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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徐少艾    


  第一章

  我是誰?!最近的我,常常在腦海裡發出這樣的疑問。

  唉!能夠不健忘嗎?每天忙呀忙的,忙得像個陀螺了似的在壓力下不停地轉動著!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真的忘記自己是誰,忘記自己珍愛的事物,也不能再擁有一顆真誠的心、美麗的夢想,以及所有最原始的感動。

  已經很久沒有收到用手寫名字的信了!在我們身處這樣快節奏的都市中,信箱裡常是塞滿了可怕的廣告信函,像是汽車公司的試車會宣傳啦、量販店的減價大拍賣啦,甚至還有一大堆新開幕的快餐店的簡餐紅茶兌換券……我常在想,有人真的會為了一杯紅茶跑去吃一客快餐嗎?

  無論如何,我是非常討厭這種垃圾信函的!要是平常,我一定會不假顏色地把那些用電腦列印著工整商名、地址的廣告全部丟進垃圾筒。但是,我現在卻沒有像以往那麼地生氣,因為我手上正拿著一封真正的信。

  信封上用鋼筆寫著「葉如茵小姐收」,俊逸的字跡讓我的心情突然好了起來,我甚至還覺得這樣用手寫的筆跡似乎也讓我的名字顯得更美了,只是我實在不知道到底是誰會寫信給我呢?現在還有人用鋼筆寫信的嗎?看著寄信人全然陌生的地址,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遲遲不想把信拆開,不過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一大早的時間,我的腦筋常常是一片空白的,沒有東西、也裝不下什麼東西。

  「咦?誰的信啊?是寄給我的嗎?」洪子茜問道。她正在吹頭髮,比我大兩歲,現在是我的室友;我們都是市區裡一家補習班的科任老師,她是教升高中的理化科權威,我則是教升高中英文的。

  「喔,是寫給我的。」我慢條斯理地回答著。

  「那你怎麼還不快些把信拆開?」洪子茜不解地看著我。

  「我在想,到底是誰寄來的信?有誰會寄信給我呢?有什麼事打電話不就好了嗎?」我老實地告訴了她我的想法。

  她乍聽之下先是有些吃驚,按著馬上又不禁噗嚇一笑,笑我無聊。一起分享雞毛蒜皮的小事,一直是我們這兩個同住一室的單身女子的小小樂趣。

  「無聊!快點把上課要用的東西整理整理吧!我今天的課可不少,如果要和我一起出門,就請你動作快一點!」她終於沒好氣地說。看起來她是不太想跟著我無謂的奇想一起起舞。

  「哦!我很快就好啦!我的動作一向就很快的,你放心吧!」

  忽地想到什麼,洪子茜一個扁嘴,碎道:

  「可惡的死豬排主任,今天竟排了我六節課!我看她八成是想把我活活給操死,然後再找一個年輕好用、便宜又聽話的菜鳥來頂我的缺!」

  「是很有可能哦!不過,依我看哪!你只會累垮,不會累死,在半死不活時,還能幫她賺到更多重考生的錢。進她那無底洞的荷包而已。」

  雖然這麼說,事實上,我們的老闆,也就是洪子茜說的「死豬排」班主任,除了衣著方面沒什麼品味之外,人倒是不壞的。再說,她也是個老老實實的教育家,只是胖得太離譜了,外表完全沒有學者該有的清高模樣。不過,話說回來,人不可貌相不是嗎?

  「好啦!別說廢話了,快打開信,看看到底是誰寫的信吧?!」她靠近我,一臉的好奇。

  她當然會好奇,因為她太瞭解我這個人了,也早摸清楚了我的底細--我是台中人,家境小康,在台北唸書,在桃園工作,現在有一個條件不差的男朋友,夢想在三十歲前存夠了錢,然後結婚,最好是能夠移民到國外。

  她也是把短程目標放在「多存點錢」的一個女孩,她的家庭環境我並不是太清楚,不過她的努力是很令我感佩的!雖然她嘴上一直在嚷著班主任排了那麼多課給她,事實上我知道,花一樣的時間,她還是寧願多接一些課;寧願多領一些錢,也不想留在家裡。錢嘛,永遠是不嫌多的!但是,我想那只是她對生活的一種態度吧?她是個好女孩,只是我雖然也愛錢,卻仍然很好奇她幹嘛要這麼拚命賺錢?

  我和洪子茜是同事。因為年齡相近,又在同一個環境裡工作,個性上也還算差異不大,所以在兩年前合租一層公寓,開始了同居生活。

  在每天除了到補習班教課、也沒什麼其它的娛樂,只在下了班後回到住處一起看看電視的情況下,自然很快就成為無話不說的好朋友了。所以,當我收到了一封讓我有點心神不寧的信時,她也只好跟著我可笑的情緒起舞;沒辦法,我和她本來就是兩個無聊的女人嘛!

