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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淡霞 為了怕影響工作進度和藝人的情緒,攝影棚內通常不許工作人員向藝人要簽名照,所以,王玲玲才會要她表明身份。 但是,她根本沒有勇氣向駱傑表明自己真正的身份,可是,若不表明,她要如何向他要到簽名照? 明天就是沈韻頤的生日,她要是再沒拿到駱傑的簽名照,沈韻頤可能真的會跟她絕交。 就在她萬分苦惱之際,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她一下,嚇得她驚跳了下,待她回過頭一看,見到站在她身後的人時,又嚇了一大跳。 「你幹嘛一副見到鬼的表情?」駱傑沒好氣的看著目瞪口呆的李欣。 「是……是你呀!」李欣心虛的笑了笑。 「要不然你以為是誰?」駱傑好關地反問。 李欣望著他的笑容,幾乎失了神。 他笑起來好好看,難怪沈韻頤會被他迷得神魂顛倒。 「喂!你怎麼又在發呆了?」駱傑突然覺得她好可愛,她的個子嬌小,五官像洋娃娃般精緻秀氣,加上她那茫然、不知所措的樣子,煞是可愛。 「呀……呃……」該死!怎麼他一微笑,她就被迷得昏頭轉向?驚覺到自己的窘態,她只想快點離開。 「喂!你要去哪裡?」駱傑比她更快一步地扣住她的手腕。 「我……我要去做事了。」天哪!他只不過是抓住她的手,她卻覺得好像有股電流竄向四肢百骸,讓她整個人酥酥麻麻的。 「等一下,我有話要對你說。」駱傑很驚訝自己意會拉住她,自從他走紅後,對陌生人可說是避之唯恐不及,但對她…… 「你要說什麼?」李欣屏住呼吸,他該不會已經發現她真正的身份,想罵她一頓吧? 他要說什麼?駱傑自己也不清楚,他只是很想跟她說說話而已。 「昨天你幫我買鮮奶,我還沒給你錢。」此刻,他唯一想得到的只有這個。 「哦!不用還了,只是一瓶鮮奶而已。」她大大地鬆了口氣。呼……還好,他並沒有發現她的真正身份。 「不行,我不習慣欠別人人情。」說著,他從口袋裡掏出錢便要給她。 「真的不用了。」她說什麼也不肯收。」如果你覺得過意不去,那你送我一張簽名照好不好?」 天!她說出來了,李欣被自己的勇氣嚇了一跳。 「你要我的簽名?你是我的FANS?」他突然有種受騙的感覺,原來她昨天如此關心他,只是為了要他的簽名照。 「不,不是,我不是你FANS,我沒看過你演的戲,只是我同學的生日快到了,她希望我可以幫她要一張你的簽名照,當作她的生日禮物。你願意送我一張嗎?」 「好。」他回答得十分乾脆。「不過,我沒有隨身攜帶照片——」 「那簽名就好了。」她連忙掏出紙和筆,反正只要要到他的簽名,她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我雖然沒把照片放在身邊,不過,你可以跟我回家去拿。」 話一出口,連駱傑自己都愣住了。 他從不讓陌生人到他的住處,就連工作人員也不曾去過,但是,他竟邀她一起去……他是不是拍戲拍糊塗了? 「怎樣?要不要跟我回去拿?」他想了下,又說:「還是我現在直接簽名給你就行了?」 「嗯……」她開始很認真的思考。 其實,只要能得到他的簽名,沈韻頤應該就會滿足,而她的任務也就完成了,但是,如果有他的親筆簽名照,沈韻頤一定會高興得快瘋了。 看見她認真思考的模樣,駱傑不由得笑了。這小妮子還真可愛,竟然為了這個小小的問題考慮得這麼久。 「嗯!我跟你回去拿好了。」她很慎重的回答。 「好,那我們走吧!」 「咦?你的戲分拍完了嗎?」 「早拍完了,劇組都已經收工了。」他比比身後。 李欣這才發現攝影棚內的人幾乎都走光了。 「走吧!」駱傑大步地向前走。 「等等我!」唉!個子小就是有這樣的缺點,駱傑每走一步,她要跑三步,真是辛苦呀! 「接著!」駱傑打開機車的座墊,取出兩頂安全帽,將其中一項拋給李欣。 「上車吧!」他朝她勾勾手指。 她蹲坐在機車上,一時間竟不知該把手往哪兒擺。 「抱緊我的腰。」他回過頭說。 「可……以嗎?」她有些猶豫。 「如果你不想摔死的話,最好抱緊一點。」駱傑半開玩笑地說。 