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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陳毓華    


  把雙臂枕在頭上,他一定是被這幾天接踵發生的事情搞昏頭了。

  真的是沒一件順心的事!父親留下來的那些部眾如影隨形的逼著他,要他回到東方幫,回到槍林彈雨、腥風血雨裡討生活。

  他們可是能言善道得很,說什麼一個有百年歷史的黑幫要是這樣消失了,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幫眾。

  那麼他們這些人誰又對得起他了?

  說的比唱的好聽,真抱歉,他一點興趣都沒有。

  這些腦袋裡裝著石頭的老混蛋,有沒有想過時代不同了,街頭幫派能有多久的壽命?

  他一點都不在乎東方幫會式微,散了、垮了、倒了都無所謂,反正鳥獸散不就是這麼回事。

  他的父母都拋棄他們走了,幹麼繼承他們留下來的殘骸,真的沒必要。

  本來已經疲憊到無力的身體,經過這一番思索,很好,腦袋越想越清楚,東方清俊這會比白天還要清醒了。

  他氣憤的把枕頭往牆壁一扔,下了床,下樓去。

  樓下沒有任何光線,他一下來就踢到自己製造出來的啤酒罐,撿起來捏在手裡,眼睛很快適應了黑暗。

  客房門是開著的,他告訴自己絕對不是存心偷窺。

  只有幾坪大小的客房裡,一身茸茸白毛的她,像是會微微發亮,趴在溫暖的墊子上甜睡著。

  原來她睡著的時候會現出原形,她很小,是一隻年幼的小狐狸。

  她真的不是人。

  東方清俊只覺得頭上烏雲翻湧。

  像是感覺到什麼,她忽然轉頭,高高豎起了兩隻漂亮的耳朵,當目光對上他的雙眼,便搖了搖蓬鬆的大尾巴,接著看似懊惱的把頭埋進兩隻前爪裡。

  她在害羞嗎?

  東方清俊輕掐自己的手臂。是真的。

  重新關上門,他頭也不回的轉身上樓。進房,把自己埋進他的床。

  卡早困卡有眠,明天起床,一切的錯覺都會消失無形。

  *  *  *  *

  頭戴安全帽,脖子上掛著擦汗毛巾的東方清俊,扛著細條鋼筋在建築工地裡穿梭。

  這工作他做了幾天,不必用腦筋,只要有強壯的體力就能勝任,拿的是日薪,一天兩千五百元,算高薪。

  再過半小時就下班,領了薪水,要購買的日常用品……錢,暫時應該夠用了。

  不管如何,家裡多了個人,該準備的少不了。

  他不承認自己腦袋壞了,錢是為他自己花的,他要在這裡住下來,總是得把房子打理成一個能住的樣子。

  那間屋子是空殼,除了幾組簡單傢俱,連個泡麵的鍋子也找不到,更別說香皂毛巾之類的用品。

  前面一段日子,他忙著跟東方幫的殘渣部隊玩躲貓貓,哪來的美國時間想這些瑣碎事情。

  那天他醒來,那隻狐狸沒走,甚至乾脆不要臉的用她的狐狸樣子到處走來走去,一點自覺都沒有。

  其實撇開那些怪力亂神不說,她那身白毛還真是漂亮,把她當成寵物養也不是不可以。

  說起來他能這麼坦然接受她,是因為他看了不少現代時下流行的玄幻、修仙、穿越、軍事、遊戲的網路快餐文化。其實這世界要什麼沒有,差別在於自己要不要信而已。

  相處了幾天,他發現她跟人沒什麼不同,比較讓人發噱的是,女生愛乾淨會收拾的美德她一樣也沒有,不管屋子有多亂,她都能安之若素。

  她不會開火下廚,不會自己倒杯水來喝,也沒看過她出門,套在身上的衣服,好像就那麼一百零一件,萬年不變,可是也沒從她身上散發出什麼奇怪的味道來。妖怪不是都會變來變去?還是她已經修煉到可以不用吃東西、不用洗澡清潔的境界?

  當然,前面的這些全都屬於猜測。她壓根就像他以前想的一樣,不懂人情世故,人類的煮食器具她不去碰,也不認為身為寄居在別人家裡的她,得要多付出點什麼來換取住宿這類的概念。她肚子餓了只會討吃,吃食還不能太差,看不中意會翻臉絕食,說他看不起她,要她吃餿水。

  瞧瞧,誰見過這麼大牌的寄宿狐狸?

  剛開始的客氣,一定是假裝出來的。

  為了她的伙食,他只好出來打工。

  至於修煉這件事——他確定沒見過,了不起有月光的夜裡,她會坐在窗口曬曬月光,更多,就沒有了。

  其實應該不用對她存有太多想像,一隻要吃三餐、宵夜不能省、吃飽睡睡飽吃的狐狸,能對她有多少期待?

