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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淺野薰    


  序

  我幸福的工作  淺野熏

  我曾經是一個標準的上班族,從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行政秘書開始,一直做一直努力往上爬呀爬,終於當上了主管,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耶,每天努力工作、拚命表現,再加上對老闆唯唯諾諾,又過了一天。

  後來因為厭倦在路上等車、塞車的上班生涯,所以「坐家」寫作成了我唯一選擇,與上班族生涯截然不同。

  上班辛苦還是寫作辛苦?

  大部份的人,尤其我週遭的朋友,都一致給於掌聲與艷羨聲──好好喔!

  因為他們覺得坐在家裡就有錢賺,好好喔!

  每天都在家時間一定很多,可以看電影、逛街、睡午覺……好好喔!

  時問一定也很自由,想怎樣就怎樣,好好喔!

  只要寫寫就能賺錢,好好喔!

  對於他們的羨慕,我好想解釋,免得他們繼續妒忌我。

  以為坐在家裡就有錢賺引別傻了!錢又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其實他們不瞭解,就因為時間太多太自由了,所以做為一個作家,必須比一般人更遵從原則、自律和決心,還有保持寫作慾望,才能持之以恆。否則,每天真的看電影、逛街、喝午茶、睡午覺,不動腦筋下動手,書還能寫得出來嗎?

  以為時間很多?!別天真了!那也要用來寫稿呀!

  他們不知道我這個作家每天都「坐家」過著刻苦耐勞的生活。只要睜開眼睛就得打開計算機,拚命努力、含辛茹苦的把每天的工作量完成。

  他們甚至還不知道,因為每天太全神貫注對著計算機寫寫寫,職業病都一起報到了,頭昏眼花、腰酸背疼、視覺神經衰弱、手腕關節發炎、五十肩提早二十年來找妳,還有,冬天到了,手指冰冷不聽使喚,僵硬得都敲不動鍵盤……

  以為時間很自由,想怎樣就怎樣?別鬧了,好不好?

  每當看到家人嘻嘻哈哈在觀賞、享受聲光俱佳的家庭劇院時,為了趕稿的我必須抗拒誘惑,躲在一旁與計算機並肩戰鬥。當大伙吆喝去吃大餐時,我得很掙扎地捨棄美食,獨自窩在家中繼續悲慘地與男女王角大談戀愛……死心塌地、義無反顧地接受浩瀚無邊的折磨!

  只要寫寫就能賺錢,好好喔!別扯了,一字千金不是這樣解讀的!

  拜託,試用自己的名字寫十萬字,看會不會累?寫小說是有內容、有情節的故事,不動腦筋怎麼寫得出來?天曉得即使有時候我的腦筋「塞住」了,寫不出任何情節,也只有乾著急的份,於是乎……不是在計算機面前晃來晃去,就是連吃飯、洗澡、上廁所部癡癡迷迷地在想著末完成的情節,要是再想不出來就把工作帶到睡夢中,繼續折磨自己。

  瞧,做為一個作家,對寫作要是沒有一點堅持、原則、自律和決心,就會因為太過自由,很容易就把工作拋到一邊去,最後什麼都沒有、空的、零!而強盛的寫作慾望,有肋於在截稿日把稿子交到出版社手上。

  那麼寫作都這麼辛苦,沒有一點樂趣嗎?當然不是,任何工作總是有壓力、有阻力的嘛!而寫作對我而言是一項工作也是一種興趣,因為有強烈的寫作慾望,所以即使壓力再大,也可以輕易的紆解,而且對當了長久上班族的我而言,寫作成了一種享受,好處也下少呢!

  一、當然是不必把時間浪費在等車、塞車了,這些多出來的時間,可以讓我做運動,上美容院也不必跟人擠在假日。

  二、我可以不用穿套裝、不需穿褲襪高跟鞋,更不必化妝,可以穿著睡衣工作,還可以盤腿蹺腳都來。

  三、「坐家」工作可以任意安排時間,不必為了上九點的班,六點半起床趕、趕、趕。

  四、寫作可任由我主宰我所創造的夢想世界。

  五、當我在寫一本羅曼史的時候,現實的世界會暫時消失,全心投入夢幻世界裡。

  這就是我為什麼喜歡寫羅曼史的原因,基本上,這是一份我給自己的禮物──幸福的工作!

