆直劃至右耳後的長疤痕。她幾乎可想見他曾經多麼驚險的在一把致使利器裡撿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頭落地了。 那道傷痕是怎麼來的?由顏色判斷,應有十來年以上了。會不會是因為容貌被毀,致使他性情大變,種下了日後成為大惡人的因? 此時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漢談話,那人叫伏勇,聲如洪鐘,身形巨大得都要頂到屋樑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個頭身。 伏勇是「孤寨」裡的二把手,地位僅次於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氣直衝,常讓下屬感到畏懼,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緒的性格,令居上們者安心重用。雖不免有被莽撞壞事的時候,但這種人並不容易背叛首領。就算哪天心起異念,也會馬上被消滅,沒什麼威脅感。 「那個死賊禿劉昆,帶了一群老兵殘將來白食還不夠,居然妄想要當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頭上撒野!你剛才幹嘛阻止我?乾脆讓我的九環刀劈他個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長串渾帳話氣死!」 話題正繞在劉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說常孤雪的女人們群們忿忿不平了,連全寨子裡的人都覺得那劉昆欺人太甚。 「喂!把頭兒,你倒是說句話呀!」 「有什麼好說的?」常孤雪終於開了金口。 梅立即飄近他,想聽清楚他的聲音。 怎麼會有香味?常孤雪眉頭微擰,目光掃到窗外那一樹正盛放的梅花,奇怪著梅花幽淡的香味幾時濃烈了起來,讓屋內的人得以輕易嗅聞到? 「劉昆那廝值得大伙如此介懷嗎?決定權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兒,難道就由著他在寨內橫行?何況我尚未點頭允他。」 嗯……聲音沉沉的、沙沙的,想來是個不常高談闊論的人,語氣裡沒什麼感情,淡薄得很。不錯,挺適合冬天的調性,莫怪他房外那樹梅花開得特別好,夠冷嘍。 梅落坐在剛才常孤雪坐著的位子上,繼續聽他們聊。 「想那劉秀,既無美貌又驕縱,你身邊的女人隨便一個都強過她!真不知她哪來的臉認為她有當寨主夫人的本錢?!」伏勇嗤道。 「別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說說你下山查探到什麼吧。」顯而易見,常孤雪已經受夠了那些話題,不希望別人再抓著地討論。 「哦,那個呀!下個月初七,康州的大糧商有一批價值百萬兩的糧草要運往開城,進貢給洪達的軍隊。」伏勇搔了下頭,接著報第二筆:「還有,天朝的相國告病返鄉,聽說光是運珠寶金銀就要雇三十個挑夫、三百名保鏢,並分成五路運送,怕出了個萬一。市井傳說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強盛的莫囚龍。他們運財寶的路線離我們遠了點,如果我們打算劫他個幾車,至少也要到柳州候著,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馳十天了。」 世道混亂,想要做沒本生意,自然從鹽商、糧商,或高官身上去搾油水了。 天下會亂,通常來自所有的財富已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並苛待那些飢寒交迫的農民、老百姓。飢寒交迫的群眾忍到極限,終究要反的。於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財富於一身的高官、巨富們,莫不著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來。 對「孤寨」這個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來說,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閃過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幾車,那些金銀財寶是我孤寨的,一車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頭兒,他們有三百名保鏢,全是武功高強的壯漢。想我們寨子裡,扣除老弱婦孺,也不過剩下三、四百個漢子可用,而漢子裡,又得刪去文書生、只會拿鋤具的農人,勉強剩下二百多個壯漢,咱們出草時,撥百來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時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頰抽搐了下,立即下令: 「你馬上去把所有漢子集合起來,一炷香之後,我親自帶他們練功強身,十日後挑選可用之人。至於不濟事卻又吃白食的漢子,全給我搬到後山去住,負責耕田種菜以供給整個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馬上去辦!」伏勇一楞,立即轉身出去傳令。 屋內,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隱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風陣陣拂面而來,覺得自己全身都活絡了起來。真舒服呀…… 不過她的舒適沒能維持太久,因為常孤雪似乎準備坐回自己專屬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飄開。 斜眼瞄他,在心底組織著對這男人的印象。老實說,她對人類的認識既有限又貧乏。當她仍只是一棵梅樹時,便是生長在荒蕪人跡的深山絕嶺,後來修成正果,成了小花精,依然遠離塵囂,潛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對人類仍沒產生半點興致。 所以突然有了常孤雪這個任務,她一時之間不大能分辨出他的行為在人類眼中究竟是多惡劣或多善良,她沒有標準可以衡量。 基本上他是個惡人沒錯吧?否則季節司神不會撂下這種「惡人變好人」的任務,活似它會是怎樣了不得的艱巨使命。別人出題出得那麼得意洋洋,倘若她完全輕忽以對,未免太不給面子了,所以她也只好加減慎重看待了。 什麼叫惡人呢?殺人者就叫惡人嗎?那他們人類吃肉吃魚吃遍天下萬物不也叫造孽嗎?更別說砍樹造屋、燒柴,以及恣意攀摘花香,不給花樹有繁衍下去的機會了。 砍一棵樹與殺一個人的罪過不該是相同的嗎? 但天神們、以及人類似乎自有一套偏私的標準。反正殺殺殺,殺盡天下萬物無妨,就是別殺自己同類就行啦,就叫沒罪啦。真令人百思不解與不平哪。 那這常孤雪就可憐啦! 瞧瞧他二十四歲以前的事跡:十歲那年重傷了長期虐待他的主人張三;十二歲欲搶他食物的乞丐李四推落湖,使其溺斃;十五歲那年跟了殺人狂王二麻子,又是另一段辛酸史,養成殺人不眨眼的冷血個性;十九歲,夥同其他不堪受虐的師兄弟弒師成功。自此以後,獨行天下,做起無本生意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