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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     阿蠻    


  那琬琬留下一張便條——小乖,我去齊放的公寓等外公,沒把他擺平以前,你們不要跑回來。至於把齊放從淺度催眠裡喚醒的方法很簡單。就服我們事前約定的方法做,先吻他,然後跟他講『那一句』,他自然會醒來。但是如果你想來機佔他便宜的話,那儘管繼續問下去,何不問他,「你這一生中,最愛哪一個女人?」但我要警告你,受到催眠的人是有意識的,他也許無法拒絕你的問題,但被叫醒後,可是字字都記得一清二楚。祝好運!

  那綾是想知道他最愛哪一個女人,但不願這樣「欺負」他,便循規蹈矩地照母親的指示在他唇上印下一吻,輕道一句,「沉睡的小王子該醒來了。」

  齊放聽到這句話後,眠咒解除,慢慢睜開眼,呆了一分鐘才回到現狀,意識到自己說過的話,他茫無頭緒地將臉埋入她的手掌裡,吶喊,「天啊,我對你說了什麼教你要看輕我了!」

  他是這麼地在乎她的看法,那一對認真深邃的眼眸和那個在「重慶森林」裡灑脫酷炫、輕狂不定的Ray是多麼的不同。他愛她!不用他親口說,她知道他愛她。

  那綾眼裡湧出熱淚,邊啼邊笑地坐到他身邊,給他一個的吻,單指滑過他性感十足的喉結,啞著聲音說:「不,正好相反,我只會愈來愈看重你。」

  「是嗎?」他懷疑地盯著她的唇問:「你媽人呢?」

  「去等外公了。」

  「現在可不可以吻你呢?」不等她的答案,他的兩手已開始拉下她洋裝後面的拉鏈。

  「我覺得……」那綾軟泥似地應了一句,「現在再適合不過了。」

  齊放眼裡充滿愛火,緊盯著那綾性感有致的身子瞧,接著低頭將下巴頂在她飽滿渾圓的酥胸間摩挲著,兩手則沿著她的背脊將她拉近自己。他的唇每在她身上挪動一寸,他就會喃喃地對著那一寸的肌膚說話。

  「我愛你,愛你的人,更愛你的心,我很高興你那天在街上把我這只搖尾乞憐的狗、沙豬,甚至欠扁的企鵝『撿』回家,更抱歉自己在事後不知好歹地躲了你一個月。我還要感謝你、感謝你努力不懈地打電話給我,把我纏到瘋,瘋到不得不認識你,最後陷入非愛你不可的地步。」

  那綾沒有被他的甜言蜜語沖昏頭,反而將他往沙發上一推,首次拒絕他主動的親熱,不客氣地打斷他的話。「你知不知道每次讓你騙到,我就渾身不由自主地發燒,甚至戰慄起來!」

  「這有什麼不對?這表示我們對彼此有反應,是天生一對。」

  他忍不住伸手要摸她,卻被那綾打掉了。他甩了一下發痛的手,一改酷酷不在乎的模樣,妥協說:「秀色可餐小姐,你別凶,你……」

  「你可不可以給我閉上鳥嘴,就這麼一次別來碰我!」

  「你怎麼突然變了?」他轉過頭去,不願正視她。「莫非你聽了我的故事,開始看不起我……」

  「不,不准你往那頭歪想。」那綾雙手大揮了幾下,把他的臉轉正。「我要你收斂魅功是要你戒掉以攻為守的壞習慣。同時也請你不要把我看成那些只當你是種馬、只顧著貪戀利用你的身體,卻不在乎你心裡的感受的女人。」

  「所以?」他眼不挪地質問她。

  「所以你得接受我只是一個湊巧無條件愛上你的女人,而非在床上反咬你的'獵物。」

  「然後呢?」

  「然後接受我偶爾也想好好愛你,樂於取悅你的事實。」

  他目光轉厲,咄咄逼人地問:「你剛才說無條件的愛上我,是無條件到什麼程度?」

  「無條件到即使你這只蟾蜍變不回王子的模樣,我也照纏你不誤。」

  「包括我是個窮光蛋,不再是個富翁之子?」

  那綾點頭。「有一技在身的人永遠不算窮。」

  「聽你的口氣,你似乎願意跟我一輩子了?」

  那綾瞠目望他一眼。「你這是在問真的,還是問假的?」

  「當然是問真的。」他擺著一張招牌酷臉,問:「喂,女人,怕不怕跟我一輩子?」

  他這哪算得上求婚!口氣霸道得跟土匪無異。

  那綾知道那是因為他的流浪狗情緒又作祟了,而要讓流浪狗服帖的最佳辦法是讓他嘗到安全感。於是,那綾把自己當成一根「愛的骨頭」塞躺進他的懷裡,柔媚多嬌地看著他,「當然不怕,因為我已準備好要纏你一輩子。」

