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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張小嫻 我整天望著手上的浮塵子鐘,分針怎麼可能倒轉行走呢? 晚上,楊弘念從洛杉磯打電話回來給我。他從來不會在洛杉磯打電話給我,尤其工作的時候。按時打電話給女朋友,從來不是他的習慣。 "什麼事?"我問他。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家裡。" "我當然在家裡。" "那沒事了。" "你打電話來就是問這個問題?"我奇怪。 "我想聽聽你的聲音。"他說。 自從文治來過之後,他就變得很古怪。 幾天之後,他從洛杉磯回來,一踏進門口,就抱著我不肯放手,問我:"你有沒有掛念我?"我該怎麼回答他?我的確沒有掛念他。 我吻了他一下,用一個差勁的吻來堵塞他的問題。 第四章 第四章:十分的酸和一分的甜(1) "愛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沒有那十分的酸,怎見得那一分的甜有多甜? 原來,我們不過在追求那一分的甜。 我們吃那麼多苦,只為嘗一分的甜。只有傻瓜才會這樣做。"放棄文治,本來是為了楊弘念,可是我卻抗拒他,好像在埋怨他使我無法選擇我真正喜歡的人。我為自己所做的事慚愧,餘下的日子,我努力對他好一點。 九一年三月,他生日那天,我耗盡所有的錢,買了一輛日本房車給他。早上,我請人把車泊在他門外,然後我裝著沒帶門匙,按門鈴引他出來。 "生日快樂!那是你的。"我指指那輛車。 "你為什麼送這麼貴重的禮物給我?"他沒有像我預期那樣高興。 "想你開心一下,喜歡嗎?"我把車匙放在他手上。 "喜歡。"他淡淡的說。 "你不過去試試看?我們現在去兜風。" "這個時候很塞車的,改天吧。" "你是不是不喜歡這份禮物?" "不,我很喜歡。"他摸著我的臉說,"我明天要去洛杉磯。" "不是下星期才去嗎?" "我想早一點去。" "我明天去送你機好嗎?"我用雙手去揉他的頭髮、臉、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他教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可是,我對他的感覺愈來愈微弱。 第二天中午,我送他到機場,他比平時多帶了一箱行李。 "你這次為什麼帶那麼多行李?"在機場巴士上,我問他。 他閉上眼睛,沒有回答我。 我早已習慣他這樣鬧情緒。 到了機場禁區,正要入閘時,他忽然跟我說:"那房子我已經退租了。這次去洛杉磯,我會逗留一段日子。" "什麼意思?"我愕然。 "那個報告新聞的,來找過你吧?"我嚇了一跳,他怎麼知道的? "平安夜那天我看著他走進你的房子,又從裡面出來。我認得他,我不是說過我是他的影迷嗎?" "是的,他來過,那又怎樣?他已經走了。" "你時常穿著的那雙羊毛襪,就是他送的,對不對?"我沒回答他。 "我猜中了。"他得意地說。 "你想說些什麼?" "自從他來過之後,你就不一樣了。" "我不會回香港的。" "你的心卻不在這裡。買那麼貴重的禮物給我,是因為內疚吧?"我無言以對。 "你以為我需要你施捨嗎?"他冷笑,"我才不稀罕你的內疚。"他把車匙塞在我手上,說:"我曾經給你機會。那輛車,我一點也不喜歡,你自己留著吧。" "我不會開車。"我倔強地說。 "我也不會開車。"我愕住了。 "我什麼時候告訴過你,我會開車?這麼多年了,你連我會不會開車也不知道,你只是要選一份你所能負擔的、最昂貴的禮物來蒙騙你自己你很愛我。你騙不到我的,你忘了我是你師父嗎?"我慚愧得無地自容。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說:"你知道嗎?你有一雙很漂亮的眼睛,它最漂亮之處是不會說謊。世上最無法掩飾的,是你不愛一個人的時候的那種眼神。"我難過地垂下眼瞼。 "再見。"他撇下我,頭也不回,走進禁區。 是的,我忘了,他是我師父,他總能夠看穿我。 離開機場,我又變成孤零零的一個人。 