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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葆琳 「噯噯,王芷秋大小姐,什麼勾搭、什麼背著?我是淫妻還是奸婦,讓妳用這種話來形容我?」 梓旻一肚子不知該笑還是該哭的火已經無處可發,結果芷秋還自動送上門來。「我告訴妳喔,這次的事,我是無辜的、徹底清白的!妳若是我朋友的話,就不許相信那些什麼八卦新聞報紙的鬼扯!」 『那妳自己說嘛!究竟是怎麼回事?報紙上可是刊得清清楚楚的,妳的大臉就在趙佳築的帥臉旁邊,難不成世界上有第二個趙佳築嗎?』 「哪有怎樣!我看妳只要把那些形容詞從報導當中刪光光,還有記者加上的『可能』啦、『有可能是』啦,這類的話也全都去掉,差不多就是發生的事了。」梓旻不想多提趙佳築的事,因為每講一次,那男人的臉就像是要烙在自己腦子裡似的。揮之不去,忘也忘不掉。 「妳沒別的事,我就掛電話了。」 『等等!那你們上旅館開房間也是──』 梓旻嘟起嘴地按掉通話鍵,把子機往床上一丟,下床刷牙去了。 當她窩在套房專用的小洗手間的鏡子前,滿口塞滿牙膏泡沫時,電話第二度響起。 她默默地走向床邊,拿起話筒,一聽見『梓旻!妳怎麼可以這樣掛我──』 嘟──乾脆地再次掛上電話。 走回浴室,吐乾淨口中的泡沫,接著洗了把臉,換上另一套乾淨的家居服。梓旻要下樓吃早餐前,電話第三度響起。她無奈地一歎,對王芷秋的鍥而不捨,只能用「佩服」來形容了。 「芷秋,妳別鬧了。妳明知道我不可能會──」對著話筒,這次採取先發制人的梓旻卻聽到一個截然不同的聲音。 『不好意思,我想找李梓旻小姐。我是慶石出版社的。』 「啊?咦?張姊!」她趕緊說:「我是梓旻啦!不好意思,我誤以為這是我朋友打來的電話。」 『沒關係。那個……阿旻,老闆問妳要不要今天抽空到出版社來一趟?他有些事想和妳談談。』 「和我?是什麼事啊?」梓旻一顆心直往下墜。莫非,老闆終於要宣告與她的合作關係……永久停止? 『老闆也沒跟我講什麼,我只是來問問妳方不方便而已。』 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早死晚死都是死,何不早死早投胎呢?「好,那我大概中午以前會到出版社一趟。」 結束電話後,梓旻走到自己的書櫃前,看著那還不到「一排」,掛著慶石字號的奇情幻武小說。等自己從出版社回來後,她又將恢復成原本的「流浪作家」嘍!再也沒有出版社可依靠,得一間間地去投稿,看看有沒有人賞識,一切從頭開始。 看著自己所使用的筆名,梓旻歎息著:「居然中途夭折,我看『布愛邊』這名字可能筆畫不太對,下次換筆名的時候,先去算算命吧!」 嘟嚕嚕嚕∼∼電話又響了。 「喂……」有氣無力的,梓旻回道。 『梓旻,妳不可以捷足先登喔!應該也要把趙佳築介紹給我,這樣才公平──』 梓旻沉默地把電話放下,先去填飽肚子再說。 ☆ ☆ ☆ ☆ ☆ ☆ ☆ ☆ ☆ ☆ ☆ ☆ ☆ ☆ 到了出版社,親切的主編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要那麼沮喪,我們都知道這不是妳的錯,也不是誰的錯,只是我們倒霉了點而已。」 就不知道是倒霉遇到了瘋狗,或該說倒霉生在這個時代成為作家。梓旻把這些想法放在心中,強顏歡笑地說:「張姊,謝謝妳。老闆在辦公室嗎?那我自己過去找他就好了。」 跟幾位熟識的編輯揮揮手,梓旻朝著位於樓中樓上層最內側,掛著「社長」頭銜的門扉走過去。「老闆,我是梓旻,可以進去嗎?」 「愛邊,妳進來吧!」 不知跟老闆拜託過幾次了,千萬別用筆名叫她,偏偏老闆就喜歡這麼做。他老是說:「筆名要多叫幾次才會紅,所以妳要多多使用妳的筆名,知道嗎?」 她一開始還乖乖照做,可是後來發現老闆只是喜歡戲弄她,因為他每次叫她「布愛邊」時,聽起來都像是「不愛鞭」。 進門,關門。梓旻看見一向風趣幽默的老闆的胖胖臉龐,居然瘦了一大圈,而且頂上的稀疏毛髮更稀疏了,她不由得低下頭。 「坐吧。妳想喝什麼?