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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簡薰    


  她的老闆不是別人,就是方大志,她是跟他一起來意大利的。

  方大志是子承父業的總經理,她呢則是方大志的秘書兼外語翻譯,原因無他,因為方大志特別愛用自己人,同社團的學妹當然也是自己人,於是當他的秘書因為要求加薪不成走人後,她又剛好畢業,就這樣理所當然從學長學妹變成老闆與員工。

  這次到米蘭看秀,就是由她做行程安排跟隨行翻譯工作。

  高毅點點頭,「所以簡單的說,妳現在替他工作?」

  「嗯。」

  「他人呢?」

  「他昨天喝太多了……因為跟他敬酒的人一直過來,不喝又有點沒禮貌,你也知道,意大利人超熱情,第一天見面就是兄弟,兄弟怎麼可以不喝兄弟的酒呢,加上展覽又很成功,他整個人太High所以……嗯……」

  身為一個盡責的秘書,一定得替老闆善後。

  包括得把黑的說成白的,得把重色輕友抹成派對酒醉。

  其實方大志昨天晚宴跟一個金髮美女看對眼,後來就不見蹤影,根據過往的經驗,不到下午他是不會現身的。

  而身為秘書,且剛好是知道他中午跟昔日同窗有約的秘書,當然得通知一下對方不克赴約這件事,順便幫老闆編個過得去的理由。

  然而,「通知」看似簡單,但是執行起來卻有困難。第一,她不知道高毅的電話,第二,她也不知道餐廳名稱。

  所幸她知道餐廳在兩條大路的叉口,於是只好土法煉鋼,徒步一家一家找下來,終於在第三家讓她看到這個有點熟又不太熟的學長。

  還是很帥……只不過不是她的菜。

  她從以前就覺得高毅這個人有點難接近,倒也不是說他脾氣不好或是怎麼樣,大概因為是中義混血的關係,他的五官非常深,雖然臉孔比較偏向東方人長相,但一雙眼睛卻是藍色的。

  那樣海水般的美麗藍色,漂亮得讓她不敢直視。

  她記得他拿的是意大利護照,交換學生來台灣念一年書,中文好到她曾懷疑他從小就接受完整的中文教育。

  兩人說過幾次話,見到面也會點頭,吃過幾次大堆頭聚餐——要說熟的話有點勉強,但要說不熟,他又三天兩頭塞給她蛋糕餅乾——雖然都是愛慕者贈送,他不吃轉而嘉惠給她的。整個「臘腸社」就只有她一個女生,應該也是順手吧,她可不會自作多情到以為他對她有好感。

  畢竟,高毅長相出色,又有一堆讓人遐想不已的謠傳——A說他是意大利某古老家族的繼承人,B說他是米蘭知名品牌創辦人的私生子,C說他其實是法國波爾多最大酒莊的少爺,D的情報則顯示,他在德國有十座城堡,E說他是黑手黨儲備的秘密武器。

  最驚人的是,每個證人都信誓旦旦。

  A曾經看到高毅的胸前刺著玫瑰與西洋劍的古老圖騰,B則表示高毅跟那位只在米蘭時尚周露面的大師簡直一個模子印出來的相似,C說曾經聽到他用手機遙控家族酒莊生意,D說……

  每次聽到這些,藍瑟都會想,高毅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要繼承這麼多東西啊。

  古老家族,知名品牌,酒莊,城堡,這些就已經夠嚇人了,居然還要當黑手黨秘密武器。

  還好他只念一年書,時間只夠傳這些謠言,如果他是兩年交換生,恐怕連非洲部落跟歐洲王位都要一併繼承了。

  高毅當然不知道她腦袋在胡亂轉這些,只覺得那曾經的暗戀心情在看到她的當下,突然又起了波動。

  想再跟她聊聊。

  很想很想。

  於是,當她替方大志解釋完原因,他很自然的推過菜單,「先點餐吧。」

  「好吧,我真的很餓,所以我不客氣了。」

  藍瑟打開菜單,從前菜,色拉,一道道點起。

  在等待上菜的時光,她的表情始終洋溢著一種明亮的幸福。

  高毅突然想起圖書館的那個午後,他聽到關於藍瑟的形容——她的願望是吃吃喝喝,到處走走。

  喝了口服務生送上的餐前酒,高毅很自然的問,「毛毛好嗎?」

  藍瑟既驚訝又高興的看著他,「你居然還記得毛毛!」

  「好歹她也在我腿上睡過好幾覺,怎麼會不記得。」

  藍瑟被他的說法逗笑了,「我帶回家養了。」

  毛毛是警衛養的狗生的,可生下來就跛腳,變成手足中的小可憐,總是自己在校園遊蕩,後來不知道怎樣走到臘腸社的社辦,在這裡受到喜愛,便常常窩在這,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他們養的狗。

