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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宋雨桐 「他沒有玩弄我。」這字眼,真的很讓人生氣。 「可是他吻了妳--」 「那不代表什麼。」她從來就不以為他吻她是因為他愛她,這兩者之間根本就不能畫上等號,不是嗎? 「妳在說什麼啊?曼平,妳什麼時候變得這麼開放了?」林馨雲一臉不可思議,「他不愛妳還吻妳,妳竟然就乖乖讓他吻,還幫他說話?妳是怎麼了?妳沒看見他對那個學妹那麼溫柔體貼嗎?他們八年前鐵定也有過一段,所以說他根本是腳踏兩條船--」 「別說了,我想回去了。」杜曼平神情落寞。早知道今天就不該跑到林馨雲住的地方來,這樣就不會看見電視上的默軒了。 那個被媒體記者及鎂光燈包圍住的默軒,那個冷漠而不苟言笑、對鎂光燈及記者毫不理會也毫不在意的默軒……不,應該說是安德烈,他跟她根本就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 天才鋼琴家…… 難怪了,當年校長會緊張兮兮的捧著他的手,像在呵護什麼珍寶似的。 呵,原來,他的雙手當真是個寶。 他卻拿來這麼糟蹋,為了學妹拿它去跟人家打架i… 他,真的很愛那個學妹嗎? 愛到差點為她丟了性命? 不怪他了,不怪他八年前突然消失不見,他也是不得已的。 只是…… 她的心呵,為什麼越來越沉、越來越痛? 第九章 連續幾天,電視、各大報章媒體全都是天才鋼琴家安德烈與高中學妹重逢的浪漫報導,接著,又有幾家媒體充分發揮狗仔精神,披露了幾個大獨家,每天刊登在商業和娛樂版的頭條,把俊美卻冷漠寡言的安德烈炒得比國際巨星還要熱,也因為這樣的炒作,這個本來只在上流社會流傳的名字,變成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耳熱能詳的新聞人物。 大家都知道,這個在四歲便被封上天才兒童鋼琴家美名的安德烈,一路平步青雲,深受眾人疼寵,大家對他期望甚深,卻在十七歲那一年突然從建中休學,降級到較為偏遠的私立陽日中學就讀一年級,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又再度休學,被秘密送往巴黎,可究竟成績優秀的安德烈為什麼從建中轉到陽日,還降級從一年級開始讀起,卻是個謎。 不過,這一點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年在陽日,安德烈為了一個學妹而差點送了一條命,這樣的愛情真是教人感動呵,轉眼八年過去,兩人再度相逢,眾所期盼的是才子佳人可以再次成雙成對,成就美事一樁。 因此,狗仔隊大肆跟監安德烈,像鬼魅般如影隨形,女主角斐樂的身影一再地躍上報紙版面及電視螢光幕,所有媒體都巴不得可以拍到兩人在一起的畫面,可惜的是,一直到安德烈的鋼琴演奏會當天,狗仔隊都沒再拍到兩個人的親密畫面,而當事人也任媒體捕風捉影寫個痛快,從不回應。 「讓我出去跟他們說句話嘛,哪個經紀人像我這麼好當的,每天只要在飯店裡喝茶看報紙的啊?」楊一剛再也受不了,他要捍衛自己身為經紀人的權利。 「什麼?」默軒懶洋洋的抬眉,嘲弄的一笑,「你覺得太閒的話,可以幫我把衣服拿去洗一洗,把樂譜拿到陽台上曬一曬,還有,晚上我要用的那架鋼琴,記得要擦亮點--」 「上頭不可以有一點灰塵,也不可以讓你感覺到有人使用過它,對吧?」楊一剛自動自發的接話。身為經紀人,他怎麼可能不知道默軒有這種怪癖呢,他沒叫他把巴黎的鋼琴給空運來台就阿彌陀佛了。 「嗯,知道就好。」默軒點點頭,低頭繼續看書。 究竟什麼書那麼好看,看半天也沒見他翻頁?曠世巨著嗎?所以一頁要花十幾二十分鐘去讀? 楊一剛皺眉,靠近些,再靠近些-- 「ㄏㄡ,你這個人,真要把我氣死!」突然,他氣得一手抓過默軒的書,隨手扔到地上。 「幹什麼?」