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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裘琍    


  第一章

  張芳笛十四歲生日的時候,奶奶問她要什麼禮物,她說要一部很帥的腳踏車。

  結果她就騎著那部很帥的腳踏車--離家出走。

  她想要去台北找媽媽。

  張芳笛的媽媽在芳笛十歲時離婚,現在是個頗有名氣的廣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準時打開收音機,然後聽著媽媽優美柔軟的聲音進入夢鄉。

  但芳笛這樣子的行為卻引起全家勃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為什麼你老是媽媽長媽媽短的,那麼現在這個個媽媽算什麼?她是混蛋、是白癡  羅,養你、愛你、真正照顧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癡了?

  芳笛的爸爸離婚後,很快又跟鎮上的女孩子結婚,對方是個溫柔嫻淑的美麗女子,  還替芳笛添了個小弟弟,這使得芳笛更認為她像另一個女人生的孩子。

  奶奶也說話了。

  「鄉下人最好跟鄉下人在一起,像你媽那種都市人,我們養不起……」

  芳笛實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個家分成兩種人,受不了兩個孩子分成兩個媽媽生,  受不了鄉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地方。

  她當下做了決定,如果她是媽媽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統,既然他們這麼區分  ,她決定要展翅高飛。

  台北的媽媽,就像高掛天空的一顆閃亮星星,她想飛到媽媽的懷抱。

  而且她篤定認為只有遙遠的天邊,才有年輕人的夢想。

  其實,她想離開這裡並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親協議離婚時,芳笛就有一點認同  感,她不會為媽媽感到傷心,反而為她獲得自由而感到高興。她慶幸媽媽終於可以離開  這裡,不會再被關在鴿子籠裡。事實也證明,離開後的媽媽,才能繼續發展她的事業,  同時擁有現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認為媽媽是幸福的,她認為能做自己喜歡事情的人最幸福,認為媽媽不必為  了爸爸或她而剪斷自已高飛的翅膀。

  因為如此,芳笛從不在意她五年之中從未回來看過自己。

  媽媽找到人生的方向,媽媽尋到了夢想,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  奶奶的冷嘲熱諷,更不必在乎周圍的人異樣的眼光。她是正確的,若換作自己,也絕不  會再回到這種小地方!

  五歲的少女也許不懂人間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敵意-對芳笛或媽媽  都一樣,他們認為她們心中存有某種邪惡分子,總有一天會棄他們離去。

  現在芳笛終於也要離開了。

  至於離開後她想做什麼,她一點都不知道,暫時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就是想走,  無論如何現在一定要離開。

  也許我到了媽媽,她就會告訴她怎麼做、怎麼活,她會找到一條最適合自已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過完十四歲的生日,連交通工具都也準備妥當了,她就  離開這個家了。

  彷拂計劃已久的事情終於付出行動,芳笛顯得異常冷靜。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書包,跟父親、繼母、奶奶說聲再見,然後騎上新買的腳踏  車,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條路。

  她當然沒有到學校,直接上書店買了一份地圖,繞到加油站的廁所裡換掉身上制服  ,然後穿上準備好的黃色長袖T恤,一條黑色牛仔褲,還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雙白色球  鞋,就這樣開始她二十八小時長程之旅。

  此時已到人秋季節,早晚溫差大,尤其白天,溫度夾著夏季餘威,暖烘烘纏住芳笛  不放。

  她用力踩著腳踏車,不管頭頂熱度曬得多烈,不論汗水如何浸濕皮膚,芳笛絲毫沒  有歇腳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盡快脫離這個鬼地方。

  當腳踏車遠遠拋開熟悉環境,逐漸踏人另一種風景時,芳笛才真實體會出自由的輕  松味道。

  她盡情呼吸曠野的空氣,大力踩著前進的腳板,就算天邊再遙遠,但她也絕不會忘  記第一次嘗試飛翔的樂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她已經感覺到背後  人緊緊跟著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從後視鏡裡她看到一個男生,她認識他。