  於是,我便在她面前打開了那封信!

  天啊--不曾吧?竟然是范聖海?我的國中同學兼初戀情人!

  「哎呀!被耍了!什麼嘛,只是國中同學會的通知而已嘛!搞得我們兩個像白癡一樣,去!」

  洪子茜當然不知道范聖海和我是什麼關係,而信封裡頭也只是一張影印著同學會時間和地點的單子;她一向不喜歡交際,對這種國中同學會自然也是嗤之以鼻。

  「國中同學會……這是我們第一次辦國中同學會。」我喃喃地。看著范聖海的筆跡,心裡好像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腦袋裡馬上就空白了起來……

  真不敢相信,我竟然連他的筆跡也認不出來了嗎?--我還記得國中時期的我,最珍貴的就是讀他的信,范聖海總是把想對我說的話寫在香香的信紙裡,每次一打開他的信,聞著筆跡的香味,總讓我覺得幸福又滿足。

  「喂!如茵啊!這個叫做范聖海的傢伙是以前你們班上的幹部嗎?是班長?」洪子茜探頭探腦地問我。

  「不,我才是班長,他是體育股長,而且,我們也沒有同班。」

  「我說嘛!只有幹部才會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品學兼優的班長和健朗俊帥的體育股長在分發考卷的時候眉來眼去,哇哈哈……」洪子茜愈說愈得意好笑。好一會兒,她突然才聽進我說的話似,又誇張地喊著:「咦?什麼?你們並沒有同班?既然你們不同班,他幹嘛通知你去開什麼同學會?」

  我搖搖頭,還沒想到怎麼答覆她。

  范聖海竟主辦了當年一班和五班的聯合同學會,他怎麼會在這個時候想要舉辦同學會呢?而我又該不該去參加呢?

  「這倒是我第一次聽到兩班合辦同學會。主辦同學會真的是一件非常吃力不討好的差事……而且啊,我最討厭去參加同學會了!不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的,然後就開始比較大家在畢業後誰的工作好、對像優、『錢途』明亮嗎?」她不以為然地說。

  「我也是從來沒有參加過什麼同學會。」我苦笑地附和著她的論調;她說的其實也是事實。

  「我想也是,而且,這位男士也真的很天才哦!居然把同學會的日期訂在禮拜一,本來參加同學會這種事就已經是讓人家覺得興趣缺缺了,他老兄又不把時間安排在禮拜天或是假日,現在的社會,誰會有那個美國時間丟下工作去參加什麼同學會啊?他真的是體育股長耶--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洪子茜愈說愈流暢。

  「不過,我會去的,我想去參加這個同學會。」我說。

  「什麼?」

  看著洪子茜張大了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吃驚模樣,我心裡直想發笑!她說的雖然都沒錯,但是,她不瞭解我和范聖海之間的關係,我和他是國中同校的多年交情,而且,他可是我的初戀呢!雖然最後沒有結果,但是,我沒有後悔過。

  掐指一算,國中畢業也有十幾年的時間了,還記得上一次看見他,是在大學聯考查榜時;後來雖然知道他也在台北唸書,卻不曾在回台中的任何交通工具上和他相遇過。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現在的我雖然沒理由去想念他,但是,我也不能就這樣輕易地忘記我們的過去。

  「子茜,你知道嗎?他是我的初戀。」我毫不隱瞞的。當然心裡也沒其它的想法,我這麼說,只是因為想看看洪子茜的表情而已。

  「哈……哈……」果然,洪子茜馬上就在我眼前大笑了起來:「沒想到你這麼早熟,國中就開始談戀愛呀?真有你的!還能一路那麼平順地通過聯考無情的試煉!不過,如果你和他重逢……你還會愛上他嗎?那位體育股長身上也許已經連一小塊肌肉都沒有了哦!有句話不是說,相見不如懷念嗎。我覺得你應該好好琢磨琢磨這話裡的含意才對。」

  「我才不是要看他的肌肉!他當初吸引我的,也不是那麼膚淺的理由。」我說。一邊也在腦海裡重組范聖海的樣子,他的確是有一副很好的體格,而且有一股很吸引人的特別氣質;他笑起來的時候顯得很靦腆,但是,若真要他發表什麼意見,他又有一套自己獨到的見解,不會令人失望!而且,我絕對相信,范聖海能夠腦筋靈活,是因為他不是在升學班裡,沒有太多升學考試的壓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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