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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關靜    


  她咽嚥口水,看看老闆。

  老闆給了她一個嫌棄的眼神,連個肉包屑屑都不賞給她。

  哼,這個狗眼看人低的傢伙,他知道她是誰嗎?

  她可是春水鎮上文大富的女兒耶!她家的宅子是三進三出的大院,光是田地就有幾千畝,家裡的長工十餘人,她從小到大向來就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是個養尊處優的千金大小姐。

  他以為她會跟他乞食嗎?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她才沒那麼沒骨氣;妹喜很想驕傲的挺起腰桿子,跑到那攤子指著那老闆的鼻頭罵,但她才挺起腰——

  哦——肚子好餓,她實在不該浪費多餘的體力;妹喜又趴回地上,懶洋洋的看著前面,就希望有個人好心來扶她一把,施捨一碗飯給她吃。

  突然,前面一群人急著猛向前面跑。

  他們在幹嗎!逃難嗎?!

  妹喜拉直了耳朵聽,但身子還是趴在地上動都不想動。她聽到他們在說什麼——觀音出巡,快!快去看柳姑娘扮觀音。

  扮觀音!

  唉!無聊。

  妹喜原本發亮的眼眸一下子暗了下來,她本來以為會有什麼好事,所以大家才會爭先恐後的往前跑,原來只是扮觀音啊!那有什麼好看的?

  人家她在她們村裡,十三歲那年,她也扮過觀音,而且,還是她們村裡歷屆以來最美的一個觀音。

  所以,觀音出巡之於她而言,那又沒什麼了不起。

  如果要說觀音出巡能有什麼好事,那她最最最喜歡的還是觀音娘娘座前的糕點,那是包著豆餡做成桃子狀的饅頭,還有……

  咦?等等,她剛剛腦中一閃而過的是什麼?

  饅頭嗎?!而且還包著豆餡!

  是喲!她怎麼忘了,只要觀音出巡,那麼就一定會有很多好吃的東西,是要發給民眾保平安的。她怎麼都忘了!

  事不宜遲,要吃就要快。

  妹喜好怕慢了就吃不到了,於是用她僅剩的一點點氣力做最後一搏,她要吃到饅頭。

  「衝啊——」

  妹喜馬達全開,衝了出去。

  ※  ※  ※  ※

  「不要碰我,我叫你們不要碰我,你們是沒聽到是不是?」李元季被人群擠到最後頭,他雖然很想不看觀音了,但人已在最後面的他卻還是擠不出去,硬是讓人夾在人海裡。

  他討厭這種情況,因為,他每碰到一個人,他的腦海裡就會聽到那個人現在在想什麼。

  比如說,他現在腦子裡就有一大堆人的聲音,像是「啊!看,觀音來了、觀音來了!」而這還是比較普通的;有些人就比較愚蠢一點,竟然在心裡面想著待會兒要跟觀音求錢財、求姻緣。

  白癡、笨蛋!這些事哪能靠求的,要錢、要娘子,這些都得靠自己努力才對;但是最重要的是,這些關他什麼事啊?為什麼他得聽到這些心聲?!

  李元季覺得自己有這種異能實在是討厭透了!他從小就能聽到很多人的「心聲」,所以他打小就知道人心是貪婪的;甚至有些人表面上與 你交好,暗地裡卻把你數落得一無是處。

  為此!他一點都不喜歡聽到那麼多人的心聲。也就是這樣,當他面對現在這種狀況時,李元季只有三個字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那就是「煩死了」!

  他不想待在這裡,他想出去——

  「阿義——你給我死到哪裡去了?」李元季放開喉嚨大叫找他的小廝,但他的聲音卻被人潮給淹沒。

  他在遠處的小廝壓根沒聽到主子的叫聲,還是很開心的往前鑽去,想要去見觀音。

  而另一處,也有一個人不斷的往前鑽,那就是妹喜,不過,她往前鑽不是為了看觀音,而是為了吃饅頭。

  但她高頭小,肚子又餓,根本沒體力跟那些人高馬大的大男人們搶位子。

  她擠破了頭,最後仍然擠在隊伍的最後頭,而且,她現在連一點力氣都沒了。

  嗚嗚嗚……怎麼辦?

  妹喜好想哭,她覺得自己好可憐,因為,以前她要是碰到那些沒飯吃的可憐人,她都會很好心的施捨一些銀兩給那些人,而就算是碰到有困難而當扒手的偷兒,她也會大人有大量的原諒他,還詢問他的難處,再想辦法替他解決。

  瞧!她就是這麼善良、這麼有愛心,可老天爺為什麼不可憐她,不讓她好好的吃一頓,為什麼要派這麼多人來跟她擠?

  知不知道這些人全身都是汗臭味,她聞得頭好暈,還有些想吐。

  唉!要是現在她有錢就好了。有錢,她就可以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飽,不用跟這些人一起淨在這裡擠看觀音。

  有錢、有錢、她想要有很多、很多錢——

  咦?!

