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張小嫻 > 三月裡的幸福餅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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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張小嫻 我看看鐘,奇怪:"這個時候為什麼會有新聞報導?" "是我昨天晚上錄下來的。"文治正在報導昨日舉行的設計系畢業生時裝比賽。 "雖然人沒有來採訪,但是這段花邊新聞由他報導。"良湄說,"是不是很奇妙?"我在屏幕上看到了我的設計,那一襲襲用花和葉堆成的裙子,雖然沒有贏出,卻在鏡頭前停留得最久。 忽然之間,我有了決定。 "我會去的。"我告訴良湄。 "你決定了?" "如果有一天,我成名的話,文治就可以經常看到我的作品,或聽到我的名字。即使是十年、二十年後,他也不會忘記我。如果我沒有成名,他也許會把我忘掉。唯一可以強橫地霸佔一個男人的回憶的,就是活得更好。" "那麼你一定要成名,要永遠活在他的腦海裡,讓他後悔沒有選擇你。要勝過他那個念史丹福的女朋友。"為了能永遠留在文治的回憶裡,我放下尊嚴,在第三天,來到楊弘念在長沙灣的工作室。 楊弘念正在看模特兒試穿他最新的設計,他見到我,毫不詫異。 "你替我拿去影印。"他把一疊新畫好的設計草圖扔給我。 "影印?"我沒想到第一天上班竟然負責影印。 "難道由你來畫圖嗎?"他反問我。 我只好去影印。他的草圖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畫功流麗,畫中的模特兒都有一雙很冷漠,卻好像看穿人心事的眼睛。 楊弘念另外有一個工作室在他自己家裡,是他創作的地方。他住在跑馬地一幢有四十年歷史的平房裡,地下是工作室,一樓是睡房。 他有一個怪癖,就是只喜歡喝一種叫"天國蜜桃"的桃子酒。"天國蜜桃"由意大利威尼斯一間著名的酒吧調配出來,由於受到歡迎,所以酒吧主人把它放入瓶裡,自行出品。 "天國蜜桃"是用新鮮蜜桃汁和香檳混合而成的,顏色很漂亮,是帶點魔幻色彩的通透的粉紅色。瓶子只有手掌般大小,瓶身透明,線條流麗,喝一口,令人飄飄欲仙,血管裡好像流著粉紅色的液體。 "天國蜜桃"只在中環一間專賣洋食品的超級市場裡買得到,而且經常缺貨,楊弘念如果喝不到,就沒有設計靈感,所以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買"天國蜜桃".那天,他的"天國蜜桃"喝光了,我跑到那間超級市場,貨架上的"天國蜜桃"正缺貨,職員說,不知道下一批貨什麼時候來,我只好硬著頭皮回去。 "我不理,你替我找回來。"他橫蠻地說。 我唯有再去其它超級市場找,超級市場裡沒有,我到蘭桂坊的酒吧去,逐間碰運氣,還是找不到,這樣回去的話,一定會捱罵。 我在水果店看到一些新鮮的蜜桃,靈機一觸,買了幾個蜜桃和一瓶香檳回去,把蜜桃搾汁,混合香檳,顏色雖然跟"天國蜜桃"有點差距,但是味道已經很接近,我放在杯裡,拿出去給楊弘念。 "這是什麼?"他拿著酒杯問我。 "'天國蜜桃'."我戰戰兢兢地說。 他喝了一口說:"真難喝。是哪一支牌子?" "是我在廚房裡調配出來的。" "怪不得。"他放下酒杯,拿起外衣出去,"找到了才叫我回來。" "沒有'天國蜜桃'你就不做事了?"我問他。 他沒理我。 我只好打電話去那間超級市場,跟他們說,如果"天國蜜桃"來了,立刻通知我。 幸好等了一個星期,"天國蜜桃"來了,楊弘念才肯回到工作裡前面,重新構想他的夏季新裝。 "如果世上沒有了'天國蜜桃'這種酒,你是不是以後也不工作?"我問他。 "如果只能喝你弄出來的那種難喝死的東西,做人真沒意思。" "我就覺得味道很不錯。"