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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千尋    


  「再好,上司下屬永遠是對立的。」

  他們一句一句鬥著,鬥嘴是他們最熱愛的活動,要是能夠這樣一路鬥到八十歲,銀髮公公牽著皺紋婆婆,那是多麼美麗的事情呵。

  第5章(1)

  一成不變的生活、一成不變的規則,他在規律問呼吸、在規律間吃飯休息。有什麼事情值得高興嗎?沒有,只有存艾的來信,能稍稍帶給他規律外的幸福感情。

  存艾是個懶惰蟲,有了電腦還是每月一號才肯發信,不像他,一想到就給她寫信,一封三封五封八封,他寫的信是她寫的幾十倍。

  不過……他不介意、不計較,不在乎自己對她的付出,是她的幾十倍。

  世間有一個儲存艾,就有個願意為她做牛做馬、寵她溺她的呂默恩。

  星期日早晨,默恩走到樹下,龍眼結出纍纍果實,碩大的果實掛在樹梢引人垂涎,他拿來竹竿,想絞下幾竿果實,剝殼去籽擺進冷凍庫,再做一次龍眼冰,再想像一次存艾吃冰時的表情。

  「哥,你看,龍眼耶。」稚嫩的小女孩聲音,從後院圍牆另一邊傳來。

  「嗯,你想吃?」

  「好想哦,哥,你拔得到嗎?」

  「不行,要拿竹竿才可以。」

  「嗯,可是人家好想要。」

  「那是別人的,乖,我去買給你吃。」男孩耐心哄她。

  「哥……」

  那聲哥,軟軟的、甜甜的撒嬌,讓默恩想起存艾,想起她總是噘著嘴巴,固執地指著樹梢,說:「我就要、我就要。」

  那次,龍眼還沒成熟,他賴不過她,給她弄了一竿子下來,剝開外殼,明明裡面沒熟,她又怕被嘲笑,硬是把不甜的龍眼全吃進肚子,結果那天,她鬧了肚子,還被他帶去看醫生。笨……他專屬的笨女孩……

  「哥,我就要,我就要嘛。」小女生連耍賴的口吻都和存艾相像。

  「不行當小偷,會被警察抓走。」

  「哥,只拔兩顆不行嗎?沒有人這麼小氣的啦。」

  他可以想像男孩的無奈,就像當年的自己一樣。

  到最後,他會妥協吧?肯定會,那樣軟軟的聲音,一次次喊著,「哥…」

  果然,他聽見腳蹭上圍牆的聲音,賓果,他猜對了!

  默恩走到後院小門邊,打開門,一個小偷攀在牆頭、一個指使者望著他,傻得說不出話。

  男孩動作很快,跳下牆,直覺把女孩護在身後,挺直背,說:「對不起,是我的錯。」

  他在牆後聽那麼久,哪會不知道是誰的錯。

  不過那年,醫生問:「怎麼會傻到去吃不熟的龍眼?」當時,他也像這個哥哥一樣,挺身、護在前面說:「對不起,是我的錯。」

  默恩搖頭,說:「進來裡面采吧,爬牆容易受傷。」

  女孩和男孩相視一笑,他們進門,他給了他們竹竿和塑膠袋,還教他們怎麼做龍眼冰,這個下午,他站在廚房,透過落地窗,看著哥哥妹妹的背影,聽著他們清脆的笑語,他突然想念起遠方的存艾,非常非常想念。

  幸好這天晚上,他收到存艾的信,讓他的想念在短暫時間裡,化成幸福光陰。

  哥,你快樂嗎?我很快樂。

  我去了趟巴黎。那裡是所有女人都想去的夢想國度,在那裡,連買一包櫻桃,一面走、一面吃都浪漫得讓人想跳舞。

  我買一杯咖啡,走在巴黎街頭,那個凱旋門啊,我來來回回走過無數次,我在公園裡唱歌,我在白色教堂前喂鴿子。我走過畫家村,看著那些沒沒無聞的畫家聚在廣場前、替遊客作畫,我不知道他們心中還有沒有當初對藝術的熱忱。

  哥,我終於找到我想要的結婚禮服,不是將就,而是真正想要的那一種,很簡單的船形領,很簡單的長垂裙,沒有蕾絲和蝴蝶結,裡面沒有撐上製造蓬鬆效果的鋼圈,連頭紗都只是幾朵白色小花和透明紗。

  那是我在凡爾賽宮附近的街道看見的,小小的櫥窗、簡簡單單的婚紗,一束乾淨的純潔百合……看得我怦然心動,又興起結婚的念頭。

  我有去羅浮宮,站在一幅幅畫作和雕像前,心裡想著,原來到最後,人死了、歷史消失了,留下來的只有藝術。原來白雲蒼駒,一瞬間,光陰巨輪碾過,生命存留的不過是些許痕跡。

  哥,有沒有想過,如果我們死了。會留下什麼?

