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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     單飛雪    


  「生意好差,怎麼辦?」

  冬天的假日早晨,他們窩在套房裡吃早餐。

  昨天,巫克行公休,今天也不去開店,因為每天都只有兩、三個客人,他索性常常休假,還特別愛休假日的時候。

  夏穎兒擔心道:「假日你店的生意比較好,你生意已經夠差了,還挑假日公休,可以嗎?」

  因為週六日,夏穎兒不用上班啊,所以他也休假,跟她廝混。這笨蛋,不知道他心意呢!她為他擔心,他卻很豁達。

  「那不正好嗎?」他說。

  「正好什麼?」

  「唔……」正好生意差,很多時間跟她戀愛,他微笑,不說穿。「反正你不用擔心,我是富翁。」

  夏穎兒哈哈大笑。「富翁?」好傢伙,真敢講。「你意思是說,你比劉庭威還有錢嘍?」她虧他。

  他笑意更深,越過桌面,親吻她臉龐,在她耳邊悄悄說:「我都身敗名裂了,還有人愛我,這還沒比劉庭威富有?」

  夏穎兒聽了,圈住他脖子,啾啾啾地一直親他,他們抱在一起哈哈大笑,後來又溜回床上睡回頭覺,順便,在寒冷的冬天早晨,做點床上運動,暖一暖身體。

  「你不用擔心……」後來,巫克行握著她的手,兩人躺在床上溫存。「我的存款夠我優渥的過很久很久了,只要不過度揮霍,養你一個人還夠。」

  「是喔。」她哈哈笑。「你養得很好,你看,這是證據。」她拍拍肥起來的肚脯。

  ☆ ☆ ☆ ☆ ☆ ☆ ☆ ☆ ☆ ☆ ☆ ☆ ☆ ☆

  不管別人怎麼想,巫克行跟夏穎兒過得好愉快,巫克行常幫夏穎兒送午餐去幼稚園,漸漸地,那些質疑他的同事們,開始羨慕起夏穎兒。

  而夏穎兒的爸媽反對無效後,跟女兒冷戰好一陣子,最後沒轍了,只好很鴕鳥地當沒巫克行這個人。可是巫克行有把握,有一天,他們會明白,他對他們女兒是真心的。

  這天,夏穎兒答應幫小可的媽媽帶小可一個下午。於是,小可拉他的小女友出來,夏老師則是帶著她的男朋友巫老闆出來。他們一起在河堤邊野餐,享用巫克行準備的點心和咖啡。

  小可很大人地指揮老師。「老師,小美不喝黑咖啡喔,你要給她加很多糖,牛奶也是!」

  「是。」夏穎兒哈哈笑,幫小美添很多糖跟牛奶。

  巫克行忙著幫小朋友們做三明治,大家吃吃喝喝好開心,夏穎兒決定讓小可表演拿手好戲。

  「我們小可是歌王喔,小可,最近有練什麼歌啊?唱給老師的男朋友聽好嗎?」

  「好啊∼∼小美,我們唱歌給他們聽。」小可訓練出一個小歌後,他們拿著湯匙當麥克風,扭腰擺臀,對夏老師跟巫老闆跳舞高歌。

  這對小情人真可愛,唱起五月天跟陳綺貞對唱的歌(私奔到月球),歌詞也超級可愛,逗得兩個熱戀中的大人一直笑。

  「其實你,是個心狠又乎辣的小偷。我的心我的呼吸和名字,都偷走。」小可拿著湯匙,對小美唱。

  小美翹著屁股,口齒不清地唱:「你才是,綁架我的兇手,機車後座的我,吹著風,逃離了平庸。」

  「Yes!」夏老師跟巫老闆很配合地高舉雙手歡呼,鼓勵小朋友。

  小可更賣力了,裝出彈吉他的酷樣唱下去:「這星球,天天有五十億人在錯過,多幸運,有你一起看星星在爭寵。」

  小美搖著身,抓著裙子唱:「這一刻,不再問為什麼,不再去猜測人和人,心和心,有什麼不同……」

  夏穎兒跟巫克行拍拍手,兩個小朋友的歌聲引來流浪狗汪汪叫,愉快的歌,被唱了一遍又一逼,夏穎兒跟巫克行手牽手,聽小孩哼唱,笑不停,最後大家一起合唱——

  「一二三,牽著手。四五六,抬起頭。七八九,我們私奔到月球。讓雙腳,去騰空,讓我們,去感受。那無憂的真空,那月色純真的感動……」

  吹著風,曬著暖陽,聽孩童唱歌跳舞,還有五隻流浪狗跑來,趴在一旁湊熱鬧。這一切,構成超超超幸福的畫面,這樣開心呢,就是愛的大獎品,他們還要去對誰交代呢?

  他們偎在一起,感覺就算明天世界消失了,只剩他們倆,那也OK,好像只要有彼此,就不無聊,很滿足。

  這就是找對伴侶的感受嗎?

