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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謝上薰 丁耕義不知倒了什麼楣,招惹上「鬼佛」石不華。他厭惡血腥,不輕易揚言報復,但這不表示他不會整人。 黑決明可以想像「石家版謠言」一傳揚出去,傳人丁耕義耳中,他這位桃花村第一清高名士的臉包準馬上黑一半,以他保守書生的僵化腦袋只怕會不懂得轉彎,萬一他耍起性子,硬碰硬起來,到時兩家都不好看,只會使流言變得繽紛多采,樂得村人一飽耳福,短期內茶餘飯後不愁沒話題可聊。 以黑決明對主人的瞭解,石不華從沒有認輸的時候。 但願丁耕義少一點意氣,多一些世故才好。 回到居處舒心樓,石不華見旅行用物都已打包好,夏雪拿著冊子正在點算,他直接上樓去。房裡,林來弟已經醒來,她的雙手纏滿了白色布條,靠坐於床頭,春柔正在餵她喝蘑菇雞湯,所有的作料全事先弄碎了,容易人口。 冬晴正邀功。「你可是托了主人的福,才吃得到我親手煮的東西。」 「放肆!」石不華剛好進來。「這是你的本分。」 「奴婢知錯。」冬晴裝出慚愧的樣子,等石不華臉色稍緩,便要求道:「主人此次出遠門也帶我同行好嗎?」他只吩咐春柔、夏雪隨行,秋心和冬晴留下來幫黑決明,石不華要他們往北依照他的指示設立商業據點,他則帶著來弟往南走。 「主人,小姐身子虛,我可以幫她熬補湯滋養身體。」 石不華看了來弟一眼,她比第一次見面時更瘦一些,愈發像個小孩。「也好,你和丘聖平調換,叫他跟著老黑辦事。」 「遵命。」冬晴喜上眉梢的去傳話。她要把新做的兩套行頭帶著,必要時可以亮相,她知道男人都是愛面子的,身旁的侍女愈美,主人就愈有面子。 她也知曉丘聖平絕不會埋怨,她早看出他對秋心那老實丫頭有意思。如此安排,既成全他們倆多相處的機會,也等於替自己剔除一名競爭者,一舉兩得。 相信日後秋心也會感激她的,冬晴滿懷喜悅的步出舒心樓。 石不華接過春柔手中的碗,「你也下去準備吧,我們未時三刻動身。」春柔告退後,他坐在床側繼續餵食。 來弟神情呆板,面無歡容,自昨天歸來,她一直沒開口說一句話,大不同於他們初相識時的情景;兩三個月形同奴役的生活,非但令她的身消瘦,更令她活潑的心萎縮。所以,石不華要帶她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相信不出幾天她便會恢復從前的模樣。 「來弟,」他不在意她沒多少反應,以輕快的聲音說:「不知你對昨天的事情記得多少,總之,我把你帶回來了,從此刻起,你便是石不華的未婚妻。」來弟閉口不食,瞪大眼睛看著他,他自顧往下說:「你別慌,我有耐心等你長大。把嘴張開!嗯,很乖。你聽我說,很快我就要動身下兩湖,那邊物產豐富,有很多生意可以做,不過去分一杯羹實在可惜。來弟,你自己決定,要隨我下兩湖,還是留在石園?」 他早作好決定,只是想請她開口。 「跟你。」她小小聲的說,深怕再被帶回丁家。 她面色陰霾,石不華看出來了,拍拍她的手臂,朗聲道:「打起精神,林來弟!我保證以後你會忙得沒空垂頭喪氣。」 忙?來弟點點頭,道:「來弟會幹活,來弟不會吃白食……」 「胡扯!」他喝斥一聲,忙又緩和嚴厲的表情,抬起她消瘦得使尖下巴更明顯的臉,溫暖的眼神朝她笑著。「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需要幹活。你要忙些什麼呢?一開始,你要忙著吃、喝、玩、樂,把自己的身子養壯點,然後學著讀書、彈琴、作畫、刺繡等等,挑著你有興趣的學習,我不勉強也不阻攔,總而言之,你只要忙著花我賺的錢就夠了。」 來弟怎麼也不明白他。「你好奇怪。」 「對,我是怪人,你是怪人的妻子,就是這麼回事。」 