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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葆琳 汶卿猛力地搖頭。「我不管,我要你!」 罪惡感與喜悅一起湧上他的心頭,他的這雙手沾滿了罪惡,現在又多添了一樁,他拉著天使陪他一起墮落了,可是他不後悔,只要能把她留在身邊,不管這是多麼大的罪惡,他都滿心歡喜的接受。 曾以為他絕對不可能到手的天使,如今就在他的身邊,他已別無所懼。 清晨的陽光照亮室內時,一陣粗暴的敲門聲打擾了戀人甜蜜的光陰。 京森反應快速地從床上跳起來,一時間忘了自己身在何處,可是身旁輕吟著翻身的戀人,立刻讓他想起昨夜的一切。 對了,這兒是汶卿的公寓。 是哪個笨蛋一大早來擾人清夢? 「唔……好吵……」咕噥著卻睜不開眼的她,昨夜累壞了。 「你睡你的,我去看看是什麼人。」他在她頰上印下一吻,體貼地說。 套上丟在地板上的長褲,打著赤膊的京森走到玄關處。「哪一位?」 「請問這裡有一位藺京森先生嗎?!」 狐疑地挑起眉,他透過門上的窺孔確認門外的人,兩名他不認識的男子身著警察制服站在公寓前的走廊上。 「你們找他有什麼事?」把門拉開,他不悅地問。 「你就是藺京森嗎?我們是天母分局的警察,有人告你犯下重傷害罪,麻煩請跟我們到分局作筆錄。」 「重傷害?」 「是的,昨天你在公主酒店中曾把其中一名客人打成重傷,你該有印象吧。不過,一切都等到回分局後再說,請跟我們走吧。」 該死,他竟沒有想到——什麼重傷害罪?他不記得自己把他打到缺腿斷手,恐怕這背後又是陳傑那卑鄙小人搞的鬼。 「藺先生?」 「我知道了,我會跟你們走,先讓我去換件衣服。」 一回到房間裡,似乎已經聽到外面談話的汶卿臉色蒼白地坐在床上。「跟他們走?不可以,你沒有把他打成重傷,我可以去證明,這是騙人的!你只是小小的教訓他一下而已。」 「汶卿,冷靜點,先把衣服穿上,我跟他們離開後,你立刻去找端木,知道嗎?不要自己輕舉妄動,尤其不要和那個姓陳的傢伙接觸。」 「不要!」汶卿大叫著。「如果他們要捉你去關,那也一起把我關起來好了,是我連累你的,這事本來和你無關!我不管,不管你到什麼地方我都要跟著你!」 「聽話,汶卿。」 他為了抑制她歇斯底里的情緒,親吻著她的唇說:「乖,相信我,我說我會回來,就一定會回來的,相信我,等著我。」 「不。」她捉著他的手腕說。「不要,我好怕你會像三年前那樣從我眼前消失,我不放心,讓我跟你到警察局去吧!」 「汶卿,我不希望你跟去那種地方,警察局不是什麼愉快的場所,說不定還會有——」一想到陳傑那傢伙說不定也在警察局,說什麼他也不願讓她跟。「乖,打電話通知端木,我沒事的。」 強行撥開她的手腕,他把手放在她肩上,以堅定的眼神說:「看著我的眼睛,汶卿,相信我,我不會離開你的,我一定會回到你身邊,知道嗎?」 留下這句話,他換好衣服後,就隨著那兩名警員離開她的公寓,汶卿套上一件洋裝赤著腳追到公寓外時,恰巧看到他被押上警車的那一幕景象。 彷彿心有靈犀的,他在坐進警車前抬起頭看著站在走廊露台上的她,以唇形無聲地說了句「我愛你」後,就這樣被警車載走了。 汶卿揪著心臟,她閉上雙眼,希望上天能給她力量撐下去。 他說他愛她,他說他會回來,她相信他。 「鈴——鈴——」 屋內的電話鈴聲把汶卿從絕望的谷底中喚醒,她衝回屋內拿起電話,也許是端木打來的也不一定。 可是她料錯了,透過電話筒,陳傑陰森的笑聲傳來。 「呵呵呵,沒想到是我吧,單汶卿。那個男人被捉走了,對不對?你好大膽子唆使他打我,別以為我會這樣就放過他了,我已經找了最好的律師,還透過我岳父在警局的關係,我一定會告到他被關進監牢裡不見天日。」 「你無恥,是你先試圖侵犯——」 「喔,說話要講究證據,你有什麼證據說我侵犯你?在場除了我有誰看到了?你身上有我的精液嗎?