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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愛麗絲    


  第一章

  孟樵的銀色跑車在雨霧迷濛的山道上疾馳著,今天是葛麗絲修女六十歲的生日,他原打算一大早就來給她一個驚喜,誰知在錄音室為了一個香港天後級的阿姐,一耗就耗到天昏地暗。

  在山道轉彎處,一輛小March突然從對面衝來嚇了他一跳,幸虧眼明手快才能化險為夷。他在心裡嘟嚷一聲,開車的一定是個女人,只有女人才會這麼不知死活的橫衝直撞。

  他瞥了身旁的蛋糕盒子一眼,果然被甩翻了,想必蛋糕上那些精美的鮮奶油造型花已經一塌糊塗了。他將盒子扶正,嘴裡低聲咒罵了一聲,「Shit!」

  車子在山上兜轉了二十多分鐘,終於來到了「聖心修道院」,此刻天色已完全暗下來,他熄了火,一隻老黃狗繞著他的車,興奮的狂吠不止。

  葛麗絲修女撐著傘快步迎了出來,笑容滿臉的說:「不是早上就要到的嗎?」

  孟樵捧著蛋糕從車子裡出來,胡謅了一個理由,「還不是為了等sister你這個新鮮的生日蛋糕,一等就等了我幾個小時。」

  「鬼扯!」葛麗絲修女和他一起從修道院的側門走進餐廳。

  一桌子熱情的小朋友齊聲道:「Mr.Moon好!」

  「大家好!」他把蛋糕放在桌上。

  葛麗絲修女略帶遺憾的說:「May本來想等你來再走的,沒想到你這麼晚,她再不下山,就要錯過到療養院探視她母親的時間了。」

  「May的媽媽還好嗎?」孟樵問。

  「這兩天好像有點小感冒,  May不放心,一接到她媽媽的電話,就急急忙忙趕下山去了,你要是早幾分鐘到,可能就可以遇見她了。」

  「她是不是開一輛櫻桃紅的March?」他直覺地問。

  「是啊!你怎麼知道?」葛麗絲修女有些訝異。

  孟樵打開蛋糕盒子,小朋友們一聲驚呼,「哇!怎麼蛋糕稀巴爛了?」

  他搖搖頭,一副不敢領教的模樣,「你們那個May姐姐的開車技術啊……幸虧我閃得快,不然稀巴爛的就是我的車了。」

  雖然蛋糕被摔得不成樣子,但修道院裡的小朋友們還是高高興興的為葛麗絲修女慶生,大夥兒直鬧到半夜,才各自回房睡覺。

  孟樵臨走時交給葛麗絲修女一張支票,「我剛剛看見Sister的房裡屋頂漏水,趕緊找人來修吧!」

  她拍拍他的肩膀,「你別擔心我了,我自己會處理的。對了,你多久沒回去看你爹地了?」

  他苦笑一下,沒作聲。

  「上個月他也捐了不少錢給聖堂。」

  他聞言一臉不屑,「他捐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良心上的譴責。」

  她溫柔的勸解著,「上帝會寬恕每一個誠心悔改的人,更何況他是你親生父親。」

  孟樵牽動了一下嘴角,不在意的笑笑,「那就請上帝寬恕我的不孝吧,」

  她暗歎了口氣,知道自己的三言兩語,是化解不了他們父子的多年心結。

  「很晚了,我該回去了。」

  「喔,差點忘了!」葛麗絲修女送他上車時,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鑰匙環,「這是way親手做的,本來她以為今天可以見到Mr.woon,誰曉得還是得由我代轉。」

  孟樵接過,是個銀白色的小月牙,想必因為修道院的孤兒們只知道他叫Mr.Moon,所以May才會做這個送他吧!

  他凝望著銀色的月牙鑰匙環,心中驀然湧現沉澱許久的往事,若不是父親的關係,May的家庭就不致破碎,也不會被安排住進聖堂……或許若不為此,他也不會如此長期的捐助這家修道院吧?!

  於臣曼疲憊不堪的從療養院回到她那十坪大小的單人套房裡。

  答錄機的紅色小燈正閃爍著,她慢吞吞的從冰箱拿出一瓶水蜜桃口味的水果汁,一邊聽答錄機,一邊對著瓶口猛灌。

  答錄機裡有個女子的聲音簡短的說:「於臣曼小姐你好,我這裡是OTTO唱片,非常高興你能成為我們企宣部的生力軍,請明天早上九點鐘到公司來報到好嗎?明天見。」

  臣曼幾乎以為自己的耳朵聽錯了,她將錄音帶倒了一段回去,再聽一次,沒錯、沒錯,擁有一大堆香港天王、天後級歌手的OTTO唱片公司真的錄用她了,YA!