我還擊他。 "所以這就是我和你的分別,我只要最好的。" "你怎知道我不是要最好的?"我駁斥他。 "希望吧。"我以為有了"天國蜜桃"他會專心設計,誰知過了兩星期,他又停筆。 "什麼事?"我問他。 "我的筆用完了。" "我替你去買。" "已經找過很多地方了,也買不到。"他沮喪地說。 每個設計師都有一支自己慣用的筆,楊弘念用的那支筆名叫PANTEL1.8CM,筆嘴比較粗。 "我去找找。"我說。 我找了很多間專賣美術工具的文具店,都說沒有那種筆,由於太少人使用,所以這種筆不常有貨。 一天找不到那種筆,楊弘念一天也不肯畫圖,那天在他家裡,我跟他說:"大家都在等你的設計,趕不及了。" "沒有那支筆,我什麼也畫不出來。"他一貫野蠻地說。 "那夏季的新裝怎麼辦?" "忘了它吧!我們出去吃飯。"我們坐出租車去尖沙咀吃飯,沒想到在路上會碰到文治。 出租車停在交通燈前面,他騎著機車,剛好就停在我旁邊。 他首先看到了我,也看到了坐在我身邊的楊弘念。他一定會以為楊弘念是我的男朋友。 "很久不見了。"我先跟他打招呼。 楊弘念竟然也跟他揮手打招呼。 文治不知說什麼好,交通燈變成綠色,他跟我說:"再見。"又是一聲再見。 "謝謝。"我說。 沒見半年了,半年來,我一直留意著馬路上每一個開機車的人,希望遇到文治,這天,我終於遇到他了,偏偏又是錯誤的時間。 "剛才你為什麼跟他打招呼?"我質問楊弘念。 他這樣做,會令文治誤會他是我男朋友。 "他是不是那個在電視台報告新聞的徐文治?" "是又怎樣?" "我是他影迷,跟他打招呼有什麼不對?"我給他氣死。 "他是不是你以前的男朋友?" "不是。" "那你為什麼害怕他誤會我是你男朋友?" "誰說我誤會?"我不承認。 "你的表情告訴了我。" "沒這回事。" "他看來挺不錯。" "你是不是同性戀的?" "為什麼這樣說?就因為我說他不錯?" "半年來,我沒見過有女人來找你。" "我不是說過,我只要最好的嗎?"接著的一個月,楊弘念天天也不肯工作,只是要我陪他吃飯。 "你什麼時候才肯工作?"我問他。 "我沒有筆。"他理直氣壯地說。 "你怎可以這樣任性?" "不是任性,是堅持。別嘮叨,我們去吃飯。" "我不是來跟你吃飯的,我是來跟你學習的。" "那就學我的堅持。"九個月過去了,找不到那款筆,楊弘念竟然真的什麼也不做。除了陪他吃飯和替他買"天國蜜桃",我什麼也學不到,再這樣下去,再熬不出頭,文治把我忘了。 那天在楊弘念家裡,我終於按捺不住問他:"是不是找不到那款筆,你就從此不幹了?" "我每個月給你薪水,你不用理我做什麼。" "我不能再等,我趕著要成名。"我衝口而出。 "趕著成名給誰看?"他反問我。 "你別理我。"他沮喪地望著我說:"難道你不明白嗎?" "我明白,但我不能再陪你等,我覺得很無聊。" "那你走吧。"他說,"以後不要再回來,我看見你就討厭。" "是你要我走的……"我覺得丟下他好像很殘忍。這一年來,我漸漸發現,他外表雖然裝得那樣高傲,內心卻很孤獨,除了創作,差不多凡事都要依賴我。 "你還不走?我現在開除你。"他拿起我的背包扔給我。 "我走了你不要後悔。" "荒謬!我為什麼要後悔?快走!"我立刻拿著背包離開他的家。 這個人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對他僅餘的一點好感都沒有了。 從跑馬地走出來,我意外地發現一間毫不起眼的文具店,為了可以找個地方抹乾眼淚,我走進店裡,隨意看看貨架上的東西,誰知道竟然讓我發現這半年來我們天天在找的PANTEL1.8CM。 "這種筆,你總共有多少?"我問店東。 "只來了三打。"店東說。 "請你統統給我包起來。"我抱著那盒筆奔跑回去,興奮地告訴楊弘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