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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董妮 「阿冰。」他把她抱得好緊好緊。 她的耳朵貼著他的胸膛,發現他心跳得好快。 「老天!」她半呻吟。「別告訴我你又過敏了。」她愛他、她要他,最最起碼,她還想與他擁抱五分鐘,那才足以彌補她之前動彈不得所受的打擊。 「不會了。」他脫下衣服,與她肌膚相親,用事實來證明。「我永遠都不會再對妳過敏。我發現我實在太蠢了,就算我有恐女症又怎麼樣?妳又不是其他的女人,妳是我的另一半、我的靈魂,妳就是我、我就是妳,我再敏感也不可能對自己發暈啊!」 「右森。」謝天謝地,她熱情地回吻他。「我們終於可以真真正正地在一起了。」 沒錯,不管是靈魂、或者身體,他們都將永遠相依。 【全書完】 編註:有關冤家婚友社第一號老闆馬不鑫和溫柔的愛情故事,請看採花403《因戀失眠》 後記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一直在想,人們到底該不該為自己的情人改變自己? 如果一個女人愛上一個男人,男人偏好活潑好動的女孩,女人偏偏喜歡安靜地聽聽音樂、看看書。 女人很愛他,極度渴望他愛上自己,那麼,女人應不應該想盡辦法改變自己去迎合他的嗜好? 如果女人真的改變了自己,終於讓男人喜歡上她,兩人成為情侶了。 但這樣的關係可以長久嗎? 女人可以真的徹底、從骨子裡改變自己,成為一個活潑好動的人嗎? 同樣的問題我也想問問男人,倘若你們為了追求一個女孩而改變自己,那是會變一生一世,還是當熱情逐漸退去,所有的一切又回到原點? 男人跟女人的想法真的有很大的差異。 前幾個月,我看了一本Romance Age的《七天七夜》(林白出版社出版)。 故事中提到,有很多男人和女人叩應到電台,請主持人幫他們解決他們與情人間的問題。 我是在醫院看的,那時,我一邊看、一邊笑、一邊哭。 因為不久前,護士告訴我一個故事。 有個女人在結婚前發現自己生病,可能得長期服藥控制,於是向未婚夫要求取消婚禮,但他們太相愛了,她的未婚夫拒絕,他一定要娶她。 婚後不久,女人懷孕,夫妻倆興奮異常,但女人的病卻在這時失控,得做化療,他們被逼在母親與孩子間做選擇。 後來女人做了化療,成效不錯,出院回家了,經過一陣子的調養,她比較健康了些,終於又懷孕了。 但同樣的問題再度發生,夫妻倆又得做選擇。 女人覺得身心俱疲,她好愛這男人,也好想要有孩子,她用生命愛著那一切。 但命運不允許她去愛。 男人也快崩潰了,心愛的妻子不停地受到折磨,他來回在醫院與公司間奔波,日復一日。 而台灣的社會教育是,男兒有淚不輕彈。 他甚至不能擁有哭泣的權利。 於是,堅強的齒輪磨損了,他受不了。 他們終於離婚。 最後,女人死在九二一大地震後的第三天,她肺積水太嚴重了。 護士告訴我這個故事,因為她看見我在看愛情小說,她說,那些東西都是假的,毫無營養。 她是出於善意希望我瞭解現實,不要被那種不切實際的小說給騙了。 不過我沒告訴她,同樣的故事,我之前也聽另一個護士說過,那是得知我在寫愛情小說的時候,她要我別再用那種夢幻騙人。 在這個現實裡,那種美好根本不會存在。 在醫院裡,他們看多了生離死別。 我當然知道生命……或者說愛情,不可能百分之百美好。 在《為情傷風》裡給癱瘓病人擦身、按摩、消毒陰道……那所有的事情我都親手做過。 我怎麼會不知道生命不如意十之八九? 所以我的故事才更要美好,更要快樂。 在這個故事寫到一半的時候,我們全家還得了腸胃炎,上吐下瀉。 我們家老三、老ど,和兩個寶寶中的老大,都因為嚴重脫水而入院。 後來大寶寶還染上感冒,在醫院一待五天。 小孩子,平常活潑好動,一住院,不能吃東西不打緊,還得二十四小時打點滴,吵鬧得簡直要翻天。 全家人輪流上陣,被操得都快掛了。 短短一星期,我和我娘各瘦了三公斤,她每天咳聲歎氣,我只好安慰她,人家去美客機構瘦身,一公斤肉得花多少錢才減得下來,換個角度想,我們不是平白省了近十萬?想到花花綠綠的鈔票,作夢都會笑吧! 我娘說我瘋了。 不過那時候我其實很擔心,交稿期快到了,就在十一月二十日。卻碰到這種事,自己瀉得全身無力就算了,還被寶寶搞得快發瘋。 我以為這回我八成完蛋了,鐵定要遲交。 但今天是十一月十八日,我不只寫完了,還反覆修了兩遍,連後記都吐出來了。 此時此刻,我看到窗外初升的太陽,覺得這個世界真的好美、好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