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歐斯卡(董妮) > 愛情滿天星 > 上一頁 返回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 第26頁 歐斯卡(董妮) 一個月後,王豫和世宇訂婚了,禮服由新郎的異父異母弟弟,名服裝設計師文軒親自設計,妝點得新娘子端莊大方,美艷絕倫。 風光明媚、百花齊放,王豫位於天母的別墅裡聚集了百名賓客,人人笑容滿面,朝主人不斷地賀喜,氣氛和樂。 宴席上菜香、酒醇,加上五層的鮮花訂婚蛋糕,完全顯示出主人的氣派豪華,一切看起來都完美。 可是—— 世美無精打采地窩在房間裡,不肯出來見客,手撫兩個眼眶,這是他姐夫昨天去接他飛機時送的超級大禮,理由是莫可不見了。 冤枉啊!大人!他真想大喊,上帝明鑒,莫可不見了,他才是最擔心的人,在外流浪了一個月,他才體會到有個人一起分享喜樂,分擔哀愁是一件多棒的事。 他會只玩了一個月就回來,便是為了接莫可一起遨遊世界。 而莫可卻只留下一張紙條。(「大哥,我要去流浪,順便體驗人生,再見!」)就消失無蹤。 王豫本以為她頂多玩個一星期就會回來了,誰知道一個月過去了,仍音訊全無,今天他訂婚,小妮子也只派人送來一份大禮,連露個面都不肯,太可惡了!不知道家人會擔心嗎? 至於世宇,她的怒火是因為世真、世善那兩個混小子,不僅沒回來,連隻字片語也沒有,真是白疼他們了。 三個人對坐在新房裡生悶氣。「你們在台灣的人把莫可看到不見了,卻問我這個身在加拿大的人,有沒有搞錯?」世美急得跳腳。「莫可到底跑哪兒去了?」 「你是莫可的男朋友,她不見了,不找你要找誰?」王豫正一肚子怒火,無處可發呢! 鈴鈴!不識相的電話鈴聲響起。 世宇瞪了一眼,沒人要接,她只好自己走過去拿起話筒。「喂——」口氣無比的差,一點兒都聽不出有新娘的味道。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氣急敗壞的聲音:「大姐,我是世真,我的女朋友被人帶走了,我要去把她搶回來,今天不能回去了,對不起,最晚一個月,我會帶她回去見你,祝你新婚愉快,再見!」 叩!電話掛斷了。 世宇呆呆地把話筒放回原位,站在原地,腦中還不能完全消化剛才所聽到的消息。 「怎麼了?誰的電話?」王豫關心地問。 世宇還來不及回答,電話鈴聲又響。「喂?」 「大姐,我是世善,我女朋友有危險了,我現在要去救她,暫時不能回去了,對不起,幫我向姐夫問個好,等事情完結的時候,我們會立刻回台灣,祝你們白頭到老,再見!」 世宇沒有機會插話,電話便已掛斷,她只能拿著話筒發愣。 「姐,到底發生什麼事?瞧你嚇的!」世美走過來,拿起世宇手中的話筒,放回電話上。 「是世真和世善。」 「大哥?二哥?他們說什麼?是不是人在機場,叫我們去接他們?我現在馬上去。」世美抓起車鑰匙,就往外衝。 「站住!」世宇拉住他。「世真和世善說他們不回來了。」 「什麼?大哥、二哥那麼沒良心?」 「別胡說!」世宇喝了聲。「世真說他女朋友被人帶走了,他要去把人搶回來、世善說他女朋友有危險,他正要去救她;所以暫時沒辦法回來。」 說著,她忍不住笑開懷,聽兩個弟弟那焦急的聲音,顯然女孩子在他們心目中已佔了相當大的份量,世真和世善同時陷入情網了。 真好笑,他們不是為了逃婚才倉皇出國的嗎?誰知道逃出了婚姻,卻掉落情關,看來一切都是天意,注定好的。 世美無精打采地坐回沙發上,兩個哥哥都有女朋友了,正在為自己的愛人奮鬥,本來他也有的,可是他放棄了,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裡?過得好不好?是不是投入另一個男人的懷抱了? 