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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張小嫻 「我告訴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韻,我越來越發覺,一個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愛情。」 「但鄧初發是你的初戀。」 「他是我第一個情人,因此即使我離開他,也不欠他什麼,我已經把最好的東西給他。」 女人喜歡把自己的貞操當成禮物送給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認,她和鄧初發有肉體關係,而且發生在相戀半年之後。她一直沒有告訴我,是因為我沒有男朋友,我不會瞭解。 「你快點找個男朋友,你便會明白,男人愛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當時的我,突然有一種很滑稽的想法,二十歲的我,仍然是處女,著實有點難堪。 「你喜歡鄧初發,還是林正平?」我問她。 「我不知道……」 當她答不知道,她跟鄧初發的愛情已成過去。一個救生員,即使後來是一間體育用品公司的小股東,憑什麼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較量?迪之的虛榮,我完全明白。一個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開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個清晨,迪之告訴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兒?」我問她。 「在他的保時捷上。」 迪之決定跟鄧初發分手,不斷逃避他。 鄧初發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樓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終於忍無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摑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還手嗎?」我問迪之。 「沒有,我要他欠我。他摑了我一巴掌,我對他,連僅餘的感情都沒有了。」 兩天後一個晚上,鄧初發請我吃飯。 我在餐廳見到他的時候,他很沮喪。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誰?」 「你不要在這個時候逼她。讓她冷靜一下,也許她會回到你身邊。」 「不會了!她不會回來了!我摑了她一巴掌!」鄧初發慘笑。 一個有八塊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來,愛情把他的尊嚴奪走。 他掏出一個粉紅色的信封給我。 「我寫了一封信給迪之,你看看。」鄧初發把信遞給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動你,便能感動迪之。」 「迪之比我鐵石心腸。」 我開始閱讀他的情信。雖然他那麼難過,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寫得十分差,字體醜得像小學生不在話下,文筆又差勁,共有十三個錯字,還想去感動一個女人?我不敢抬頭看他,我怕我會忍不住發笑。他該多讀點書。 「怎樣?」他問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東西來稱讚他:「你的感情很真摯。」 「你可不可以替我寫一封,我知道我寫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寫情信。 「我不能代你寫,我不想欺騙迪之。」 鄧初發捉著我雙手:「我求求你,幫我這一次。」 我覺得他太可憐,答應了他,替他寫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後,送去給迪之。 三天後,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泣不成聲。 「什麼事?」我問她。 「我看過鄧初發寫給我的信,很感動。」 一封賺人熱淚的情信,並不能挽回一個女人的心。鄧初發卻不明白。他以為我替他寫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轉意。迪之也太糊塗了,她跟一個男人相處五年,竟無法分辨他有沒有寫那封情信的才情。 鄧初發的情信只能換到最後一次見面。鄧初發約迪之在銅鑼灣那間簡陋的馬來亞餐廳見面,那是他們初次約會的地方。他期望用舊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淺水灣餐廳、雅谷和卡薩布蘭卡,兩個人吃飯,要數千元。迪之不再喜歡那種馬來亞餐廳,人不能走回頭路。 「我不能再見他,我見他一次,便更加討厭他。我寧願留一點美好回憶。」迪之說。 當然,失敗的男人,還有什麼魅力?鄧初發不該出來獻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傷,還能贏得一點同情。 在跟迪之見面後的第二天晚上,鄧初發來找我。 「謝謝你替我寫情信,雖然沒有什麼結果,我還是想謝謝你,我決定回去南丫島。」鄧初發說。 傷心的鄧初發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諾言,沒有再騷擾迪之。迪之卻對我說: 「我有點掛念他。」 「你不是掛念他,你是可憐他。」 因為女人先拋棄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寶座來憐憫他。鄧初發正是受不住這種憐憫,所以寧願躲起來。 「你會愛上他嗎?」迪之笑著問我。 我有點愕然,她竟然懷疑我會愛上鄧初發。她太自大了,她以為即使她棄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個配得起我有餘的男人。而且當時我還沒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鄧初發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點憤怒,想告訴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會選擇鄧初發,何況今天? 「跟你說笑罷了!」迪之看見我有點慍怒,拉著我的手。 當然,我知道她不是說笑,她覺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將鄧初發推給我,或者將我推給鄧初發。我才不會愛上一個連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來了,剛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們三個人,很久沒有一起吃飯了。 「我們的未來測量師很忙嗎?」光蕙在理工讀屋宇管理及測量系,迪之有點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專。 「誰說的?我替學生補習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請你們吃飯。」 「不,你和程韻還在唸書,這頓飯該由我來請。」迪之說。 「好,我不跟你爭,你現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頭闊綽得多了。」光蕙取笑她。「聽說鄧初發回南丫島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憐的動物。我也掛念老文康。」 「鄧初發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對你不是真的,畢業後,他沒有找過你!」我說。 光蕙的臉色突然變得很難看,我知道我說錯了話。迪之傷害了我,我傷害了光蕙。 光蕙對老文康的感情很複雜,她愛他,可是也懷疑他是否欺騙自己。但懷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對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著牙說。 「那最好。」我說。 「程韻不是這個意思,她關心你。」迪之對光蕙說。 我沒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過一張卡給我。」光蕙說。 「他說什麼?」迪之問她。 「問候我,我和他,打從開始,便知道沒有結果,我們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說。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讓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說。 「那種偷偷摸摸的感覺,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對迪之說。 「也許正是由於這種偷偷摸摸的感覺,使我們相聚的時光更快樂。」迪之告訴光蕙。 她們把我摒出局了!兩個情婦在抒發當情婦的感受,好像情婦是世上最偉大也最傷感的身份。 「一個女人,一生之中,無論如何要當一次第三者。」迪之說。 「是的,做過第三者,才會明白,愛一個人,是多麼淒涼。我們想要的人,並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說。 「一對一的愛情太單調了。我和鄧初發曾經有過快樂時光,我們在床上調笑、接吻,以為理所當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會血脈沸騰,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女人,一個想偷情的壞女人。」 「你現在的樣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車回家,電台剛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聽聽,這首歌很好聽!是一位新進填詞人寫的!」迪之說。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該有雪,刷去臉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像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膚淺的情歌。歌名叫《人間》。 迪之聽得很陶醉,好像林正平單單為她一個人而唱。我有點悲傷,莫名其妙地被歌詞牽動心靈。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們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動得說不出話。 「填詞人是誰?」我問迪之。 「好像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時候,我又從電台聽到那首歌,無端地傷感。那是一個下著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並不美麗。我忽然覺得,我並不怎麼喜歡那地方。開課一個月,並沒有找到一個跟我特別投契的人。讀中文系的人,並不活潑。下課後,他們都忙著去替學生補習。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癡補習,我沒有那份能耐,我會殺死那些補習老師講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癡。我參加過兩次女排的練習,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術不好,卻很自信,很排外。我決定不參加。在校園裡,我偶然會碰到樂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圍著她,聽說他們選了她做港大校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