默軒火氣往上冒,冷冷的瞅著楊一剛,「你最好見鬼的有這麼做的好理由,否則晚上的演奏會你就等著開天窗!」 「嘖,我打擾了什麼嗎?」把他這個經紀人嫌得像是討人厭的蒼蠅似的,老是要他別吵,結果咧,他看什麼書來著,簡直氣死他了! 「我在看書。」默軒抿唇。他不會是氣到瞎掉了吧? 「看書?你書是倒著看的啊?老叫我別吵別吵,結果你的心思根本沒在書上!你神遊到哪兒去了?那個小學妹?你想要她,我去幫你找她來,我現在就去--」至少不必再看他這副陰陽怪氣的樣子。 就說他怪怪的,他偏不承認,可是又抓不到把柄,只好任由他去。現在好了吧,被他抓包了! 明明心裡有事,卻裝作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真讓他氣得牙癢癢的。 「你儘管去,回來就甭想看見我了。」書被搶走了,默軒索性閉上眸子,懶洋洋的躺在躺椅上,「天氣好熱,請你把空調開大一些,我快被熱死了。」 啥?有人住在五星級飯店的總統級套房裡還喊熱的嗎? 找碴啊?還是故意轉移話題?不然就是沒事找事給他做! 拜託,他是經紀人耶,又不是傭人! 楊一剛看了他一眼,摸摸鼻子,還是乖乖的跑去調空調,看見上頭顯示的溫度時,忍不住又嘀咕,「室內溫度二十度耶,你還嫌熱?開十五度把你冷死好了。」 默軒勾勾唇,懶得回他話,只是躺著,身子還是好熱,整個腦袋也是熱烘烘的,一片空白。 「我想獨處,你出去吧。」 「你今天不練琴?」 眉都懶得抬一下,默軒自動把他的話當空氣。 楊一剛畢竟還算有點瞭解他,聳聳肩,乖乖走人。 默軒的專線手機卻在此時響了起來。 「我是默軒。」接起手機,默軒的聲音還是懶洋洋的。 「你搞什麼東西?讓媒體把你的過去全抖出來了!」來電的人是默氏大家長,他的老爸默雲漢。 「我什麼也沒說啊。」冤枉啊,可惜他現在沒力氣喊,眼皮疲憊地只想垂下來休息。 「沒說不就等於默認?笨蛋!」 「好好好,你別生氣,等一下我就出去跟記者說根本沒有這回事,可以了吧?」 話筒那頭沉吟了半晌,才道-- 「那個學妹是怎麼一回事?不是學姊嗎?」雖然看了報紙又看了電視,遠在美國的默雲漢卻有點進不了狀況。 如果他的記憶力沒有老化,當年被他拿來逼迫兒子回歸正途的女孩是他的學姊,不是他的學妹啊。 「那不重要。」默軒的口氣顯得有些冰冷。「老爸,我晚上有表演,你不要吵我啦,被你一吵,我晚上彈琴的時候會打瞌睡喔。」 「你在睡覺?」正常人上台表演,通常會緊張得好幾天睡不著覺,偏偏這小子例外。唉,反正這小子是天生的鋼琴家,練不練琴不太重要,他那雙手一碰到鋼琴,就像被鬼附身似的,總能彈奏出優美動人的樂音。 「嗯,我要關機了。」 「知道了,好好表演,不要丟了我們默家的臉。」 這句話是老爸的口頭禪,他跟四個兒子都是這麼說的,所以他們這幾個兒子也總會自動把它當成耳邊風。 「知道啦,我們默家的臉可是鍍金的,丟不得。」雖然他把它當耳邊風,但,身為默氏家族的一分子,說話哄哄老爹是必要的功課,這是媽咪教的,從小就耳提面命著,要他們這幾個兒子絕對不可以違背中國人的優良傳統。 聽到小兒子說的話,默雲漢呵呵地笑了,開心的掛上電話。 默軒閉上眼想睡,過去的點點滴滴卻不斷出現在他腦海中。 曾經以為,只要時間夠久,一切都會忘得一乾二淨。 曾經以為,只要不再見面,那份年少情懷就會淡去。 可,經過了八年,忘了嗎?淡了嗎? 如果忘了、淡了,他不會看見她身邊有了別的男人,便吃味地一見面就像頭餓狼撲上去吻了她…… 如果忘了、淡了,他就不會像個蠢蛋似的一再對她洗腦,說她愛的其實是他,不是高浩生…… 他一直不願意承認自己是愛她的,在她死心塌地的愛上他之前,他一個字也不會說。 偏偏,她說要嫁給高浩生、說她愛高浩生……難道八年前根本是他自作多情,她從沒把他放在心上? 想著,心一痛,像被人狠狠刺了一刀般痛著。 默軒起身,心情煩亂的抓起床頭的皮夾,離開了飯店。 飯店門外,陽光燦爛得令他目眩頭暈,沒注意到等候在一旁的記者及一堆攝影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