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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孟妮 孟妮 這本書大概是我寫的最輕鬆愉快的一次了,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快快樂樂的寫完了,寫時輕鬆如意,寫後看了也心裡舒服,這大概是作者最快樂的夢想吧! 在剛嘗試寫故事時,有很多的事情都還在學習當中,例如劇情的安排、章節的設計、故事的節奏等,我寫東西時只有自己看,有強烈的個人愛憎,難免有很多的盲點,這時編輯佔了很重要的地位,這本書經過我的編編的建議後,又埋頭改了兩天,共修改兩次,使故事流暢豐富,現在,我只想偷偷的和編編說,你真好,原諒我一次又一次的催你審稿吧! 上帝啊!聽我的心願,願我每一本書都能這樣子快樂的完成。 …………(沉默)…………。 沒有話語,沒有打雷閃電,此時只有我的呼吸聲,以及家裡的帥帥睜著外星人似的大黑眼睛看著我。 上帝,是不是我太貪心了,那麼……那麼有一點小小的困難也沒有關係。我將頭垂得更低了,聲音更軟弱卑微了。 …………(還是沉默)…………。 在經過一連串的討價還價之後,我一再的退讓,而上帝似乎只是微笑不語。 唉,我想,這樣的好運大概不會再一次的降臨了,那就讓我此時用力的品嚐這種快樂的滋味吧!哈哈! 這是一個甜蜜的故事,當我想到時,連走路都會微笑,美好的愛情更勝美酒佳餚,品味了這一頓自己烹調的大餐,豈不該心情愉快嗎? 記得曾有人問過我,一見鍾情和日久生情,覺得哪一種感情比較可靠。 這兩者相比,我總偏愛一見鍾情,佛家對緣分這東西的解釋很有意思,「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打個比方吧!若和一人擦肩而過,一個念頭決定了來世的緣分,例如你覺得剛剛那人很討厭,撞了你一下,那麼這惡念來世加強了十倍,你和他可能有了不好的糾纏,可能會有爭執,這憤怒又加強了十倍,世世下去,他成了你不共戴天的仇人了;反之,如果是善念,對他有了一份牽掛,這也加強了十倍。 總有些人讓你一眼就喜歡,或者一見就討厭,所以,如果有人能夠一見鍾情,可見得這是累積了幾世的情分,早已鐫刻在記憶裡了,抹也抹不掉。 而日久生情呢,只要一對男女,年齡、學識不要差距太大,彼此不要太討厭對方,在環境和時間的醞釀中,遲早會日久生情的。 在凝眸中生情,那多麼美好啊,不知前世的糾纏,只知在這一眼裡,數世的遺憾都能在今生圓滿,真是太棒了。 這次我說的就是一見鍾情的故事,其實天知道,我本來沒打算這麼設計的,但他們有自己的意志,我不是他們的主宰,我成了他們的工具,稿紙成了他們相遇的媒介,十萬個字寫就了他們的相遇。 唉……不說了,再說下去,我要把我手上在寫的故事都改成一見鍾情了,那可是個太浩大的工程呢,我想到都心驚出冷汗了,千萬不要再說了。 好了,抬頭算算字數,篇幅大概夠了吧!可以湊成一篇序了,什麼?我太混了?唉……你不知道嗎?序難寫的程度已經列為作者的噩夢之一了,天亮了,噩夢作完了,容我再去睡個回籠覺吧! 楔子 遠揚企業是國內百大企業之一,橫跨多種產業,一直穩定的成長。佟氏家族在歷經三代的經營後,造就今天非凡的成績,足踏政商兩界。 靜靜的坐在面試辦公室的方心潔,一身得體的粉紅色套裝、高跟鞋,及肩的長髮也盤成一個髻,淡施脂粉,溫婉而沉靜。她剛自一個名門大學的企管系畢業,自然也將遠揚企業列為求職的第一志願。 「各位好,請你們拿好手上的號碼,等一下叫到號碼的人請依序進去,為你們進行這場面試的人是人事部的徐經理。」 方心潔看著手上的號碼「18」,低歎了一聲。 她保持著優雅的坐姿,挺直了背,雙手交疊在腿上,白皙的臉上只是一片沉靜,看似溫柔婉約,實際上心思早就跑到九霄雲外去了。 直到身邊有種細微的氣流在翻轉,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的身旁突然籠罩著一個高大的影子,好熟悉的感覺,熟悉到她以為自己在打盹了。 