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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寄秋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場的新郎,他是這麼寫著—— 爸、媽. 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結婚了。 兒在此祝兩位愚人節快樂。 另一封則是—— 哈!哈!哈!鄭老妖婆: 我來搶親了,還記得十年前你用一千萬打發的女孩嗎? 就是我。 還有,那個被你稱為來路不明的小雜種是我女兒於問晴,今年十一歲。 不過你等到死吧!我絕不會讓她叫你一聲奶奶的。 最會記恨的於弄晴草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