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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於晴    


  序

  花呆是帶點輕微性質的神怪故事,描述一個被懲罰的神祇在人間歲月流轉中,不停地被遺忘的故事。

  時代,是現代。哈,老實說,一開始定為現代,我心裡覺得有點怪怪的,總覺得這種帶點神話性質的,應該放在古代才對(我被洗腦了嗎?我印象裡的言情小說,帶有神鬼性質的大多屬於古代,這就是當初十二花神裡,我毫不猶豫的選擇古代的原因之一)。

  一開始寫時,怎麼樣都覺得「啊,這是古代吧,有神祇就該擺在古代吧,神祇擺在現代很奇怪吧」,在寫頭一章時,這種抗議之聲不停的敲打我的腦袋瓜,但要我轉成古代,我可不甘心。

  不甘心理由一,我跟老闆已承諾是現代;不甘心理由二,咦,項姐,有沒有搞錯,有必要把現代封面畫得這麼快嗎?這是逼我非寫完這本現代不可嘛!不甘心理由三,就是純粹地不甘心。(其實還有個理由啦,花呆在我腦海發酵很久了,就如同以前曾提過妾心璇璣放到現代變作家跟老闆的戀愛,戲潮女搬到現代變成保七海盜的戀愛等等,要我把花呆搬到古代去,我會連想寫的動力都沒有,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啦)

  所以到最後,即使打亂我今年的全盤計劃,也決定跟它耗上了。(不知道接下來追不追得上我的計劃,神啊,請不要因為我把您形容得太殘忍絕情,就老讓我追不上我完美的計畫啊)

  至於,書名為什麼叫花呆?(請勿念成發呆),按照字面解釋,就是對花一竅不通之意,會有這個靈感,全仗本人對花毫不靈光所致(其實我很多事都不靈光啦><)。我還記得,剛從事寫小說這一行時,由於那時看的言情小說不多,所以開始寫之後,特地借了一堆小說回家拜讀,裡頭不乏許多花語(很流行喔,什麼花配什麼花,幾朵花的花語等等),由於敝人在下我,是屬於「花弱勢」症,所以……曾有一度為了跟上寫小說的潮流,於是……買書買照片買花來認,結果……我想,如果一路看我走來的讀者們,很容易就發現,我的計畫徹底失敗,我的書裡沒有花,除了十二花神外(君有所不知,當初出版社交給我蘭花時,我多恐懼,心想:這是蝦米?)

  總之,花呆是我近年內第一本帶有「神話性質」的現代小說,是一個膽小女人不停遺忘心愛男人的故事,而這個男人就是……唔……嗯……因為是序,所以就到此為止了,說光光就沒意義了,是不?

  註:有沒有發現,這幾本的序,我是很努力地在「閒事莫談,導讀重要」?

  楔子——遺忘之卷

  悶灰色的厚雲,看起來明明就在遠處,雨卻當頭飄了下來。連成蘭及時跑進電梯裡,避開突如其來的大雨。

  電梯一路往上。她調整微喘的呼吸,反覆默念三個字,直到電梯噹的一聲,她還沒有勇氣跨出門。

  再坐一次好了,她暗忖。正在等電梯門關上的同時,就看見七樓對門的鄰居像抓小雞一樣拖她出去。

  鄰居哇拉拉的大叫:

  「林蘭,妳回來的正好!妳來給我評評理,明明是他先劈腿,跟前任女友上賓館,還敢怪我去釣男人!」

  她叫連成蘭,不叫林蘭,她內心抗議,嘴巴卻動也動不了。

  「妳找外人評什麼理?很丟人耶!妳不要做人,我還想做人——」

  同居的男女一吵起架來,高分貝的尖銳叫聲幾乎穿透整棟大廈。連成蘭嚥了嚥口水,退了一步,又被鄰居使力拉住,叫道:

  「我不管!林蘭!妳幫我趕他走!他是什麼東西!房租是我出的,他不過是我養的小白臉,竟然還敢回來,有沒有臉啊你!」

  我叫連成蘭,她暗自在心裡澄清。就算穿著厚重的毛衣外套,手臂還是被掐得有點痛了。勇氣勇氣,再多一點,就可以大聲說她要回家了。

  喉嚨緊縮,一個字也發不出聲,可惡!今天明明是她生日啊……明明是她要告白的日子啊,為什麼她就這麼倒霉,老是遇見讓她討厭的事呢?

  這棟大廈每層只有二戶人家,一戶約四十坪大小,出了電梯就是長廊,兩戶各在長廊的盡頭,她要快點出電梯門,就可以避開他們啊!

