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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決明 蘊蘊說得沒錯,那時如果不是到藥房買紗布的她回來,震醒兩人,他會吻花漾,絕對。 他的舉動,超過一個哥哥該有的行為,就算換成他的親妹妹嚎啕大哭,他也不可能為了安撫人而如此對待蘊蘊,他明明沒有半分逾越的想法,也那麼單純想分擔花漾的不快樂,但他的舉止似乎不受他控制,最早之前那次的不想英雄救美,接著是這次的安慰事件,讓他向來總是驕傲自豪的自制力淪為笑柄,這算得上……晚節不保嗎? 「蘊蘊,我衷心感謝你適時出現。」這句話,出自肺腑。 「為什麼?!」得到這個答案的簡品蘊反倒驚呼,她本來還以為老哥會賞她幾句「不會晚點回來」的責備。「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是指花漾沒希望了?」 「蘊蘊,她只是個小女孩。她甚至比你還小好幾歲。」他都覺得兩人站在一塊頗有父女的架勢。 「小女孩總會長大的。」 「我知道小女孩會長大。而且會為了那個屬於她的人而變得更美麗。」 「所以你那句『她只是個小女孩』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這是最大的問題。」 「照你這麼說,今天有個女人,擁有花漾的身高、體重、娃娃臉五官和個性,唯一差別只在於她是個二十歲的成年人,你就可以接受?」 「你的問題太絕對,我不回答。」 「我替你答——對。因為這樣你這個學法律的,不會認為自己像個戀童癖一樣誘拐未成年少女。」知兄莫若妹,當了這麼多年的兄妹,她好歹也將他的脾性摸透透了。「如果你在小女孩長大成漂亮女人之後就不喜歡她,那你絕對是百分之百的戀童癖,可是如果她長大了、成熟了、甚至是變老了,你對她的感情始於如一,那充其量只能算是美少女養成,不過是你提早遇見了她,這樣想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好奇怪的呀。」 男人,一遇到自以為嚴重的問題就會猛朝牛角尖鑽,越鑽越進死胡同,卻沒想到只要掉個頭、轉個念,後頭就有一條光明大道。 雖然有時候這種莫名其妙的固執會讓人想推他一把,可是男人心裡一不好受就會反應在行為舉止上,到最後辛苦的卻也是女人呀,還得負擔男人的陰陽怪氣。 「哥,我有沒有在你的死胡同裡殺出一條明路?」 「蘊蘊,你別攪和了……」腦子裡的思緒已經夠亂了,別再助它一臂之力往更混亂的方向走。「我對那種小丫頭沒有慾望……」 咚咚。騙人,心裡有聲音在反駁他。 咚咚。說謊,腦子裡有人在反駁他。 別說了,連他自己都不相信—— 「哥,她都沒嫌你老牛吃嫩草,你還嫌人家青澀不入口噢?」很過分噢,得了便宜還賣乖,怎麼算她都覺得是小花漾吃了虧吧。 「這不是問題重點——」 「睜隻眼閉只眼,什麼問題都不算問題。」簡品蘊一手作勢捂在他的左眼罩前,「你現在正好符合這個情況,為什麼不乾脆打蛇隨棍上,喜歡她的部分,睜大你的右眼,瞧得仔仔細細;不喜歡她的部分,換用你的左眼,隨便瞟個兩眼。」反正他現在左眼也看不到東西,正好什麼缺點都瞧不見。 「你是在鼓勵我逃避現實嗎?」 「你要這麼想也可以啦。」她不介意他換個說法,只要有所領悟就好。 「這是犯罪……」所有和未成年少女相關的法律條文本能地一條條在腦中跳躍,包括刑期和罰金—— 「我又不是叫你一想通了就直接拐人家上床,那是犯罪沒錯。」對未成年少女出手,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隨便一條都教他吃不完兜著走。 「男人是禽獸,你沒聽說過嗎?」只要開始陷下去,隨之而來的慾望便會開始成形。 「聽過。從小到大你和爸在我耳邊不知道數落過多少次了,要我小心全天下的臭男人。」誰說女人的心眼小?男人的心眼也沒多大好不好,還不是將自己以外的同性生物視為魔頭,尤其是針對想染指自家姊妹女兒的男人更是虎視眈眈。「只是沒想到自家的哥哥有朝一日會變成另一個女孩口中的『禽獸』,感覺好失落噢。」