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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歐斯卡(董妮) 他們母子一向親近,像朋友一樣,無話不談,任何事、對於生活上不同的觀念與想法都可以敞開來說,瞭解彼此後,維持良好的親子關係便不再是問題。 「謝謝小世。」她回吻兒子後,站起身準備回房換下濕透的衣服。砰!一個卷宗突然從她懷中掉下來。 「什麼東西?」小世撿起散落一地的國文講義。「這應該是楊叔叔的吧?」 在課堂上,莫可教的是英文,而那個非常熱心、處處照顧她的楊承志,則是名國文教師。 「對啊,可是怎麼會在我這裡?」莫可歪一頭想了一下。「唉呀!剛才楊老師送我回來時,因為公寓門前沒辦法停車,所以他將車子停在巷子口,用這個卷宗幫我遮雨,送我進門,結果我不小心把它帶回來了,怎麼辦?」 「我拿去還給楊叔叔吧!」 「可是小世,你知道楊老師家住在哪裡嗎?」 「不知道,不過楊叔叔一定還在公寓門口沒有走遠。」小世很有把握地出門去了。 楊承志想要追求莫可的事,全天下人都知道,只除了當事者之外。 莫可天真地以為有了孩子,便不會再有人對她有意思,一心一意只想著等世美回來與她結婚,旁人就算有再多的追求動作,她依舊渾然未覺。 偏偏楊承志是個標準的書獃子,兩人天天王老師、王老師地叫來叫去,他一句心底話也沒說,只曉得默默地守在她身旁,混了兩、三年,兩人連根小指頭都沒牽過。 「媽咪,珍裘阿姨來了。」小世將卷宗還給癡等在公寓門口的楊承志後,又接了一名女子上樓。 莫可正好換妥家居服走出臥室。「珍裘,歡迎你來。」 「阿姨請坐。」小世乖巧地給客人倒來一杯茶。「媽咪,我去做功課了。」 他轉身離開客廳,卻沒走進書房,反而進了母親的臥室,因為他發現一身乾爽的母親並未順手將被雨淋濕的上班套裝帶出來。 果然,母親將濕衣服放在床上,唉!他無奈地歎口氣,媽咪是名非常能幹、備受學生愛戴的好老師,可是日常生活方面……唉!他搖頭再歎,認命地取下濕衣,拿來吹風機,開始吹乾那柔軟的床墊。 「莫可,你又忘了帶傘,讓楊承志送你回家。」珍裘十分無奈地說著。纖薄的唇瓣微揚起一道淡諷的弧度,細長的丹鳳眼裡不時泛著冷冷的寒光,整個人看起來就像古代仕女圖中走出來的絕美佳人,嬌艷卻又虛無縹緲。 她是世美的大哥毛世真的小姨子,原台灣第一大黑道幫派「皓天幫」的二千金,後來因為大姊下嫁給國際刑警,在她那霸道、專制的姊夫威逼利誘下,「皓天幫」正式漂白,改組為「皓天保全公司」。 如今,經過了八年的壯大,加上新任總裁韓克英明的領導下,已隱隱有穩居東南亞保全業龍頭的趨勢。 因此王豫和世美在私下尋找莫可不得的時候,想到要將這件case委託專業人士負責,「皓天」便理所當然地承接了下來。 而珍裘和莫可的相識即起源於三年前,她奉令尋找她。她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就找到了躲在南投山區某偏僻小學任教的莫可,只是這件事到現在都沒有讓王豫和世美知道。 說起來連珍裘自己也不敢相信,她這個自認心腸比冰還硬的女人,在碰到活似枝百合花,既善良又清純的莫可,也會有被女人眼淚打倒的一天。不僅毫無怨尤地任她予取予求,還替她隱瞞行蹤,每個月固定提供世美的行蹤報告,以解癡心少女的相思之苦。 看來眼前這個迷糊天使定是專生來克她這個冷血惡魔的。 「我有帶傘。」莫可慎重地聲明,不懂為什麼大家老喜歡把她當成迷糊蛋。「只是我把傘送給學生了,楊老師……咦?你怎麼知道楊老師送我回家?」 「我進來時,在公寓門口看到他了。」是一樓的公寓大門口喔!而莫可住在三樓。 老實說,珍裘還挺佩服楊承志的,現今社會要找這麼忠厚誠懇的男人,恐怕只有去博物館挖木乃伊了。 好不容易逮著機會送心愛女人回家,若是其他人不早找個喝咖啡、休息的借口,堂堂登門入室了,哪像他,居然傻傻地站在一樓的公寓入口等,期盼哪一天佳人會開竅垂青於他,不曉得這男人是單「純」還是單「蠢」! 