她聽出他話裡的真誠,看來他真是將她當成未婚妻看待了,她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感覺,疲累的身心使她無法作深入的思考,不必回丁家倒真令她鬆一口氣。 「可是,筱樵呢?」 「你不需擔心她,她的處境比你好多了,再則,我已派老黑備下豐富的聘禮,有了這些聘金,相信你舅母會滿意得不再苛待你姨媽和筱樵。」 「聘禮?」那不是太便宜丁家了嗎? 石不華看過清單,數給她聽: 「計有豬二十頭、羊十二隻、牛十頭,以及十六對雞,布二十疋,首飾十二件,頭飾十二件,金子五兩重的十二個,白銀百兩,外加一些瑣碎東西。」 來弟傻愣當場。他瘋了是不?丁、閔合婚,總財產也不過是這個數目,他真大方,一下子使他們的財產增加一倍。 石不華傲然道:「我要他們懊悔曾經虐待你,要不然,日後我敬重他們是長輩,所孝敬的何止是這個數目!他們收下了這些聘禮,難免心虛有愧,以後也不好意思再來麻煩你。同時,我要全桃花村的父老都明白,林來弟是非常、非常寶貴的。」 來弟屏息不語。她很寶貴? 「來弟是寶貝,價值連城的寶貝。」他真心這麼想。 他存心用錢砸昏丁耕義和閔杏妃,看他們還有臉看輕來弟不? 來弟不是賠錢貨,絕對不是!他要閔杏妃承認這一點。更要緊的是他要來弟學會自信,以自己為傲! 人人均不瞧在眼裡的小孤女,石不華卻愈發看重,他自信眼光不差,來弟是未經雕琢的美玉,所需要的只是巧匠以靈敏的雙手琢磨出屬於她的美麗。 她的美麗只有他知道。 石不華悠然地笑了,他不急,他有耐心等待她的美麗。 但來弟有自知之明。「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為我花費驚人的金錢?我根本不是價值連城的寶貝,你會後悔的。」 「你錯了,後悔的人將是你,不是我。」 「我?我後悔什麼?」她根本一無所有。 「等你真正長大了,你會後悔過去太輕信別人的言語,貶低了你自己。」石不華起身將碗擱在桌上,從懷裡摸出一件金質物件,突然道:「令天是咱們兩人的定情日,我送你一件有趣的東西。」攤開手掌,現出一隻約兩寸半高的黃金雙耳瓶,瓶上有金屬蓋,兩隻金耳穿上細緻的金鏈子,在瓶蓋上方一寸半的地方再穿過一顆圓溜溜的黑珍珠將金鏈收束後再延伸上去成為一條項鏈,十分別緻,玲瓏可愛。 「好不好看?」 「真美。」來弟沒見過比它更迷人的東西了。 石不華就愛看她驚歎的可愛模樣,愛她那分真性情,不假思索的將黃金雙耳瓶懸掛在她胸前。「給你在車上無聊時把玩兒,可以把瓶蓋打開,瓶裡填有香料,聞著可醒腦安神。」 來弟卻愛它是難得一見的首飾,瓶身雕鏤花紋,怎麼看都不覺單調,更因它是她的第一件裝飾品。 地仰臉感激的看著他。「我要如何謝你呢?」 他手指自己的面頰。「親我一個,用心的愛我。」 她像孩子般蜻蜓點水的親了他一下,帶著羞澀的心情發現男人的面頰同樣光滑溫暖。 石不華不甚滿意,勉強可以接受。「下次要親久一點。」 「石大爺……」來弟急了。 「石大爺?好奇怪的稱謂。你還小,就叫我大哥吧!」北地有些地方民風保守,妻子不直呼丈夫名諱,尊稱大哥。 她一時叫不出口,石不華也不勉強,自先回房更衣,讓春柔和秋心幫來弟換上全套的新衣;上次他去兩湖,帶回江陵有名的細羅、絲綢和錦緞,細羅輕軟薄柔,絲綢色澤絢麗,錦鍛高貴清華,早交由春柔代來弟裁衣。 人要衣裝,華衣美服教人精神為之一振,上自八十歲的老太婆,下至八歲的小姑娘都一樣。 午後的太陽,使來弟的面孔蒼白中透出一抹紅暈,石不華將她抱出來,裹著白布的雙手輕摟他粗壯的頸子,訝異的目光落在石板道上,兩馬拉的大馬車已準備就緒,十位神情剽悍的男子牽著自己的馬,面上一片肅穆。 「各位,見過我的未婚妻林姑娘。」 「林姑娘。」十壯漢齊聲呼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