  也許某些檔案文件裡,還能留下哥的姓名,如果死的是我呢?就真的什麼也不留了吧,真可惜,年輕時沒有好好努力,我也想名垂青史呢。

  不談這麼嚴肅的話題,說說左莉莉吧,她的官司打得怎樣,拿到她要的贍養費了嗎?那可是一大筆巨款吧,不然哪需要名律師出馬,我不知道她這樣是幸運還是不幸,走入婚姻要的應該是天長地久、恩愛不渝,怎麼到最後得手的。只是一筆可觀現金?

  哥……可不可以別打離婚官司了?

  也許你要嗤之以鼻,也許你要嘲笑我迷信,但在你壞人婚姻同時,是不是也壞了自己的婚姻?

  昨天白天睡得太飽,到晚上卻怎麼都睡不著,我坐在陽台往外看,UnclePeter的家有一片很大的綠地,後院是森林,前院種滿玫瑰和紅薔薇,中間種著幾棵蘋果樹,一到季節,蘋果樹就結了纍纍的蘋果,蘋果壓低了枝椏,既理哥哥常摘下幾顆蘋果放在我的化妝台上,到了夜裡。淡淡的果香散發出來,聽說那個能助人入眠。

  但即使昨夜有果香助眠,我還是無法入睡,望著滿天星星,想起那年夏季,想起我靠在你懷裡,想起那次我們討論幾歲結婚、幾歲懷孕,幾歲把小孩送出國去,幾歲存夠多少錢,幾歲一起環遊全世界。

  我同你吵,我說:「那些全是廢話,當人吶,要今朝有酒令朝醉,莫使金樽空對月。」

  你說:『做人要有計劃。狂歡不能使生活變得好過。」

  我反對。「計劃永遠跟不上變化。」

  你說:「一步一腳印,就算碰上變化,有計劃就不會讓生命偏差!你啊,還沒學會走就不要飛。」

  我辯駁,「有的動物就是天生能飛不能走,你不能抹殺它的本能。」

  你說:「好高騖遠的傢伙通常死得最慘。」

  我不滿道:「有人計劃一輩子、一步一腳印,到後來不過是死得比較慢。並沒有死得比較不淒慘。」

  那個時候,我想,奇怪了,我們怎麼那麼愛爭辯啊,哥什麼事都讓我,獨獨不在嘴皮上讓我,是不是律師性格讓你的嘴巴不饒人?

  現在想想,通了,哥是擔心偏差思想偏差了我的人生。原來,你從沒放棄過哥這個角色,從沒放棄教育妹妹。

  哥,趁著還能夠的時候,多教訓教訓我吧,好想念你訓人的樣子,那樣的義正詞嚴、那樣的正氣凜然。

  PS:劉董事長的千金長得怎樣?哥有沒有偷偷給他心動一下。

  妹 存艾

  看完信,默恩拿起皮夾、鑰匙,走到附近超市買幾顆鮮紅蘋果。

  回家、擺在桌邊,輕輕嗅聞存艾在信裡提到的淡淡果香,再到廚房拿出冰冰涼涼的龍眼冰;一面吃著龍眼,一面想像自己板起臉孔訓人的模樣。

  默恩坐在超大搖椅裡,存艾坐在他腿上、翻旅遊書。

  她一手拿書,一手抓住環著自己的、他的左手,他沒有她那麼閒,事務所剛開不久,很多時候他得老闆兼撞鐘。

  忙,會讓人跳腳,幸好,他不是那種情緒過多的男人,所以多數時候,忙碌還不至於影響他的情緒。

  因此他的左手讓給她玩,而右手拿著新案子做研究。

  「哥,其實自由行並不難耶。」

  存艾放下書,開始玩他的手指頭。哥的手指頭超長,可以在鋼琴上,按下九度、十度音,哥沒學鋼琴是音樂界的不幸。

  「哦。」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只要我們事先在網路上找好飯店、訂好機票,再弄清楚交通問題,看要搭地鐵還是租車,就可以順利玩一趟了。當然,語言能力很重要,所以哥,你當我的語言翻譯機,好不好?」言下之意是,他陪她一起去。

  伸出右手,把手指頭扣進他的指縫間,一彎一勾,十指交扣,不管春夏秋冬,哥的掌心都讓她覺得舒適,他有一雙冬暖夏涼的手。

  「好。」他沒聽清楚她在說什麼,卻滿口承諾。

  「真的嗎?那你覺得哪個國家當我們的初體驗比較好?」打開手,她在他的掌心寫下自己的名字,要是有一種能把字烙上人體,卻不讓人疼痛的機器,她一定要在他的掌心烙下自己的姓名、烙下自己的心。

  「都可以。」他敷衍道。

  哇,這麼好商量,都可以耶,那……「除了中文,哥最行的應該是英文吧,那我們去英語系國家,可不可以?」她往後仰,眼睛對上他的下巴。

  「可以。」

  「英國太貴了,英磅嚇死人,一比六十六,喝一杯開水比在台灣喝珍珠奶茶還貴。法國、意大利都用歐元了,不過歐元也貴,一比四十四……不然,我真想去歐洲,聽說捷克美得會讓人尖叫,不然去大陸好了,所有人都說人民幣會漲,趁還便宜的時候,先去那邊走走,你覺得怎麼樣?」她開始認真計劃,腦子間瞬地浮現好幾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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