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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平果 先別提能天天看著一個超級養眼的俊男,光是Josh開出比她目前薪水還高一倍的價碼就夠讓人心動,只是她多少還是要點時間思考一下,才沒當場答應。 連已經四十的老媽一聽桑桑的轉述後,也興奮地要她把握這難得的機會,嘗試一下如此稀罕的工作,搞不好會有不少意外收穫,她再裹足不前,好像也太沒膽了。 不過她想都沒想到,Josh竟然直接給她住家住址,要她上他家談。 「很高興你願意當我的助理。」 在簡潔雅致、猶如樣品屋的千萬豪宅裡,杏杏穿著一身正式的米白色套裝,慎重其事地赴約,沒想到卻跟他家的牛皮沙發撞色,一坐下去幾乎快跟沙發融為一體,讓她覺得又彆扭又好笑。 面對穿著一身純棉家居服的Josh,她的打扮好像太突兀了。 「請當成自己家,不必拘束。」Josh微笑招呼她。「這些草莓是歌迷送的,不介意的話請用。」 「謝謝。」 杏杏挑了桌上水果盤裡一顆鮮艷欲滴的草莓入口,眼光隨意一瞟,瞧見大門旁除了數不清的花束、禮物,還有十多箱的草莓禮盒,一看就知道那全是歌迷送的。 款,她也很愛吃草莓呀!可一箱就要好幾百,對她而言可是奢侈品,真羨慕這些大明星能吃免錢的。 「你也喜歡吃草莓吧?我一個人實在吃不了那麼多,待會兒順便帶個幾箱回家去吧。」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草莓?」 「Josh抿唇一笑。「九成以上的女孩都喜歡吧?像你這麼可愛的年輕女孩應該也不會例外,對吧?」 杏杏雙頰不自覺地漾起淡淡紅彩。Josh說她可愛耶!桑桑知道了,一定會嫉妒死了。 「合約我已經請律師打好了。」Josh遞給她一份文件。「你看一下,沒有問題的話就在最後一頁簽名,合約立即生效。」 「合約?」 杏杏一聽見「律師」兩個字,馬上就從被讚美的虛榮裡醒過來。 「要當藝人助理都得簽約嗎?那麼慎重啊?」 他微笑搖頭。「看個人。不過對我而言,助理就像家人,大家長久相處,在你面前我不可能藏得住任何秘密,為了預防萬一,我希望先小人後君子,簽些保密條款保障我的隱私,這點希望你能諒解。」 杏杏點點頭,承認他說得有理,可是等她細看之下,發現這張合約有效期竟然長達七年,整個人都傻住了。 「你要跟我簽七年約?!」她訝異地向他確認。「會不會太長了點?畢竟我能不能適任這份工作都還不知道,這……」 他露出友善的笑容。「『環宇百貨』的人事經理對你讚譽有加,我的經紀人也說你看來滿乖巧伶俐的,加上我對你的印象不錯,相信我們應該能合作愉快,所以我希望你能簽下這份長約。」 雖被捧得有些暈陶陶,可是一簽下去就得跟著他七年,萬一想換別的工作還得付上大筆違約金,杏杏立刻陷入思考,不敢貿然答應。 看出她的猶豫,Josh似乎一點也不意外,二話不說便將她擺在桌上的合約書往下翻一頁。 「要你替我工作至少七年,就算有更好的機會也不能轉行,也難怪你很難下決定,不過——」 他指向合約裡明訂的薪資條款,示意她細看。 「我決定給你比那天所說更優渥的月薪,而且視你的表現,我還會不定期加薪,年終獎金也一定會在六位數以上。如果你不滿意,我們還可以再談。」 杏杏瞧見他開出的月薪,隨便心算一下可傻了,是百萬年薪耶! 開玩笑,就算他不加薪,七年她也能賺個七、八百萬,只要努力存下一半的薪水,到時她想開寵物咖啡廳的本錢就有啦! 更何況Josh看來溫文儒雅,待她又彬彬有禮,一點也不像是長年住在美國的中美混血兒,好像還滿好相處的,跟這種老闆相處七年應該也會滿愉快的吧? 「杏杏。」Josh親切地輕喚她的名。「我真的很希望能由你來擔任我的助理,這份工作你一定能勝任。我對你有種彷彿相識多年的熟悉感,由能讓我安心的你來當我助理是最好的了,答應我好嗎?」 嘻,萬人迷的Josh在求我耶! 滿滿的虛榮讓杏杏有些志得意滿,再加上高薪誘惑,終於讓她在合約上簽下名字、蓋上手印。 