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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葆琳 沒人理會這種空洞的威脅,一場鬧劇於焉落幕。 迪渥鬆開手,一看手心上的慘狀,馬上歎道:「暴暴嵐,你就不能『口下留情』啊!誰會真咬下去?你看看,我的手心被你咬成這什麼德行?」 「你還敢抱怨!」水嵐也是氣得抖動肩膀,大口呼吸說:「我差點沒被你弄得窒息,沒事幹麼捂著我的嘴巴?」 「誰叫你也不思考一下,差點就讓自己身份曝了光?」迪渥直指。「我們怎麼說也是托端木哥偷潛進來的,怎麼能輕易就說出自己不是這間俱樂部的人呢?你這樣是會給端木哥招來麻煩的。」 恍然大悟後,水嵐不禁為自己的魯莽感到不好意思,她連忙向端木颶道歉說:「抱歉、抱歉,我這個人一旦怒氣上來,就會忘了三七二十一,一點也沒想到會……」 端木颶掀起唇角,不看水嵐反而看向迪渥說:「你的老婆直率得很有趣。」 「老、老婆?」水嵐的臉頰倏地燒紅。「不、不,這是誤會,剛剛是他在開玩笑的!可千萬別當真,我和他只是朋友而已,沒有真結婚!」 「咦,不是嗎?我還以為自己少喝一攤喜酒了。」 「端木哥,你就別鬧了。」迪渥苦笑著。 「那你還真不知道把握。」他調侃地一眨眼說:「如何?要不要放棄這個呆頭鵝,由我來擔任你的護花使者呢?」 「咦?」 「請不要對我的『朋友』伸出你的魔掌,端木哥!」二話不說地,迪渥把呆愣住的水嵐拉到自己身旁說。「沾染上你的毒氣,可是會毀了一個好女人的未來,太危險了。」 暗暗地,水嵐心頭一陣無名風亂吹。 她知道自己想太多了……DD不是因為吃醋或嫉妒什麼的,純粹只是站在朋友的立場,不希望我沾染上這種邪惡的男人。 她知道自己想太多了……DD更不是為了「獨佔」我而挺身護衛我。 但是高興的事就是值得高興。水嵐一點也不想對自己否認,她很高興迪渥反射性地護衛她的舉動,即使那不過是身為「王子」就該有的「英雄救美」表現,即使他可能對任何一位女子都會伸出同樣的援手,即使這份溫柔不是特定針對她的。 「毒氣?這麼侮辱一位幫助你的人,迪渥,你看來有點欠教訓喔。」端木飆唇角拉得更高,逼近迪渥,以指尖點點他的下巴說:「要不要讓端木哥替你上一堂『敬老尊賢』的課,嗯?」 呀!這、這在幹什麼?這兩個男人間,幹麼醞釀這麼可疑的氣氛,這週遭怎麼會開始散發出曖昧的薔薇色光芒?她一定是看錯了吧? 「不敢當。」劃破曖昧空氣,迪渥微笑地說。「佔用端木哥寶貴的時間,可是不曉得會遭誰暗殺呢!像我這麼瞭解您過去『歷史』的人,實在不適合您親自教訓,所以……謝謝,您的『關照』就留給您眾多的崇拜者吧!我相信他們會比較容易調教的。」 幹得好,迪渥!水嵐暗自喝采,這席話成功地消滅了邪惡的曖昧光芒! 「老樣子,還是防範得如此滴水不漏,呵呵。這不知讓你錯過多少精彩的人生體驗。年紀輕輕的,勸你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和行為限定得太死。」遺憾地一聳肩,端木飆移開手說。 「誰教我天生就是這麼無趣平淡的人呢?」迪渥輕鬆帶過。 水嵐不以為然地蹙起眉頭,從以前她就有這個感覺,迪渥似乎故意要掩藏自己的光芒,不必刻意表現自然就會吸引人目光的他,卻老喜歡做些幕後的工作。逼不得已被拱出來的時,他也都盡量把焦點分散,好讓自己不那麼引人注目。 他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水嵐不知道,但她總覺得這是暴殄天物的行為。明明有這能力與才華,更不!必提那張可以替他拓展璀璨前途的俊臉,為何要將它藏起來呢?他應該再多點展露鋒芒的野心才好。 「那麼我還有其他事要忙,你們慢慢看吧。不過……可千萬不要再和人槓上了。」說時遲、那時快地,端木颶握起水嵐的手一親。「特別是你,頑皮的小姐,要記得給身旁的男人一點表現的機會,別太逞強了。」 