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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簡薰    


  因為紀東佑那種人一定是賤人,不是,是貴人多忘事,他不會記得一個月前的那位創紀錄的一分鐘業務的公司叫什麼,曉晴是新面孔,這可以給歡樂旅行社一個重新受審的機會,但如果是由她去,情況可能就會有變,畢竟當時他在走廊回過頭看到她時,樣子跟看到鬼差不多,所以她想,無論自己的臉是哪裡惹到他了,對他來說一定是印象深刻。

  但汪曉晴很顯然不認同這個論調,她說﹕「樓子是你捅出來的,你得自己去修補,他一定會刁難你,但你要忍下那口氣。」

  第3章(2)

  忍!

  可是妍安想起他瞇眼看人的驕傲神色就有一種想拉肚子的感覺,「那萬一他說想看跳火圈跟吞劍呢?」

  「學啊。」汪曉晴理所當然的答道。

  「喂。」

  「喂什麼喂,你這個小白,如果想跟人家合作,至少得好好道歉善後一下,不要以為躲起來不見就沒事,紀東佑每年年末都會宴請廠商,難道要躲一輩子?何況他是什麼人,你以為人家是憑著阿達跟健忘所以才創立了這個事業嗎?瞞得過一時,瞞不過一世,要讓他知道我們換個皮再去接觸,當心他火大在我們前後左右各開一間旅行社,代訂還不收服務費,我們就只能喝西北風了。」

  「可是……」

  「沒有可是。」汪曉晴想了想,又補上,「你不去也可以,就讓旅行社倒掉好了,旅行社倒了,我也就自由了。」

  也是,要不是兩人擁有同一個外婆,同時擁有英語導遊跟領隊執照的汪曉晴早就另覓出路了,根本不用蹲在這個快要長蜘蛛網的地方。

  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在這個夏日午後,妍安再度綁起了馬尾,穿起三件式套裝,頂著大太陽,開著娘親給她的十年老車來到紀氏,也不知道是冷氣不冷還是天氣真的太熱,她一路冒汗。

  曉晴早早就把她趕出來,原本想說塞車加上找車位大概可以磨掉一小時,沒想到天要亡她,一路綠燈不說,還剛好在紀氏大門旁邊十公尺就看到一個沒人的停車格。

  妍安坐在駕駛座上掙扎著,真不想進去。

  想到要再度面對紀東佑就有一種「呃啊」的感覺,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子都讓她覺得很虛弱,何況她很明白,上次她轉身就走,這次她可能要面對的是加倍的奚落。

  其實她也沒說錯,有錢人毛病真的很多。

  但有力人士跟庶民的差別在於,有力人士不願承認自己毛病多時,可以逼庶民承認自己說話無禮。

  她有種預感,她應該又會在接待室吃到紀氏的員工晚飯,然後看著別家業務一個一個進去,又一個一個出來,接待小姐笑語嫣然的問她,沈小姐,要不要再來一杯咖啡?

  「再來」,多麼哀傷的詞彙啊,是要在那邊晾多久,才會晾到咖啡喝完再來一杯……

  嘟拉一聲,手機發出簡訊的聲音。

  是曉晴,內容寫著——要是敢跑,你就完了,要是敢敷衍了事,你還是完蛋了,總之,這一次要是搞砸,我就要求加薪十趴。

  十趴……好嚴厲的懲罰。

  妍安拍拍自己的臉,告訴自己振奮精神。

  拿起資料袋下車,她挺起胸膛——

  不料她才走沒幾步,這時候卻有個小女孩朝她撲過來,一下抱住她的大腿。

  妍安大驚,低下頭跟小女孩四目相對,小女孩對她親暱一笑,「馬麻。」

  咦?哎哎?

  「馬麻,是不是爸爸跟你說茉茉很乖,所以你來看我了?」

  啥?

  她曾經被認錯過一兩次,通常是她的背影、側面很像誰,也或者是剛好穿到一樣的衣服,但是第一次被誤認得這麼霹靂,馬麻耶……

  小朋友乾乾淨淨,漂漂亮亮的,兩條辮子綁得接整齊齊,粉紅色的洋裝,白短襪,胖胖的腿下踏著粉紅色的皮鞋,看起來都很新,爸爸媽媽應該是寶貝得很,怎麼會放她在路邊對陌生人喊媽媽?