在夢裡,她回到了兩年前,一個昏暗的燈光下,有一雙男性的手緊緊的、緊緊的抱著她,輾轉的、纏綿的在她耳邊低語…… 「方心潔……」像夢裡一樣的聲音在她身邊漾開。 她震動了,一瞬間,幾乎分不清是夢還是現實。 怎麼大白天的,她居然作了白日夢,那聲音的主人,此刻應該遠在地球的另一端啊,怎麼也不應該在這裡! 帶點淒惶的看著前面這個高大俊朗的男人,她驚訝得瞪大了眼睛-- 天啊!她沒有作夢,這個她以為可能一輩子再也遇不到的人,此刻競站在她眼前…… 第一章 當∼∼當∼∼當∼∼ 悠揚的鈴聲響遍校園,已經八點了,再十分鐘就要上課,方心潔發揮跑百米的精神,一路從宿舍門口衝出去,穿過學院的實驗農場,再抄到理學院的草坪,然後才能到商學院,這是校園太大的痛苦。 剛當大一新鮮人的她,常搞不清楚校園的方向,加上昨晚看書看得太晚了,以至於今天早上趕得這麼匆忙。 完了完了!已經快要上課了,這位教授每次上課就開始點名,逾時不候;三次點名不到,這學期就可以不用去上課了,準備下學期再來吧!更何況今天還有個小考。 「糟糕,快來不及了!」 已經被點一次不到了,這次再沒被點到名,那她就完蛋了。上帝啊,讓我跑得再快一點吧! 「砰!」 穿過一處隱蔽的草坪時,突然感覺到平整的草皮上多了一個障礙物,她瞬間就跌了下去,倒在一個男性的懷裡。 兩個痛呼聲同時響起,一個低沉磁性,一個清脆嬌嫩。 她連忙起身,手支著他的胸膛,而他也正要起身,兩人又都跌到草地上,她壓在他的身上,正對著有一雙炯炯有神的黑眸、一對濃眉的大男孩,她及肩的頭髮洩下成了一道發幕,將兩人的臉藏在其中。 他一瞬也不瞬的看著她,看得她心驚,她一後退,慌亂的爬下他的身子,他也起身看著她。 他是吸引人的,一張古銅色的臉龐散發著陽光的氣息,最特別的是那對眼睛,生氣勃勃、意氣揚發的,濃黑的眉、男性化的嘴唇,年輕的臉上俊朗而英氣逼人,他還有外國男孩子高大的身材,渾身器宇軒昂,有非凡的氣質。 恍惚中,對這樣一個人她有種莫名的熟悉感,很親切很熟悉,即使她很確定她從來沒有見過他,臉孔是陌生的,樣子是陌生的,連眸子……也是陌生的;但是,說不出的懷念熟悉漲滿胸臆,彷彿彼此都已經等了很久很久,才有今生此刻的相逢。 他有片刻的失神,某種古老、神秘的模糊記憶,在此刻侵擾他理性科學的頭腦,他想也沒有想的慢悠悠的說:「你來晚了。」 「對不起。」 她只覺得漲滿濃濃的歉意,懊惱悔恨的知道他在等她,等了許久許久,而她在路上耽誤了,為了她不知道的原因延誤了時間,所以對久候的他說「對不起」。 他笑了,笑得釋懷。「不要緊,趕上了就好。」 趕上了什麼?趕上此生的相遇,趕上此刻的邂逅?他知道她的歉意,知道她不得不的延誤,只因能見到她,所以他開懷,只要趕上了就好,能見面就好。 兩人都迷惑了,為什麼有這樣奇怪的對話,但又那麼自然,一點都不突兀。即使在多年後,他們也不能夠解釋,為什麼相見的瞬間會湧上那麼多複雜的滋味,彷彿數世的遺憾在今生可以得到圓滿。 她眨了眨眼,難以撫平胸腔問異樣的悸動,他伸出了手摸了摸她的頭髮,奇怪的說:「怎麼是短髮?該是長的。」 「嫌麻煩,剪了。」她又覺得抱歉了,彷彿那是彼此的約定,而她擅自剪掉了,失去了再見面時的特徵。 他笑了,笑得憐惜。「不要緊,短髮也很好看。」 陽光白燦燦的照著兩人,他們都在彼此的眼裡看到自己的迷惑。 當∼∼當∼∼當∼∼ 像從悠遠天際傳來的鐘聲驚動了她,她心裡一震,恢復了清醒,忍不住想哀嚎。完了,上課了! 「你躺在這裡害我跌倒了。」她埋怨道 「我想這裡不是道路,正常人也不會在這裡行走,不過,你這隻小白兔又另當別論了,當然會穿過草皮了。」 「小白兔?」 他陽光十足地笑道:「我以為我看到《愛麗絲夢遊仙境》裡的那隻兔子了,你看來一身白絨絨的樣子,還看著表說:「糟糕,快來不及了!」。」 現在已是十二月,她身穿一身的白外套、白色褲子,外套和圍巾都帶著絨毛,看來的確活脫脫的像一隻白兔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