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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頁 於晴 「嗯,小哥哥該吃藥了。」小四走到床邊,看嚴小夏一臉流口水的樣子,再轉身看看嚴仲秋,然後眉頭鎖緊。 「我不喝藥啦。」 「小哥哥,你要喝藥,就有桂花糖吃喔。」把準備好的帕子攤開,裡頭有好幾顆糖,以前娘都是這樣哄他的。 「你當我是小孩啊!」 「小夏!」嚴仲秋喝道。 嚴小夏抿著嘴,瞄了眼小四,再看看嚴仲秋,不甘願地接過來一口喝盡,順手抓過桂花糖。「好了好了,都出去出去!我要睡覺了!」 嚴仲秋歎息,對小四說:「你唸書的時間到了,夫子在等著呢。」 小四點點頭,先讓嚴仲秋出去,他再默默走到床邊,小聲問道: 「小哥哥,你肩還疼不疼?」 「疼死了。」 小四想了下,然後傾向前在他臉上親了一口,笑道: 「這樣就不疼了。還有,小哥哥你不要隨便亂流口水!嚴大伯是不能吃的。」 「我非要吃,你能怎樣?」 「那……那你對著我流口水,吃我好了。」 嚴小夏狠狠地瞪他一眼,忽然張大嘴撲向他,小四連忙閉上眼,卻連動都沒有動,嚴小夏一口咬上他的小肩膀。 小小的、軟軟的,是有點像書生的軟啦,可是真的太小了;而那個嚴仲秋是有點書生臉,但是身形實在是太可怕了。 老天爺根本是在玩他,把美食放在眼前,卻都沒法碰!他是媚鬼!媚鬼啊!是應該要無惡不做的妖魔鬼怪!為什麼還要幫嚴府驅趕妖怪?一開始他只是想吃掉書生,為什麼會落得這種田地?為什麼? 「嗚……」 小四張開眼,看他一臉哀怨,連忙道: 「小哥哥,你別哭!」 嚴小夏「哇」地一聲,抱住小四的身體,終於痛哭失聲。 「藥好苦啊!藥好苦!我好苦!真的好苦啊……」 【番外篇完】 不能先看的後記 看清楚了哦,這是不能先看的後記,沒看正文先看後記會後悔的,因為接下來有劇情。看到這裡,還是要執意看下去,就不能怪作者沒警告了。 其實《家佛請進門》,故事第一選擇是斷在第十二章就結束了。那時考慮了兩天,才加寫十三、四章跟最終之章,因為原設定是山有沒有現形,沒有人知道,也有可能是小四到二、三十歲成官之後才現形。 這是我的第一選擇。 接著,我想了兩天,寫小說之於我,一來是有些挑戰;二來算是份工作兼樂趣;三來則是在寫故事的過程裡,我喜歡體會現實生活裡沒有的溫暖跟圓滿。 對我而言,光是第三點的比例就遠超過第一點。 其實設計小說點的過程裡,就是圖個「爽快」而已,而這份設計結尾特別的「爽快」是遠比不上我想讓故事呈現圓滿的心理,所以即使當初第一選擇足以第十二章為結束的我,還是在不到兩天的時間內動筆寫出我想要維持一家團圓的結局。 因為我很喜歡圓滿。 即使圓滿之後隨之而來的是平淡,我也甘之如飴。 至於接下來的「還是人之卷」,實在是因為夫妻第八年開始才能融進「七月鬼當家」的主軸,總不能讓作者從婚前一路寫到婚後,再寫到八年後來個最後三章才出現聊齋,完全失了瘟鬼的主線吧?所以,當我寫到正文劇情到結尾時,非常想看萬家佛與馬畢青的婚前交流,於是產生了這一篇「還是人之卷」——當他們還是人的時候,在庚子年執子之手。 至於,為什麼角色會選擇夫妻?因為,我已經不能想像男女主角一開始初遇就能為對方上天下地府,沒有深厚長久的感情,要做到這種地步似乎是很難的,這是我選擇自幼青梅竹馬加上夫妻情深後再走進「七月鬼當家」主軸的最主要的原因。 因為是兩本,所以序跟後記稍微多了點,也可以解釋為最近的於晴,比較喜歡聊東聊西(雖然還不脫小說啦)。 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閻王且留人》裡曾有一個意念存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鬼。 在《家佛請進門》裡,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鬼延伸為:人的心裡除了鬼外,還有一尊佛,可以並存,也可以選擇其中一個。 這是長久以來,提到鬼神時,我所執著不變的想法,跟大家分享。 最後,我寫得非常愉快哦,如果將來有機會,我還是很想寫各式不同的聊齋,我非常非常地樂此不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