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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葉昭潔    


  「我——我……」百合臉紅得燙人,也許是爐火太旺了。

  「怎麼了?」

  「我——我看到……」

  「看到什麼?」

  百合站起來轉過身去,想著方才見到的那一幕,心便「撲通撲通」跳得厲害,似乎連自己都聽得見那猛烈的心跳聲。

  「怎麼了?你看到什麼?天沒黑,不要亂想。」示君站在百合身後,扶著她的肩。

  「我——我看到……」

  「說啊!」

  「你布下面的東西。」如果百合是烏龜,此刻,她一定會把頭縮進殼裡去。

  布下面?示君看看自己,立刻明白了。他將百合扳過身來,百合還是低著頭,臉抵著他的胸口。

  「你沒見過男人啊?」

  百合搖搖頭。「爸爸不打赤膊的。」百合頓了頓,心定了些。看見他綠豆似的男人的乳頭,竟好笑起來。「你——你的奶頭好小哦!」

  「是啊!你的很大嗎?」

  示君順口的一句玩笑話卻叫百合退了好幾步。她反抱住自己,武裝的問:「你要做什麼?」

  「做什麼?」示君笑了。他什麼也不會做的,她早晚是他的老婆,他犯得著猴急嗎?男人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個男人;女人則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後一個女人。等他玩夠了,這個願望,肯定會實現的。

  他繼續烘烤那未干的衣服。

  第三章

  車子過了台南,百合看看表,八點多了。

  「百合,示君讀軍校,要服好多年的役,你可要等他啊!」白母的手緊緊握住百合的手。她彷彿第一眼看見百合,就要定這個媳婦了;而那雙溫熱的手,總是一握便不肯放了。

  「伯母,隨緣吧!」百合反握住白母的手,她也喜歡她,很願意有這樣一個婆婆,可是……

  「百合,示君能考上軍校,能走上正路,都多虧了你。以前,他又抽煙、又喝酒,難得看他乖乖地待在家裡,現在都不同了。」怡君也幫腔。

  「他還是偷抽煙啊!信裡說的,半夜起來偷抽。還偷偷把隊裡的狗殺了吃呢!真叫人擔心。」百合依舊放心不下他;但,她終究不能把一生都賠在他身上呀!

  上了大學之後,百合有更多的機會結交朋友,也有更多的時間練琴,她希望能在音樂創作上走出自己的一條路來,那是她一生的願望。

  百合一直相信,路是人走出來的,只要有夢想,就有機會落實成理想,有理想,就有實現的機會。可是,示君從來不信她這些,只怪她不切實際,倒不如去修個教育學分,以後當音樂老師,輕鬆又穩當。

  示君根本不懂音樂,也從不肯專心聽她說,他又怎麼能斷定百合不行呢?對此,百合一直耿耿於懷。

  「百合,示君有時孩子氣些,你別跟他計較,他是喜歡你的。」怕君喜歡百合,她的擔子能不能卸下,全看百合了。

  百合看白母離座去廁所,更好坦白了。

  「小姊姊,我們的事,我比誰都清楚。我肯付出,還得看他肯不肯要,不是嗎?緣分的事,誰拿得準?」她習慣把煩惱事推給緣分,讓自己做個沒事人。

  「你不要這樣說。如果能娶你,是他的福氣。」

  「有時——真的,小姊姊,我覺得你們比他更在乎我,可是——唉!我也不知道……」

  「唉!我們也不能勉強你。」

  「劉大哥還好吧?」百合轉了個話題。

  劉志洋是白怡君大學時代的學長,交往了兩年,怡君被叫回家來,志洋只好每星期從台中北上看她。以前每次出遊,都是四個人一起的。

  志洋是個斯文的男人,對怡君體貼入微,和示君相較之下,更顯得示君粗枝大葉。百台這才想起來,示君連樣可供紀念的禮物都沒送過她。

  「快散了!」怡君有些感觸。「距離是個重要的問題,空間距離,久了就成了感情距離了。我也知道他在掙扎,可是,唉!誰在乎呢?好男人多得是,不是嗎?」怡君笑了,但顯然是假裝的。百合看得出來,她還是愛著劉志洋的。

  白母回來了;一轉眼,高雄也到了。

  半年來,百合幾乎每週都到這裡來,但她知道,下個星期天,她會留在台北,哪怕台北比高雄陰冷,她仍會待在台北。

  念了半年書,受了半年磨人的訓練,示君黑了,也壯碩結實多了;穿著軍服的他,倒有幾分挺拔。

  「來!這兒有鍋雞湯,是我半夜起來熬的。還是要先吃點水果?蘋果好不好?削好的。」

  「哇!太棒了。其實啊!我們這裡吃得不錯,只是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吃不夠,還是家裡的東西好吃。」」示君吃得一嘴油,又在袋子裡東翻西找的。