我告訴你,我可是醫生,這方面的事情我比你還清楚,我還可以捏造病歷傷單,把沒有的傷寫得誇張一點。這一點你能贏得過我嗎?哈哈哈哈。我要讓你後悔不跟我,卻挑他。」 「陳傑,你到底想怎麼樣!」 握著話筒,汶卿全身籠罩在一股狂猛的怒火下,她從未如此痛恨過一個人,也從未覺得一個人,竟能如此卑鄙無恥下流,他是醫生又怎麼樣,和京森高尚的情操比起來,他連良心都腐爛了,根本是個徹頭徹尾的變態。 「哈,我想怎麼樣?不怎麼樣,我就是不爽。我吃不到的女人,他也別想擁有,就這麼簡單。」 「要怎麼樣,你才會放過京森,你說。」 「喔,這句話問得好,可是——你應該很清楚不是嗎?小卿卿。我在凱悅的一○二四號房等你,該怎麼做,你有心理準備了吧。」 閉上眼睛,汶卿打了個寒顫。 對方在企圖些什麼,已是不言可喻。 「我話說到此,來不來,那個男人會有什麼下場,全都看你決定了,哈哈哈哈。」 汶卿奮力地掛上電話。 他帶給自己的噁心感觸,彷彿又從電話的彼端傳過來。 她不能不去。不去的話,京森說不定會受到誣陷而真的被關。京森會陷入今天這個局面,全都是她的愚蠢所惹來的,她怎麼能呆呆的坐以待斃。 不。這一次她不要再等了,為了京森她要改變,為了成為京森的女人,她有必要學習成長,首先第一課就是不能被這種惡劣下流的爛胚子給吃定了。 她要用自己的雙手解決這個問題。 汶卿下定決心地跳起來,在屋子內四處搜索著可以使用的道具,當她找到時,她臉上展露前所未有的決心。 握著那把鋒利無比的水果刀,她把它放進自己的手提包中,匆匆出門。 第十章 在警局中做著筆錄的京森,從偵訊室出來後,就被送進警局的拘留所,可是很快的就被釋放了。 當他走到外面看見端木揚朝他揮手後,就一點也不意外自己能如此快速地獲釋交保。端木家在這方面的關係良好,所以交涉起來也更為快速。 「唉呀,真是場無妄之災啊。我都聽說了,幸好我找到酒店內的員工願意作證,說明陳傑離開飯店時是自己開車離去,而一個雙手雙腳甚至意識都清醒的傢伙,怎麼會變成重傷害罪,就把謎底給澄清了。,無罪釋放。不過,你有打傷他是事實,萬一對方想告你傷害,也不是沒有這可能就是了。」 端木拍著他的肩膀說:「不過,安心好了,那個陳傑的背景我都查得一清二楚了,他想搞鬼,就怕鬥不過我。所以我不會讓你吃上官司的,放心。」 「謝謝。」京森左望右看。「汶卿在你俱樂部裡嗎?」 「她?沒有啊!你為什麼會這麼問,我還以為她和你在一起呢!」 京森臉色一變。「不是她通知你我被關的消息?」 「不是,是艾昕通知我的,因為我要他幫你注意四周的情況,你也曉得我擔心那些殺手還不死心。沒想到他卻得到你被人請來『衙門』坐坐的消息,我當然得火速前來營救好友嘍。」他看京森神色不對,蹙著眉說:「汶卿怎麼了嗎?」 仔細想想,自己是否犯了一個錯誤,陳傑人並沒在警局出現,而他對自己提起訴訟的目的,除了報復自己外,應該還有一個更主要的目標汶卿! 「端木,快開車!」 「喂,怎麼了?你臉色很難看啊!」 「別管了,快開車就是了。」他祈禱汶卿有把自己的警告聽進耳中,沒有理會陳傑,也沒有與陳傑接觸,否則…… 那個混蛋變態要是敢碰汶卿一根寒毛,這次不管自己會吃上什麼官司,他都要把他碎屍萬段。 「喲,來了,進來、進來。」 陳傑一拉開門看見她,便笑得眉眼都瞇成一條線。金絲框的鏡邊與人模人樣的打扮,看在許多女性眼中都是頗為理想的結婚對象,可惜一旦被人看穿本性後,那層虛偽的皮一蛻下,就是個什麼都不是的人渣了。 奇怪的是,這一回面對他,汶卿心中卻沒有半分緊張的情緒。她腦海中只有被關在鐵牢中的京森的模樣,只要一想起這一點,她內心的勇氣便足以讓她無畏無懼,甚至是——握著刀柄的手都能冷靜地藏在外套的口袋中。 「坐吧,別客氣。」 「我站著就可以了。」她冷冷地拒絕道。 意外的一揚眉,原本正在倒酒的手也停下來,陳傑盯著她的臉說:「我還以為你是來跟我求情的,原來不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