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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綠喬 羅曼史小說與愛情小說 綠喬 好友很喜歡「慾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每當她心情沮喪的時候就會看一集,然後又能興高采烈地繼續過日子。 聽說我在寫羅曼史小說,她便大力推薦我觀看此片,希望我能從中汲取靈感。 於是我滿懷憧憬地去看,誰知看完以後,得到的竟是一種嫉妒的情緒。 我嫉妒女主角凱莉,雖然她與我同樣身為作者,卻從不見她卡稿,只見她日日約會、逛街、吃飯、做美容、參加各種酒會,與女友談論性與愛,和男友分分合合,每星期(或者每個月?)只要定時交一篇小稿(估計不會多於五千字)便收入豐厚,名聲大噪,能在紐約過上逍遙的生活。 我同樣嫉妒本片的編劇,一集劇本只用三十分鐘的長度(估計不會超過一萬字),就可以寫出四個女人的戀愛史。 有人馬上會好奇地問:寫四個人的戀愛史不是比較困難嗎?有什麼好嫉妒的? 的確,四個人的有四個人的難處,不過也有寫一個人時望塵莫及的好處──四個人跑的是接力賽,可以有喘息的機會,發揮出自己最精采的一面;而一個人則是馬拉松,得獨自堅持全程,越跑越無力,弄得不好的話,觀眾也越看越覺得索然無味。 常常有人問我,羅曼史小說與愛情小說有什麼區別? 據本人總結,大概有以下四點不一樣── 第一、羅曼史小說不能是悲劇,而愛情小說則可以是悲劇。 第二、羅曼史小說最好不要以第一人稱來寫(讀者不太喜歡),而市面上的愛情小說,很多是以第一人稱來書寫。 第三、羅曼史小說的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必須是處女,偶爾有不是處女的,也是被欺騙、強暴導致失身,不是她們的錯。愛情小說的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則可以有N個肌膚相親、真心相愛的男友(或者,整本小說裡根本沒有真實意義上的男主角)。 第四、羅曼史小說的男主角無論怎樣花心,在遇到女主角之後必須變得極端癡情,與其他女人統統絕緣,從此只抱著女主角終老;愛情小說裡的嘛,當然就不必如此,(也或者,整本小說裡根本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女主角)。 總結以上四點,羅曼史小說雖然有時候給人比較幼稚的感覺,但受到的限制反而比較多,所以創作起來並不容易。 本人前段時間修稿修得比較苦悶,關於羅曼史小說的感觸也頗多,各位看倌如果覺得此序無趣,可自行跳過,後面的故事保證精采。 哈哈。 楔子 嘉德: 經過長日以來的痛苦和掙扎,我決定離開你。 別人都以為我是你的女朋友,我自己也曾經這樣認為,但與你相處越久,我卻越發現你的心原來根本不在我這裡。 從小到大,我都是那樣無憂無慮的一個女孩子,貪吃、貪睡、愛笑……可自從遇到你,我變得憂心忡忡,整日患得患失,在無數個深夜裡以淚洗面。 我知道你是喜歡我的,可那不是愛。 你只是喜歡跟我聊天,聽我講笑話,看我如同跳樑小丑一般逗你開心……你從來沒有吻我的衝動,也沒想過與我天長地久。 奢求你的愛情,是我的錯。現在我才知道,一直以來,我都在追求一種遙不可及的感情,對你而言,我只是一個「可樂情人」。 我能為你帶來快樂,卻僅此而已,並不值得你珍惜,因為我不是一瓶值得珍藏的昂貴「香檳」,我只是一罐廉價的可樂。 現在,我決定離開了,放手我們之間好不容易才培養起來的一點感情。希望我的離開不是白白犧牲,你能利用我給你的自由去追求屬於自己的愛情。 不要告訴我你心中沒有那個人,我知道她是存在的,當你心不在焉、目光投向不知名的所在,我就知道你一定又在想念她了。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你不跟她在一起,反而與我消磨時間,但我猜,你也許有難言的苦衷吧? 答應我,去勇敢地追求她,好嗎?拿出與我追求你時相同的勇氣,得到你的幸福。