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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千尋    


  「沒有,我在等你的三明治。」

  他打開袋子,拿出三明治未進家門就大吃特吃起來,「有進步,你遲早會成為名廚。」

  他的笑容安撫了她的心,她勉強扯了扯嘴角,東一句「算了」,西一句「無所謂」,南一句「沒關係」,然後,跟在他身後一起進屋去、

  ***

  他們去爬101,是「爬」不是搭電梯,他握住她的手,兩個人,兩隻手,手心相疊、十指緊扣,這樣的動作,誰都會猜測他們是一對情人。

  爬前幾層的時候,他們還能一面爬一面說話,但到十八樓之後,講話的聲音變少了,不過,他的手始終沒有放開她。

  她硬撐,咬緊牙根,一階一階向上爬,偶爾停下來吐口氣、彎彎腰,再繼續往上。

  他有上健身房的習慣,這些樓梯還是為難不了他,但穗青就不同了,本來就不是喜歡運動的人,再加上當過幾年上班族,體質很糟。

  他把腳步放緩,幾次想放棄,但她執意往上爬。

  「要不要……」

  話沒問完,她搶先說:「不要,我想一直爬到最上面。」

  她看一眼樓層,三十七,爬到這算厲害了,對一個足不出門的千金小姐來說。

  「可以,不過先坐下來休息一下,說說話,再往上爬,怎麼樣?」他提議。

  姜穗青喘口大氣,然後說:「我們爬到四十層再休息,好不好?」

  他同意,舉步往上,雖然他不明白為什麼非要爬到四十層樓。

  四十樓到了,他們一起坐在台階上,他給她手帕擦汗,她才發現自己整件衣服都濕透了。

  待她喘過氣,他才問:「為什麼非要爬到最頂端?」

  他們是來郊遊不是來做體能訓練,就算訓練,也應該視當下狀況調整,沒必要第一次就攻頂。

  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因為我是笨蛋。」

  這個話聽多了,他有些生氣,氣她老認為自己是笨蛋。

  捧起她的臉,他正色道:「第一,你不是笨蛋,第二,笨不笨蛋和為什麼要爬到最頂端,沒有關係。」

  她見他慎重其事的說明,笑開,學著他的口氣說話:「第一,我真的是笨蛋,但我不以此自卑,因為我是個幸福的笨蛋。第二,笨蛋做事情的成功率比天才低很多,為提高成功率,我必須比別人更堅持。所以我習慣把每件事做到底,包括爬樓梯。」

  似是而非的道理,讓人很生氣,但她是姜穗青,是獨一無二讓人無法對她生氣的姜穗青。

  「那為什麼想來爬101?」

  「你有沒有聽過一個關於高塔的故事?」

  「說說看。」

  「有個凡人和天上的仙子戀愛,但凡人和仙子是不能戀愛的,玉皇大帝知道之後,變想盡辦法拆散他們,可是不管用什麼手段,他們想盡辦法都要在一起,即便弄得傷痕纍纍,也要回到對方身邊。」

  「後來呢?」

  「後來玉皇大帝指了一座幾十層樓的高塔說:『你們兩個只要能夠手牽手爬上高塔頂端,我就成全你們,讓你們當十世夫妻,如果你們中途放棄,就必須分手,永遠不再和對方見面。』」

  「他們答應了?」

  「當然,這是個多好的機會啊,不過是十幾層樓的高塔,比起之前他們所受的苦,簡直不算什麼。但他們想得太簡單了,因為在每層樓梯上都有怪獸守著,他們要攻打怪獸,要躲避,還要拼了命不畏艱難往上爬,因為他們知道,只要放棄,他們的愛情就要永別。」

  「他們登上塔頂了嗎?」

  「在最後一層樓梯的時候,仙女被抓住,魔鬼威脅凡人,『你再往前一步,我就讓她魂飛魄散。』凡人為了仙女,決定要放棄時,仙女的淚水哭成血,她說:『我寧可魂飛魄散,也不願意和你分離。』仙女的話感動了魔鬼,他放過兩人,讓他們走到塔頂,成為十世夫妻。」

  「是個好結局。」

  「對,是個好結局。」她附和他的話。「十世夫妻,他們可以做很多很多兩個人想一起做的事情。」

  「什麼事是他們一起想做的?」

  「你問錯了,重點不是『什麼事』。」

  「不然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一起』,只要兩個人能夠在一起,就算只是對坐著,也會很幸福。」就像他們現在這樣,光是對坐著,單是講一則神話故事,她都開心得想飛,即使她的腿已經沉重得讓翅膀負荷不起。

