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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寄秋    


  以前科技不甚發達的時候只寄幾百張相片來炫耀,一來宣告他們尚在人間,二來故意表現他們的自在愜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現在可就神氣了,直接由衛星視訊傳送,兩道恩愛非凡的身影在櫻花樹下吃櫻餅、喝清酒,落英繽紛襯托出那碗冒著熱氣的拉麵有多麼美味。

  真是太沒天良的父母,兩人世界過得優遊輕鬆,卻從不考量兒子的苦處,責任一放海闊天空。

  「少嘻皮笑臉打馬虎眼,地掃乾淨了沒?」果真上樑不正下樑歪,他也有不正經的潛質。

  嘴角一抽,清逸的臉龐露出一絲無力。「巫斯叔叔,我不是來打雜的,請不要把我當免費的小弟使喚。」

  以他現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著他紆尊降貴親自動手,除非事關他親親老婆。

  「那你來幹什麼?吃飽了撐著沒事幹,當門神嫌礙眼,掃個地又礙手礙腳,我實在看不出你有什麼作用,活著當廢料實為父母的不幸。」他還是小小的比較可愛,人一大全變調了。

  厚!有夠毒,他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來沖人氣嘛!免得你們生意蕭條,門可羅雀。」

  瞧!他多有心呀!長輩開店特來捧場,還不忘呼朋引伴帶些鬼來消費,就怕他們勒緊皮帶喝西北風,年紀一大把還兩袖清風。

  雲清霈的眼角掃向被一群年輕女子包圍住的「店主」,視線不自覺的落在那只他曾拿來騙美眉的銀戒上,雷米爾的指環實至名歸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別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沒法向你們雲氏一族交代。」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他乾笑的呵呵兩聲。「好奇嘛!一直只見大名不見人影,難免心癢癢的想一睹廬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認,二十年來老聽那個鬼魂女掛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懷念的眼中有著令人心疼的悲傷,身為凡夫俗子的他當然也要湊上一腳瞧瞧。

  其實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棄尋找往返過去與現在的時問路,但時間一長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為他終其一生就這麼過了。

  沒想到皇天還是長眼的,不辜負為朋友兩肋插刀的有心人,讓他瞎貓碰到死耗子的意外發現另一條「時間路」,順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現代。

  雷米爾的指環是一則傳說,它成就了兩對有情人的結合,也打造出愛情的傳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為這則未完的故事動心,想看看是否有美麗的結局。

  再怎麼說他也很關心童年玩伴的「幸福」,畢竟她陪他度過不少歡樂時光,對她傾心所愛的男子是一名什麼樣的人,他始終放在心頭上猜測著,期望有一天她的愛人能與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遠、情深義重了,百忙中還抽空來一窺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現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門的位置在你左手邊別走錯了,不要佔空間影響我們剛開幕的生意。」巫斯咒語一念,將他身後兩隻張牙舞爪的鬼鎮入黃符內。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話越來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鋒頭被人搶走了,我一定挺你到底。」背影頎長,黑髮過肩,就不知長相如何。

  巫斯卻眼一沉,聲音也轉冷,「我說的不是冷笑話,你這張不知輕重、口無遮攔的嘴給我閉緊點,我可不想聽見你說出一些不合宜的話。」

  髮長及腰的巫斯並未見老態,一頭白髮依舊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見成熟並未橫生皺紋,給人的感覺大約三十歲左右。

  他還有個「年輕歐巴桑」殺手的外號,舉凡瞧過他模樣的年輕媽媽都會迷上他,從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都想對他投懷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經歷好友對愛的可怕執著後,他對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遠之,不讓自己被愛情那魔物纏上,因此擺著一張冷面孔示人,只差沒掛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麼叫不合宜的話,麻煩叔叔解釋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講話太深奧,他需要一台翻譯機。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聲機和荷米絲。」

  「喔!是鬼魂女……咦,不對,為什麼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從過去找到現代,不停不停的找尋他的愛人。

  「重點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沒好氣的說道,意興闌珊的直想打發他走,省得他說錯話。

