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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黎汎 誰知尹御廷接下來竟用舌輕柔的舔去她手上的血漬,心疼的道:「我不值得的。」這麼明顯的傷痕,尹御廷一看就知道她是因為密集長時間練琴,手才會被吉他弦糟蹋成這樣。 癟了癟嘴,藍尹妍不答話,心裡雖仍覺得委屈,卻已沒了方纔的氣焰。 吻去她頰上的淚痕,尹御廷在她耳畔道:「對不起,為了我這個妖魔轉世的人,害你受苦了。」 「說過了你不是!」藍尹妍的嘴翹得高高的,眼裡有著不滿,不喜歡他又這麼說他自己。 「你的眼睛那麼漂亮,明明就是老天爺給你的禮物,才不是什麼妖魔的象徵咧!」藍尹妍只顧著糾正他,完全沒發現他邪氣眼睛裡得逞的笑意。 「你為什麼總是要為我辯駁呢?」尹御廷用著魅惑人心的醇厚聲音詢問。 被他好聽的聲音催眠,藍尹妍忘了自己還在跟他嘔氣,想也沒想,直覺的回答:「因為喜歡你啊!」 話才說完,藍尹妍立刻羞得想咬掉自己的舌頭,尤其在看見尹御廷饒富興味的笑容之後,藍尹妍馬上就知道自己上當了。 藍尹妍惱羞成怒,粉拳不客氣的往他身上招呼。 「討厭,討厭,討厭啦!」 笑著接住她的手,尹御廷單手環住她的腰,輕道:「喜歡,喜歡,喜歡你!」 羞紅了臉,藍尹妍抗議的皺了皺鼻頭,嘴角邊卻不由自主的噙了一抹美麗的笑容。 讓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尹御廷開口:「那你呢?」 聽著他沉穩的心跳,藍尹妍嬌嗔的問:「什麼啦?」 尹御廷笑得像只偷到乳酪的耗子似的,在她耳邊輕道:「對於我的表白,你的回答是什麼?」 藍尹妍連耳根都紅得像是成熟的辣椒般,把臉埋進了他的肩窩。 「人家早就說了!」 「何時?」尹御廷不肯放過她。 不依的輕捶了他一下,藍尹妍用蚊子般的聲音說道:「不是說了嗎?深藍憂鬱,淡紫高雅,問吾所愛?僅只御廷。」唇畔的笑意擴張,肩膀退開了些,尹御廷隨即將頭低下,準確的找到了她的唇,深深的吻住,像是要把這幾個月的份都補回來似的。 不敵他的挑逗,藍尹妍被他的吻搞得暈頭轉向,只能本能的回應,大腦完全無法思考。 吧檯內的小緹眼見情勢演變至此,閒閒的搬來高腳椅,泡了一壺桂花橘皮薄荷茶,雙手撐著下巴盯著眼前這對情人,雙眼裡充滿著好奇,鉅細靡遺的觀察著他們。 哇!好火熱喔!都吻了十分鐘了,他們都不用換氣的嗎?肺活量更大,好厲害呢! 陽光從氣窗灑落下來,暖暖的、甜甜的。 春天,地下室的咖啡館裡,愛情的味道比咖啡更香醇。 番外篇——黑街 燠熱的五月天,大雨沖不走空氣中的燥悶。 尹御廷側倚廊柱的站著,身旁來往的人群正上演著一出出最現實的人生。 今天是藍尹妍最後一次的復檢,他不放心她一個人,無論如何也要陪著她來,可她卻不讓他一塊進診療室,要他在一樓急診室的座椅處等她。 無心的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尹御廷的眉忽然蹙了起來。 方纔的那抹身影…… 城市邊緣一個黝黑陰暗的區域,有一排老式的木製房屋,低低的屋簷下是潮濕黑暗的狹小空間,僅能勉強遮避小風小雨,若是風大一點,木板間的縫隙便成了它們入侵的最好入口,若再下起大雨,屋內的小雨也絕對是免不了的。 這裡就是大家敬而遠之的「黑區」,也是道地的貧民窟。「黑街」是「黑區」裡最有名的一條街,不是因為它最整潔,而是因為它是罪惡的滋生地。 在這短短一百多公尺的街上,充斥著扒手、小偷、流氓、毒販……都是些上不了檯面卻令人傷透腦筋的小奸小惡之徒。 一個瘦小的身影獨自出現在黑街上,靈活的大眼裡有著不符合年紀的警戒,原因無他,只因為在這裡,每天都上演著「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戲碼。 瘦小的身影停在一棟灰藍色的木屋前,左右打量了一下,正打算進屋,卻無意間踢到一個軟軟的東西。 低頭一看,瘦小的身影猛然衝進屋裡叫道:「鵬哥,鵬哥,糟……糟糕了!」 一雙黑眸凌厲的瞪著他。 