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李欣只處環抱住他的腰。 這是她第一次跟異性如此接近,她的心有如小鹿亂撞一般,而且,她發覺駱傑好瘦! 機車在往前騎了不到五分鐘後,竟然熄火! 由於事出突然,李欣整個人猛地往前傾,臉頰也貼上他的背,她連忙坐直身子。 駱傑重新發動機車,沒想到沒一會兒又熄火了。 「該死!」駱傑低咒。 這回,機車竟怎麼也發不動。 不會吧?李欣有些哭笑不得。 「你先下來,我修理一下。」駱傑說著,便把機車停到路邊。 李欣下了車,乖乖地在一旁等著。 突然,駱傑長腿一伸,用力地往機車踹去。 他近乎粗暴的行為令李欣完全傻眼。 這叫修理嗎?這是在搞破壞吧? 不過,說世奇怪,經他這麼一踹,機車竟然可以發動了。 「你修理機車的方式真教我大開眼界。」她戲謔地道。 「沒辦法,這是輛中古機車,經常會出錯,我發現這是唯一可以馴服它的方法。」 「馴服」一輛機車? 他的用詞造字和他的作風都令人刮目相看。 也許是怕再被「修理」,老爺機車竟乖乖地順利抵達駱傑所住的公寓。 「我住在頂樓,你要跟我上去拿,還是要我拿下來給你?」機車停經後,駱傑問道。 「如果你不介意,我跟你上去拿好了。」李欣連忙說。哪有跟人家要東西,還要人家送下來給她的道理? 「這幢公寓沒有電梯,得爬樓梯喔!」他先警告她。 「我可以的。」她不服氣,也許她的身材嬌小,但一點也不柔弱。 「那就跟我走吧!」他領著她走進公寓。 公寓中瀰漫著一股難聞的霉味,踩在有著裂痕的階梯上,看著斑駁的牆面,李欣的眉頭越揪越緊。 她實在很難相信,一個當紅的偶像竟住在這麼破舊的公寓裡,而且還騎著一輛中古的老爺機車。 終於,駱傑在五樓的左側鐵門前站定,掏出鑰匙開了門。 李欣跟在他身後進屋。 「你別看這兒又小又破舊,在這寸金寸土的台北市,要找到租金便宜的房子可不容易。」駱傑見她在打量屋內,知道她心中的疑惑,便解釋道。 屋裡沒什麼傢俱,只有簡單的一張床、兩個塑膠衣櫃、一個書桌,光這些東西使佔去了屋裡大半的空間。 但是,吸引李欣目光的卻是書桌上那堆得有如小山般的FANS的信件,以及牆角那堆琳琅滿目的禮物。 不過,教她感到訝異的是,那堆禮物幾乎全是兔子造型的物品,有兔子布偶、有兔子圖案的茶杯……幾乎所有的禮物全是兔子。 「你很喜歡兔子嗎?」她知道FANS都喜歡送偶像所喜愛的東西。 像前些時候,有個偶像歌手說他喜歡喝珍珠奶茶,結果在握手會上竟收到上百杯的珍珠奶茶,使他不得不出面呼籲FANS不要再送他珍珠奶茶了。 「我是屬免的,所以,大家才會送我跟兔子相關的禮物。」駱傑無奈的回答。 對他而言,FANS送他禮物,他當然很開心,但若是送太多了,還真令他感到十分苦惱。 他拿出一套最近才拍好的宣傳照,迅速地在照片上簽了名後交給她。 「這真的是你要送給同學的生日禮物,不是用來貼在大門上驅鬼的?」他開著玩笑。 「你長得這麼好看,我怕驅不了鬼,反而會引來一大堆女鬼,我可不想自找麻煩!」她將簽名照收好,看了下手錶,「時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謝謝你的照片。」 雖然拍戲拍得很累,但駱傑竟有些捨不得讓她就這樣出去。 「你吃過晚餐了嗎?」他想找理由多留她一會兒。 「吃過了。你還沒吃嗎?」 「我也吃過了,不過,肚子還有些餓,要不要一起吃碗泡麵?」 「你的胃不舒服還吃泡麵?」老天!他可真不會照顧自己。「不如我請你去吃擔擔面吧!」 「你要請我?」 「我昨天請你喝鮮奶,你送了我五張照片,說起來我還欠了你呢!你不喜歡欠人家人情,我也不喜歡,所以,等我請你吃完麵,咱們就互不相欠了。」 「嗯!那吃完麵,我再送你回家。」駱傑點點頭。 「那我不就又欠了你一次?」 「那下次你再還我好了。」他不容拒絕的說。 「這樣……」 「好啦!走吧!」不讓她有猶疑的機會,駱傑主動牽起她的手往外走。 李欣因他主動牽她的手而心悸不已,腦中一片空白,只能任由他拉著她步下階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