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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妍庭    


  「錯了!」方旻軒點點她的鼻尖。「是你好幸福!」

  卓莉詩不置可否。

  「對了,你猜我剛才為什麼會叫你小殭屍?」

  「為什麼?」

  「也算報復你叫我爛窗子。」掐指一算,這個暱稱也跟了他十年有餘了。「因為你有對明顯的小虎牙,名字裡唐詩的詩字又和殭屍的屍同音。」

  「哦。」卓莉詩倒對自己的事不甚關心,她比較喜歡聽他的。「再多告訴我一點有關你的事好嗎?」

  「不好!」方旻軒手上的自動筆冷不防地向她輕敲而去。「想藉此逃避讀書?你的道行還不夠深呢!」

  「被發現了!」她耍賴的半吐粉舌。

  方旻軒不理她,拿出自己的家庭作業開始寫了起來。

  卓莉詩無心於課本,又開始東摸摸、西摸摸。

  「慢著,你要去哪裡?」

  「馬尾綁太低了,掃著脖子好癢,我想重綁。」

  「可是現在是上課時間!」

  「哎唷,反正我只是在自習,一下下就好了嘛!」

  方旻軒拿她沒轍,只好收起威嚴的家教口吻:「用梳子時小心傷口。」

  「知道!」卓莉詩拆開橡皮筋,快意的梳理起一頭秀髮。

  梳個頭也值得那麼高興?方旻軒看她又是哼歌又是翻箱倒櫃找飾品,所有柔情均化作笑弧掛在嘴角。

  不到兩分鐘,方旻軒終於技癢難熬——

  「噯,不要每次都綁那種土馬尾好不好?來來來——我幫你綁!」

  「你?」卓莉詩心裡升起一點點不信任。「行嗎?」

  「沒試過怎麼曉得?」方旻軒小心接手。

  玄黑的烏絲在掌心,他是今天才曉得天父造人的奇妙,男性女性的差異就算單藉一根頭發來看都明顯——指尖的觸感是多麼飄逸柔細啊。

  「好痛!」

  「怎麼?我碰到你的傷口了嗎?」

  「不是,你扯到我的頭髮了啦!」

  「對不起對不起!」他更放輕動作。

  卓莉詩從鏡子裡細細瞧他。現在正值冬末春初,氣候仍偏寒,可是她卻從他的鼻尖發現了小小的汗珠,似乎是因這場「發戰」引起的。

  看他這副如臨大敵的模樣,幫女孩子梳個頭有那麼難嗎?卓莉詩笑在心裡。古人有句話說:「女為悅己者容」,意思是女人為了自己喜歡的人梳妝打扮;不過若要用在這裡,則應修改成:「男為己悅者容」——男人替自己喜歡的人梳妝打扮。

  「這樣如何?」

  「你的辮子為什麼綁這麼松啊?好像睡亂掉的!」

  「沒辦法,我又不敢使力。」

  「你還嫌我的馬尾土,現在這個樣子更土!像村姑一樣。」她對這位私人髮型設計師不甚滿意。「不好,我不要!」

  這其實也怪不了方旻軒,想他堂堂一男子,又沒受過類似訓練,能綁得出來就該偷笑了,還奢求能有「沙宣級」的水準嗎!?

  「那我們再換一個。」他拆了髮辮重整旗鼓。

  折騰了近半小時,方旻軒把自己見識過的花樣兒全現完了,偏偏就是不稱卓莉詩的心意。

  「哎呀!算了算了,我不要你綁了啦!」管他馬尾是靚是俗,她就是習慣了這髮型。卓莉詩拿起夾子,熟練的將長髮夾起。

  而這瞬間的動作,又讓方旻軒捕捉到那個他熟悉的卓莉詩的影子。

  驀地,他伸出手將莉詩緊緊圈在懷中。

  「旻軒?」卓莉詩對他突來的動作百思不解,她覺得這像是個無助的小孩在害怕自己的心愛玩具被人奪走。

  方旻軒啊方旻軒!我不明白你到底還有什麼不滿的,你眼中所見的、懷中所抱的,不正是你想用盡一生疼惜的依戀?只不過現在的她暫時失去記憶而已,她會好過來的。

  是啊!她當然會。方旻軒如此;回答心裡那安慰自己的聲音。

  「你不是還想多知道些關於我的事?」他帶她回到原位坐下。「來!我講給你聽。」

  她的確是很想。

  卓莉詩瞥了眼桌上朱墨爛然的課本,猶豫道:「你不是叫我要好好讀書嗎?」

  「我改變主意了。」只要能讓他的小殭屍快快回來,就算考不上大學他也值得。「今天我容許放假一天。」

  「太好了——你快講呀!」

  方旻軒想了想,盡可能地把小時候發生過的趣事講述給她聽,只見她間或拍手叫好,聽到令人噴飯處也跟著捧腹大笑,全然是個聽故事的第三者。

  或許是他神經過敏,方旻軒總覺她對自己以前的事愛理不理,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反倒是講到他時,那對漂亮的眸子才又發出光輝。