  「那個……你應該……不是,你一定是認錯了,我不是你媽媽啦。」

  小朋友皺起眉,眼淚一下就上來了,「馬麻不喜歡茉茉嗎?茉茉很聽話的。」

  「我沒有不喜歡你……」我根本不認識你啊——妍安原本想這麼說,但在看到小孩子兩泡淚水湧上的時候,硬生生把話吞下去。

  先帶去警局好了,小孩不見,爸媽一定很心急,帶去警察局就對了。

  然而,當她把孩子帶到最近的警察局的時候,小傢伙一直拖著她的腿不放,眼淚滾滾而下,「馬麻不要走,茉茉想跟馬麻在一起」,「茉茉以後會很乖很乖,馬麻不要生氣」,「馬麻、馬麻!」,因而換來波麗士大人的白眼。

  「小姐,如果你有困難,我們可以幫你聯絡相關協助單位,但是請你不要遺棄自己的孩子。」

  「這不是我的小孩啊。」

  波麗士大人聞言,臉色更沉痛,「我看過很多不負責任的父母,他們不要孩子的理由有千百種,但是我還沒看過像你這樣鐵石心腸的,孩子哭成這樣,你居然還無動於衷。」

  旁邊的義工竊竊私語,「對嘛,哪有人這樣,孩子的眼睛跟嘴巴明明就長得一樣,還要凹說不是自己生的!」如此巴拉巴拉。

  妍安有種暈眩感。

  太胡言亂語了,孩子又不是她生的,怎麼可能跟她長得像。

  就在這時候,曉晴的簡訊又來了,再次警告她,為了歡樂旅行社的明天,不管多困難都要忍。

  時間是下午三點半,警察大人不受理她的報案,掛在她腰上的小孩則哭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不要跟她分開。

  紀氏排給她的時間是四點,再不去怕會遲到。

  妍安無奈,「這樣好了,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聯絡方式,如果有人找這孩子,你們再請他打給我。」

  而就在差不多的時間,紀氏高層正掀起超級大風暴——紀東佑聽到女兒不見,聲音吼到連電梯邊都聽得清楚。

  「怎麼會不見?抱歉?你們有看過任何一件事情是說我抱歉就可以解決的嗎?我每個月花那麼多錢請你們是為了提升就業率,還是因為我覺得有四五個人陪著她進出我比較安心?茉茉才幾歲,四個人,八隻眼睛,可以把她弄丟,弄丟的地點還是在紀氏中庭?」

  他這幾日忙,父女有好幾天沒見,中午的時候茉茉打電話來說,午睡完來找他玩,他說好,照例讓秘書安排了車子跟伴護,又在會議桌上先擺了她喜歡的大富翁,準備迎接小公主駕到。

  晚一點的時候,張太太說茉茉午睡起來被咬了兩個包,她覺得房間有螞蟻,想來個大掃除順便把床單被單都換一下,所以不跟車子,直接讓伴護陪她過去,他想想也好,沒想到張太太只是一次沒跟著,那四個伴護就把人看到不見。

  紀氏的監視器顯示,茉茉原本在中庭等電梯,後來不知道看到什麼東西,一下就跑出去,第二台監視器有拍到她跑向馬路邊,然後就跑出攝影範圍了。

  報警的結果是,十分鐘前有個女人牽著一個小女孩去報案,但由於小女孩堅持女人是自己的媽媽,摟著那個女人哭鬧不休說不要分開,因此評估為試圖遺棄,被勸說回去了。

  監視器畫面也弄到了,小女孩是茉茉沒錯,但卻看不出女人是誰,她始終低著頭,看不到臉龐。

  即便如此,紀東佑還是覺得她有種詭異的熟悉感,好像在哪裡曾經見過……

  小女孩一直喊她媽媽……

  男人靈光一現。是她,那個沈……沈妍安!

  想起「兇手」是誰,男人略微放了一些心,這女人有報案,所以不是誘拐或者擄人,最有可能的是,茉茉看到她的臉。

  沈妍安跟朱盛茉有八分相似。

  朱盛茉抱過她,親過她,跟她說話,陪她玩……

  母女分開時才是個小嬰兒,但茉茉三歲時,有次為了哄她,他拿出了朱盛茉的照片,告訴她,這個女人就是媽媽。

  也就那麼一次而已……照理說,茉茉應該不記得自己母親的樣子,但是,他顯然太低估人的潛能。

  小丫頭就是記得了。

  也許不是那樣清楚,但是,這女人的長相勾起她的回憶。

  看到了期盼已久的母親,於是不顧一切跑了出去,女人受到驚嚇,帶著孩子去報警,因為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的媽媽,兩人又陰錯陽差的五官相似,因此警察以為是狠母借口遺棄,連名片也不收。

  「找一個月前的廠商見面數據,有個歡樂旅行社,把電話找出來給我。」

  特助很快的回答,「您今天下午見面的廠商就有歡樂旅行社。」

  秘書補上,「她現在應該就在接待室。」

  紀東佑一聽,馬上就往外走。

  於是,他剛好看到神奇的一幕——

  第4章(1)

  時間是下午六點多,因為茉茉失蹤,所以他一個人也沒見,接待室十幾個廠商,人人都是滿臉疲乏樣,廚房阿姨剛剛把餐車推下來,接待小姐說著很抱歉,執行長在忙之類的,我們請員工餐廳送了幾種不同的套餐下來,請各位先用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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