  前頭那個人的手在幹嗎?

  妹喜定睛一瞧。

  喝!那人竟然在偷別人的錢包!

  「喂喂喂!那個人在偷你的錢。」妹喜好心地拉開嗓門叫道,想提醒被偷的人,告訴他說有賊;但在這熱鬧的市集,人聲如此鼎沸,妹喜的聲音很快就被喧嘩的聲音給淹沒了。

  唉!那人真好,當小偷還不會被發現——

  咦?!妹喜想到這裡,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壞念頭——這裡這麼吵、這麼熱鬧,縱使有人發現誰偷了誰的錢包,那也不會被發現!

  唔——不如她也去偷。

  反正她又不是真的壞人,她只是肚子餓壞了,更何況人家她以前也做了很多好事,所以現在讓別人「回饋」她一下,應該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才對。

  只是,她應該找比較有錢的人下手,這樣她偷錢一事才不會對那些平民小老百姓造成生活負擔。瞧!她是不是粉善良?

  妹喜的眼睛骨碌碌的在她身旁轉了一圈。

  她右方三尺處有個男的衣冠楚楚,看起來家世還不錯的樣子;決定了,就是他了。

  妹喜很努力的往他的方向移過去。

  路是如此的擠、路是如此的艱難,但妹喜還是不畏困苦的往前衝。她要努力、要打拼,這樣她會才有、飯、吃——

  妹喜終於擠到那個男的身邊,她以神不知、鬼不覺的坦然態度,悄悄的把她的手伸過去。

  她雖沒當過偷兒,但卻有很多次被偷的經驗,所以,她大概知道偷兒下手的方法,因為那些偷兒最後都會因為她的大人大量而跟她變成很好的哥兒們,進一步,這些登不上抬面的手段,她多多少少耳濡目染了一些。

  妹喜把手伸了進去,但怎麼會這樣?怎麼會是軟軟的,這是什麼?

  「『你』在做什麼?」

  正當妹喜摸得起勁的時候,她的頭頂上方突然傳來一記大吼。

  唔——那個聲音聽起來似乎不太高興。

  妹喜把兩個眼珠子往上瞧,看到一個橫眉倒豎的男人,他的臉臭臭的,臉上的表情稱不上是好看,但臉蛋長得還算不錯。

  「你是在問我嗎?」她昂著臉裝可愛。

  她一直以這種形象橫行鄉里多年,同村子裡的叔叔伯伯阿姨們都很吃她這一套,她心想,這男人應該也會買她的賬的;但妹喜估計錯誤了,因為他的臉色還是像剛剛一樣沒轉好。

  「廢話。」

  他的口氣跟他的臉一樣臭,好像他跟她講話有多不得已似的。

  拜託!又沒有人要跟他說話,是他主動來問她話的耶!他幹嗎這麼凶?「我哪有幹嗎!」

  但她是在睜眼說瞎話,畢竟她總不能跟他說,她正在偷別人的東西吧!

  偷東西!

  是的,他是讀到了「他」的思想,只是,他沒想到這個人之所以對他毛手毛腳竟是「他」在偷東西!

  但不對啊! 「他」偷東西,幹嗎把手伸到他的褲襠裡,害他以為這個長得眉清目秀的「男人」是有斷袖之癖,性好男色,所以才會在這種熱鬧的場合對他毛手毛腳。

  李元季瞪著「他」。

  妹喜被這男的瞪得有些莫名其妙。

  啊!死了,莫非他知道她正在偷別人的東西。

  偷「別人」的東西!李元季又讀到「他」的想法了,這麼說來,「他」要下手的對象並不是他,而是別人囉!

  「偷兒。」他不屑地啐罵「他」。

  喝!他真的知道了!

  不、不,不可能!這裡人這麼擠,而他離她這麼近,應該不會看到她鬼鬼祟祟的行為舉止才對;所以只要她打死不承認,他又能奈她何?

  「你才是小偷哩!」她反唇相譏的指責他。「莫名其妙的人,竟然無緣無故說我是小偷,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已經犯了毀壞別人名譽的罪,我可以去官府告你喲!」她說話很大聲,企圖以這樣的氣勢壓住他盛氣凌人的姿態。

  「是嗎?」李元季嘴角揚起一抹笑,看起來陰惻惻的,十足的壞人表情。

  害得妹喜有些怕怕的,她心虛的認為,他該不會真的知道她是小偷的事了吧?

  「那『你』的手現在在幹什麼?」他把「他」的手往下壓,想要讓「他」明白「他」到底做了什麼?

  可惡的小偷,還不把手伸出來!要是在平常,李元季早把這人的手給剁下來餵狗吃,而現在卻礙於人潮,讓他動不了,否則的話,他哪還會讓「他」的手留在他的褲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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