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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楚茜茜 她注視著他臉上的傷痕,那是她憤怒下潑了他一杯熱咖啡造成的。 她忍不住用手指去輕觸。「痛嗎?」 宙拉住她的手,放在胸口。「這裡比較痛,臉上的燙傷不算什麼。」 「我以前也是這麼可惡的嗎?」她恨起自己的健忘。 「你很可愛,我很懷念過去的你。」 天黑了,他把寶蝶帶進客廳,到浴室端了一盆水幫寶蝶洗腳。 她坐在客廳打開電視看著卡通片,對他說:「我自己來就好。」 「這是我的習慣,在你睡前幫你洗腳。你忘了?」 她拘謹地看著他把她的腳抬起來,很仔細地清洗。 「這是你的娛樂嗎?」 「娛樂?哦!不,你太愛赤腳亂跑,而我有潔癖,不准這樣的你上床。」 他幫她清洗的動作極為輕柔,令她覺得好舒服,也漸思考起他所談的話的真實性有幾分。 他們也許相愛過。 「不管你對我再好,五天後我還是會離開這裡的。」她沒忘記她自己的身份,她是陳少城的女人。 「我會放你走的。如果你真如你所想的那麼愛他的話,我會放開你。」 不知為何,宙充滿痛楚的語調,不自覺地刺痛了寶蝶的心坎。 ??? 第二天,他把她帶到院子裡,告訴她。 「幫我蓋一座小木屋,我想在院子裡養變色龍和蜥蜴。」 「你也喜歡它們?」她開朗地笑著,拿起木板馬上敲釘了起來。他沒告訴她,他曾經迫不及待地想把它們送走,現在的他只想使她快樂。她只剩下這麼少的時間可以陪伴他,他希望她記住的都是美好愉悅的事。 他拿出相機,問她:「不介意我把你蓋木屋的過程拍下來吧?」 「為什麼要拍下來?」她困惑地問。 「因為我想牢牢地記住關於你的一切。」 「你以前一定看過我蓋木屋,這是我在深山中的嗜好,宙,你幫我拿木板好嗎?」 「沒問題。」他放下相機,幫忙起她來。 他身上穿了一件白襯衫,一件卡其色的褲子,頭髮又長了。他順手用橡皮筋綁了起來。 她看著他,覺得他俊美得不像真的。 感受到她注視的眼光,他若有所思地捉住馬尾,說:「從你上次動手到現在,我沒剪過頭髮。」 點了一根煙,他陷入了回憶裡,陷入了瘋狂歡愛的畫面裡—— 他的發太長了,老是纏住她的身子,她每每抱怨地說:「我幫你剪髮,免得你靠在我胸膛時,頭髮把我搔得好癢。」 「……不過你敢讓我剪髮,也真大膽,我的剪髮技術,我自己都信不過。」冷不防,她的話驚醒了兀自沉思的宙。 「我是你的人,我的頭髮也是你的,無所謂的。」他淡淡地道。始終沒提親熱的事,怕她一下子情感負荷不來,不願加深她的壓力。 ??? 宙帶她出門度假,到巴黎郊區的湖邊小屋。 「我們來比賽釣魚好嗎?」 「好啊!我很喜歡游泳,釣魚的技巧更是好得不得了。」她吹牛也不打草稿。 宙笑得很曖昧。「是嗎?如果你有本事贏我,我隨你使喚,如果你輸了,得心甘情願幫我暖被。」 「沒問題,我一定會贏的。」 「你每次都這麼說。可是從來沒贏過。還掉進水裡病得發高燒,你忘了嗎?」 「好像有這回事,不過是跟你在一起嗎?」她忘了。 「是的,你還偷我的魚。」 她臉紅了。「我這麼賴皮嗎?不會吧?」 「你在我面前一向是這麼賴皮的。」 天空突然下起冰雹。兩人跑到船上,簡直是躲無可躲,宙抱住寶蝶,讓她躲在他的臂彎下。 冰雹打在兩人身上,寶蝶誇張的尖叫。 「好痛啊!」她拚命往宙的懷裡鑽。 宙好開心,她主動抱住他,像以前一樣,他身上雖然被冰雹打得很痛,但心裡卻好愉快。 冰雹落完之後,雨也跟著落下,只好把船開回岸邊,沒有雨衣的兩個人根本無法釣魚。 走回別墅時,宙只顧著生火,幫寶蝶吹乾衣服和頭髮,怕她又發燒,在這麼偏僻的地方是很難找醫生的。 但夜裡發起高燒來的人卻是宙。 寶蝶發現時,宙已全身火熱,冰箱卻連冰塊都沒有。 「怎麼辦?這附近有沒有醫生?」宙搖頭,故裝輕鬆。「我不要緊。」 寶蝶把額貼在他的額上,老天!簡直像火爐。 「你再燒下去,人會變傻的,我得到附近替你找醫生。」 宙躺在沙發上,完全不以為意。 「不用了,如果腦子可以因發燒忘記一切,對我來說也是好的,最好能忘記你,那所有的痛苦就都結束了。」 