  他們真心相愛,過得開開心心,沒害誰也沒對不起誰:心安理得,就算沒人支持,也高興。就讓冬天的暖陽,可愛的小狗,美麗的河堤風景,見證他們的愛情,那就夠了,生命在相愛這當下,夠圓滿了,讓人覺得活著真好呢!

  也許,「愛」就是神賜給人們的禮物吧!

  讓人們經歷人生風雨時,還對生命抱持希望,還會有欣慰的溫暖時光。享受生命,讓自己快樂,用很多幸福的微笑,裝飾這世界,也許,這就是人可以回報神的禮物。都說神愛世人,那麼它一定也希望弛愛的人們都很快樂。

  在愛人眼中看來,這世界沒有殘缺了,一切都完美。所以在巫克行眼中的夏穎兒,完美極了。

  而在夏穎兒目中,巫克行是她戀愛的最終回,她的真命天子。到此為止,她這輩子的戀愛額度用光光了,只要停駐在他這裡,就夠幸福了,她再也不要別的男朋友,只要他。

  【全書完】

  書後小記:

  本書描述的兩首歌——

  (愛很簡單)演唱/陶喆。詞/娃娃。曲/陶喆。

  (私奔到月球)演唱/五月天,陳綺貞。詞曲/阿信。

  對自己盲目 單飛雪

  年過三十四,我決定該好好認識自己。前世今生,過眼但不雲煙。檢省過去,想理出頭緒,不再走冤枉路,要找到真屬我的路途,讓我走向開心,不要盲從。

  一位聖者說:「重要的不是你得到什麼,而是搞清楚到底什麼最吸引你。不是看到好的聽說讚的都抓取,而是你明白,在這廣大奧秘之中,你最被什麼吸引,那裡頭,才有你的真正寶藏。否則你得到什麼都悵然若失,不會滿足。」我想,他說的重點是,人要認識自己。

  我有多認識自己:

  這次在番外篇裡,我寫了很多私密小物,還洩漏一些怪癖,然後發現,我覺得很平常的生活,其實多采多姿,我原來很享受這生活。我以為自己很清閒,其實很忙。而且我的人生路,算起來,變化滿劇烈,我誤會我過得單調呢!

  我失去愛情,卻得到自己,這是最寶貴的禮物。一天一點,更發現自己,更愛自己,對自己很敏感,對旁人的生活漸漸視若無睹,不關心。

  當我更留心自己,我有很多發現。

  發現我愛睡地板,勝過任一張軟床。原來我傾斜的腰背,最愛硬底子。我發現每日早起,一醒就鬧過敏,直打噴嚏,呼吸困難,喉嚨難受。可是假如我睡過中午,那就沒問題。看來養生大師講的早晨就起身體好,原來不適合我。我發現三餐正常,對我的身體是負擔,也試了三餐正常,什麼都吃,結果胖五公斤,每天昏睡,提不起勁做事,身體更壞。看樣子,別人的正常,對我是反常,我身體會彆扭,除了虛胖,一點都不好。而如果我吃素,吃蔬菜水果,青菜熱湯等等等,我就會活跳跳。

  還有,我發現我討厭穿內衣,所有會勒緊皮膚的我都不愛,難怪我愛秋天跟冬天,可以不穿內衣,用大外套窩藏身體,別人什麼都看不見,我站在冷風裡,很舒服啊。我發現,我本性懶惰,沒野心,只想當閒人。還發現昂貴衣物和皮件,全不適合我,因為我討厭繁瑣的清洗步驟,對我來說,扔進洗衣機就OK的最合拍,所以我愛棉T,愛寬鬆的棉長褲。過去曾經為工作穿套裝襯衫高跟鞋到處闖,步步艱難,常背筆電的我,不適合細高跟。那時,前輩建議我,要穿得稱頭,別人才會看重你。但其實,我更看重自己的感受。現在不管見誰,我都一樣,就是我的老棉T舊棉褲夾腳拖鞋一雙,就這麼辦。除非哪天我想當時髦女,才將我的王牌裝拿出來作秀。

  我發現,我算術差,不適合從商。我發現,我是諧星路線,愛耍寶,愛自由自在,所以不適合當誰的老婆,這個,我放棄。我發現,我生活沒規律,討厭義務跟責任,而且本性幼稚,還是個娃娃,所以不適合當媽媽,這點,我也放棄。我認養一個瓜地馬拉的小孩很久了,但我從不跟他通信,因為不知道要寫什麼。我試過關心他,但覺得奇怪,難道我要說——哈羅,我就是那個每個月寄錢給你的媽媽,這真夠詭異,於是通信的事,被我一直擱著。他其實已經有自己的媽媽了,我只是局外人,只把他的相片放皮夾,偶爾拿出來瞧,虛榮地安慰自己,我其實也有一個小孩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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