Josh拿起合約書,仔細確認她簽名蓋印無誤後,朝她伸出了右手。 「那麼以後就請你多多指教了。」 「別那麼說,應該是我要請你多多——」 「哈廠——」 杏杏才禮貌性地伸出手,Josh卻突然收回手,還誇張地倒在沙發上放聲大笑,跟方才舉止文雅的形象完全判若兩人。 她手僵在半空、笑意在唇邊凝結,雙眸圓睜,瞪著眼前這個狂笑不止的男子,完全無法理解突如其來的狀況,呆若木雞。 Josh笑了好一陣才又站起身,在她面前跩跩地一手扠腰、一手耍帥地輕撩額前髮絲。 「杏杏呀杏杏,這下子你休想逃出我手掌心了!」 瞧他笑得賊兮兮的古怪模樣,杏杏不自覺地後退一步,突然覺得有些毛骨悚然。 「唉,你還想不起來我是誰嗎?」 咦? 「你不就是Josh嗎?」 杏杏答得理所當然,除非有人不看電視、不看報,不然在台灣很難找到不認識他的人吧?但是他為什麼會問她這種白癡問題?腦筋急轉彎嗎? 「嘖、嘖,我的偽裝真有如此出神入化嗎?」 他優雅地跨步向前,兩手往她雙肩上一搭,俊顏湊到她面前,一臉傷心的表情。 「小杏杏,你真是太無情了,怎麼連自己的初吻對象都能忘得一乾二淨呢?」 初吻…… 「白永傑?!」 杏杏瞠目喊出一直深埋在記憶深處的人名,Josh傷心的表情下一秒鐘就轉為促狹。 「叮咚,答對了!」 他調皮地點了一下她的鼻頭,隨即大搖大擺地走回沙發落坐,還神氣地蹺起二郎腿,挑眉勾她一眼。 不說不覺得,一說杏杏才覺得他此刻的痞樣跟她小學時就認識的那個「冤家」真的十分相像,那輪廓、那眉宇之間的神氣…… 「好了,快去倒杯茶來伺候我這個多年不見的初戀情人吧!」 「誰說你是我的初戀情人了?!」杏杏又羞又氣地否認。「你選擇性失憶了是不是?難道你忘了小學時我被你害得有多慘?」 白永傑眸色一深,啟唇笑語:「呵,我當然記得……」 第三章 十一年前 「喂,杏杏!」 早上第二節課才上完,下課鈴剛響,後座的李淑貞就往杏杏背上猛力一拍。 「厚,很痛哩!」 起立敬禮目送著老師踏出教室後,綁著兩條馬尾的杏杏才回頭瞪了她的死黨一眼。 「嘻……」 滿臉雀斑的淑貞拉著她一起坐下,神神秘秘地湊近她耳朵。 「我看到了,你換新的橡皮擦嘍!」 才這麼一句,杏杏圓圓的蘋果臉立刻浮上淡淡粉紅。 最近在學校裡悄悄流行起一個「橡皮擦魔法」,據說只要在全新的橡皮擦上寫下自己和喜歡的人的姓名,等到橡皮擦用完,對方就會真的喜歡上你了。 「嘿嘿,其實我也是喔。」淑貞拿出她的全新橡皮擦,悄聲說:「我們交換看吧!」 杏杏拗不過她,只好接受她的提議。 「噫,你喜歡的不是白永傑嗎?」 杏杏小心翼翼地抽開淑貞的橡皮擦紙套一看,上頭寫的男生名字竟然不是她終日掛在嘴上念著的校園風雲人物——白永傑。 「唉,沒辦法呀,聽說如果有太多人寫了同一個暗戀對象,魔法的效力會大打折扣。一對一的成功機會就大多了。不曉得有多少女生寫了白永傑的名字,搞不好用掉一打橡皮擦都沒效,不如寫個第二喜歡的,成功的機率比較大嘛!我這麼想聰明吧?」 「呃……嗯。」 杏杏笑得有些尷尬。看來淑貞的喜歡並沒有她以為的那麼堅貞不移嘛。 她不由得偷瞄了一眼和她們同班、正被七、八個同學圍繞其中的白永傑,卻又不得不同意淑貞的說法。 唉,那樣十全十美的男孩子,她和淑貞這種平凡無奇的小女生恐怕施了一千遍魔法也不會成功吧? 聽說白永傑的母親是美國人,父親是台灣人,混血兒的他有一頭好看的栗發,琥珀色的晶亮眼睛,長長的濃睫又鬈又翹,鼻樑又挺又尖,臉蛋白淨無瑕,身高又是全班最高的,私底下女生們都暱稱他為「白雪王子」。 雖然他在校成績普通,但笑口常開的他極有人緣,選班長、選模範生,不論他在校內競選什麼一定所向披靡、高票當選。 尤其是他精通各項樂器,又有與生俱來的語言天賦,音樂和語文方面的比賽不論校內外皆得獎無數,在師長眼中是零缺點的乖巧學生,在女生眼中更是溫柔、樂於助人又親切無比,是唯一不被歸類於「臭男生」的小王子,全校不分年級,明著暗著喜歡他的女孩子排起隊來恐怕能繞操場好幾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