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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簡薰 牆上的時鐘快要走向五點,今天方璽媛上的是早班,他想去接她,可能去街上走走,或者,再去看場電影。 喜歡是喜歡,可是他沒有想對方璽媛做什麼,尷尬的友誼與長距離的戀愛都不是他想要的。 喜歡,就珍惜相處時間,對她好一點,多關心她一點。 目前為止,他是這樣想的。 ☆ ☆ ☆ ☆ ☆ ☆ ☆ ☆ ☆ ☆ ☆ ☆ ☆ ☆ 隨著下班人潮,店裡的人漸漸多了起來,六點的時候,根據過往經驗,客人人數會到達最高點。不過這與方璽媛無關,因為今天她上早班。 現在時間是五點半,再三十分鐘,她就下班了。 明歡拉肚子,所以今天整個白天都只有她跟小傑顧店,兩人做三個人的事情,饒是已經從事服務業許久,但畢竟還是累。 她現在只期待宜倩趕快來接班,然後她要回家泡澡,再看「背叛愛情」。 小傑不知道什麼時候換上了阿格麗希的巴哈,華麗的曲子,跟走著藍白風格的「冰藍海豚」實在有點不配,想要他換掉,可是一整天累下來,連開口都懶。 叮啷,門把上的風鈴響起。 她正在等機器將咖啡吐出來,小傑拿了菜單走了出去。 「一杯卡布奇諾,一杯溫牛奶。」喬霓的聲音。 方璽媛微微一笑。喬霓以前又是酒又是咖啡的,在懷了寶寶之後,只喝牛奶、果汁,上次她們去貓空,她就在那塊「禁帶外食」的牌子旁邊,跟服務生多要了個碗,然後大剌剌的把裝在保溫壺中孕婦食補湯倒出來喝。 服務生傻眼是傻眼,但在看到保溫壺上印有「王媽媽坐月子食補中心」的字樣後,卻也不敢說什麼。 戀愛的力量很偉大。 雖然喬霓老說沈亮宇丑,可是他卻有辦法把這只紙老虎收得服帖,讓她心甘情願放下事業上的一切,在家專心待產,對她們這幾個大學起就認識的朋友來說,真的是從來未見。 方璽媛其實是很羨慕的。 能夠喜歡上一個人,然後也被一個人喜歡,最重要的是,自己願意為那個人放棄一些東西。 不是被逼迫,是放棄得很喜悅。 喬霓的事業心一直很重,進入銀行後也拚了命的要往上爬,可是,因為沈亮宇疼她,她什麼都不要了。 沒有當成她一直以來想爭取的客服部經理,可是現在的她卻比以前看起來更幸福、更快樂…… 咖啡機停止了運作。 方璽媛將黃色的杯子放入杯盤,送到了七號桌的客人面前。 轉過咖啡廳的門型彎,正準備去跟喬霓說一下話,意外的,跟她坐在一起的人不是品曦,也不是湛蘅,而是……而是…… 喬霓跟她招了招手,然後,那人也轉過頭來,還是一樣好看的眉眼。 她不知道該怎麼稱呼,叫他的舊名「淺井奏」,還是叫他那個大紅大紫的藝名「莫斯」比較好。 不想面對,但是,二十七歲了,難道要像小孩子那樣躲開嗎?他是沈亮宇的好朋友,而她與喬霓的友誼也會持續,躲,又能躲到什麼時候? 猶疑之間,喬霓已經先走了過來。 「我有打電話給妳,不過妳一次在忙,一次在點貨,所以……」她有點不好意思的說,「妳如果不想跟莫斯講話,我就帶他走。」 「沒關係。」 「哎呦,璽媛……」 「真的沒關係。」方璽媛定定的說,「其實,自從他上次來店裡之後,陸陸續續都有打電話來這裡,那時他就一直講,等他從香港回來,希望能跟我吃頓飯,所以……不要緊。」 「真的?」 「等宜倩來我就下班,她應該快來了。」方璽媛看了一下時鐘,又安撫的摸了摸喬霓的手臂,「我沒有生氣,該來的就是會來,早點說開也好,省得大家都有種好像什麼事情沒做完的感覺。」 「那就好。」喬霓艷麗的五官明顯的鬆了口氣,「他今天中午一直從香港撥電話,因為他明天又要去美國了,只有今天晚上有時間……妳不生我的氣就好了。」 隨著璽媛的一笑,她心中的大石總算落了地。 她很擔心她們的友誼會因為那個花花公子受損。 莫斯是沈亮宇在台灣唯一的朋友,她是沈亮宇未來的老婆,而且最重要的是,當初莫斯之所以會來「冰藍海豚」,並不是偶然,而是受到沈亮宇的托付,來找當時被銀行開除,暫時在這裡打工的自己--基於這段說也說不清的奇怪原因,她好像沒有辦法置身事外。 「那我走了,你們好好談。」 「小心下樓。」 「會啦。」喬霓走了幾步,又回頭叮嚀說:「如果妳晚上心情不好要人陪,我醒著,多晚都醒著。」 面對她這樣的心意,方璽媛笑了,伸出手抱了抱她,「妳啊,早早上床睡吧,儲備體力,好準備生寶寶。」 