否則,我為了讓你幸福付出的所有傷心和淚水,都浪費了。 最後,再告訴你一個小秘密──其實我並不是一個很能逗人開心的女孩子,你說跟我在一起時感到很快樂,那是因為,我耗盡了全部的精力、拚命地……讓你開心。 予婷 留字 第一章 搬到這棟小公寓已經一個月了,裴嘉烈總算過著自己嚮往的生活。 他所嚮往的生活無非七個字:清閒!清閒!再清閒! 這棟小公寓遠離喧鬧市區,清晨惟有鳥兒的叫聲把他喚醒,推開窗子,撲面而來的是一片綠葉和野花的香味,沁人心脾。 公寓因為陳舊且偏僻,很少房客,他一人租下最高的樓層,把整片天台據為己有。閒暇時,便在天台上曬曬太陽,看看書,好不愜意。 最最讓他開心的是,除了貼身秘書之外,沒有人知道他搬到了這兒,公司的下屬和家裡那個嘮叨的媽媽都不知道。 他們只有他的電話,卻沒有他的住址。他可以隨時出現在他們的面前,而他們卻說死道活也找不到他。 哈哈,好好玩哦,他就像一個隱形人,拖了魔法,來去無蹤,卻可以時時刻刻觀察人間的一切。 這種感覺如同讀偵探小說,讓他好開心。 但裴嘉烈萬萬沒想到,他悠遊自在的生活會被一個突如其來的女人攪亂了。 要講述這個令他頭痛的女人,必須從那個吵鬧的上午說起。 那天早晨,他像平常一樣,正躺在舒服的大床上作著香檳美人的糜夢,忽然被一陣鼎沸之聲驚醒。 一開始,他以為是自己的幻覺。沒辦法,從前鬧市中紛煩的生活多多少少會讓心裡留下點陰影,偶爾出現點幻覺也很正常。但很快的,他便發現,這可怕的聲音來自於現實。 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推窗眺望。 只見一輛大車停在公寓樓下,來來往往的工人正搬運著傢俱。看來,是有新的房客人住了。 搬家的時候聲音吵一點的確情有可原,裴嘉烈心懷仁慈,當然不好與鄰居計較,於是,為了不讓這鼎沸之聲再次打擾自己,他決定打開CD音響,用一曲交響樂來掩蓋噪音。 不料,當大提琴、小提琴、長笛、黑管、大號等諸多樂器齊奏合鳴之時,閉眼欣賞的他卻皺起了眉頭。 咚咚咚……咚咚咚…… 是什麼在敲打個不停?鼓聲嗎?不,不像! 睜開雙眸四顧尋找,終於,他發現這聲音來自門外。 是誰在敲門?難道是房東來催房租? 裴嘉烈無奈地起身迎客,在打開門的一瞬間,怔了一怔。 門外站著一個奇怪的女孩子。 說她奇怪,有兩個原因:第一,他與她素不相識,不知她為何要敲他的門?第二,這個女孩子,本來有一張甜美可愛的臉,可那臉上的表情卻冷若冰霜,讓人不由得感到陣陣寒意,如同遇到了千年殭屍。 女孩子右手舉著一把巨大的錘子──剛才,她就是用這把錘子在「敲」他的門的? 「小姐,請問你找誰?」裴嘉烈瞪大眼睛問。 「這屋子只有你一個人住?」女孩子不僅表情冰冷,說話的語氣也毫無感情,像個酷酷的殺手。 「對呀。」他錯愕地點了點頭。 「這麼說,是你在放音樂了?」 「嗯。」 「你以為自己現在住在別墅裡?」眉一挑,女孩子語氣更凶。 「嘎?」裴嘉烈一時間不解其意,他又不是白癡,怎麼會把破舊的小公寓當成別墅? 「那你幹麼把音樂放得那麼大聲,不知道這樣會吵到別人嗎?」 「哦……」原來如此,他鬆了口氣,「對不起,小姐,因為下面有人搬家,好吵,所以……」 「所以別人吵,你就跟著吵?」女孩子狠狠地瞪他。 「我不是故意的……」他頓時百口莫辯,「我只是想掩蓋噪音而已……」 「用噪音掩蓋噪音等於加大噪音!」不聽他的解釋,她依然斥責。 「小姐,我放的是交響樂,不是噪音呀……」他哭笑不得。 「在我耳朵裡,交響樂等於噪音!」女孩子手一揮,示意他閉嘴,「還有,天台上那些桌子椅子是你的?」 「是的。」 「麻煩你把它們搬走,我要晾衣服!你以為天台是你一個人的?」 「呃……」裴嘉烈頓時結巴,「因為我住在頂層,平時又沒什麼人用天台,所以……」 頂層的住戶可以獨享天台,這似乎是不成文的規定吧?否則誰願意天天爬這麼高的樓梯,而且被烈日直曬天花板呀! 「你向房東太太多付了租金?」女孩子橫眉冷問。 「那倒沒有。」 「既然大家付的房租是一樣的,你就不能多佔便宜。」手一抬,她直指著他的鼻子。 「可我住的是頂層呀!」裴嘉烈委屈地嚷,「這棟舊公寓又沒有電梯,我爬樓梯的時候比別人辛苦,總該有些補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