  既然只是純打工性質,只要是工頭的命令,他就去做,他年輕力壯,又聽話,爬鷹架、絞鐵絲、拌水泥,全做得有模有樣,不像那幾個說是為了學校報告、不得不來混個成績的大學生,能摸魚就摸魚,不到下班時間,已經在討論下班後要去泡網咖,還是和新把到的妹去是把費(Buffet)。

  東方清俊一點都不羨慕大學生,自中斷學業後,他就自修武道,後來因為一連串的事故,在父母的安排下,他最後到了德國格鬥學校,在外這些年下來,他眼界更加寬廣,心胸遠遠勝過同儕許多。

  「要約他嗎?」

  「不要,根本約不動,你忘記他上次怎麼拒絕我們的?」

  幾個年輕人的對話,一字不漏的飄進東方清俊的耳裡。

  「這次也許不會。」

  「他本來就不合群,再說我們是大學生欸,雖然年紀差不多,但我聽說他沒讀過高中,搞不好大字也不識幾個,帶出去丟臉啦。」

  「這念頭沒念過高中的人的確少見。」

  「道不同不相為謀,走啦。」

  「其實,我覺得他還滿帥氣的……」

  明知自己是那幾個人話題裡的對象,他卻佯裝什麼都沒聽見似的,從他們身邊大剌剌的走過去。

  畢竟談論他的人都不尷尬了,他這個被談論者當然要表現得坦蕩蕩。的確,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愛嚼舌根就用力嚼吧!

  他們的話,對他一點殺傷力也沒有。

  相較於這些人,家裡那隻狐狸可愛多了。

  他不禁加快了腳步。

  第2章(1)

  回到家,手還沒碰到門把,門就開了。

  門裡面露出一張充滿喜悅的臉蛋。

  「你在給我等門?」

  她可愛的搖頭,老老實實回答,「不是門,我在等你。」門一直沒有離開家啊,她等的是他。

  看來她跟新生兒一樣,人類有些詞彙對她來說還是太複雜了。

  東方清俊莞爾,也不進去。

  「你有名字吧?」原來不打算讓她留下來,所以連她的名字也沒問,現在既然打破了原則,兩人要同住一個屋簷下,總不能老是喂來喂去的叫。

  「永瀾。」

  「我叫清俊。」

  「俊。」

  「嗯。永瀾,去過購物中心沒有?」

  她搖頭。

  「我對女生的衣服不在行,你得跟我去。還有,我窮得很,最好大賣場裡的衣服你穿得習慣。」他的存款數字一向難看,如果她對穿衣也像吃食的要求那麼多的話……

  抱歉,這個她不包涵也不行。

  「還有,外出你一定要聽我的話,我沒有說你可以離開我,一定不可以走開,知道嗎?」

  人心詭譎,他只能擔保自己,不能保證別人對她沒有非分之想。

  他還想灌輸她人心難測,世界複雜的觀念,可是……他什麼時候婆媽了起來?

  他從來沒有這麼急迫的想維護一個人。

  他的聲音乾澀道:「總而言之,外頭的人不一定是壞人,可是,你一定要保護自己。」

  永瀾欣然點頭。

  這不難,她本來就是要住在他家,為什麼要跟別人走呢?

  她提問:「連說話也不可以?」

  「不可以……我的意思是最好不要。」完了,他對她的佔有慾好像更嚴重了。

  「永瀾知道了。」

  他的話,她一定會聽。

  要出門欸!

  *  *  *  *

  都怪自己的荷包太過困窘,塑膠袋裡只能裝回大賣場兩百塊得襯衫、五百元的長褲,還有夾腳拖鞋。

  另外一個袋子裡,則是最便宜的咖喱料理包、一隻鍋子和兩雙筷子,拜昂貴的物價所賜,光買這幾樣東西,東方清俊身上的兩張大鈔就只剩零頭。

  錢真不禁用。

  幸好她對穿什麼、用什麼都沒意見,南僑水晶肥皂洗臉洗髮又洗澡,她也可以接受,如果是正常的女孩子,早就一臉嫌惡掉頭就走了。

  忽然,他的衣服被扯了下。

  走在他後面的永瀾,指著人家店前小黑板貼的甜筒海報說:「這個,永瀾想吃。」

  一個要價一百七十塊得甜筒?!

  馬的,黑店,搶錢吶!

  但……是女孩子都喜歡甜筒吧?

  看見她期待的眼神,雖然價錢貴~~了點,但一個甜筒應該可以稍微滿足一下跟著他出來,卻什麼好處都沒撈到的心情吧?

  「你等一下,我去去就回來。」

  於是從購物中心回來的路上,永瀾得到他忍痛買來的巧克力甜筒,冰淇凌上面撒滿杏仁榛果核桃果粒,餅皮是蘭姆酒釀葡萄口味。

  好吧,東方清俊承認,看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就覺得這東西貴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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