  「所以我們來爬樓梯,是因為想要當十世夫妻?」他玩笑問。

  心一驚,她連忙反對。沒有的,她沒有這樣的妄想,她只是想和他在一起,一起走過別人的愛情故事。

  她用力搖頭,心口不一,欲蓋彌彰。

  「不對不對,我只是很久沒爬樓梯,只是想體驗一下神話故事,這裡雖然沒有怪獸,但有一百層,能夠爬完,一定能知道仙女他們的辛苦。」

  他抿嘴一笑,沒有回答。

  但當兩人再度起身,他仍然牽著她的手走,像凡人牽著仙女那樣,他們爬了二十層,休息一次,再爬十五層,又休息,再爬十層又休息,再爬七層……姜穗青兩條腿抖得再也走不動,深歎息,萬般不得已,只好宣佈挑戰失敗,承認仙女的愛情太偉大,爾等凡人無法學習模仿。

  他笑了笑,彎下腰,他背起她,走完最後階段。

  因為要幫「笨蛋」完成她的堅持,也因為只相信科學的他,相信了十世夫妻的神話故事。

  第4章(1)

  她不敢相信自己肚子可以塞入這麼多食物,一路走、一路吃,她幾乎吃過整條淡水老街的東西。

  這是他們第二次來淡水老街了,為什麼來第二次?因為上一次的經驗太美,所以他們決定第二次出遊。

  至於是怎麼的經驗會美麗到讓他們一來再來?

  首次來的時候,天空飄著一點雨,他們順手買了把傘,那把傘既小又秀氣,根本遮不了兩個人的身體,尤其一個大男人撐著黑色底、小白點,傘緣帶著蕾絲邊的小花傘多麼有趣,但阿憶不在意別人的眼光,硬是撐起那把小雨傘。

  傘下,兩個人的身體靠得相當近,近到幾乎交疊。

  他說:「傘幫我擋雨,我幫你擋雨。」

  於是拉起外套,把她的頭塞進懷裡。

  他的懷抱,暖暖的、軟軟的,而檸檬馬鞭草的香氣充斥他的鼻翼。

  他愛上她的檸檬馬鞭草,而她愛上他的番茄汁,很公平……在他懷裡時,她是這麼想。

  他們在黃金海岸聽見街頭藝人在唱歌,歌聲不算好,但是很有感情,他唱著一首不算新的歌,前一段時間相當流行,那是李聖傑的「手放開」。

  最後的疼愛  是手放開  不想用言語拉扯所以選擇不負責任  感情就像候車月台  有人走  有人來  我的心是一個站牌  寫著等待

  (作詞:十方)

  姜穗青越聽越有滋味,歌詞在心底盤旋著,眉頭苦苦,心澀澀,等待二字在她唇舌間反覆咀嚼。

  離開時,他們給街頭藝人五百塊錢。

  他們給的不是錢而是支持,支持對方在喜歡的事情上繼續努力。

  離開黃金海岸時,雨不下了,她從他懷間離開,他合上傘,握傘的手握上她的手,她笑、他也笑,微涼的空氣裡充斥著淡淡的幸福感。

  「我佩服那些能夠堅持夢想的人。」她突如其來說道。

  「那你有什麼夢想?」阿憶問話的同時,心底想的是,他願意為她完成所有的夢想。

  「夢想?」姜穗青偏過頭,慢慢思考。

  夢想……她有過,夢想一個房子,透天的,不用高,只要兩層就好,房子外面有塊小小的地,種滿她最喜歡的花,房子裡有個很棒的廚房,一隻很可愛的101忠狗,重點是,那個房子裡有個自己深愛的男人。

  她苦笑搖頭,終於理解為什麼有人沉迷於幻想中,不願清醒。

  「沒有嗎?」

  「沒有。」她搖頭。

  「我有。」他扳過她的肩膀,認真地說道。

  「講講看。」

  「我想要買一塊地、蓋一個房子,是透天屋,它不必很大很高,頂多兩層就好,養一條大狗,可以每天清晨和我去慢跑,有個大廚房,一個有著落地窗的大客廳,屋外種花,平時可以去度假,退休之後,和妻子長住在那裡。」

  凝聽著他的話,她不自覺地,眉頭打上死結。

  「怎麼,對我的夢想有意見?」他鬆開她的肩膀,笑著拉起她的手,插進自己的大衣口袋中。

  「沒有。」她搖頭,隱去眉心糾結。

  像做結論似的,他說:「總有一天,我會完成這個夢想。」

  是嗎?那還真是恭喜他和他那位……妻子……

  阿憶帶著她走進一家餅店,那是家開過很多年的老餅店,他在網路上搜尋到的,老闆很大方,試吃的餅切得很大塊,吃餅口乾還會奉上茶水讓客人潤喉。

  因為不是假日,所以他們進門時,並沒有太多客人,他們站在櫃檯前一塊一塊試吃,把各種口味的餅全部試過一次之後,仍嫌意猶未盡,阿憶又挑出幾個喜歡的口味,再試第二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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