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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於塵    


  填飽肚子後,旭青大方的從皮夾中抽出幾張千元大鈔塞給寶心。

  「小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寶心隨口諂媚了幾句,就老實不客氣的將錢收下,樂得眉開眼笑的。

  身為家中的老么就是有這個好處,尤其又是有三個會賺錢的哥哥。每一個哥哥看到她總會塞個幾千塊零用錢給她,這些年下來,她也成了個小富婆。

  「哇,小哥,你還真的不是普通的凱,一條圍巾加一件背心竟然值八千塊,我看我明天再去五分埔批上幾打來賣給你,那我不就發了!」寶心點了點,足足有八千大洋。

  「小鬼,一天到晚只會算計你老哥,走了啦!」旭青用手臂環住寶心的脖子,假裝勒住她,催促她快走。

  「你快勒死我了啦!」寶心掙扎奢想要脫出旭青的控制。

  「廢話少說,快走!」旭青一點也不憐香惜玉的收緊手臂,拖著她走回宿舍。

  成漢目送他兩人越過馬路,一同進入了咖啡廳對面的一間大樓,大樓外掛著大大的霓虹燈招牌,寫著「賓館」兩個大字。

  成漢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孫寶心的純真都是假的。子修被騙了!

  一把怒火從成漢胸中燃起!子修前天才剛回營,今天她就和另一個男人出雙入對。他還天真的以為孫寶心就像她外表看起來的那麼單純。原來女人都是一樣的,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台灣,都一樣的虛偽狡詐,

  想到子修的善良和她的虛偽,就讓他氣憤難抑。或許是因為莎拉的背叛,讓他對於不忠的女人特別厭惡。總之他不能讓她得逞,他一定要保護子修。

  既然她要錢,那就好辦了。一個拆穿她假面具的計劃在成漢心中形成。

  ☆☆☆  ☆☆☆

  寶心閒著也是閒著,便賴在旭青的住處打混了一個下午,直到旭青必須出門了才和他一齊離開。

  在旭青婉拒了寶心要騎車送他的好意、搭上計程車離去後,寶心也走向她的機車,準備要回家時,卻聽到了有人在叫她。

  「寶寶!」成漢走上前來。「真巧,在這裡遇到你。」

  「成漢哥!你怎麼會在這裡?」寶心睜大了眼睛,好奇的問著。

  「我正巧來這附近參觀一個客戶的公司,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你。你到這附近來找朋友還是和人有約?」成漢試探的問。

  事實上成漢是推掉了下午的約會專程在這裡等她的。他在對面的咖啡廳裡喝了四杯咖啡才等到她與那個男人從賓館出來。

  「沒什麼,只是到這附近來找一個朋友。」

  寶心不習慣到處去炫耀自己有一個明星哥哥。

  「找到了嗎?」成漢是看見那男子搭上計程車離去才出現的。

  「嗯。」

  那天他穿著家居的衣服就讓寶心覺得心跳加速,現下穿著正式的西裝更是充分襯托出他成熟的氣質。

  寶心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只要一見他,就覺得渾身不自在。

  「好久沒來台灣,台灣真的變了好多,我記得台北以前並沒有這麼嚴重的塞車問題。對了,我的工作正好告一段落,你知不知道哪裡有比較新的建設、還有好吃的餐廳,可以介紹推薦給我?」

  看著寶心不自在的神情,成漢卻把她想成了作賊心虛。

  「這個嘛……那要看你喜歡什麼口味。像一品軒的牛肉大餅、執金吾的小籠包都很有口碑;泰城的泰國菜也很不錯……」寶心努力的搜索腦中有關於餐廳的資料。

  「慢點慢點!你說這麼多,我也弄不清楚這些店到底在哪裡。乾脆這樣吧,如果你晚上沒有節目,晚上就一齊吃飯,我去接你?」成漢順勢提出了邀請。

  「好啊!」寶心毫不考慮的答應了。

  「可是我還沒有你的住址,你要我怎麼去接你?」成漢笑著向她要住址。

  「你看我這個記性!」

  寶心敲了自己的腦袋一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從隨身的背包裡拿出紙筆,留下了自己的住址。

  大三開始,寶心就自己一個人在外租了一間小套房;雖然離學校有一點距離,需要以機車代步,但是房價比較便宜,而且可以擁有一方屬於自己的空間。

  只有五坪大的空間裡卻是五臟俱全。房東慷慨的提供了床鋪及衣櫃、書桌等較大的傢俱;門邊的小冰箱是二哥旭凡貢獻出來的;靠牆邊的一張和式桌是向旭青討來的;桌上放著大哥旭平途的個人電腦兼電視——這大概也是整個房間裡最值錢的東西了吧!地板上則鋪滿了可讓人席地而坐的巧拼。