她手足無措地看著他。如果不是他雙眼都是血絲,看起來病懨懨的,她實在好想和他大吵一架。 對他的埋怨,她覺得自己好委屈,彷彿她是故意要變成今天這個樣子的。 「對不起,我不會成全你的。如果對待你最無情的方式就是找個醫生治好你,我一定會這麼做。」她賭氣似地說話,接著打開門奔了出去。 宙覺得自己心裡被捅了一刀,也許他該當自己已經死了;如此一來,他就可以心平氣和地接受——她忘記他的事實。 一整夜,她都沒有回來。 他心想,也許她跑走了,再也不回來,若真是如此,他也沒勇氣再去找她。 如果找的只是個長得像寶蝶的女人,她一點也不愛他,那他為何要如此折磨自己也折磨她呢?他坐在沙發上喝酒,天漸漸泛白,他希望自己可以醉死,最好等她逃得遠遠的,他已無從找起時他才醒來,或者乾脆永遠不醒來。 也許是老天聽到他的祈求,願意憐憫他這個失意的人。 在朦朧的夢境裡,他看見寶蝶帶著醫生回來了。 他聽見她告訴醫生:「快救救我先生,他就快要死了。」她為了博取醫生的同情,告訴醫生宙是她的先生。 他看見寶蝶和醫生合力抬起他,把他放到浴缸中,脫光他的衣服,讓他泡在冷水裡。 又不知從哪裡弄來的大冰塊,丟進浴缸裡,他熱燙的體溫讓冰塊漸漸溶化。 彷彿在昏迷中他聽見醫生的對話。 「你先生怎麼會這麼不愛惜自己,發燒成這樣,還喝光三瓶威士忌,他這種自殺行為實在教人無法忍受,你怎麼受得了他?」 「這全怪我,我不知怎麼搞的,忘了我們過去所有恩愛的記憶,只要和我先生有關的一切我全忘了。他非常努力想幫我恢復記憶,但要命的是,連老天爺都不幫他,他生氣了,他恨自己,因為他太害怕自己會失去我,他想逃避現實。」 「原來如此,不過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和我太太結十年了,我們都老了,記憶裡對過去恩愛的事,也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然就是她記得的部分,我忘記了,我記得的部分,她不記得了。但又如何呢?忘記原本就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沒有所謂的永遠,沒有誰會永遠記住一個人,相愛的永恆是從死亡才開始的,我和我太太也差不多快接近永恆了。」 「如果忘記了那些轟轟烈烈的感覺,愛情還剩下什麼?」寶蝶迷惑地問。 「『轟轟』兩字,是六部車撞一起,很慘烈。你現在握住你先生的手,他的體溫令你覺得安心,他的心跳還持續著,這代表你還可以再一次聽見他的笑聲,他甜蜜的讚美或怒吼的抱怨,你如果為這一切而感動,這代表你還愛他,要不,你現在離開他就算了。」 她聽話地握住他的手,問自己,想再一次聽見他的笑聲嗎?或者再一次看他發脾氣,因為她不愛他而怒吼,她可會感動? 好奇怪,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她真是不敢相信,原來她竟是愛他的。 這就是愛,這愛的感覺並不因她忘記了過去而消失。 她在意他的憤怒,在意他的呼吸和心跳,她甚至很怕他死掉。 天啊!她是愛著他的。 即使她什麼也不記得,但醫生說得太對了! 記不記得,和相不相愛根本不妨礙。她現在才弄懂這些道理。 醫生走時,他答應每天來探望宙。但宙像賭氣一般似地不肯清醒。 她其實可以乘機溜走,但她卻沒這麼做,因為她想看見他睜開眼睛的剎那,他深情美麗的眼睛。 為了想看這樣的眼睛,她願意留下來。 她說她只願留五天,她原以為五天會很難熬,會像五年那麼長,但相反的,時間很快就消逝了。他病了三天,加上她之前蓋木屋的那天,四天匆匆而逝。 她竟然很快就能走了,可是他還沒清醒。 她問自己:是真的迫切地想要走嗎? 答案連她自己都不願相信,她竟然留戀起他來了。 只剩最後一天,如果他依舊不醒,她要遵守承諾離開嗎? 她又問自己,你會這麼做嗎?會嗎? 慘了,她竟然不想走,不,她其實一點也不想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