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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千尋    


  她要的東西,從小哪一樣沒到手?連林道民那個色鬼都被她耍了,她還有什麼事做不到?

  她是沐亮雲耶!了不起的、偉大的、聰明的、驕傲的、自負的……沐亮雲……

  她虛張聲勢,她誇大自己,可越誇讚、越自大,她就越心虛。

  她又要了杯酒,仰頭再幹掉,辛辣滋味沿著喉管往下滑,燒了舌頭、燒了喉,燒灼了胸口的那股窒息感,燒了她那顆還在大聲喊「不公平」的心。

  有沒有看過人家煮土虱?先把活生生的土虱用酒浸泡著,等它醉得動彈不得後再下鍋,它就死得一點都不痛。

  這是個好方法,來吧,用酒把她的心泡著、浸著吧,讓它忘記愛情會令人痛,忘記那個他們相互約定後的笑臉,忘記她愛他、他卻愛著別人的事實。

  等到心僵硬、死亡,她就不會再覺得疼痛了。

  亮亮一杯接一杯,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走出酒吧時,她發現天空下起毛毛雨。

  是雨……有雨了?

  是老天知道她太痛苦,明白她的淚水將要決堤,好心為她送來禮物了嗎?

  真好,有雨了,有雨的日子她才可以肆無忌憚的哭泣。

  想也不想的,她揭起嘴角,露出燦爛笑顏,然後放任淚水在頰邊奔流……

  雨天真好,她不想當公主了,她要當個雨天女孩……

  這個晚上,狼狽的人,不只有林道民。

  第4章(1)

  我看過一篇文章,它在探討天才教育,內容裡談到許多父母從很小就把孩子當成天才一路訓練,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幾句話是——三歲會做五歲的事、七歲會讀十歲的書,看起來很厲害,但六十歲時會做七十歲的事,還很了不起嗎?

  我百分之百同意,同意這種早慧訓練是種折磨人的苦刑。

  我在十八歲那年被逼著迅速長大——或許用「被逼」二字來形容並不恰當,因為那畢竟是我自己的決定——不論如何,那段日子不管經過多久後再次回想,都是讓人害怕的折磨。

  十八歲的董事長,我不知道在別人心裡是羨慕還是嫉妒?但我自己清楚每次開會,我的心跳幾乎每分鐘都破百,一場會議下來,我像跑了五千公尺,累到喘不過氣。房間裡的大床對我有著強烈吸引力,很多個晚上,我都在想,如果就這樣中風了,再也不必辛苦起床,不知有多好;穿上高跟鞋和套裝時,我的腰背挺得很酸,頭上緊紮的發,拉得我的頭皮發麻……

  只有我心知肚明,我的自信是偽裝的,我的表現是被壓搾出來的,因為我不服輸。

  那幾杯酒,讓我走出酒吧時暈陶陶的,緊繃的神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鬆與自由,我覺得舒服、暢快。酒醒之後,我又想回到那間酒吧裡,向耍著特技的酒保要幾杯不同顏色的液體——如果當時我不是在警察局裡的話。

  走出酒吧,天下雨了,我脫掉高跟鞋,將頭上的髮夾一根根抽掉,把昂貴的名牌外套脫掉,讓全身毛細孔盡情享受雨水的洗禮。

  我在雨中裡流淚,卻露出一張誇張的笑臉,我甩著包包、甩著手上的高跟鞋一面走一面跳舞,我歪歪扭扭地唱著歌,發洩著龐大的壓力……

  那天晚上,我好想飛到爸媽身邊,好想問他們,如果愛情無法如意,放手會不會比較清心?就像十四歲那年,我一個人到墓園裡,向媽媽傾吐我對二哥的暗戀一樣。

  可是放手……我怎麼捨得?

  不都說心想事成嗎?那為什麼我想了那麼多年的事,還是不成?

  不也說成功是一分天才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那怎會在我已經努力過九十八分之後,突然殺出一個口頭約定?

  這教我怎能忍痛放棄最後一分努力,直接宣告棄權?

  那天,我口口聲聲不放手,卻越說心越擰、越想心越痛;那天我不斷告訴自己沒關係,可越不肯承認,其實便是越在意。

  直到很多年以後,我才認清,痛的原因不是我愛他、他不愛我,也不是失戀情愁。

  真正的痛,痛在不甘心。

  亦驊趕到警察局時,滿腹的焦慮瞬間變成沖天怒氣。

  亮亮就坐在那裡,全身濕答答的,散亂的頭髮黏在臉頰旁,鞋子不見、外套也不見了,慘白的臉上留著化開了的濃妝。

  警察好心給她一條大毛巾,她披在肩上、縮在角落裡,像只受盡委屈、可憐兮兮的小貓咪……

  但委屈——她有什麼委屈?委屈的是他們三個可憐的兄姐吧。

  當他們看見掉落在門邊那份簽定的合約書時,著實嚇一大跳,擔心亮亮是用了什麼歪法子才讓林道民簽下這麼「妥協」而荒謬的合約書,她為賭氣,和對方交換了什麼?