那輛車,我賣了給卡拉的朋友。一個星期之後,即是九一年的四月,我從紐約回到香港。 良湄說好來接我機。從機場禁區走出來,兩旁擠滿了來接機的人,我看不到良湄。人群中,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是文治。 他上前,靦腆地說:"你好嗎?" "我們又見面了。"我唏噓地說。 他替我拿行李,"良湄說她不能來。" "我說好了暫時住在她家裡。" "我帶你去—— "我們坐出租車,到了灣仔一幢大廈外面。 "她搬家了嗎?"我奇怪。 文治笑著不說話,帶我到十二樓一個單位門前。他掏出鑰匙開門。 一進門口,我就看到兩個約莫三呎多高的玻璃花瓶裡裝滿了七彩的玻璃珠。 "你走了之後,我每天都買一些玻璃珠回來,到外地工作時,又買一些,就買了這許多。"他說,"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我撿起一顆玻璃珠,放在燈光下,晶瑩的玻璃珠裡有一株鋸齒狀的小草。 "這是什麼草?"我問文治。 "這是我在英國買回來的,裡面藏著的是蓍草。" "蓍草?" "九月的歐洲,遍地野花,暮色蒼茫中,人們愛在回家的路上俯身採摘幾朵蓍草開出的白色小花,帶回去藏在枕頭底下。英國一首民謠說:再見,漂亮的蓍草,向你道三次再見,但願明天天亮前,會跟我的戀人相見。 "有一個傳說,對蓍草說三次再見,就能夠重遇自己喜歡的人。"他微笑說,"我試過了,是真的靈驗。" "你來看看。"他帶我到其中一個房間,我放在良湄家裡的縫紉機和其它的東西,都在那裡。 "這間房子是誰的?"我禁不住問他。 "是去年買的,希望你有一天能回來。" "你怎麼知道我會回來?"我哽咽著問他。 "我並不知道你會回來,我以為你永遠不會回來,你說分針倒轉來行走,你才會回來。"我拿出口袋裡的浮塵子鐘,用手調校,使分針倒轉來行走。 "我是不是自欺欺人?"我問他。 "不。"他緊緊地抱著我,再一次,我貼著他的肩膊,重溫那久違了的溫暖。他的肩膊,好像開出了一朵小白花,只要向它道三次再見,我就能夠跟戀人相見。 "你願意住在這裡嗎?"他問我,"不要再四處飄泊。" "你不是說希望我設計的衣服在十二個國家也能買得到嗎?" "在香港也可以做得到的。"我用手去揉他的臉、頭髮、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 "你幹什麼?"他笑著問我。 楊弘念說,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我能夠感覺到我愛的是這個人,我雙手捨不得離開他那張臉。 他捉著我的手,問我:"你沒事吧?" "我喜歡這樣撫摸你。"我說,"你的眼袋比以前厲害了。"他苦笑。 "嫁給我好嗎?"他抱著我說。 我搖頭。 "為什麼?"他失望地問我。 "這一切都不太真實,我需要一點時間來相信。"也許,每個女人都希望生命中有一個楊弘念、一個徐文治。 一個是無法觸摸的男人,一個腳踏實地。一個被你傷害,為你受苦,另一個讓你傷心。一個只適宜作情人,另一個卻可以長相廝守。一個是火,燃燒生命,一個是水,滋養生命。女人可以沒有火,卻不能沒有水。 回來的第二天,我跟良湄見面。她改變了很多。一個人,首先改變的,往往是眼睛。她那雙眼,從前很明澈,無憂無慮,今天,卻多了一份悲傷。 "因為我有一個拒絕長大的男朋友。"她說。 "你跟那個律師怎麼樣?" "分手了。"她黯然說。 "為什麼?" "他根本不愛我。" "你愛他嗎?"她苦笑搖頭:"情慾有盡時,大家不再需要對方,就很自然地完了。只有愛,沒有盡頭。" "你還是愛熊弼的。"她搖頭:"我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比他更好的。"我失笑。 "你笑什麼?"她問我。 "也許每個女人身邊都無可奈何地放著一個熊弼。你不是對他沒有感情,你不是沒想過嫁給他,偏偏他又好像不是最好的,你不甘心,尋尋覓覓,要找一個比他好的,彷彿這樣才像活過一場。時日漸遠,回頭再看,竟然還是只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