「我知道了,楊老師一定是半路上發現我不小心將他的國文講義帶回,才特地轉回來。」莫可高興地彈個手指,她的心思向來不用在其他男人身上,任他們小動作頻繁,她也只當那是人與人之間的友好表現。 一直以來只有一個男人可以吸引她的注意力。「珍裘,你有沒有……」兩朵紅雲倏地飛上她的雙頰,明明是三十歲的女人了,卻依然清麗、羞怯的恍如十來歲的少女。 「喏!這個月的。」珍裘自公事包中抽出一份報表紙,多虧了「皓天」和「飛揚」都委託了世美為公司專業律師,那個空中飛人很盡責地每天一通電話瞭解公司的問題,順便報告自己的目前狀況,要不然她哪有這麼多美國時間,每個月幫莫可調查世美的行蹤,以慰那顆寂寞的少女芳心。 「謝謝你,珍裘,你真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兩簇欣喜的星芒倏然躍上莫可的雙瞳,小巧的櫻唇咧出一抹純潔無瑕的燦爛笑容,她興奮地接過十來張報表紙,一頁一頁仔細地閱讀起來。 世美看起來似乎很好,他的名聲越來越大,找他打官司的人與日俱增,離他想成為頂尖的「國際律師」這個願望應該不遠了吧? 從這些資料中,莫可明白他並沒有忘記她,多年來他一直持續地尋找她,自己找,也委託別人找。 她真的好開心,早知道她一心委以終身的良人,是個有情有義的好漢子,漫長的等待歲月,也變得快樂、有趣起來。 或許到現在,在他心中,依然是事業第一,她排第二,但她已經很滿足了,至少他看待她,比看待自己更重要。 對莫可而言,這樣就夠了,她不會要求太多。一直就不以為自己是多麼出色的女孩,沒有高超的才能,也無絕世麗容,所以她很容易知足,不會貪心,她的生命裡只有一件東西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世美的愛。 而既然他已經給了,她也確實收到了,剩下的她不會多求,她會無怨無悔、心甘情願等待十年之約的到來,她信任他,全心全意、沒有絲毫懷疑。 珍裘不解地望著眼前一臉陶醉的莫可,很難想像平常一位嬌柔迷糊的小女人,能自內在發出這般燦爛炫目的光輝,搶眼的叫人無法逼視,卻又不忍移開目光。 不懂,她真的不懂!究竟是「愛情」太迷人?抑或是世美確實是那麼好的絕品男人? 珍裘實在不忍心打斷她的夢想,但有一件事她非警告她不可。「莫可,你要小心了,世美決定在台灣成立律師事務所。」 「咦?真的嗎?」莫可小心翼翼收好報表紙,開心地拍手大叫。「哇——世美好厲害喔!」 「你!」珍裘忍不住拍額大歎,什麼超級補習班名師,只要一跌出「情愛的幻境」,步入現實,她就變成不折不扣的迷糊蛋了。「你還不懂嗎?世美在台灣成立律師事務所,就表示他想安定下來了,他準備專心找你,你想你還能躲多久?」 「可是……你答應人家不把我的行蹤洩漏出去的,那麼……」 「我可以幫你隱瞞,但世美不是笨蛋,何況他還是個交遊滿天下的國際律師,你以為沒有其他人幫他找你。」事實上,這些年來,珍裘一直提供世美似是而非的假情報,想把他尋人的方嚮導向錯誤地方,只是那男人太聰明了,他能在一堆混亂的假情報中,找出真實的一面,然後以無比的信心與耐力循著正確線索探出真相。 到現在,她已經不太敢騙他了,那個男人真的很可怕,精明的像鬼一樣,而更恐怖的是,他心機深沉的永遠讓人看不出他的真正想法與七情六慾。 以前他很忙,沒辦法專心找莫可,才會讓這個笨女人躲了這麼些年平安無事,可是如今,情勢丕變,世美是只要一立定志向,就不擇手段,非達到目的不可的男人,所以莫可曝光,已是無法更改的事實。 「那怎麼辦?」莫可垮下一張漂亮的小臉蛋。「我答應世美要等他十年的,現在時間還沒到,我……」幾滴盈盈如玉的珍珠淚掛上那雙燦若朗星的瞳眸。 「為什麼一定要十年?」這是珍裘一直很疑惑的問題。 一般相愛至深的兩個人,不是都會渴望能夠分分秒秒粘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