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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董妮 她是個聰明、美麗、人見人愛的姑娘,學什麼都快,就像最璀璨火熱的太陽,不管落到何等難堪的境地,她的光芒都不會被掩蓋。 有人會發現她的好,因此對她百般寵愛,甚至願意將畢生所學傳授予她。比如藥王、比如丐幫……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的門派、世家都一樣。 然而,她的鋒芒畢露總會引起旁人深切的嫉妒,暗地裡迫害她,逼得她不得不遠走他鄉。 她從不跟別人爭什麼,事實上,這麼多年來她真正想要的不過是一個歸宿。這是嚴公子最近才發現的。 所以每當她被驅趕時,便會安靜地離開,並且將在當地獲得的所有東西,不論是有形的金銀珠寶、華服美裳,或者無形的技藝才能、悲傷仇恨,都一併地還回去。 她唯一會帶走的只有那些被疼寵的美麗回憶! 因此離開藥王門後,她不再用藥,甚至把迫害過她的陸無雙諸人都忘記。離開丐幫後,她變成了一個不諳武藝的平凡女子。而離開安寧侯府後,她甚至變成了啞子,再不開口唱歌。 他不知道她為什麼會這樣,如此堅持到幾無轉圜的地步? 但他覺得有趣,且輕鬆。 因為她的個性,未來不管面對任何困難,她都能盡力擷取、保留好的部分,讓自己快樂地活下去。 跟她在一起,他完全沒有負擔和壓力,只要一直當他自己就可以了。 這輩子他從沒有這樣輕鬆過,雖然他一向任性、為所欲為,但該節制的時候他還是會節制,儘管他節制得非常不爽。 而面對戴禍水,那些無謂的煩惱盡可丟進大海裡去,在她面前,他可以卸下全部偽裝。 他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什麼,是不是人們所謂的愛? 其實那是什麼東西都沒關係,他才不在乎。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天天都見到她,那就夠了。 大朝無論如何都無法瞭解他的說法。 「算了。」嚴公子拍拍她的肩。「你先帶我回去,等我將傷養好了,再來救她。」但不是現在,目前他自身難保。 嚴公子從不干蠢事。要任性、要為非作歹就要有本錢,他一直很能夠取捨其中間分寸。 ☆ ☆ ☆ ☆ ☆ ☆ ☆ ☆ ☆ ☆ ☆ ☆ ☆ ☆ 戴禍水並非被人以武力強行捉到安寧侯府的,事實上,她是自投羅網被擒的,因為他們捉了嚴公子。 她想救他,於是不顧己身安危,冒險入侯府。 只是在他心裡,她顯然沒有重要到須費心留下的地步,因此,他輕易地便將她讓渡出去了。 她又被「賣」了一次。 這是第幾次了呢?她從一個地方轉到另一個地方,從來沒有在同一個地方久留過。 不是說每個人都對她不好,她也遇到過很多疼寵她、愛她的人,徂他們總是很快地離開了她。 然後,她又變成孤身一人繼續流浪,尋找另一個歸宿。 她很清楚,這個世界上只有「家」,是不論她有沒有能力、乖不乖巧、是個什麼樣的人,她都能理所當然留下來的地方。但是尋覓多年,她仍然找不到。 還以為嚴府就是她最終的歸處了,在那裡的生活每天都那麼自在,真的很快活。 唉,可惜……嚴府依然不是她的「家」。 到底哪裡是她的家? 這麼多年的顛沛流離,她真有些累了,好想找一個可以安下心來過日子的地方。 嚴公子撒謊,他明明說過只要她通過考驗,就讓她一輩子留在嚴府的。 她真的以為自己可以就此安定,不再漂泊。然而,他竟親手擊毀了那個夢想…… 啪嗤!一記鞭子突地打在她手臂上,劃裂綢衣,帶起一串血珠。 「你為什麼不躲?」動手的人嚇一大跳。 她應該躲嗎?戴禍水朝天翻了個白眼,那鞭子來如風、去如電,要她怎麼躲? 「你明明有一身好武功,應該躲得掉的,為什麼……」打人的人反而慌得手足無措。「慘了、慘了,要讓幫主知道我打傷……啊!不關我的事,是……是你,你是故意陷害我的對不對……」 戴禍水連看都懶得看他,拖著乏力的身子,決定另外找個地方蹲著沈思去。 