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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頁     千尋    


  這時候,門打開,弄弄和海齊同時瞪大眼睛。不會吧,半星飯店怎麼會變成A片拍片現場?

  「這是霸王硬上弓嗎?酷!」弄弄說。她們育幼院長大的,果然都不是爾等凡人,閃閃和問問對男人都一樣狠。

  「弄弄,是你!」閃閃失聲,差點兒從他身上滾下來。

  蕭書臨及時撈住她,正色,這是個孩童不宜的場面,他把閃閃放到床上,平息過呼吸後問:「海齊,你為什麼這麼慢,超商離這裡很遠嗎?」

  「不是啦,我的四十五塊錢被她拿走,她很吝嗇,不肯拿去買雨衣,一定要等雨停了才肯出來。」

  他當然記得弄弄,當她知道小雨傘失蹤,表現得比孕婦還激動。

  「好了,不講這些,海齊、小雨傘,你們把行李整理好,我們回家。弄弄,打個電話給問問,說你今天暫時在我家過夜。」

  他指揮若定,一下子工夫就浩浩蕩蕩帶著一群人準備回家,卻沒想到……車子咧?

  ☆ ☆ ☆ ☆ ☆ ☆ ☆ ☆ ☆ ☆ ☆ ☆ ☆ ☆

  今年的冬天很冷,但屋內卻很溫暖。

  圓圓的餐桌上擺滿菜餚,蕭書臨的父母親、閃閃的父親和大哥,弄弄、海齊圍成圈圈,這是大團圓。

  他們沒邀請杜秋棠,是為了避免尷尬,但過年前,蕭書臨帶閃閃秈海齊去看過她,雖然她的經濟不富裕,但日子過得踏踏實實,現在的她,比當貴婦的時候更有自信。

  他包了大紅包給她,她笑著收下了,說這是她收過最快樂的一筆錢,說她從來不敢想像,這輩子還能見到女兒、得到女婿的心意,說她做過的錯事太多,不敢妄想海齊和閃閃的原諒,他們的釋懷是她最大的禮物。

  現在她利用那個大紅包,帶從未出國的丈夫和兩個小孩在日本過年。

  至於蕭書臨父母親的關係漸入佳境,他母親慢慢認清,年紀都這麼大了,她還有多少時間記仇,與其緊抓住仇恨不放,倒不如把時間拿來讓自己幸福,於是敞開心胸漸漸釋懷。至於他父親在閃閃的勸說下,也原諒了妻子的欺騙,兩人重新建立新關係。

  閃閃的父親當然反對她和蕭書臨在一起。前仇舊恨,怎能把女兒交給他?只不過時局逼人,閃閃不在他身邊長大,親情淡薄得可以,如果要逼她選擇蕭書臨還是父親,她肯定二話不說就往書臨那裡跑去,何況還是書臨幫他找回閃閃的,這是大恩惠。

  因此,他只能試著和書臨相處,若干時日下來,他慢慢挖掘出書臨的好處,漸漸地,他承認,書臨是個可以讓女兒寄托終生的好男人。

  閃閃的大哥很優秀,才二十五歲就拿到哈佛的商學院博士學位,他本想投身教育事業、到大學任教,但父親的事業需要人幫忙,所以他回到台灣。

  這段時間,他親眼見證妹妹的行銷功力,不斷說服她回自家公司上班,於是閃閃卡在現任親人和未來親人中間,左右為難。

  但那麼難的事,還是讓蕭書臨幾句話輕鬆解套。他說:「你回去幫爸爸吧,如果小葉因為你不在,就沒辦法讓公司賺錢,等公司倒閉之後,你再說服你爸爸把公司買下來。」

  「到時候,公司變成我們的,你還會繼續幫我們畫設計稿?」

  「當然,不幫你幫誰?」

  這純粹是玩笑話,過去幾年閃閃不在,小葉賺錢比挖金礦還快,公司斷無可能倒閉,蕭書臨真心想做的是——讓他的小雨傘和親人相處。他一直知道,小雨傘渴望父親的疼愛,她夢想中的家園,不只有丈夫、小孩,還要有爸爸、大哥。

  而弄弄正式從問問那裡移民到蕭書臨家。

  是她自己說的,正常的小孩要有同儕才能健康長大,蕭書臨想想也對,雖然關歷方是個很Nice的男人,但青春期小孩長期和同性戀住在一起,可能會影響她的性向認同,於是他將弄弄接回家。