  「說起來,你做過的好事真不少。」他說到一個階段,暫以此句畫上休止符。「也許。」卓莉詩小打個呵欠,忽道:「對了,我醒來的時候你為什麼劈頭就道歉?你一直沒說呢!」

  她的話勾起了方旻軒那天差點吃到某「禁止販賣的水果」的記憶,他臉色霎時精采:「呃,那個就……說來話長了。」

  「沒關係,你自己說放我一天假的,我們時間很多,你慢慢講吧!」

  「可是……」唉,這很難啟齒耶!尤其面對她現在這天真無邪的笑臉。

  「講啊!我想聽。」

  在卓氏好奇寶寶堅持的情況下,方旻軒僅有據實以告的路子可走——

  「你知道的……那天,我們的父母相約出國,然後留我們在家。」

  「嗯哼。」

  「我補習完後要去你家搭伙,結果,誰知你穿得怪裡怪氣的。」

  「怎麼個怪法?」

  「呃,就是那種布少肉多;容易傷風感冒的那種嘛!」方旻軒見她表情茫然,

  又在腦中搜索了片刻,才找出一較婉轉又貼切的例子——

  「簡單說,很像……那個『酒國紅花』。」

  「哦。」她懂了。

  不過——她,以前那個卓莉詩沒事穿成那樣幹什麼?難道想誘惑他不成!?

  「現代版」的卓莉詩溜了方旻軒一圈,目光停留於他動人心扉的臉龐上,心裡卻在微笑——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哦!

  「後來呢?」

  「後來出了點小狀況,你扭傷了腳,我則問了你穿成那樣的目的。」

  「我怎麼說?」

  「你說你要去獵艷。」

  「不會吧!?」這答案的確出人意表。「那我有沒有獵到?」

  「有。」方旻軒笑著指指自己的鼻子。「你獵到了我。」

  「怎麼會?你不是說我們是冤家,我對你一見倒霉;再見『觸衰』?」

  「那不過是你個人的想法。」方旻軒挨近她,一見螓首上的傷口,觸目驚心,萬般憐惜。「我老早老早就喜歡你了,只可惜你這少根筋的丫頭總把我的少男心當垃圾般不珍惜,見了我總沒好氣,活脫像我欠了你幾千萬。」

  他的口吻輕鬆,但聽在莉詩的心裡卻難過,她萬萬沒想到以前的自己竟是如此對待方旻軒,她才是真正虧欠他的人。

  「再來呢?故事還沒結束吧!?」偎在他胸口,卓莉詩竟莫名其妙地恨起以前的自己,她是因為失憶才知道這些事,倘若沒有失憶,自己究竟又會再辜負他多少年呢?她聽見他撲通撲通的心跳聲,可知這片丹心中埋的傷痕是她難數的了。

  「當我一聽說你要去獵艷時,可想而知是氣昏了頭,所以我就很凶的……吻了你。」

  就這樣而已?卓莉詩憑自己和他相處間的親密度來看,她不認為他是那種偷個香吻就以「非禮良家婦女」為罪名強迫自己投水謝罪的古板漢。若真如此,單就這幾日的「前科」,就足讓方旻軒為了找夠跳的江河而大費腦筋。

  「還有嗎?我不認為那需要道歉。」

  「呃,我『抱』了你……」方旻軒漲著蘋果色的臉補充道:

  「限制級的抱法……S開頭,X結尾……」

  卓莉詩聞之呆愣三秒。「真的還假的!?」

  「你別緊張好不好?沒成功啦!」方旻軒揮舞雙手,試著安撫她的情緒。經過「後悔」和「內疚」兩味藥調和,在他眼中看來,她的表情活像個想哭崩天地的小烈女。「你放心,不論我有沒有侵犯你,我都已決定要負責你一輩子。」

  她才不緊張,她只是驚訝——方纔她還在思忖著要誘惑他,沒想到以前的自己果真做了,只可惜不太徹底。難怪他說她獵到了他。

  「一輩子?你知道一輩子有多久嗎?」她支著蠔首看他。「萬一我不願意怎麼辦?」

  她的話猶如冷泉一盆,嘩啦灌進方旻軒腦門。對啊,萬一她不願意怎麼辦?莉詩有自己擇愛的權利,他總不能捆著她去法院公證吧?

  澆熄希望的秋雨在方旻軒心頭飄飄落。

  「喂。」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怪哉!她幾時黏進自己懷中的?

  他還來不及開口就被她搶了發言權:「她不嫁你我嫁你!」

  「誰啊?」方旻軒一時會悟不過來她的意思。他從不記得自己把懷抱之外的人兒列入婚嫁對像過。

  「我。」她很自動地在他頰上遞一香吻。「以前的卓莉詩。」

  方旻軒明白了。默默的,他沒答話。

  「你可以現在娶我啊!等記憶恢復時,生米也煮成了熟飯,到時候我想賴也賴不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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