  楔子

  紐約市。

  這城市的高樓大廈林立,商業機構、旅館名店高聳遮蔽了大半個天際,許多金髮、紅髮、黑髮的各色人種在街上穿梭不息。

  一輛加長型黑色轎車停在新開幕的香格里拉酒店門口,當車門打開,走出一名身材纖細修長的女子,她又黑又亮直如絲綢般的長髮,配上一雙大而明媚的美目,特別引人注目。

  同時兩名身穿黑西裝的經理從酒店迎了出來,領著她進去。

  「尉小姐,請問是先見習還是先休息?」其中一名經理恭敬地詢問。

  「先休息,兩個小時之後再開始見習。」她走向電梯,突然想到什麼似的,回頭對兩名經理說:「不必安排去廚房,我不看廚房。」

  經理為難地說:「可是,尉總裁說一定要妳……」

  「我不看就是不看。」她跺了下腳,靈活澄澈的大眼有些生氣。

  「是。」兩名經理目送她進入電梯之後,相視而笑。

  稍有資歷的員工,都知道香格里拉酒店集團總裁尉子琛的獨生女──尉樂,最不喜歡的事就是進廚房。

  但是身為香格里拉酒店集團唯一的繼承人,她必須學習如何經營管理酒店,所以她目前念的是酒店管理系,假日便到酒店各個部門見習,廚房可說是酒店極重要的一環,偏偏從小她就不喜歡裡面的油煙。

  進到房裡,尉樂將自己往床上一拋,深深吁一口氣。

  她從小就以酒店為家,對酒店早就培養出一股歸屬感,打了個哈欠閉上眼不久就睡著了。

  一個小時之後,她醒來了,望望窗外的天空,有股偷懶的念頭興起,於是趁兩名經理還沒來找她之前,就先開溜了。

  尉樂來到第五街的露天咖啡座,戴著墨鏡享受初夏的陽光。

  「不行就是不行!」

  一股低沉渾厚的男聲從背後傳來,她肯定自己對這聲音將會終生難忘,真奇怪,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她也說不上來。

  基於好奇心,尉樂循聲望去,倏地,她彷彿被閃電擊中般,全身細胞都在輕顫,幾乎窒息的喘不過氣來,她徐緩拿下臉上的墨鏡,盯著那渾身上下散發出陽剛氣息的男人。

  這是個高大的男人,三十歲左右,眼神冰冷,散發著一股難以言喻的男性魔魅氣息,簡直像惡魔的誘惑般令人迷醉。

  只見他身邊有個瘦削的年輕人,臉色哀懇地說:「你就破例一次,收我這個學生吧!」

  「不。」

  男人冷漠的語調,叫人難以親近的神秘感,讓尉樂看得目不轉睛。

  也許是感覺到熱切的注視,男人的視線移到尉樂身上,兩人的眼神正式交會。

  多麼……多麼銳利而深邃的眼眸,尉樂全身一顫,芳心猛地狂跳起來。老天!這個男人的長相簡直是她的夢中情人嘛!

  喔,該死的有魅力極了,再多瞄他幾眼,她一定會得心臟病!可是她寧可心臟病發也捨不得收回自己放肆的目光。

  當尉樂眨眨眼,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們已一前一後離去了。

  咦!不對啊,發什麼呆呢?她應該上前跟他搭訕的,問路、換零錢之類的都可以,可惜,那強壯寬厚的背影一下就消失在人群中。

  真是的,她都還沒來得及采問他是何方神聖,他就失去蹤影,只留下那張極富男人味的臉龐與充滿磁性的聲音,深烙在她腦海裡。

  「喂!大小姐,妳杵在這兒幹麼?」冷不防背後有人叫道。

  然而,尉樂望著那男人消失的方向,依然一副渾然忘我的表情。

  「樂樂……尉樂!」

  「嗄?!什麼啦?昆布熊。」尉樂回過神,不高興的問。

  「大伯知道妳又偷懶了,叫我來找妳,還有,別叫我昆布熊,我叫尉布熊,好歹是妳的堂哥,請尊重一下。」他敲了她的頭一下。

  尉樂一聽被父親抓包,有些氣餒的說:「好,我們回去。」

  尉布熊與她並肩而行,忍不住好奇問:「妳剛才在看什麼看得那麼入神?」

  「一個男人。」

  「啊?!」

  「一個很帥、很好看、很有型的男人。」

  「哦──思春啦……嗅!痛哪!別打啦──」

  第一章

  台灣的三月,是春雨飄�a的季節,微風從窗外吹進來,略帶點沁涼。

  言恕如往常般一早就起來,很規律的盥洗、更衣,來到飯廳吃早餐,然後準備吃完早餐後就去上班。

  這時言氏夫婦已在吃早餐了,言恕跟父母點了下頭便坐下來用餐,偌大的飯廳沉默得令人發悶。

  言恕言恕……真是給兒子取錯名字了嗎?使他個性如其名的「嚴肅」,言母在心中感歎,唉!

  「言恕,你看這隻手鐲好不好看?」言母把手腕移到兒子眼前。

  他瞟了一眼,「嗯。」

  言母早已習慣兒子的一號表情,自頤自的說給他聽,「這手鐲是伊琳送我的生日禮物,難得她這麼有心,每年都記得我的生日,對了,你們認識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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