可樂、茶還是咖啡?」總喜歡親自招待旗下作者們飲料的老闆,走向放在辦公室角落的小冰箱。 「那,烏龍茶就好。」 取出兩罐一樣的冰烏龍茶,慶石出版社的老闆與梓旻面對面地坐著,空氣顯得有些凝重。他們大概都知道對方在想什麼、要說什麼,只是在等待著一個開口的時機罷了。 老闆在梓旻喝了第一口烏龍茶後,啟齒道:「愛邊,妳很氣憤、很想為出版社討個公道,這我都懂。不過……妳的靜坐能不能不要去了?我不想再被新聞局給盯上,一次十萬也就算了,要是他們真要找碴,硬是要我歇業一年,那整間出版社的人都得去街頭喝西北風了。」 「老闆……」梓旻還以為這麼做是在替他們宣揚正義。 「妳的心意我真的很感謝,我不是說我不生氣,相反地,我也非常的不服氣,問題是形勢比人強,今天我若是讓妳繼續去衝撞,他們是對付不了一名自由自在的作者,可是卻對付得了一間跑也跑不掉的出版社。假設我可以馬上不開這間出版社的話,我一定和妳一起去街頭抗議!可是編輯們呢?編輯們的家庭呢?還有印刷廠呢?那些放在倉庫裡被退回來的成堆小說呢?其餘上百位在慶石出書的作者們呢?」 老闆忽然將雙手放在桌子兩邊,深深地向梓旻一低頭說:「我請妳不要再生氣了,這件事就忘記吧!」 梓旻啞口無言,她真的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了。 第七章 離開出版社的大門,梓旻踏著空虛的腳步,走在熙來攘往的人群中。看著擦身而過的人們,有的行色匆匆地低頭猛往前走;有的與身邊的朋友說說笑笑、打打鬧鬧;身穿制服的學生們看來也依然活力十足…… 可是,她剛剛卻看到了社會中最黑暗的一面。她笑不出來,也哭不出來。身處在一個極度荒謬卻又極度真實的世界裡,她掙也掙不開、逃也逃不掉,只覺得好累、好累。她已經沒有力氣再去爭取什麼了,不是因為它不值得爭取,而是因為它已經在這場謬劇裡被扯得破破爛爛、無一完整,就算能救得回來,它也注定是不完全的了! 「梓昊,妳聽我說,只要妳不吵鬧,有人說他可以幫助我們脫困的。」 「脫困?」 「嗯。妳知道分級辦法中有說,如果我們業者自己的分級與公家機關的認定有所不同而起爭議時,也可以委請專家學者審核,讓公正客觀的第三者來判斷這本書是限制級或是普通級。」 「……老闆,你難道……」 「和我接觸的人,告訴我不必擔心要繳五十萬的罰鍰,也不必擔憂被勒令歇業一個月或是一年。這是個萬無一失,一定可以讓我們出版社和書店老闆都從中脫身,絕不會出紕漏的好辦法。」 「你不是要……」 「唉,和動輒五十萬的罰鍰相較,區區十萬元也不算什麼啦!」 「你想收買那些、那些……」 「那個人說,我只要捐筆錢給上述這些單位,一切就會打點妥當了,我們什麼都不必操心。」 「不可以!老闆,你怎麼可以這麼做?!這樣做,不就像是罪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為了脫罪而私下賄賂法官一樣嗎?難道你也對我們出版社編輯們的分級沒有信心?難道你願意接受人家掐住我們的脖子,指責我們是戕害青少年身心元兇的罪名?絕對不可以的!不論能不能脫身,這麼做就是──」 「不然妳要我為了一個虛無的名聲,而讓更多人走上失業、失去棲身立命之所、失去一塊創作園地的道路嗎?!」 「……」 「妳說的是理想,但我們卻必須面對現實!就像被綁架的孩子,父母無法不去付贖款是一樣的道理。今天不付錢,萬一明天害孩子被殺了,做父母的豈是一句『我很後悔』便能挽回?我難道就願意看那些綁匪們氣焰囂張?我難道就想看他們坐在高高在上、假慈善真搶劫的道德家大辦公室裡,做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而我們卻必須向他們搖尾乞憐、向他們屈服、任他們踐踏?我也是恨不能揭穿他們的真面目啊!」 「把這件事告訴新聞局嘛!讓那些膽敢向你索討金錢的機構的齷齪真面目公諸於世,這樣剛好也可以讓新聞局警惕到有人在利用公眾機器中飽私囊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