不——想起有這個可能,他簡直要瘋了。「莫可是我的!」他對自己發誓,毛家人對於想要的東西是從不會客氣的。 世美堅定地站起身,往外走去。 「你要去哪裡?」世宇在他背後問。 「把莫可找回來——」他大聲地回答,不管天涯海角,他一定會找到莫可的。 王豫和世宇相視一笑。「年輕人的事就由他們自己去解決吧?」 「我們也沒多老啊?」她笑著抱緊他。 「但是我們有我們該做的事。」 「什麼?」 「這個——」他低頭吻住她。 叩叩!外面傳來敲門聲。 真煩!他抱起她往浴室走去,十多坪大的浴室裡有一個四人份的大按摩浴缸,正冒著大大的水泡和濃煙,王豫抱著她滑入熱水,濕掉的禮服緊緊貼在身上,有點礙事,交合的四片唇這才稍微分開一會兒。 「咦?新郎、新娘人呢?」衝進來的友人四下尋找非常沒有「職業道德」的主人。 浴室裡,兩個棄滿堂賓客不顧的罪魁禍首互扮鬼臉,找吧!努力地找,找死你們! 客廳裡有一個人在跳腳,是新郎、新娘唯一的親人(完全沒有血緣也算的話)——文軒正滿頭大汗,一個人應付著一百多位客人,心裡把那個沒品、沒味兼沒義氣的大哥給罵翻了。 他發誓,非快點結婚不可,說什麼也要把今天的仇討回來。「……是,謝謝,再見……」上帝救命!他的嘴快笑歪了。 浴室裡有一雙鴛鴦正高興地在戲著水,陶醉在他們的愛河裡…… 【全書完】 後記 時間過得真快,又將是新的一年,大家都過得好嗎? 前些日子和國小同學聚會,想想畢業幾年了,十、十一、也許不止喔? 總之時間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沒變、也變了! 好奇怪的說法,我也這麼想,不過聽我說完你們就會覺得很貼切。 那天是星期二,慶祝好朋友考上普考,四個女人在茶坊坐了一下午,偷偷說一聲,那天喝的果茶真是一級棒,茶葉好是一回事,有人請客是最過癮的事。 歐斯卡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滿奇怪的人種,但最近我發現世界上每個人都有其特殊的地方。 我們四個人,其中有三個在公家機關服務,這種說法有一點點奇怪,正確來說是一個已入公職,一個正等待分配,一個等候放榜,只有我例外,仍在私人企業中浮沉。 以前我常想,在公家機關做事,穩定性夠、薪資又不錯,朝九晚五,日子應該過得很悠閒才對。 其實這是錯的,公家機關裡結構龐大,人際關係須照顧得面面俱到,一些陋習、舊規,久為人所詬痛,卻又難以改變,他們的煩惱才多呢! 朋友也羨慕我的自由,當自己時間的主人,但事實上,我忙起來的時候,曾身兼三份工、一天睡不到六小時,像現在年底到了,有一些公司行號的電腦資料要整理,加上小說稿,熬夜便成了家常便飯。 這和讀書時不是沒兩樣?我為數學煩惱、她痛恨國文、他討厭社會,煩惱的本質是不變,生活是隨人在過,只要你願意,事實上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要的生活,重點是你是不是真的想要? 像最近歐斯卡就找到一個使生活不再無聊的方法,每天給自己一個小夢想,小目標,小小的就好,比如做一百個仰臥起坐、試著聯絡久未見面的朋友、猜出推理小說裡面的犯人……每天都能嘗到實現夢想、達成目標的快樂,讓日子變得天天愉快。 這種感覺真的很不錯喔! 嗶嗶嗶——媽媽在call我回家吃晚飯了,夜深了,女人脫殼秀也該告一段落。 明天大家都還要上班呢,我們揮揮手,下次見面大概又是好幾個月後,但有什麼關係,真正的友情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 歐斯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