  從此,海齊叫他老爸、弄弄叫他老爸、閃閃叫他大叔,他當長輩當得很習慣。

  「閃閃,你什麼時候才要嫁給老爸?」海齊問。

  他沒打算改口,閃閃還是閃閃、不是姊姊,老爸還是老爸、不是大哥,這是青春期小孩的堅持。

  閃閃抓抓頭髮,笑得一臉諂媚。不是她不嫁啊,是大叔不娶她,她軟求硬逼,他都是一句——「你還太小,別急著想到結婚問題。」

  她轉頭看大叔,他像沒事人似地,自顧自吃飯,氣得她在桌下用膝蓋撞他。

  「我認為在結婚之前,閃閃應該先搬回家住。」閃閃的父親說。

  「我同意。閃閃,如果你不喜歡房間的佈置,我可以請書臨幫忙重新裝潢。」大哥說。

  這個話,爸爸和大哥提過很多次了,但是雖然她已經不會作爛夢,可大叔的床真的很舒服。

  「哥,我想留下來陪弄弄適應新環境,她的適應力很糟。」

  「我?胡說,一年移民四次的人適應力會糟?」弄弄懶懶接話。

  從育幼院到岳仲崗奶奶家、到關歷方的公寓、到關歷杉的大別墅,再到老爸的豪宅,她已經學會隨遇而安。

  閃閃抓抓頭,其實她只要說個謊就能解決了,比方說——

  「我答應閱閱、問問,要陪弄弄好好唸書(假的,她這個人根本坐不住,怎麼可能陪讀);我欠大叔很多人情,想留下來打掃家裡、慢慢償還(假的,她痛恨做家事,何況大叔家裡聘了新大嬸,沒有人指望她當賢妻良母);我愛死了孬孬,一天見不到它,我會心痛難熬(假的,她嫌孬孬的毛害她鼻子過敏,看不慣孬孬成天只會癱成一坨曬太陽,每天不踢狗屋兩下不過癮)……」

  可是大叔在,她不能說謊,於是難題又打到她頭上。

  「閃閃,你還記恨爸爸,不願意回家對不對?」

  爸爸的問題讓她更難招架,救命哦,這根本是要把她逼上梁山嘛。

  「我同意閃閃回去,不然天天睡在老爸床上,要是睡出人命……我可不想那麼早當阿姨。」弄弄幾句話,直接把她踢到梁山山頂上。

  「你們已經同床共枕?」閃閃的父親驚得嘴巴大開。

  「不是、不是這樣的,我……」

  他們沒有怎樣啊,雖然她每天晚上都想解開兩顆扣子,不想浪費自己的胸部,雖然她好幾次都想靠靠靠,把自己的美腿靠到他的「弟弟」身旁,可他們就是沒有發生任何事,她能怎麼辦?

  不行!她得解釋清楚,不能燒餅沒咬到,就黏了滿手芝麻,讓人誤以為她是燒餅大盜。

  這時候,蕭書臨終於站了起來,笑著對在場所有人士說:「今天請大家過來吃飯,除了聚聚之外,還有另一個目的,我希望當著伯父、大哥和我父母親的面,正式向閃閃求婚。閃閃,請你嫁給我好嗎?」

  他一面說,一面從口袋裡拿出閃閃發亮的鑽戒,遞到她面前。

  閃閃眼底閃閃發光,閃閃的鑽戒閃進閃閃眉目裡,閃啊閃啊,閃得閃閃腦袋一片空茫……瞧,大叔又三言兩語打發了她的難題。

  她笑了,大大的笑容在臉上張揚。耶,她贏了!贏了那個從來不存在的青梅竹馬,贏了花瓶大嬸,贏了天底下三萬七千五百六十九個曾經覬覦他們家大叔的人。

  等不及他替她戴戒指,她自己把戒指拿起來戴上,翻翻手掌,向所有人正式誇耀。

  「大叔,我可能當不了好媳婦、好女兒或者好媽媽,但是,我、宋予閃鄭重發誓,我要一心一意、同心同德、貫徹始終當大叔的好老婆!」

  蕭書臨笑了,溫溫的笑,暖了所有人的心房。

  閃閃發誓,今天晚上,她一定不要浪費自己的胸部。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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