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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舒嬋 「咦,照片拍攝的日期就在你們婚期前一個月左右。」 發現這點可讓他生氣了! 「什麼嘛!我還真以為他像你說的那麼愛你,真的從小等著長大後娶你,原來他一直在裝癡情,害我當初差一點就慷慨割愛!」他忿忿不平地嚷: 「這個偽君子!等找到他之後我一定要狠狠修理他一頓,一直到婚禮當天才『頓悟』他不愛你,根本是在騙鬼!我看他一開始就把你耍著玩,太可惡了!」 他這邊是說得義憤填膺,麥晶琳卻只是瞅著他無言微笑。 「你怎麼一點也不生氣?」他不明白, 「吳新華一邊說非你不娶,一邊又在外頭亂搞男女關係,把你騙得團團轉,你又差一點嫁給他,你不生氣反而還笑得出來?」 她盈盈一笑。「因為不愛他,所以不管他的男女關係有多亂我都不在乎。現在能讓我傷心的只有你,如果拈花惹草的是你,我大概就會哭死了。」 「放心吧,我不是那種心口不一的男人,」他愛憐地摸摸她面頰, 「還好,老天有眼沒讓你嫁給吳新華,否則我一定會懊悔一輩子!」她深有同感。 看到新華竟然有拍那種照片的嗜好,麥晶琳可真是慶幸自己沒嫁成。 「現在該怎麼辦?」她問, 「你說,新華會不會就是和照片中那個女孩子在一起?」 「很有可能。」他指指被他打開了鎖而拿出照片的那個木桌抽屜,「裡頭還有他的日記,能看嗎?也許會有關於那個女孩子的線索。」 她猶豫片刻。「那樣做好像不大好,沒有其它方法了嗎?」 他想了想、「也許我可以從名片簿、電話簿等等的線索查起,不過如果還是一無所獲,恐怕最後還是得來翻看他的日記,這樣可以嗎?」 「真是那樣也沒辦法,只好侵犯他的隱私權嘍。」 「其實我們早『偷窺』到他的大隱私了。」方明霆指指擱在桌上的相本:「我覺得你的身材比那個女孩子好上數十倍,吳新華捨棄你真是沒眼光!」 「好在他不要我,否則出現在相本裡的恐怕就是我嘍!」 「說得也對。」 他把相本翻了翻,從中取出一張放人自己的上衣口袋。 「你挑了最香艷、火辣的欣賞嗎!」麥晶琳可不怎麼喜歡他這個舉動, 「我挑了最『保守』的一張來作尋人資料。」他從上衣口袋拿出來給她再過目。 「與其欣賞紙上春色,我倒比較喜歡和你實際『切磋』。」 明霆的言語調戲讓她羞紅了臉。「你這個人說活老是不正經!」 「我只對我惟一深愛的你不正經。」 「你呀……」 他的說詞讓麥晶琳聽了又好氣、又好笑。 反正,他就是吃定她了! 第九章 站在婚紗攝影公司前,麥晶琳的心中五味雜陳。花了一個多禮拜的時間,方明霆只憑著一張相片就找出了「影中人」的下落。照片中的女孩子叫作林靜朵,才二十歲,是一間頗有名氣的攝影公司裡的小助理。諷刺與令人費解的是,那個女孩子所待的公司,正好就是她與新華當初拍攝婚紗照的公司。 「我原本以為自己很瞭解新華的……」麥晶琳喃喃自語,「現在我卻覺得他虛偽得好可怕……」 拗不過她的堅持而帶她同來的方明霆,深有同感的點頭附和。 「我也很好奇他腦袋瓜子裡究竟在想什麼?」他也是想不透。 她慨歎一聲。「也許那個叫林靜茱的女孩子會瞭解新華吧?」 他拍拍她肩頭:「別想太多了,進去找人吧。」 兩人一進門就有位笑容可掬的女孩向前招呼,方明霆扯謊說姓吳,是靜茱的朋友,女孩進去替他們找人,不一會兒工夫,就瞧見林靜茱快跑而來,卻在看見他倆時停下腳步, 「麥晶琳?」林靜茱突然喊出她的姓名,反倒讓麥晶琳深感意外。 「你認得我?」她訝異追問:「我們見過面嗎?」 「應該是你先說出來意吧?」林靜茱美麗的臉龐顯得有些蒼白。「你應該不知道我的,為什麼你會來這裡指名找我?」 「為了新華。」麥晶琳據實回答,「我想知道,他現在是不是跟你在一起?」 她神色立刻丕變。「新華是誰?我不認識!」 「就是和你拍照的這個男人。」方明霆早有準備,拿出照片讓林靜茱百口莫辯。 