  「帶這麼多來啊?一個人吃不完的。喂!百合,去幫我帶兩個人出來好不好?我把名字寫給你,你就說會客。」示君刷刷的寫下兩個名字。「一個高高瘦瘦,左邊臉頰有顆帶毛的痣;另一個壯壯的,眼睛很小。告訴他們你的名字,他們知道的。」

  百合接過紙條,眼眶熱熱的,卻也沒說什麼;不過怡君卻看出來了。

  「示君,你陪她去嘛!走走也好啊!這裡她又不熟。」

  「不熟?」示君看看百合,覺得她很沒用似的。「就剛剛會我的地方啊!這邊,前面那盞燈左轉再直走就到了。」

  「我知道。」百合嚥了口口水,朝怡君和白母溫柔的笑說:「我一會兒就回來。」然後,她轉身背對著示君,一步一步堅強的走去。

  風刮著百合的臉,也刮走一顆顆似水晶的淚;百合仰著頭,說不出有多傷心。

  他怎能這樣理所當然?彷彿所有的人對他好都是應該的!母親半夜熬雞湯,姊姊休學看顧他,她犧牲掉每一個假期,回掉每一個活動的邀請,千里迢迢的來看他……這一切的一切,對他來說都是那麼理所當然,一點感恩的心思都沒有!

  她能就這樣被認做理所當然的跟了他嗎?將來她也能理所當然的在家煮飯、生孩子,看他理所當然的在外頭呼朋喚友、半夜醉酒回家嗎?或者是理所當然的任自己年華老去,換得一場完全沒有成就感的婚姻?甚至理所當然的放棄創作,在教室裡教孩子唱「蝸牛與黃鸝鳥」?然後理所當然的死去……

  如果一切都那麼理所當然,他會珍惜嗎?他會懂得什麼是愛嗎?

  不,不會的!

  「嗨!你就是余百合?」

  「余百台哦?我們看過你的照片。」

  「照片?」百合覺得詫異。

  「是啊!白示君每天都帶在身上,全連的人都看過了。」

  「哦!」百合淡淡的笑了,但哭的情緒卻比笑來得強烈。她和示君那兩個同學一前一後的走著。她想:示君的心裡也許不是完全沒有她的,起碼,他有很多的機會可以佔她便宜,而他卻從來沒有侵犯過她。她在他心目中,至少和其他女人不同,至少是不同的!

  百合就這樣和示君分手了。奇怪的是,他們分手從來就不需要挑明了講,只要百合拒絕他幾次,他們就會理所當然的分手了。

  百合看來並沒有太難過,怕是忙得沒有時間難過了。

  那段日子,百合認識了一個寫詩的男孩,文學院的,瘦骨嶙峋,和百合很投契。百合對他的人沒興趣,對他的詩卻是很喜歡——他同百合一樣,崇尚自然,浪漫多於古典。

  百合喜歡賀尚的詩,但並不止於欣賞,她是有目的的——她作的曲子,需要好詞來烘托。賀尚的詩,百合的曲子,正好相得益彰。

  「百合,晚上一起看場電影好嗎?」賀尚從百合後頭走來,見她還在忙著剪報,便將手擱在椅背上,由後頭環著她。賀尚手臂又細又長,環著她的空間也大,不會造成什麼壓迫感。他不敢太魯莽,因為他珍惜她,寧可忍著單戀的苦,也不願輕易將她嚇跑。

  有些人,平素裡和你親親熱熱,關心你、接近你,叫你感覺他好似對你用情很深了;但話一說開,他卻逃得比誰都快,最後連根本的朋友都做不成了。賀尚怕的就是這一層。

  「有什麼好片嗎?最近好懶得看電影……」百合沒抬頭,繼續做她的事;口氣也輕,像在跟自己說。

  「有部『恐怖份子』好像不錯。」

  「恐怖份子?」百合這才抬起頭,卻沒有回頭看賀尚,不知在想什麼。好一會兒,才幽幽的向空氣吐著:「好像在說這樣的人——成天沒心事的朝每個人笑,像天使,其實骨子裡有撒旦的想法,卻說了也沒人信。」

  「你說什麼?」賀尚不明白百合怎麼會說出這麼難懂的話——如果百合是撒旦,那麼世上就沒有天使了。

  「沒什麼!」百合合起剪貼簿,一把將剪剩的報紙揉成一大團,扔進垃圾桶裡,順道把才纔的心事一併丟了。

  「我看過那部電影了,是不錯。」百合終於正眼看了賀尚。面對人的時候,她慣有的笑始終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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