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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齊晏 「你太鑽牛角尖了,唉,沒想到讓兩顆老鼠屎壞了我們一鍋粥。」 妍歌笑了笑,思緒繞呀繞,又繞回邵雍身上。「阿南,你認不認識一個彈豎琴的gay?」 「彈豎琴,嘩,那是一個多特別的人,你認識嗎?快點介紹給我——」阿南一股興奮狀。 不行,妍歌直接在心裡拒絕了,要是阿南看見邵雍,說不定會迷上他而移情別戀,而且邵雍也說不定已經有男朋友了,幹麼多一個人來陪她心碎。 她揉了揉阿南的頭髮,笑說:「我也不認識他呀,還有,你不能這麼花心,要對男朋友忠實一點。」 「噓,有人過來了。」阿南抓下她的手,飛快地端正坐好。 「孫小姐,不知道有沒有榮幸和你一道用餐?」 妍歌抬頭看了一眼說話的男人——高瘦、年輕、斯文,看起來就像瓊瑤連續劇裡的樣板白馬王子。 「很抱歉,我已經吃飽了,你慢用。」她起身,一手端著餐盤,一手拉起阿南的手,挽著他逃之夭夭。 「幹麼這樣,他就是那個很喜歡你的圖書管理員呀,長得還滿英俊的。」阿南細聲細氣地說。 「我現在還沒有準備好再談個戀愛,等以後再說。」 「你等了兩年還不夠啊,還想等多久?」 「我才二十四歲,急什麼。」 「不是年齡的問題,而是心態的問題,你不覺得談戀愛是件非常快樂的事嗎?世界都變得很美好、可愛。」阿南的表情認真得像個傳教士。 「我不覺得,前兩次戀愛讓我好像走了兩趟地獄,只有水深火熱,根本沒有快樂可言。」她只相信自己的感受。 「你唷……」阿南搖頭歎氣。「快找個男人談戀愛吧,再這樣下去你會變成一個怪怪的老處女了。」 「你好嗦,不理你了。」她忽然覺得焦躁起來,老處女,她真想變成一個老處女嗎? 她神經質地用力扳住阿南的肩膀,很認真地盯著他看。「阿南,萬一我很老很老了還嫁不出去,你願不願意娶我?」 「你神經病啊!」阿南像甩一隻蟑螂那樣甩掉她的手,哇哇亂叫。「別以為我是gay就可以亂開玩笑,討厭,我不是雙性戀,怎麼能答應你,就算真有人是雙性戀你也絕對不能嫁給他,雙性戀的人比同性戀更可惡。」 妍歌怔忡出神著,唉,為什麼應該是粉紅色的愛情,在她的生命中都一直是灰色的呢?到底色彩繽紛的愛情會不會走進她的生命裡? 下班以後,孫妍歌到超市繞了一圈出來,提了一大袋食物回家。 一開門,她就聽見二樓傳來豎琴輕柔低沉的樂音,她從不知道豎琴的聲音是那麼溫暖、浪漫、纏綿,讓她有種彷彿置身希臘神話故事中的錯覺。 她在沐浴於夕陽餘暉中的廚房裡做菜,搭配著典雅的豎琴樂曲,聆聽著宛如天堂般的音樂,冰砌許久的心牆奇異地在這一刻暖化了,心境有著前所未有的自在和平靜,靈魂也無比輕盈,像要飛出去。 樂音停了,她聽見邵雍下樓梯的聲音,腳步聲正朝廚房走來。 她回頭,看見邵雍穿了新的T恤和牛仔褲,對她綻出一抹迷人的微笑。 「你回來了,我在樓上聞到好香的味道,忍不住就被吸引過來了。」 「我在燉咖哩,你還沒吃飯吧?一起吃啊!」她努力把邵雍和阿南畫上等號,試著讓自己擺出最自然的態度。 「我要不要另外付費?」他靠著流理抬,滿含著笑意問。 「不用,你只是吃我剩下的晚餐,反正吃不完倒掉也浪費。」她垂下眼睫,笑意不知不覺浮上嘴角。 「哇,你是我見過最毒又最慷慨的房東了。」他揚眉大笑。 「好說。」她端起鍋子,笑著命令他。「你幫我拿碗筷。」 「等一下。」他從她手中接下滾燙的熱鍋,理所當然地說。「鍋子我拿,你拿碗筷。」他揀危險性最高的工作來做。 妍歌呆了呆,這種內外兼俱的男人,想讓她不迷惑都難,她甩甩頭,硬是甩掉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奇怪,和阿南在一起非常輕鬆自在,可是和邵雍在一起卻總是會意亂情迷。 不行,她必須用超越性別的方式面對他,否則她將無所遁形。 「妍歌,想不到你年紀輕輕,咖哩燉肉的手藝還不錯。」他的眼裡有讚賞,用心吃著她替他搭配的通心粉和蔬菜面。 她的心一動,他果然看過她寫的紙條了。 「以前和室友最喜歡煮東西吃,可惜現在她嫁人了。」