  於是,她輕手輕腳地纏上他,並且警告他舉在半空中的手,「你別動手哦,動手的話,你就完蛋了。趕快把手放到你的頸子後壓著。」

  齊放照辦,但還是忍不住抗議,「面對秀色可餐的佳餚,不動刀動叉是很難的事。」

  「有人伺候餵食你還嫌,再嫌的話,我不跟你玩了。」齊放總算會意了,他咧著嘴一臉笑,將四肢往外一攤,擺成一個「大」字型,慷慨就義地對她說:「既然如此,全憑娘子您處置了,但先讓我再告訴你幾件重要的事。」他說著又直起上半身,繼續道:「我想,我已比昨日更愛你一些,卻又鐵定不及明天來得多,而這種感覺會與日俱增會愈來愈嚴重。」

  「很好。因為我也是覺得自己比前一秒更愛你一點,卻又絕對不及下一秒來得深,而這種感覺分秒必『增』,愈來愈沉重。」

  「換言之,你真的愛我?」

  「我真的愛你。」

  「沒騙人?」

  「騙你是海狗。」

  他開始學海狗的叫聲,然後呻吟地問:「海狗怎麼叫床的?」

  「不知道,你要去問母海狗!」

  「等等,你知道雄抹香鯨的性器有多長嗎?」

  「我又不是雌鯨,怎麼會知道?」

  「你想知道嗎?」

  「不想。」

  他假裝沒有聽到。「太棒了,最短的起碼有三公尺那麼長。」

  「你瞎說吧?」

  「誰瞎說,我以前的一個女朋友是海洋生物學家。」

  那綾不答腔。他再度開口,「你知道雄獅要交配幾次才會讓母獅受孕?」「莫非齊先生你曾經又有女朋友是動物學家?」

  「沒那麼高檔,只是獸醫而已。」

  那綾聽到這裡,輕喚他一聲,「齊放。」

  「嗯?」他的聲音難得緊張地抖著。

  那綾沒想到他這個大情聖也會有緊張的時候。只好抱著他硬邦邦的肩頭,轉移他的注意力。「讓一個女人主動愛你並不等於上釘床好嗎?請你放輕鬆。」

  「既然你這麼堅持,我這回真的全憑你處置了。」他躺回椅上,十指互相交握在胸前,一副讓牙醫擺佈的模樣。那綾後來發現,要馴服他接受自己、不僅要具備孟母三遷的耐性,更要有亞馬遜女戰士的勇氣。不過,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她沒料到,他這只炫酷不祥的叢林黑豹竟也有如綿羊低頭服膺人的時候。

  憑著這一點,她更愛他了。

  第十章

  那琬琬踏出假期飯店,乘著都市風,足踩輕忽不定的碎屑與落葉,安步當車地往齊放的公寓大廈走來,遠遠地,她注意到一個深具魅力的中年紳士,坐在石階前讀報,精工裁製的深色褲管下露出兩截銀灰色的長棉襪,換作他人看來會很滑稽,但他特殊的銀色頭髮卻降低了可笑度,讓她體會到流行與風尚的戒條真的是因人而異的。

  她踏上階梯,馬上發現他的報紙是讀假的,因為他從一百步外就盯住她,甚至當她拾階走近他時,那雙緊迫盯人的琥珀色眼眸連瞬也不會瞬過。那琬琬打算快速跳上階,不理這個男人。不想他突然開口問一句,「好心的女士,你可不可以告訴我,真愛是什麼?」

  嗓門大刺刺地嚇人,害她差點踩空。那琬琬彎身拔下自己的高跟鞋按摩腳板後,問他,「你在問我嗎?」

  「當然是。」他從容不過地回答,兩眼盯著她纖細的腳踝。

  那琬琬睨他,穿好鞋子後才說:「我沒必要回答你的問題吧!」

  「如果你肯告訴我,我會付你一萬塊。」

  那琬琬知道紐約的瘋子比巴黎多一倍,遲疑地,她是遇到瘋子了,於是試探地說:「如果你肯付我十萬塊,我就告訴你。」

  對方連眼皮郡不眨,嘴角泛起一道世故的笑痕,從衣袋裡掏出一本支票簿,約下開出一張十萬美金的即期支票給她。

  哈!還是個有錢的瘋子!那琬琬接下支票,不是因為貪財,而是想確定他是不是在尋她開心。

  「錢在這裡,請你告訴我答案吧。」

  那琬琬在高他一階的石階上落坐,把支票退還回去,順便給他解答。「真正的愛,是無價寶,財富買不到,權勢佔有不了。」

  「是嗎?」他笑笑地收回支票,繼續問:「你可不可心再告訴我,怎麼做才能讓一個女人真心愛我?」

  「你的愛藏在心底不肯付出,就不是真愛;同時,你若沒有接受,付出的愛必將枯竭。」

  男人將報紙擱好,回首仰望她,眼底有欣悅,「我從來就不相信一個美麗的女人會是聰明的。」然後貿然地將她打量一圈,慢條斯理地補上一句,「但是今天,我碰到一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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