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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滕真    


  序

  電腦這種東西啊∼  滕真

  陪著我由二十世紀跨越到本世紀的那台古董電腦,終於在上個月壽終正寢了。

  雖然它是98系統,速度很慢的古董,但它任勞任怨陪著我度過了兩千多個日子,我對它還是有感情的。你知道的,趕稿時沒天沒夜的操勞它,害它鍵盤上的提示部首全都磨平了,偶爾拆不出字時,轉換成注音,還要猜半天,到底ㄍㄎㄏ在哪裡呢?

  而我因為它很低階,從沒想要替它裝上防毒軟體,(聽說駭客們對低階電腦沒興趣,很多病毒只入侵高階電腦。)而它也真的沒中過毒,只除了最後這段日子,也許是收信時一個不小心真的中毒了,再加上老舊等等因素,它就這麼離我而去了,但我會永遠記住它的。

  話說它出狀況是在我上本稿子剛交稿後,所以我一點都不緊張,通知朋友來搬電腦,請他慢慢修。

  我憑恃的是,修嘛了不起一個星期就好了,這段時間正好拿來休息兼寫大綱,最重要的是店裡還有一台可用的高階電腦,先搬回來應急絕對沒問題。

  誰知道問題可大了!

  我從來不知道電腦也可以得傳染病,那台電腦回家後居然也掛了,而且是更嚴重的問題。

  結果兩台電腦就這麼送修,在回來又掛掉的情況下折磨了我半個月,讓我的心情從「沒關係,不急。」到「是喔?那你再試試。」到「完了!會不會修不好?」一路跌落谷底。

  終於我發現代志大條了,離截稿日期只剩二十天,而我的電腦仍在別人家裡,這件事絕不能讓編編知道,她會宰了我的!

  逼不得已,滕某只好咬牙去買了台筆記電腦,嗚……可恨的是那兩台跟我鬧彆扭的電腦,在我買了新電腦的第二天全回來了,98雖然還可以用,但修它的人說它隨時會蒙主寵召,我實在不敢拿它來寫稿,只好把它供起來,反正它年事已高,早該退休安享晚年了。

  總之我現在有兩台電腦,但我還是只有兩隻手呀!

  真正教人歎息的是,想當初我也曾經有過用手寫稿的日子,那種寫到手指頭沒知覺的記憶尚在,卻在習慣了面對螢幕後,沒了電腦等於沒了腦袋似的,完全動彈不得,看來人們對電腦的依賴遠遠超乎想像呢!

  等電腦回來的時間太長,結果是這回的大綱寫得超多的,至少超過一萬五千字,每一節想寫什麼都列得詳詳細細的,所以才能在截稿日期完成這篇稿子,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哈!也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

  第一次寫女追男的故事,若不是編編要求,我大概永遠都不會寫這樣的故事,我個人還是挺傳統的,總覺得女生還是矜持一些比較有美感,但既然要寫,那麼就要讓它是個有美感的女追男的故事。

  所以童舒雲雖然是主動者,但個性卻很惹人喜歡,她一點一點地融進邵安的生命中,讓他被迫得很爽,心甘情願成為她的人。

  除去被電腦折騰的苦難,這個故事我個人寫得挺愉快的,希望看到它的每位朋友,也能得到同等愉快的時光。

  來信請寄出版社或滕真的E-mail:terng.jen@msa.hinet.net咱們下回再聊了。

  楔子

  如果我能是那個陪他走過這一生絢麗的伴侶……就好了!

  那個人會是誰呢?我可能永遠也不知曉……

  為什麼他要去那麼遠的地方呢?

  雖然在同一個星球,雖然呼吸相同的空氣,但他將是我永遠也接近不了的「異星人」,真教人心痛,嗚……我的心都碎了,這將是我最後一次寫日記了……

  西元×年×月×日

  第一章

  「是他?真的是他?」童舒雲瞪大了美眸,粗魯用力的揉揉雙眼,那個令她魂牽夢縈整整五年的俊逸身影,竟然清晰的矗立在她前方三公尺處。

  今天是她高中同學出閣的日子,在台北工作的她請了特休回來吃喜酒,萬萬沒想到竟能再次見到他,那個佔滿她高中三年日記本的男生──邵安。

  「以為再也見不到他了說。」童舒雲撫著微燙的粉頰喃喃自語,單只是這樣瞧著他,都讓她臉紅心跳的。

  「誰?你看見誰了?」童舒雲的好友林美雲擠在她身邊好奇的問。

  「邵安。」她癡迷地看著他,為什麼他會出現在這種「辦桌」的喜宴上呢?