  整個房間裡寶心最喜歡的就是那幾乎佔據了一面牆的落地窗,讓室內顯得明亮而舒暢;還有陽台,可以看見對街的小公園。

  寶心東挑西揀的,在貧乏的衣櫃中選擇了一件米色針織衫配上淺藍牛仔褲,不失青春本色。只是努力的和不聽話的頭髮奮戰了許久,還是宣告敗戰投降。

  但是當她打開門,看見穿了一套淺灰色西裝、神采奕奕的成漢時,心跳卻不自覺的又亂了節拍。

  孫寶心,不過是吃頓飯而已,瞧你緊張成這個樣子,活像個鄉巴佬似的。整理好自己的情緒,寶心抓了一件外套。

  「走吧!」寶心對成漢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晚飯中兩人相談甚歡,寶心生動活潑的描述著校園內、社團裡所發生的趣事,表情豐富,逗得成漢不時發出低沉的笑聲。成漢心裡知道其實寶心對他所說的事似懂非懂,但她所提出的問題卻又都能恰入其分的切入重點,讓他不自覺的打開了話匣子。

  他不得不承認他很享受她的陪伴。

  寶心晶亮清澈的眼睛讓成漢幾乎就要相信她就正如她所表現出來的那麼單純。千萬不能相信她!成漢一再警告自己。

  融洽的氣氛中,兩人都不想讓這個夜晚太早結束。在用過晚餐之後,兩人又去PUB聽現場演奏。

  此時台上的樂團由鍵盤手獨奏,唱了一首非常抒情的歌曲。

  「我好喜歡KISS的這首Bath。」

  寶心著迷的看著台上的歌手,略帶沙啞的聲音,輕輕柔柔的唱出動人的情歌。

  「真的?我沒想到你會喜歡這種老歌。」

  成漢有點驚訝她會知道、而且喜歡這首二十多年前的歌。說起來,這首歌的年齡比她都還大。「那是因為我哥哥對音樂很有興趣,我跟著他也聽了不少各式各樣的音樂。我並不特別喜歡重金屬樂團那種嘶吼的歌聲,或是強烈的電吉他和鼓的節奏。但是我覺得這類由他們唱出的情歌,雖然沒有一般歌手那麼完美圓潤的歌喉,可是那種嘶吼慣了、略帶粗糙沙啞的嗓音聽起來卻更顯真情流露。就像這首歌,雖然歌詞簡短又簡單,卻也因此更加突顯了歌手的真摯和深情。」寶心的眼神看來有點迷醉。

  「你知道這首歌的由來嗎?」

  寶心搖搖頭。

  「這是他們樂團裡的鼓手寫給他妻子的歌曲。因為當時工作的關係,所以他必須常常跟著樂團到各地去表演,留下她在家裡獨守空閨,心中覺得歉疚,所以寫了這首歌給她,讓她知道他處境的無奈。雖然他長年在外工作,但並沒有遺忘在家中等待的她。」成漢緩緩道出這首歌的創作背景。

  「如果我是她太太的話,我才不要他為我寫歌呢。」寶心想了想,認真的作了選擇。

  「為什麼?」成漢有些好奇。

  一首特別為她而做的情歌,這不是所有女人夢寐以求的浪漫嗎?

  「與其為我寫一首歌,我反倒寧願他能夠回家吃晚飯。或許是我的私心吧,我情願要一個可以陪在我身邊的平凡丈夫,分享我的生活、分享我的喜怒哀樂,而不是一個總在外飄蕩的超級巨星。」寶心啜了一口可樂,說出心中的想法。

  是不是因為這樣,子修無法陪在你的身邊,所以你才背著他和別的男人在一齊呢?成漢在心底無聲的問著。

  直至PUB快打烊了,成漢才將她送回家。

  「謝謝你陪了我一個晚上,聽我說了那麼多公司的事,希望不會讓你覺得很無聊。」成漢體貼的將寶心送至門口。

  「怎麼會呢,我以往在學校所得到的資訊,幾乎全是理論觀點。今天聽你說了那麼多關於公司的運作,這才能體會業界與學界之間的差別有多大。不過我才不好意思呢,今天晚上都讓你請客,下次換我請你好了。」

  寶心總覺得今天的時間似乎過得特別快。

  「選日不如撞日,那就明天吧。」成漢狀似輕鬆的提議。

  「明天?」寶心有點驚訝。

  「怎麼,你明天有事嗎?」

  成漢打算一氣呵成,就像他一貫的行事作風,乾淨利落,從不拖泥帶水。

  「沒有,沒事,」

  「那我明天晚上七點來接你。」

  ☆☆☆  ☆☆☆

  「秋書,等我一下,我有點事想問你!」下課鈴一響,寶心就急忙上前攔住正要走出教室的同學。林秋書是班上出了名的舞棍、PUB之王,如果想要知道有台北什麼地方新鮮好玩,問他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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