「你們到底想做什麼?!」 「想問你一些事。」方明霆沒讓她將照片奪走, 「在這裡說話不方便,能借一步談談嗎?」 林靜茱咬白了下唇,勉強點頭同意,向老闆請了假便跟他們一起到附近的KTV.在隱密的包廂裡方便談話。 有了照片為證,林靜茱無法再狡辯她與新華的關係,在方明霆威脅要以綁架新華的嫌疑犯為由,報請警局調查她後,原本一直沉默不語的她才開始合作應答。 「我和新華是在今年初認識,一個月後開始交往的。」林靜茱誠實敘述:「我一開始就知道他有一個青梅竹馬的女朋友,可是我就是喜歡他,他對我又浪漫、又溫柔,我很快就愛上他,跟他在一起。」 「所以」方明霆猜測,「當你明白自己無法改變吳新華的決定,知道他要拋棄你跟麥晶琳結婚,你就因為嫉妒而想法子阻止婚禮,擄走他?」 「我沒有!」她焦急否認, 「我早就知道新華一定會娶她了。新華的媽媽有嚴重心臟病,他如果不按他媽媽的心意娶麥小姐,可能會氣死他媽媽。而且吳家和麥家有十分密切的生意往來,麥小姐的爸爸又是個狠角色,如果新華不娶他女兒,他一定會把吳家設計到傾家蕩產。我愛他卻不想為了獨佔他而害他家破人亡,我只要他心裡有我,沒有名分也沒關係,我真的沒有為了要破壞婚禮而綁架他!」 「我爸是個狠角色?」麥晶琳知道那並非事實。「那些話全是新華告訴你的?聽他這麼說你就相信他,願意不求名分跟他在一起?」 「我相信他。」林靜茱不加思索就回答, 「他說過只要我相信他,即使跟你結了婚,他還是會愛我、照顧我一輩子。」 「那他現在人在哪裡?」麥晶琳問她, 「新華留下字條說他跟他最愛的女人在一起,所以才逃婚,照你這麼說,他最愛的人應該是你,那你應該知道他的下落才對呀!」 「我……」林靜茱顯得有些困窘, 「我知道新華跟你沒結成婚,但是原因我一直不知道,字條的事也是現在才聽說……」 「那就只有兩種可能了,」方明霆看著林靜茱分析:「一是他騙了你,真心所愛的另有他人;二是他根本沒逃婚的打算,而是被逼或被人模仿字跡留下那張字條,然後被擄走。」他頓了一下,又說: 「林小姐,很冒昧地問你一句,你確定吳新華除了你之外,沒有再跟晶琳以外的女人交往嗎?」 「我……嘔——」 林靜茱還沒回答,就突然像是要嘔吐一般直作嘔。 「你怎麼了?」麥晶琳擔心地輕拍她的背,「要不要緊?需要送你去看醫生嗎?」 「我看是不需要了。」方明霆已看出端倪, 「她是在害喜,過一會兒就會好了。」 「害喜?!」麥晶琳顯然被他的說法嚇了一大跳。 「真的嗎?林小姐,你肚子裡真的已經有新華的骨肉了嗎?」 林靜茱害喜的症狀稍減,望著她,猶豫地點點頭,讓麥晶琳張口結舌,再也說不出下一句話來。 * * * 沒結成婚,麥晶琳也不想終日待在家裡無所事事,原本不想在自家的公司工作,卻遇上父親的秘書請產假,正好被「抓」去暫代。 「晶琳,我今天晚上有安排什麼飯局嗎?」父親一問,她便忙著翻閱行事歷。 「呃……沒有。」她查完還淘氣地吐吐舌: 「難得唷!」 「要不要和爸爸約個會?」他笑問女兒,「待會兒下班一起去吃個飯吧!現在打電話回家叫莉莉別煮晚飯應該還來得及。」 「呃……,』她面露難色, 「可是我已經答應明霆,今天晚上要跟他去幹媽家查看新華的日記,晚餐可能買個漢堡在車上吃而已……改天好不好?」 他撇撇唇:「能說不好嗎?反正我這個女兒有了男朋友就不要老爸,還沒結婚就整顆心全向著人家,我看我得有當獨居老人的心理準備嘍!」 「爸您別這麼說嘛!就算我結婚還是會天天打電話給你,有空就回去看你、陪你吃飯,你要是不高興,我打電盾跟明霆取消今晚的約……」 「我在唬你的啦!」 瞧見女兒真拿起電話要撥,他連忙解釋自己不過是在開她玩笑。 「你們要查新華的下落是正事,我可不是那麼不明事理的小心眼老爸!」他問: 「怎麼,還是查不到線索嗎?你們去翻他的日記有沒有經過你乾媽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