「可是……」 「妳好囉唆。」方璽媛笑著婉拒,「我有品曦,還有湛蘅,至於妳,還是早點休息吧,不然我怕妳太累,生出來的孩子會變醜。」 「那……那我走了喔。」 「快走啦。」 ☆ ☆ ☆ ☆ ☆ ☆ ☆ ☆ ☆ ☆ ☆ ☆ ☆ ☆ 喬霓走後五分鐘,宜倩就來了。 方璽媛脫下繡著海豚躍水畫面的粉色圍群,朝角落那張桌子走去。 短短的距離,但是,感覺好艱難。 不知道該怎麼開口,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她在剛剛喬霓坐過的椅子上坐了下來,面對面,她可以很容易看到他的臉,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她很熟悉的模樣。 很久以前,他叫淺井奏,跟她一樣是東京華橋學校的學生,談了三年她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戀愛。 後來他不見了。 留了信說想回台灣闖一闖,然後說會永遠愛她。 問了華僑學校的朋友她才知道,他早就有打算回台灣,所有的人都聽他說過,就是她沒有,在他準備把將來延展到台灣的時候,她像個傻瓜一樣,在東京想著他們的未來。 未來並沒有實現,她因為父親結束生意的關係,舉家又遷回台灣,然後在中文補習班認識了當時在那裡打工的湛蘅。 接著考大學,過著自己的生活,準備畢業的那個夏天,她突然在報紙的娛樂版上看到他的照片。 如果用很鄉土的話來講,就是當了明星。 那個跟她談了三年戀愛,後來不聲不響離開的人,因為中日混血的特點,讓他在一波的偶像潮中受到了注目,報紙上的他不叫淺井奏,趕上明星有英文名字的潮流,他現在叫莫斯。 走紅得很快,她常常在報紙上看到他的消息,原本以為,他們之間是不會再見了,沒想到,這世界上真的有巧合這回事……好久不見,兩人都有點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後來,還是他打破沉默。 「璽媛。」他喚她,聲音一如當年。 「嗯?」 「我……今天才回來。」 「我知道,剛剛喬霓說了。」 「我問了喬霓,她說……說妳們認識好幾年,妳回台灣了,為什麼不找我?我沒有換電話。」 那樣急於解釋跟要解釋的臉孔,說不心動是騙人的,畢竟,那是她這生唯一一次付出的感情。 可是除了愛之外,好像又摻雜了一點別的因素。 「找到了你,然後呢?」 「我一直很想見妳。」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我想不想見你?」 很簡單的問題,莫斯卻答不出來。 那時是他要走的,當時覺得自己很瀟灑,但現在回頭看,只覺得愚蠢而幼稚,他一定傷得璽媛很深。 她是這樣相信他,他卻選擇了最差的方式跟她告別。 一年一年,他交了很多女朋友,感情生活越是燦爛,他越是想念不忍池櫻花樹下的那抹微笑。 很淡很淡,但卻是用盡靈魂的真誠。 連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在迷戀著過去什麼,想回頭尋人時才發現,原來自己給她的關心不多。她努力打進他的生活圈,他卻不認識任何一個她的朋友,當熟悉的號碼變成空號之後,他與她之間,找不到任何交集。 時間,美化了想念。 想見她。 然後就在這樣的催化之下,他們真的在台北的一隅見到了,雖然隔天就因為既定行程的工作到了香港,但是心思一直留在台灣。 他一有空就打電話到店裡給她,但總因為她的忙碌而匆匆掛斷,讓今天剛下飛機的他,再也無法忍耐的找了喬霓陪同他來…… 「奏……我承認我想見你,但那是以前,不是現在。」方璽媛看著他,雙眼一片明澈,「老實說,這麼多年都過去了,各自經歷了那麼多的事情,各自遇到了那麼多的人,我不認為我們對彼此還有愛的存在。」 「喬霓說……妳一直都是一個人……」 「嗯,不過,我一個人並不等於我還愛你,如果你對我還有一點瞭解,就會知道,比起一個人的寂寞,我更怕兩個人的孤單,不適合的話,不需要勉強,我並不是在推拒,我只是在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