  方大志畢業後,臘腸社自然也解散,社辦鑰匙交回,藍瑟捨不得毛毛,於是問了警衛能不能把這隻狗讓給她。

  警衛原本就不想要這只跛腳狗,有人要簡直太好了,一口就答應,還附帶毛毛吃飯用的狗碗一個。

  藍瑟沒想到高毅居然還記得毛毛……

  看來他只是臉長得比較剛硬,心地應該滿柔軟的。

  「對了,你還記得莊至為嗎?他要結婚了。」

  「莊至為,我記得。」一個很斯文的男生,被初戀女友狠狠甩掉後,從此就不相信女生,「他終於從被前女友甩掉的傷痛走出來了嗎?」

  「呃,其實他沒交過女朋友,也沒有前女友,他是同志,但怕爸媽不能接受,所以才那樣說,後來不知道怎麼樣還是被他爸媽看出端倪,爸媽畢竟是爸媽,驚訝過後還是希望兒子快樂,所以他跟他男朋友要舉辦婚禮,得到爸媽的祝福,他太高興了,還一一打電話要我們一定得到。」

  高毅很是意外,「原來是這樣……」

  「你沒想到吧?」

  高毅點點頭。

  「但其實我有想到耶……雖然這樣講起來有點後見……可以前我就覺得,就算是被天仙甩掉,也不至於傷痛這麼久,全校有幾百個女生,難道都沒有他的型嗎……不過,哎……你會不會覺得我在放馬後炮?」

  「不會。」高毅笑笑,「不過妳怎麼會想到的?」

  「因為……」藍瑟略帶彆扭的說,「我有朋友就是這樣子的。」

  那個人就是她名義上的男朋友,事實上的好姊妹,衛躍嘉。

  喜歡男人的他,需要一個假女友掩護,好面對家族壓力;恐懼男人的她,需要一個假男友掩護,以便拒絕那些追求者,兩人一拍即合,成為最完美的搭檔——當然這種事情只有他知,她知,連他的姊姊都不知情。

  畢業後兩人依然密切,所有人都以為只要時間到了他們就會結婚,事實上衛躍嘉每個週末都會住到男朋友家去,而她這個小財迷則每個週末晚上都在飯店做兼職口譯,希望早日賺到環遊世界基金。

  至於那些總會來到的結婚問題,兩人都很阿Q的暫時不去想。

  藍瑟笑了笑,「我剛說莊至為的事情啊,如果你有時間,給他一封電子郵件,他會很高興。」

  「我會的。」

  第2章

  短短一個午飯,卻勾起高毅好多回憶。

  藍瑟的打扮雖然變得淑女,但骨子仍然是他熟悉的那個夾腳拖女生,講到吃吃喝喝環遊世界就眼睛發亮,亮到他總覺得有小星星在裡面閃。

  他喜歡看她說話時的神情,所以……

  「這次來意大利有去哪裡玩嗎?」

  果不其然,愛吃愛玩的她聽到感興趣的話題,眼中的小星星又亮了。

  「前幾天有一個下午有空,我去看了達文西畫『最後的晚餐』的那個教堂。」

  高毅忍不住露出驚訝的神情——雖然早就知道藍瑟對旅遊很熱情,但是沒想到她會這麼勤勞。

  達文西真跡,「最後的晚餐」壁畫,因為太有名了,排隊的人永遠那麼多,多到連他這個在意大利出生,在意大利長大的人都沒去看過,沒想到她千里迢迢來到米蘭居然去了那裡。

  他記得她對藝術並沒有太大的喜好,還是說,這三年的時間她培養出了新的嗜好?對文藝復興的熱情,對達文西的熱情……

  「那真的是熱門景點中的熱門景點,人超多,就連在準備整個時尚周我都沒有站這麼久。」

  「怎麼想去那裡?」

  「旅遊手冊推薦的啦。」

  高毅一怔,忍不住覺得好笑,原因居然這樣簡單。

  「展場出現問題,所有活動延後一天,因為沒想到居然會有多出時間,所以完全沒準備,只好在車站拿了免費城市旅遊手冊。」藍瑟邊說也覺得好笑,「其實看到那一串人在排隊當然也會想打退堂鼓,可又覺得排就排吧,反正本來就是多出來的時間,看到壁畫的時候就覺得,還好我沒掉頭就走,很震撼,光是站在那裡就能感覺到歷史的流動。」

  「那麼羅馬呢?去哪裡玩了嗎?」

  「還沒呢,我們昨天下午才到。」

  今天原本就是她的私人時間,誰知道方大志失聯,結果她整個早上都在找自家老闆,整個中午在找昔日那個有點熟又不太熟的學長,然後就變成這樣了。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藍瑟知道,她的許願池,鬥獸場,萬神殿,就這樣逐漸遠去,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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