  孟樵從他的專屬工作室裡走出來,昨夜他為了幫公司一個新人寫歌,通宵達旦一口氣錄好了三首歌的Demo帶。

  「把帶子送去讓呂敏填詞吧!」他呵欠連連的交代助理阿薰。

  「你是不是要回家啊?」看起來還不滿二十歲的阿薰,睡眼  的掛在他的手臂上。

  「被你搞了一個晚上,害我現在腰酸背痛,我要趕快回家泡個熱水澡。」他伸了一個懶腰。

  她抗議的說:「什麼我搞你?!是我被你搞才對。」接著她又伸出手來,「付錢!昨晚我表現實力,少說也值五千塊錢吧!」

  孟樵在她手掌上「啪」地打了一下,「多少人排隊等著跟我共度良宵,你居然得了便宜還賣乖?!」在會客區等候的臣曼,目瞪口呆的望著正曖昧對話的兩人,難怪人家說演藝圈的男女關係複雜,果然百聞不如一見。

  她望著那對男女如連體嬰似的走出公司,再低頭看看手上的表,已經九點半了,她已經等半小時,而櫃檯的總機小妹一問三不知,她打算再等十分鐘,如果還是沒有人出來理她,那她就回家繼續寄履歷表。

  正想著,一個穿著米色套裝的成熟女子和她的大學同學葉歆一起從公司門外走了進來。

  「臣曼!」葉歆叫她一聲,「本來想叫你到樓下跟我們一起吃早餐的,你的手機怎麼打不通?」

  「是嗎?」臣曼把手機從背包裡掏出來,「哎呀,沒電了!」

  另一名女子和藹的笑說:「到OTTO上班,非得二十四小時都電力充足才行喔!」

  葉歆介紹道:「這位就是OTTO唱片台灣公司的負責人蔣安安。」

  「你好!」臣曼沒想到這樣大的唱片公司,老闆居然會是個才四十出頭的女子。

  「大家都叫我安姐。」蔣安安很親切,「葉歆在報社裡是專跑娛樂版的記者,現在還兼了一本娛樂雜誌的特約記者,你們倆是大學死黨,到時咱們家歌手的新聞可得比別人多佔兩個篇幅喔!」

  「那有什麼問題,我這個人一向是公私不分的。」葉歆開玩笑道。

  臣曼恍然明白的說:「我還在想為什麼OTTO會用我,原來是葉歆幫的忙。」

  蔣安安搖搖頭,「我們企宣部被挖走一票人,我也是急著找人,葉歆說你一個人能抵十個人用,我說那就非你莫屬了。你可以馬上上班吧?」

  「沒問題。」她開心的點點頭。

  葉歆樂不可支地開始敲起竹槓,「好啦!工作有著落了,晚上到PUB讓你請。」

  臣曼睨了她一眼,「還沒領薪水就敲詐我?!」

  蔣安安笑說:「只要明天OTTO的歌手有人上頭條,到PUB的錢公司讓你報公賬。」

  臨上電梯時,葉歆還故作神秘的對臣曼透露道:「晚上還有個神秘嘉賓喔!」

  「誰呀?柏原崇?木村拓哉?還是我最崇拜的竹野內豐?」

  「比他們還ぼ!」她詭異的笑著,什麼也不肯再多說。

  臣曼準時抵達葉歆所說的那家名叫「不夜城」的PUB。

  不夜城的格調很有東京風前衛的冷與酷,鐵板和石牆的裝潢風格流露著十分都會的現代感,現在,洛史都華略帶沙啞而滄桑的嗓音,正從四面八方的音箱幽幽的傳了出來——

  I  don't  want  talk  about  it(我不願談起)

  How  you  broke  my  heart(你是如何傷透我的心)

  If  Istay  here  just  a  little  bit  longer(若我只在這裡多停留一會兒)

  If  I  stay  here  won't  you  listen(若我留在這裡,你是否願意傾聽)

  To  my  heat(我的心)

  Oh  my  heart(我的心)

  葉歆遲到了一會兒,一進PUB找到她之後,立刻拿起她面前的可樂娜喝了一大口。

  「明天頭條要留給我們家歌手喔,不然待會兒你自己付賬。」牛皮紙袋裡是她寫了一下午的新聞稿以及照片,她十分認真的遞給葉歆。

  葉歆環顧四週一圈,「咦?我特地為你安排的神秘嘉賓居然比我晚到……」

  「那就讓他繼續神秘下去好了。」臣曼對她口中的神秘嘉賓是興趣缺缺。

  葉歆跳下高腳椅,直奔DJ身邊央求說:「麻煩你,我還要再點播一次洛史都華的  I  Don't  Want  To  Talk  About  It。」

  「你搞什麼?」臣曼不解的望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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