早習慣西洋禮節的水嵐,不至於因此而臉紅,她吐吐舌說:「多謝你的忠告,我會努力,但不保證能做得到。你知道的,積習難改。」 「哈哈哈。有趣,她真的很有趣。」端木颶拍拍迪渥的肩膀說。「我很同情你,加油吧!」 「這是挖苦我嗎?」 端木颶笑笑不語,獨自先行離去,放他們倆自由。 經過方纔這麼一鬧,兩人也不想繼續待在酒吧裡,決定去找大鵬和小萍,看看他們的運氣會不會比較好,是否發現了什麼目標。話說回來,這間俱樂部還真是可觀…… 走過以巴洛克風格為主軸裝潢的一條藝術迴廊,掛在兩邊牆上的不乏曾在美術年鑒上看過的名畫。水嵐發誓,這絕不是複製畫,複製的東西不會有這麼精緻的質感。就這樣毫不加裝任何特殊隔離物地掛在牆壁上,除了令人擔心這兒的保全措施夠不夠嚴密之外,也再一次地讓水嵐懷疑自己真能在這兒找到合用的廣告模特兒嗎? 就算我看上對方,也可能付不起對方的酬勞…… 「喲!小萍,你們那邊怎麼樣了?」 就在他們穿越過迴廊,來到餐廳門口時,恰巧也看到小萍和大鵬從餐廳走出來,只是兩人的臉色有些怪異。 抬起頭看向水嵐的小萍,五官全擠在一起,無言地比比自己的背後。 「怎麼了?」還不知道她為何一副大難臨頭的樣子,快步走向地的水嵐,好奇地問。 「你果然和他們是一夥兒的,應經理。」 最後在餐廳門口現身的,竟是他們的直屬上司——創意總監,而伴隨在他身旁的還有一名使水嵐整個人當場僵住的人物。 「林總、迪金森先生,你們……好巧,竟會在這裡碰到。」回應上司的招呼,水嵐瞪著後頭的高大外國男子。 迪金森·普南,正是水嵐被美國總公司回台灣的主要原因。 這名年長水嵐足足十五歲的男人,已經離過兩次婚,也有三個孩子,目前處於單身狀態的他,在某些女人的眼中依舊是炙手可熱的單身漢:巧克力色的雙眸與棕髮,方臉、敦厚的長相,年近四十卻依然保有三十歲的壯碩身材,穿起BOSS的套裝也絕沒小腹,掛著年收入百萬美金的大廣告公司高級主管招牌,誘人的條件數不完。 所以當水嵐拒絕他的邀約時,不知道讓公司內多少女人跌破了眼鏡,直呼她是世界第一傻瓜。 從拒絕他之後到被調職前,兩人都沒有過接觸,因此可想而知,這一回的意外碰面對水嵐來說有多尷尬。要不是現在有多雙眼睛正監視著她(其中還有自己主管),而是他們單獨見面的話,毫無疑問的水嵐可能會揮拳揍他。 「嵐,你看來很好。」迪金森的笑容也有些生硬。 「是啊。」自嘲地勾起唇。「一想到我被調回來的理由,我怎麼能不努力地活得好一點?我知道有人正等著看我的笑話呢!」 迪金森的笑容消失,他沉下了臉。「你有充分的理由生氣,我不會把你現在的態度視為侮辱。」 「為什麼?把我踢回台灣還不夠遠,再來是馬達加斯加島嗎?噢,我忘了,我們公司還沒在那兒設立據點呢,糟糕。」水嵐認為這種人根本不值得她「尊重」,從那件事之後,她也不會把他當成什麼主管來看待。公私不分,以工作來報復的男人是最差勁的。 「應經理,即使這兒不是公司,你也該小心自己說話的態度。」林總監額頭冒汗地阻止。 「噢,真抱歉,我的話冒犯到您了嗎?迪金森先生。」 男人無奈地搖頭。「沒有。」 「那就好,像我們這種小員工要是又在不知不覺中冒犯到高級主管,明天到公司後,搞不好會發現自己的位子搬到冰庫內呢。」水嵐哈哈笑道。 在場的同事無不為她捏了把冷汗。 項小萍心想:就算再有膽識,我想我過一百年也說不出這麼的話來。 沈大鵬心想:瞧水嵐這麼生氣,可見得迪金森那時做得有多過分,只能說是他咎由自取,活該被水嵐奚落嘛! 最後的最後,臉色最是蒼白的創意總監,心裡想的是:真要命,這個應水嵐,雖然人很能幹,企劃能力也很強,但這脾氣不改一改,連身為頂頭上司的我都保不住她的飯碗。 只是沒人有膽量把心裡頭的想法說出來,而身為局外人的迪渥更是完全插不上口,他從那個名叫「迪金森」的男人,很明顯地被水嵐的氣勢給壓制住,完全處於挨打局面的這一點就能判斷出來——這男人對水嵐有著非比尋常的好感,否則普通人是不會這般退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