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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 凱琍 石靖藍傻傻出神了好一會兒,幸好父親石維倫推了他一把,他才上前牽起新娘的手,在她手背上溫柔一吻。「美麗的公主,我有這個榮幸請妳跳舞嗎?」 她對他吐個舌頭。「勇敢的王子,你可以試試看,如果你不怕被我踩腫了腳。」 他笑了,就知道他的寶貝不會讓他失望,永遠帶給他驚喜和歡樂。 不管跳得好不好,這對佳偶在舞池中共舞的模樣,仍是教人羨慕歎息的畫面。 一個大幅度旋轉後,明潔從眼角看到一個人影,黑眼圈、黑色長髮,蒼白皮膚、雪白西裝,她絕不會認錯,印象太深刻了。 「你看,那不是你的好朋友賀羽宣?他穿西裝的樣子還真帥呢……」她還注意到,賀羽宣身旁站著一個女孩,他們看起來很相配耶! 可惜她的達令不讓她說完,猛然封住她的櫻唇,他才不想聽她說別的男人有多帥,他要她明白,世界上最棒的男人是他! 「啪啪、啪啪!」賓客們當這是真情流露,報以熱烈掌聲。 轉呀轉的、跳呀跳的,他們來到宴會廳外,也沒人跟上去採訪感言,大家都知道,石靖藍想跟他的愛妻獨處,其他人最好閃一邊去別湊熱鬧。 花園裡花香芬芳,卻比不上他的吻讓人沈醉,明潔腦袋幾乎打結,傻傻問道:「你怎麼了?」 「我有件事要告訴妳。」 他認真的神色讓她肅然靜默。「是,請說。」 是否公司就要倒閉?還是他身患重病?不管,她就是要跟他結婚,就是要做他的妻子,絕不讓位! 「給我仔細聽好了!」他看進她的雙眸,一字一字清楚的說:「我愛妳,我石靖藍非常非常愛妳鄭明潔,這輩子我可能只說這一次,下一次要等我臨終的時候了,以後不准說我沒說過,自己要牢牢記得。」 為了完全佔據她的芳心,他決定做個稱職的情人,說出愚蠢又噁心的情話,只要有效果,他不惜違反自己的原則,反正那本來就沒啥好遵守的。 震驚過度的明潔靜靜看著他。「可以再說一遍嗎?」 「免談!」那麼丟臉的事,他才不做第二次。 這才是她所認識的他,自大傲慢又愛面子,但她已經太滿足了。「我聽得很清楚,我一定會記得……」這一分這一秒的永恆! 幸福來得太多太滿,她不能控制眼淚的落下,究竟她何德何能,能得到他最深的情、最真的愛,除了全心全意回報,她沒有更好的法子。 他一看到她的淚就歎息。「我說這些不是要讓妳哭的,寶貝,妳想折磨我也不是這個樣子。」 「沒辦法,我太感動了,都是你啦!」她在他胸前打了兩下,撒嬌抗議。 「不說也有錯,說了也有錯,我到底該怎麼做?」他細細吻干她的淚。「拜託給我一個笑,不准哭。」 她「嗯!」了一聲,眨干淚眼,綻放笑容,為了她所愛的男人,她要學會不愛哭。 「這就對了。」他將她擁入懷中,所有寵愛都在她一身。 浪漫氣氛中,她忽然想起有個任務尚未完成。「啊!我一直忘了,要幫你找天底下最好吃的麻糬。」 「傻瓜,妳不就是了嗎?」他在她全身上下最有肉的地方捏了幾下。「這麼白嫩滑溜,美味可口,上哪兒找更好的貨色?」 她的臉頰被他捏得都紅了,嘟嘴道:「你老愛欺負我!」 「因為是妳,我才會想欺負,別人想讓我欺負,我還懶得理。」 「真多謝喔~~」她靈巧的掙脫開他的懷抱,像只小蝴蝶飛遠了些,還對他吐舌威脅。「婚禮舉行到一半,萬一新娘落跑,應該就不算數了吧?」 「妳想都別想,我今天非把妳套牢不可!」他立即奔上前,要抓回他的寶貝老婆。 晚風徐徐,夜空明淨,兩人玩起愛的捉迷藏,忽焉在前、忽焉在後,笑聲飄蕩在夜風中,直到無聲勝有聲的那瞬間,讓情人的吻來說明,一切盡在不言中…… 【全書完】 後記 小事幾樁 凱琍 截稿前一天,我坐在電腦前,應該是全神貫注、雙手飛舞、打字不休才對。 然而我卻在各大旅遊網站上留連,心想這個行程不錯但是價格太貴,那個行程便宜但是時間太短,反正看起來都好好玩的樣子,我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出國去玩啊?! 