進安寧府近半個月,每天都有人用各式各樣的方法測試她,有人想逼她使出武功、有人求她治病、有人拜託她開口吟唱一曲……她做不到,他們就哭天搶地或者大吼大叫地罵她。 真是一群瘋子!她要這麼有本事,早發財了,還用為了掙口飯吃,一天到晚拍賣自己嗎? 手好痛,那記鞭子打得可真夠勁。 她舔著臂上傷口泛出來的血,那味道有點鹹、有點腥,怪噁心的。 這麼深的傷口應該去找些藥來搽,否則不容易好。她心裡想著,腳卻不想動。 不是不知道安寧侯府的藥堂在哪裡,而是,只要她一接近與藥草有關的地方,那個藥王門魏當家的就會揪著她不放,非逼她回藥王門接掌大位不可。 奇怪,她瞧得出他其實不是很樂意讓她回藥王門,不懂,為何又非要她回去不可? 而且安寧侯府裡還不只一個魏當家這樣。成堆心裡討厭她、千方百計防範她的人,卻又苦苦央求,希望她能幫助他們。 她搞不懂他們的想法。討厭就討厭,喜歡便喜歡,幹麼這樣勉強自己又為難別人?還有一大堆的藉口,說什麼情非得已,真是煩死人了。 相較起來,那個任性得要死的嚴公子簡直可以稱之為單純易懂。 他總是大剌剌地訴說著自己的需求,不管會不會麻煩到別人。 給他東西,他喜歡會說喜歡,討厭就直接拒絕。 她永遠不必費心去猜測他的心思,因為他自大得絲毫不願委屈自己,甚至掩飾心底情緒。 換成一般人也許會受不了這樣的直接,但她好喜歡。 她已經厭倦察言觀色了,能夠有個人老實說出心底所需,把喜怒哀樂都表現在臉上給她看,她覺得好輕鬆、好快樂。 她還是比較喜歡嚴府的生活,可是……她還回得去嗎? 嚴公子已經把她讓給安寧侯了。 但無論如何,她絕對不要繼續待在侯府裡。 這裡的人都瘋了,淨會要求一些她無法做到的事,再待下去,她怕會被逼瘋。 是該走了。她想離開京城,或者到邊關看看,再不然去北原國或西荻國也行。 反正流浪的日子她過慣了,也不怕活不下去,只是…… 她的腳就是不肯動,好像被綁住了。 明明離開是最簡單快活的決定,但她卻選擇忍耐地在這裡住下,到底是為什麼? 她……似乎在等待著某樣東西,但到底是什麼,她也說不上來。 「有傷不去治,在這裡幹什麼?想試試一個人究竟有多少血好流嗎?」一把清冷中帶著微溫的諷刺聲音,自後頭傳來。 戴禍水徹底僵住了身子。 嚴公子摸索著來到戴禍水身邊,蹲下,斜飛的鳳眼睨著她。 他靠得那麼近,她幾乎可以數清楚他眼下每一根羽睫,當然,那些才結了痂的疤亦同樣瞞不過她。 不只臉,他露在衣服外的脖子、手腕……全都可以見到淡淡的疤,像是才傷癒沒多久。 她幾乎可以想像那藏在衣服底下的身體是怎生的傷痕纍纍,難怪他的氣色看起來不大好。 「是誰打你?」她在泥地上寫下一串字。 「安寧侯。」嚴公子邊說、邊執起她的手,細瞧那猙獰的血痕。「是鞭子抽的 ?」他們還真有緣啊!同樣飽受鞭子折騰。 她當然也看出了他身上的鞭傷,那種不規則的形狀,打他的人分明是想要他的命。 「你既已如安寧侯所願簽下讓渡書,他為何還要打你?」 「誰知道變態是怎樣的想法?」他低啐一聲,掏出懷裡的膏藥為她治療。「而且,我也不屑去體會他的想法。倒是你,怎麼給人打成這樣?」姑娘家細皮嫩肉的,竟有人下得了如此重手,簡直是良心被狗吃了。 「不知道。」安寧侯府的一切她都覺得錯愕。想要的不敢要、想恨的又提不起勇氣去恨、該愛的不知如何去愛……這裡面的每個人都是抱持如此矛盾的心情,迎接那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敗。 然後,他們會繼續怨天尤人,再不死心地振作,重蹈覆轍……一遍又一遍,或許要到死亡作下結論為止吧! 「不懂也好。正常人不要試著體會變態的思想,省得跟他們一起變笨了。」嚴公子邊碎念著,邊小心為地上藥。 「我們算正常嗎?」她很懷疑。若把這問題拿到街上去問人,十之八九會說她和嚴公子才是瘋子吧! 「我覺得我們很正常。」這種事情一向是他說了算,不是嗎? 是她低估了他的任性。完好的那隻手繼續寫:「你怎麼又回來了?」 「來搶你回家啊!」 回家?嚴府可能是她的家嗎?而且……「你已經把我讓給安寧侯了。」她提醒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