  在尖銳的爭執聲裡,喀的一聲,長廊盡頭的鐵門緩緩被拉開,年輕的男人探出臉來,隨意掃了三人一眼,最後落在她的身上。

  「不好意思。」年輕的男人笑容滿面,語氣卻帶點不耐煩:「今天是我女友的特別日子,今晚十二點以前,我都是屬於她的,請別浪費她行使權利的時間。成蘭,妳還不快點進來?我餓死了妳要負責是不是?」

  「哦,我馬上回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喔。」細聲說完後,她連忙奔過走廊,鑽過他的身旁,安全地躲進她的堡壘內。

  鐵門被拉上,男人從身後抱住她,附在她耳邊低笑:「歡迎回家。」

  「別、別咬我耳朵,你很臭耶。」她不是很認真地推開他,然後轉身任他幫自己取下圍巾跟厚重的外套。

  「我哪裡臭?」他咧嘴笑道,食指滑過她涼涼的頰面。「真冰,成蘭,別人一吵架妳就緊張得要命,膽子跟老鼠一樣的小,我真懷疑妳這輩子會不會有跟人大聲說話的一天?」

  「你、你管!」

  「還在結巴啊……」年輕的男人笑著,環住她的身軀,輕輕吻上她冰涼的唇。

  男人的身高比一般人還高上一點,體態也出乎她意料的完美。當初,跟他交往的時候,就是喜歡他平凡的長相——跟她一樣,走在街上既不會被星探發現,也不用太擔心他的桃花過重,平凡的人就過平凡的日子,這樣的人生她就很喜歡了,所以他「高人一等」的優點可以當沒看見,毛衣下的體態也可以忽略。

  只是,交往之後,發現這個男人沒有什麼積極上進的心,也不太計較金錢方面,偶爾打打零工但不持久,他的生活支出多半是依賴她的。在傳統的眼光裡,他算是一個很沒出息的男人,卻是唯一一個她能自在相處的男人——單憑這一點,她寧願養著這男人一輩子。

  玄關處有一面長鏡,映著他倆接吻的身影。兩個人一樣普通,她的膚色偏白,雖然是瓜子臉,但跟美麗二個字沾不上邊,而他也跟英俊拉不上關係,他倆算是很相配吧,今天晚上,應該可以成功的。

  「小姐,妳漫不經心喔。」

  「我沒吐在你嘴裡算你走運了,」她開心地笑:「你嘴裡都是蛋糕味,好臭。」

  「是栗子蛋糕。妳再不回來,我就要吃完它了。」他一把抱起她不算高的身軀,走進客廳裡。

  她哇哇大笑,摟緊他的頸子。「先生,你這樣不行。我是壽星,哪有你先吃蛋糕的道理?而且,你說,你早餐吃什麼?」

  「蛋糕。草莓口味的,還不錯。」放她在沙發上。客廳內的沙發後緊鄰著透明的窗,外頭的雨勢加大,帶點雷聲,他隨意看了灰沉的天色,也沒有開燈的打算。

  「午餐呢?」她仰臉問。

  「蛋糕。也是草莓口味,妳放心,妳的生日蛋糕我只吃一口,在等妳呢。」

  「先生,我沒有見過這麼愛吃甜食的男人。你沒有發福真是奇跡了……而且,不正常吧。」她有點擔心。她的同居人已經嗜吃甜食到天天當三餐的地步,從認識的那天開始,就幾乎難得見他吃一次正餐。

  「我本來就不是一個正常的男人。」他笑道,又俯身吻了下她,換上圍裙,說道:「妳放心。今天妳是壽星,我一定配合妳正常吃飯。」

  「你煮飯?」她不可思議。

  「不,我外帶回來加熱。給我十五分鐘,馬上可以上菜。」

  他穿著套頭的黑色毛衣跟藍色牛仔褲,只要沒看見他平凡的長相,從背影怎麼看都覺得這男人是個公認的帥哥,穿上圍裙真的很……她很想笑,但不能笑,免得傷了他的心。

  「喂……今天是我二十三歲生日……我可以許願吧?」

  「當然可以。」他頭也不回地說,忙著熱菜。「就算要我把妳當蛋糕吃掉,我都毫無異議,不,前提是妳得先讓我吃完生日蛋糕。」

  她好笑地撇撇嘴,然後深吸口氣,感覺自己心跳得好快,整個人縮進沙發裡,視線追逐他忙碌的背影。

  「那個……今年寒假,你要不要跟我一塊回老家見我媽咪跟舅舅?」

  「……好啊。」

  他答應了那表示他也有那個意思了?成功在望,她心跳更快,十指緊握,喉嚨緊縮,小心翼翼地再說:

  「我有沒有說過……」

  「成蘭,菜熱得差不多了喔。」

  「等一下嘛!」

  「妳確定妳要等嗎?」他還是頭也沒回。

  「我說等一下啦!那個……我有跟你說過,我愛你嗎?」

  「沒有。一次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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