悲哀的是~~小氣的人難有大念頭,就算有點錢我都捨不得花,拜託誰送我一道任意門,讓我一踏出門就到法國、希臘、埃及、尼泊爾,我想玩都快想瘋了…… OK,作夢時間結束,快寫稿吧! ☆ ☆ ☆ ☆ ☆ ☆ ☆ ☆ ☆ ☆ ☆ ☆ ☆ ☆ 因朋友介紹,我找來一套漫畫《死亡筆記本》,一看之下果然精釆,好樣的! 故事從一個高中生撿到死神的筆記本開始,看他想殺死誰,就把對方的名字寫到筆記本上,還要稍微記得對方的長相,否則同名同姓的人就死光了。 看完漫畫,我想到如果是我撿到這本筆記,我會希望誰消失在這世界上呢?仔細想想,我身邊的人並沒有誰真的壞到該死,而且我也滿會焦慮的,殺人的感覺太強烈,還是不要這麼做,免得自己作惡夢。 然後我又想到,如果是不認識的人可能就沒問題吧!如果真的要做,我應該會殺掉污染環境和虐待動物的人吧!但不曉得他們是誰,有點困難,也不確定對方該死的程度有多高,這實在很難做決定…… 唉呀呀,死亡筆記本果然是有魔力呀!連我這種從沒想過要殺誰的傢伙,都會幻想筆記本上要寫誰的名字,真有這種玩意出現的話,只怕會世界大亂吧! 無論如何,推薦這套有創意的漫畫,創作的天地就需要這種激盪啊! 對了,附帶一提,本書男主角以「月」為形象,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得出來?其實好像沒什麼相同之處,大概「壞心眼」是其共通點吧!但我的男主角可比「月」深情多了,符合「凱璃級」標準。 至於下本小說的男主角,我打算以「L」為形象,希望寫得出來嘍! ☆ ☆ ☆ ☆ ☆ ☆ ☆ ☆ ☆ ☆ ☆ ☆ ☆ ☆ 聽說今天屬虎的人桃花大開,而且雙子座的愛情運大好。 幸福是要自己爭取的,因此單身的我特別加把勁,在奇摩、Pchome、酷透網等交友網站耕耘,期盼有天釣到屬於我的那條魚。 可惜,網路交友的過程總是大同小異:作夢、夢醒、作夢、夢醒……不知何時才會美夢成真?茫茫網海,誰為我伴?莫非我只能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乾脆請各位姊妹們幫我介紹吧!把妳們用不著的男人丟給我,像是妳的兄弟、叔叔、舅舅、伯伯,只要是單身的異性戀者,我都很樂意接收的啦! 介紹成功者,小的我每寫一本小說就送您一本,期限直到我跟對方分手為止,如果一輩子都沒分手,那就一輩子寫小說送給您喔~~ ☆ ☆ ☆ ☆ ☆ ☆ ☆ ☆ ☆ ☆ ☆ ☆ ☆ ☆ 偶爾收到老讀者的來信,總覺得特別驚喜。其實老讀者一點也不老,都正值青春年華,只是我認識他們好幾年了,感覺上就像老朋友一樣。 時光飛逝,讀者們或許上大學了,或許出國唸書了,或許談戀愛了,每個人都有變化,聽他們說自己的近況,我突然覺得小孩子都長大了,我這個歐巴桑也變老了啊~~ 這些年來我倒是沒什麼變化,一樣寫小說、弄貓狗,有時孤單有時約會,目前還是單身中,也不知正確先生(Mr Right)何時才要來? 睛朗的週日午後,MSN上面所有朋友都不在,只有我仍對著電腦文思枯竭,該怎麼形容這感覺呢?無論如何,生活方式是我自己選的,寂寞要自己負責,快樂也要自己追尋。 希望所有老讀者、新讀者,都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一起加油吧! ☆ ☆ ☆ ☆ ☆ ☆ ☆ ☆ ☆ ☆ ☆ ☆ ☆ ☆ 打開記憶的抽屜,我發現我的第一本小說是在民國八十三年出版,西元一九九四年,那時我還在念大學,算是實驗性質的投稿,直到畢業後才又出第二本。 嘿~~彷彿才一眨眼,都已經十年又多一點啦! 回想當時的我怎會突然想投稿愛情小說呢?就因為在系辦公佈欄上,有張出版社徵稿的啟事,我就趁著暑假埋頭寫成,投出去給它試試看了。當時我非常熱中打工賺錢,因為需要養自己、籌學費,若能投稿成功對我實在太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