唉,她的「禽獸」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會出現,星座書上說近來一、兩個月,是她桃花最旺的時候耶…… 「失落什麼,你的身份是妹妹,很難有人爭得贏你。」 簡品蘊乾笑三聲,「話說的這麼快,也不怕咬到舌頭噢?」她都快覺得自己地位不保了哩,雖然她相信簡品惇還是會很疼她,但心思絕對被花漾瓜分了另外一部分,至於這部分有多大,得看簡品惇自己的認定。 妹妹的嫉妒呀,因為認知到自己從家人心中唯一寶貝淪為次等。 書房外,簡家老爸從浴室出來,正叫喚簡品蘊去洗澡。簡品蘊從書桌上爬起來,「洗澡去羅。」 簡品惇目送完她關門前的最後一抹賊笑。這小妮子,到底是來解決他的困擾還是加深他的困擾的? 他本來只想補償住院那天對花漾的失言,為什麼得費這麼多的代價和煩惱來當補償品?甚至於他完全捉不定何年何月何日才有補償完畢的一天,他就得這麼一直掏心挖市地將花漾的喜怒哀樂懸在心上,連同她的生活態度和教育情況還得一併攬在心裡操煩? 還來得及抽身嗎? 反正他和她的關聯只架構在他受傷的左眼,現在他人也出了院,明天也準備回歸正常工作軌道,而她也該到學校去當個好學生——或是繼續蹺課鬼混,那與他不相干,兩人真正能交集的機會,幾乎為零,所以要抽身應該…… 如果他那時沒吻她,應該來得及…… 可惜,你吻了。 一道聲音很快地敲醒了他的自我催眠。 認命吧。 ☆ ☆ ☆ ☆ ☆ ☆ ☆ ☆ ☆ ☆ ☆ ☆ ☆ ☆ 步入正常軌道的生活和工作,都是很忙碌的。 步出法庭,簡品惇與辯方律師一改法庭上的針鋒相對,倒像是朋友一樣討論方才席上那場「監護權」攻防戰。法庭上雙方各為了自己的當事人而唇槍舌劍,不過同吃律師這行飯,多多少少私底下都有些交情,更何況他們是同一所法律系畢業,要拉關係也跑不掉學長學弟之類的十八等親。 「簡律師,本來一聽到男方請出你來辯護,這場判決我的勝算只有30%,可是今天看下來,我的當事人有80%的機會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辯方律師笑容上的自信開始累積,一方面是滿意今天自己的表現;一方面也因為覺得多年來與簡品惇明爭暗鬥的大大小小開庭辯論,他終於有一回能勝得如此漂亮。「怎麼受傷住院回來,功力變差了?」他笑覷著簡品惇戴上眼罩的左眼,搭配他向來「汗草」十足的體魄,頗有九分西洋海盜頭子或是中國剽悍將軍的味道在。 簡品惇將文件交給身邊助理,從西裝口袋取過墨鏡戴上,「我覺得監護權判給母親對小孩有利。」 這句話,解釋了為什麼他沒有猛烈攻擊女方在法庭上所提出的陳述漏洞。 雖然他是男方的辯護律師,男方的經濟條件高於女方許多,健康情況也比女方來的更好,法院在酌定時,這些條件對女方的請願相當不利,加上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在男方刻意造假下,讓社工人員誤信了男方對孩子集寵愛於一身,不過男方的再婚妻子對前妻所生之子的厭惡卻逃不過他的眼睛,他敢打包票,如果孩子監護權落在男方手上,很快的,台北又要新增一碼後母凌虐前妻孩子的血淚史。 「你是說,你在讓我羅?」辯方律師臉色一垮,任誰聽到這種話,都很難開心大笑。 「別這麼說,我只是想讓那個孩子有好日子過。」沒必要將律師與律師間爭輸贏的暗鬥加諸在無辜孩子的幸福上。 「你以前不是這樣說的,你總說,能贏就好。」辯方律師驚訝從簡品惇口中聽到了……人情味? 簡品惇行事風格向來是大家一清二楚的固執——對勝利的固執,他曾替幾個黑道人物擔任辯護律師,更曾讓死刑犯改判無罪,即使他的當事人犯了九分錯誤,他也有本領靠一張嘴讓九分錯誤全變成受害人所犯,在某些層面上來看,簡品惇的道德觀念時正時偏,端看他今天接的案子得泯滅多少天良而定。 今天,他改邪歸正了?! 「不要用那種眼光看我,連我都不相信那句話是我說的。」看著助理和辯護律師的表情,好像他說出了911恐怖攻擊是他一手策畫的大新聞似的。 他只是……覺得有必要替那名牙牙學語的孩子爭些權利,或許因為他的一念之仁,這個孩子不會變成第二個花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