「我哪裡糟了?」 瘦小的男孩結結巴巴的說:「不……不是啦!是我們的門口……有……有死人啦!」 「哼!八成是哪來的流浪漢睡在那兒吧。」被喚作鵬哥的男孩不屑的回答。「小雷,你總是愛大驚小怪。」 叫小雷的瘦小男孩不服氣的紅著眼眶道:「我才沒有咧!那個人身上有好多血,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不是死人是什麼?」 鵬哥瞇著眼看了小雷一眼,從老舊的窗口看出去。門口果然有一個蜷成一團的小身體躺在那兒,雖然看不太清楚,不過似乎真的有些微的血跡沾染在衣服上。 走向門,鵬哥正打算開門一探究竟,卻被小雷喊住:「鵬……鵬哥,你真的要開……開門嗎?很……很恐怖耶!」 瞪了他一眼,鵬哥低咒了一聲「膽小鬼」,便打開大門。 方纔從窗口望去並不清楚,這會兒站在那小身軀的前面,鵬哥可以很清楚的看見那裡著小身體的超大黑色風衣上沾著不少的血跡。胸膛微弱的上下起伏著,若不仔細看,還真的會以為他已經停止了呼吸。 四周打量了一番,鵬哥雙臂一伸,將那小小的身軀抱了起來,退進了屋內。 小雷嚇得全身發抖,躲得遠遠的。 「不想待在屋裡,就去把門口的血跡清一清,小心別被別人看到。」鵬哥白了他一眼。 點點頭,小雷匆匆的出去,不想待在屋裡。 把那小身軀放在床上,鵬哥瞇起了眼。那是個年約十二、三歲的男孩子,他身上除了簡單的棉質衫外,外頭罩著的風衣不知道是從哪兒摸來的,到處都沾滿了血跡。 皺著眉頭,鵬哥喚來了女友,要她去燒水,準備幫這個孩子處理傷口。 用小刀劃開了棉質衫,鵬哥的眉頭皺得更緊了。這個孩子的身上有著許許多多的傷疤,新舊不一,而令他鮮血直流的是右腹側的那一條傷口,極細、卻極長,約莫有十來公分,不知是被什麼劃傷的,深度不算淺,而且照傷口上凝結的血塊看來,想是傷了一段時間了,只是傷口太大了,也許還因為他的過度運動,因此上頭還滲著血,令人有些不忍卒睹。 邊搖頭歎息,邊為他處理傷口,鵬哥開始懷疑他帶小傢伙進屋到底是對還是錯了。 一年後—— 在黑街,拳頭大的人就是老大,沒有人保護的傢伙若是不夠力的話,就只有被搶劫的分。而在這個地方,沒有貢獻的人自然也得不到任何好處,權力的分配是以貢獻的多寡來區分。 在這間灰藍色的屋子裡,鵬哥是老大,他手下有五、六個小傢伙,通常是以扒竊維生,權力的消長自然和扒到的金錢成正比。 然而只有一個人例外,就是一年前被鵬哥救回一條命的那個小男孩。因為小男孩說他忘了自己的名字,鵬哥便給他取了個外號叫邪狼,除了他邪氣的外貌之外,也因為他的孤傲。 邪狼有一雙與旁人不同的眸子——一隻藍,一隻紫。 一開始大家都被他嚇得半死,以為他是什麼妖怪,結果被鵬哥海削一頓,說他們見識短淺,路上的「阿豆仔」不也多的是綠眼睛、紅頭髮的,不過是眼睛的顏色不一樣而已,有什麼好害怕的。 之後大家就慢慢的接受了邪狼。倒是邪狼,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他都習慣性的待在黑暗的角落裡,因為怕被別人看見他的眼睛。 原本他在傷好了之後也應該跟大夥一般,加入扒竊的行列,可是令大伙跌破眼鏡的是,鵬哥竟要他去撿破爛來賣錢。 這個工作一向是由被鵬哥懲罰的人去做的,因為撿破爛不但辛苦,而且收入微薄,只有在條子針對扒竊來個大掃蕩的時候,大家才會去做的。 也就因為如此,邪狼在灰藍屋裡的地位一直處於最低,難以晉級。 當初首先發現邪狼的小雷,一直對邪狼有著一份好感,曾經還想偷偷帶邪狼去學習當扒手的技巧,卻被鵬哥逮到,狠狠的罵了一頓。 小雷著實搞不清楚,鵬哥到底為什麼這麼討厭邪狼,竟然想讓邪狼永遠待在權力的最底層,不得翻身。 只是邪狼本身似乎並不覺得這樣不好,只是一徑沉默的完成他的任務,就算小雷再怎麼對他洗腦、抱不平,他也僅是淡淡的一笑置之。 「邪狼,你都不會生氣的嗎?」小雷斯文的臉脹紅了。 牽扯一下唇角,邪狼平靜的回答:「不會。」 「為什麼!」小雷氣得跳腳。這個傢伙真是有夠笨的。「一直被別人壓在腳底下你不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