  他當完兵後就直奔義大利,幾年過去更顯成熟,渾身充滿魅力,而最初吸引她目光的微微憂鬱氣質,依然輕輕籠罩在他微笑的臉龐上。他的容貌本就出色,如今在時尚界綻放的無限光芒,更是令他全身散發著凡人難擋的無窮魅力。

  「騙鬼,人家現在是國際知名的服裝設計師,怎麼可能出現在我們這種鄉下地方呢?你想見他,只能守著電視看他每季的發表會了。」

  童舒雲睞了好友一眼,又望向那抹令她怦然心動的出色身影;林美雲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不禁驚呼出聲。

  「天!真的是他?」

  童舒雲噙著笑意,仍緊盯著他不放。他一百八十五公分、略瘦頎長的身形讓那些名模也相形失色,多少粉絲渴望他能親上伸展台,讓大家一飽眼福;偏他總是淡淡微笑,每次的發表會只有在結束時匆匆上台致意,驚鴻一瞥的完美身影,更添加他的神秘色彩,短短數年累積了無數死忠的粉絲。

  「喂?你還在發什麼呆,還不快點下手。」林美雲沒氣質的猛拍她的背。

  「好痛!下什麼手哇?你別對我下毒手就好了。」她蹙眉躲得遠遠的,這暴力女。

  「你別看到心上人就變笨,難得老天可憐你,顯神跡把他帶回來了,你要把握機會向他表示你的心意呀!」林美雲又追過來和她咬耳朵。

  「你要我去告白?」童舒雲當場漲紅臉。

  「你自己看著辦好了,搞不好下回他就帶著老婆、小孩回來了,到時你哭天喊地也沒人會理你的。」林美雲故意危言聳聽。

  童舒雲暗戀他的事,她們幾個好友都知情,那時的邵安可是鎮上的風雲人物呢!她們或多或少都作過白日夢。

  「老婆、小孩?」童舒雲一聽,整顆心全揪在一塊了,就算只是暗戀,她還是很難接受他的身邊有別人,可主動告白這種事,她從沒做過,真的要嗎?

  「當然了,他差不多二十九快三十了吧!這是遲早的事,若不是我已經結婚,還頂著個大肚子,早衝上去了。」林美雲將她推上前。

  童舒雲深呼口氣,也對,她至少要給自己一個答案,就算被拒絕,至少她努力過了,將來才不會後悔。

  「快去!」林美雲催促著,又推她一把。

  童舒雲抖著腳步,只覺得路面都融化了,瀝青緊黏著她的三吋高跟鞋,阻止她一生一次最重要的告白。

  真的要去嗎?人好多耶……她下意識地左右瞧瞧,才發現人潮散得差不多了,而他正走向停車場,啊!他要走了嗎?這一走不會又是五年吧?

  她再也壓不住心頭的慌亂,踩著高跟鞋快步衝向他。「邵……邵……邵安!」

  聽見有人喊他的名字,邵安詫異地停下腳步,他的名字明明很好聽呀!居然有人可以用這麼顫抖、活像見鬼了的音調叫他?

  他蹙眉緩緩回頭,卻見一個嬌小的身影像團風火輪似的捲向他,那眼神活像他曾欠她幾百萬似的,這女人是不是認錯人了?

  他有些不耐煩的等著她過來,一般人都說他略顯憂鬱的氣質,讓他更加的性感誘人,只有熟識他的親友才知道,那只是他不耐煩的象徵。

  「邵安,你等一下。」童舒雲見他真的停下來了,欣喜的漾開笑容,跑得更快了,哪曉得卻在離他三步遠時,腳下一個踉蹌。「哎喲!」

  她很沒氣質的扭了腳,像只著陸失敗的水鴨般,直接撲向前方的心上人。

  邵安下意識地伸手扶她,卻沒想到好心沒好報,這女人足下的三吋高跟鞋狠狠的踩上他只穿涼鞋的大腳。「哇∼∼靠!」

  他連忙退了兩步,只差沒抱腳痛哭,這女人搞什麼啊?

  沒發現自己的鞋闖禍了,童舒雲心中只記得一件事──告白!

  她站穩腳步,深呼口氣,大聲說道:「邵安先生,我是童舒雲,我喜歡你很久了,請你和我交往。」

  邵安全身只剩那只差點被踩出個窟窿的倒楣大腳有知覺,他再顧不得形象,蹲在路邊很努力的揉著痛腳,天!這女人是衰神投胎的嗎?痛死他了。

  「你……怎麼了?」等了半天,見他完全沒理她,她才發現異狀,他是腳突然抽筋了嗎?好可憐……

  邵安真想破口大罵,但他必須緊咬牙關,才忍得住含在眼眶的淚水,這粗魯女人太恐怖了。

  「你腳痛啊?我扶你。」她好心的上前。

  「不必!你離我遠一點。」邵安顧不得痛,拐著腳逃離她三公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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