  答案呼之欲出,大哥綮然立刻打電話給林道民,對方沒接手機,於是他哥二話不說,拿起鑰匙就要到林道民下榻的飯店找人。

  堇韻跟著去了,因為亮亮如果真的出事的話,她會需要……一個姐姐……

  他們都不願意往這方面想,腦袋卻不由自主地朝歪處去,不敢再想,他拋下一句,「我到公司找找看。」

  三人分頭搜尋著,直到警察局通知他,亮亮出了車禍!

  一得知這消息,他的神經倏地繃斷了,腦袋望有三秒鐘空自,完全無法反應,直到確定警察先生要他到警察局接人而不是到醫院時,他憋在胸腹的那口氣才緩緩吐出。

  此時兩人四目相交,她的狼狽襲上他心房,差一點點,他就要衝上前把她抱入懷裡,拍著她、哄著她,一句句說著——「沒事就好、沒事就好……」

  但他終究是強壓下不捨,讓憤怒湧上心頭,瞪她一眼,將溫柔全數收斂。

  「二哥……」原本委屈撒嬌的低喚聲,因他的一記冷眼殺過而嚥了回去,緊閉雙唇。

  如果之前她還沒看清楚他的堅持,那麼這回,她已經一清二楚了。亮亮低下了頭,對自己淒然一笑。

  酒醒了,酒精讓她的身體失溫,全身一陣陣發冷。

  亦驊領著她走出警察局,上車便打電話給大哥,通知說人找到了。

  他一語不發的開著車,冷肅的臉孔像是她犯了滔天大禍般,他叮嚀自己,要扮好「二哥」的角色,妹妹做錯事要管,妹妹不受教,哥哥更不可一味寵溺,一味包容。

  亮亮偏頭望向他,細細的秀眉鎖成了結。

  要是以前,他一定會問她,「是不是嚇壞了?有沒有哪裡痛?」

  要是以前,他會把她抱進懷裡,溫柔勸說;「以後別再喝酒了,你受傷我們會心疼。」

  要是以前,他會仔細問她出車禍的實況,那麼她就會告訴他,有一台壞車子紅燈右轉,把她撞倒在地上,而她不是故意昏倒的,只是醉得站不直,對方太緊張了才會通知警察。然後,她還要安慰他說:「撞得不嚴重啦,了不起黑青兩塊,擦擦藥膏就沒事了……」

  可是,已經不再是「以前」了,「現在」的二哥只會生氣、憤怒,對她有一肚子的不滿,「現在」的二哥,已經不在意她會不會痛了,不在意她的任性是為了什麼。

  到家了,他沒招呼她,自顧自地下車。

  而她拉拉身上的大毛巾,乖乖追著他的背影回到屋裡。

  一進門,他把鑰匙往桌上用力一甩,便沉著臉坐進沙發裡。

  她看他一眼。要興師問罪了嗎?對不起,她好累了,要判刑,等明天她有精神再說。

  「你給我過來。」他聲音冷峻的響起。

  她搖頭。今天晚上經歷太多事,她心力交瘁了,目前只需要熱水和一張大床。

  「沐亮雲!我叫你過來。」他拉高音量,盡全力扮演「二哥」的角色。

  她搖頭。繼續往樓梯方向走。

  可惡!

  亦驊俊眼一瞇,忽地奔上前一把抓住她手腕,連拖帶拉地把她往客廳裡帶。

  她想過要掙扎,但疼痛的身軀終是掙不開體格強壯、力氣巨大的他。

  他橫手把她像娃娃一樣攔腰抱起,帶到沙發旁,下一刻,她就被壓趴在他的大腿上——第一個疼痛出現時,她領悟到,他打了她!

  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痛楚,他用了很大的力氣。

  「誰叫你去招惹林道民的?他是老奸巨猾的男人,你憑什麼和他鬥?」他對她咆哮著。擔了一夜的心,世界上所有的哥哥都會對不受教的妹妹這樣做。

  說完,啪!他打了第二下。

  「你以為自己有多厲害?你以為你辦到堇韻做不到的,我們就會誇獎你?錯!我只會罵你不知道天高地厚。」

  隨著那聲「錯」,她挨了第三下。

  「你驕傲、你自負,你以為自己什麼都行嗎?好啊,那公司統統給你,我們不管了,你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啪!第四下。

  亮亮雖痛,卻仍死命咬住下唇,不讓淚水奔流,她真希望自己有力氣將他的憤怒解釋為關心。

  「喝酒、出車禍,你那麼厲害啊?爸不在了,你就以為沒人可以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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