  「為什麼他不知道是她,他們不是相愛至深?」雲清霈有故意攪局的意味,同樣的故事他早聽上百回了,連這會拋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為什麼、為什麼,你從小就喜歡問為什麼,你就不能安靜一秒鐘別來煩我嗎?相愛不一定相守,有時分隔兩地也是一種愛情。」

  自我犧牲的愛情,他在心裡想道。

  「相愛不相守怎麼叫是愛情?!他尋尋覓覓的找尋,她躲躲藏藏的避開,就像太陽和月亮永遠也碰不上面,我實在看不出他們在玩哪門子的捉迷藏。」只會叫看戲的人在一旁乾著急。

  「因為雷米爾已經忘了荷米絲是誰,就算讓他們碰上面也無濟於事,只會乎添更多的傷心和無奈。」對他們而言是一大傷害。

  「不試試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許他只是一時沒能想起來,困在混沌的記憶中。一真愛不會受限魔法的框框裡,它的力量大得驚人。

  「這……」他倒沒想過這一點,一味的擔心他們會傷了彼此。

  雲清霈詭笑的以肘頂頂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無上的巫術難道解不開雷米爾的指環上的桎梏嗎?」

  推別人去死一點也不必覺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該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說解就解得開的,就算解開又如何,他們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這是無可挽回的結局,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所以荷米絲寧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見她愛逾生命的情人,情願從他記憶中徹底消失,甘為影子無聲無息,只願他有個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難以順從人的安排,即使腦子裡已經沒有這個人的存在,但深深愛過的感覺仍留在心中,讓他苦苦追尋那一段遺落的過去。

  雷米爾的苦他知道,但他什麼忙也不能幫,只能看著他們兩人同時被愛折磨,默默的希望他們能早日從愛的泥淖解脫,兩兩相忘。

  「為什麼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厲害……嚇!卑鄙,你用人骨丟我。」哼!小人招數,趁人不備。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還算客氣,都兩年了,你把人給我搞丟了兩年整。」

  他還沒找他算帳,一天拖過一天敷衍了事。

  「嘿!更正,那不是人是鬼,還有,你有付我保管費嗎?鬼愛到哪裡就到哪裡,我哪管得著。」他長得像靈界管理員呀!

  專管孤魂野鬼。

  「通靈御鬼是你們雲氏一族的專長,身為族長的你更是不遑多讓,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絲和留聲機的不知下落令他頗為憂慮。

  她的身體日漸透明,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當中,他不知道她會遭遇何種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為她感到不安。

  再說,就算她不在了,留聲機也應該在,它是實物不會幻滅,擁有四分之一義大利血統的留聲機保護者,以及狂熱荷米絲傳說的追蹤者應該會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訊全無。

  笑得很心虛的雲清霈汗顏的垂下雙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認真去找,甚至拜託『親朋好友』四處查探,可是他們給我的消息是沒有消息。」

  御鬼的天賦的確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雖強也有限,無法面面俱到的達到他的要求,鬼生鬼滅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沒用的小鬼。」巫斯冷嗤一聲。

  厚!人身攻擊,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發揮發揮你的神功讓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過他,三、兩下就能把鬼找出來。雲清霈有乃父風範,陰險的把問題丟還給瞧不起雲氏本領的巫斯。

  「你……」哼!捉他痛腳,真是討人厭的臭小鬼。

  「嘿嘿!別用眼白的地方瞪我,我膽子小怕作惡夢,你是巫師耶!隨便作個法扎幾個草人不就得了,比我大費周章請鬼找鬼省事多了。」

  他的時間是用來抱老婆的,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點辦法也沒有,他純粹是看熱鬧的人,一齣戲拖了二十年還沒打上劇終。

  忽然,雲清霈壓低聲音搭上巫斯的背,沒大沒小的和他咬起耳朵。

  「巫斯叔叔,我們可不可以情商那位偉大的魔法師叔叔出手相助,畢竟是他生死與共的情人,要他出點力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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