  一前一後,他們默默騎著,直到令芳笛相當不耐煩。

  她認識這個男生,他叫賴書文,他們兩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條街的距離。

  賴書文有一道又粗又長的眉毛,眼睛細細長長的很性格,鼻子也夠高,嘴巴很寬也  很薄,雖然芳笛看過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這種長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緣,只是身體  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熟一點,所以這傢伙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  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後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在鄉下十幾歲的女孩子被盯上,幾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國中畢業就結婚  了,甚至一上國中就被父母內定為結婚對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來乖乖的賴書文,怎麼也會跟著玩起這種兒媳婦的遊戲?她  知道他家是有錢人,以為他的格調會高一點。

  其實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會引起賴書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個,她是他看過女孩  子中最漂亮的一個。

  芳笛天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雖然只有十四歲,但已經隱約可見成熟女人柔軟的體態。

  芳笛的臉型跟美有一張古典而標準的瓜子臉,她的皮膚根白,緊緊粉粉地透著少女  的暈紅。她的眼睛很亮,雙眼皮根深,顏色很黑,由其上面覆蓋的那排了毛又長又黑,  宛若水墨畫中栩栩如生的長羽毛。

  最吸引賴書文的,莫過於她一雙嬌嗔又欲言又止的粉紅色唇瓣了,他老是覺得她想  說什麼,結果又不說了。

  就這樣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書文是個純樸的鄉下孩子,雖然家境不錯!他家可說是地方上有財有勢的人家,光  是士地收租就夠一家人吃喝不盡,但是書文從小到大沒離開過這個地方,可想見其土性  之堅強。

  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書文也有這點好處,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驕奢俗氣的調子。

  書文外表給人家根斯文,根穩重,也很保守的感覺,看得出他很認真地在讀書,因  為芳笛看他的書包總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點出門,就會看見賴書文很故意地一邊牽著腳踏車,一邊不忘  看書的樣子。

  在這種鄉下小地方,人還沒長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會被留在家裡幫忙  或繼承家業,唸書反而成為最沒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長期飯票卻還  念得下書的人,書文就是那種人。

  不論基於哪種原因,緣分已將兩人牽在一起。

  她並沒有排拒他無理的跟蹤。

  當然對異性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為她已經十四歲了,這個非常敏感的年齡,男女  之間只隔了一層薄紗。

  況且芳笛班上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有了對象,因為每個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許多親  事都在雙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談成。

  不過讓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賴書文對她有意思,為什麼遲遲不敢採取行動。

  他一定是個膽小鬼!

  不然不會這樣.每天像個跟屁蟲一樣跟在身後,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門  ,甚至在校門口等她下課,但是始終只敢跟在後面不敢行動。

  最後,既然他不行動,自己也不討厭被跟,久而久之變成一種自然定律,芳笛也就  懶得在他身上尋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靜默。

  記得有一次,芳笛因為校慶恬動忙到快午夜,然後幾個女生結伴一起回家,但一走  出校門就看到賴書文躲在暗處等候,當時她好生氣。

  「喂,你到底想幹什麼,別以為我不說話,你就以為我默認了,你這樣子會讓我覺  得很困擾!」

  的確很困擾,她幾個同學已經聚集在一起竊笑。

  逼不得已的狀況下,賴書文總算踏出第步。他膽怯卻執著的眼神不容忽視,並且一  鼓作氣面對芳笛的質詢。

  「你真的覺得很困擾?」他對芳笛說,只看著她一人。

  「我……」

  一時間,芳笛竟然無法反駁他的話……不知怎麼,她感到一股壓迫感,來自他深黑  色的眼眸。

  她覺得他好真,好誠摯,彷彿能從他眼中讀出一股奇妙而強烈的熱情,不容損毀的  真情,剎那間,她搞不清楚什麼是真話,什麼是謊言了了。

  但是,更強烈的意圖告訴她,她一點都不會覺得困擾。

  沉默一陣,剩下兩對明亮有神的眼光對話,身邊同學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  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接又明瞭地問他。

  「你是說追求嗎?我想明白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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