儷菱遇見中規中矩的好男人,家境富裕,又極度迷戀她,於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火速地把自己嫁掉。 「你父母為什麼放心把你一個人留在台灣?」他正經地凝視著她。 「因為我不喜歡美國,我不喜歡寄人籬下的感覺,在這裡,我可以隨心所欲讀很多我喜歡的中文書。」她埋著頭,一心一意吃麵。 「你不覺得孤單嗎?」 「還好。說說你的事吧?」她巧妙地避談自己,專心地盯著碗裡那塊馬鈴薯。 「我父母離異了,爸爸在法國,媽媽在美國。」他坦率地說。 「那你又為什麼一個人在台灣?」她微愕。 「我小時候跟著媽媽住在美國,可是十四歲那年,我媽在改嫁前一個月就把我送回台灣給外婆照顧,從此就留在台灣唸書了。」他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一邊專心誠意地把碗裡的咖哩燉肉全部殲滅。 「你不是和外婆一起住嗎?為什麼還要到處找房子?」 「我外婆去年去世了,房子是舅舅和舅媽的,我和你一樣,不想寄人籬下。」他舀了一碗濃湯喝,眼瞳認真地盯著她看。 她迅速低下頭,訥訥地說:「是不是……你不想讓親戚知道你是gay?」因為阿南就是這樣,逃避著自己的親人。 邵雍差點把滿口的濃湯噴出來,他幾乎忘記自己對她撒的謊了。 他清了清喉嚨,乾笑了兩聲。「那倒不是重點,主要是因為樂團這一年來都在錄製音樂CD,我必須做些編曲等等的工作,很需要安靜獨立的空間。」 「你學豎琴多久了?」她很好奇。 他側頭一想,很認真地計算著。「在美國的中學學了兩年,回台灣以後光找老師就找了一年,到現在為止大概已經有十二年了。」 「豎琴是很困難的樂器,你為什麼有興趣?」她覺得自己像採訪記者一樣;而他倒是個很合作的受訪者,有問必答。 「我在美國的鄰居是非常知名的豎琴音樂家,有天跑到她家玩,無意間彈了一下她的琴,她居然就說我非常有天賦,然後莫名其妙就這樣開始學起來了,回想起學琴的過程很痛苦,初學時兩隻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輪流起水泡,痛得只能拿叉子吃飯,然後是眼睛對四十七根弦的精確辨識,要能完整彈奏一首曲子必須經過一段很長的路。」 妍歌越聽越覺得有趣,他低沉輕柔的聲音聽起來就像由豎琴彈奏出來的古典音樂,讓她完全陷入他營造的浪漫情境中,她必須很用力,才能把略帶膚淺的崇拜眼神給壓抑住。 「男生彈豎琴實在很奇怪,豎琴這種優雅的樂器會讓我直接聯想到天使和長髮美女。」她還是情不自禁露出崇拜的眼神,對他這個人愈來愈感興趣了。 「這就是教授要我留長髮的原因。」他修長的雙手交握著,微微一笑。「團員清一色是長髮女生,為了舞台上的整體美感,所以教授要我留長髮跟大家配合。」 「哪有這種事?」她不可思議地睜大眼睛。「如果大家都穿長裙,你也要跟著配合嗎?」 「不必懷疑,我已經穿過兩次長裙登上國家音樂廳了。」他邊說邊朗聲大笑。 妍歌驚愕地挑起眉毛。「太離譜了,我才不相信!」 「真的啊!」他邊說邊笑,忽然想起了什麼,笑得更大聲,說:「第一次穿的時候很不習慣,下舞台的時候還絆了一跤,結果有一半以上的女團員都看到我的四角內褲了。」 妍歌噗哧一聲大笑出來。 「我根本不知道女生穿的裙子這麼不安全,才跌一跤就全部春光外洩,幸虧不是被觀眾或記者看見,否則我鐵定上藝文版的頭條。」他自己都說得笑彎了腰。 妍歌忍不住跟著笑趴在桌上,她忘形地抓住他的手,輕輕搖撼著。「你真笨,上頭條不就紅了嗎?一夕之間全台灣的人都會認識你。」 邵雍微微一怔,感覺到握著自己的那隻手柔軟而滑膩,視線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她眉尖眼底的笑意點亮了她的眼瞳,令他有一瞬的迷惑。 當妍歌意識到自己不經心的舉動時,隨即把手抽回來,收起了笑。 「對不起。」她匆匆道歉,手忙腳亂地收拾桌上的餐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